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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出师不利(2)

    张国华看中年男子态度缓和了一些,把苏楠从调解室叫到跟前说:“既然这位师傅愿意调解,咱们也做做工作,本来就是邻居,这点事弄不好还要打架。”

    “是、是,我也不想打,今天这也是在气头上。”

    苏楠比较难过,第一次正式出警都没有压住事,还是警长来才缓和了局面,苏楠稳了稳情绪,对中年男子说:“你什么调解的条件,就是诉求?”

    中年男子略微迟疑了一下说:“让他给我道歉,我也不向他多要,两千的医药费,哦还有以后不准把车停在我的地方了。”

    苏楠心想,这仨条件绑起来无疑一枚重磅炸弹,如果对方能够这么谦让地接受,估计今天这架也打不起来。

    张国华让苏楠把中年男子的要求传达给对方。

    苏楠只得硬着头皮进屋,不多一会儿,就能听到屋里的吼叫:“我不同意,有本事让他再跟我打一架,打赢了我把车位让出来。”

    张国华笑呵呵地对中年男子说:“你看这条件有些苛刻了,调解调解,是双方都让步,你说哪能什么方面都顺自己的心啊!”

    中年男子还一脸委屈:“我这没有提什么过份的要求啊,要不警察同志,别跟他废话了,按照法律办吧。”

    “行,调解是双方自愿的,你要觉得不合适,咱们就走法律程序,可是咱们又回到了原点,这看病还需要自己先垫付。”

    “我知道了,我现在就去。”

    “苏楠,赶紧给双方开伤单,让他们赶紧去看伤。”

    苏楠听到张国华的招呼后,又是一通忙活,把俩人安排在了不同的医院诊治。

    待双方暂时离开派出所后,苏楠走到张国华面前,低着头不好意思地说:“张警长,真不好意思,我这出师不利,刚才又要您出山帮我。”

    张国华赶紧安慰苏楠:“这没什么,第一次独立经历这事正常。不过,你也要从中学到东西,就是不要轻易从咱们的口中说行与不行,要不然当事人以为咱们偏袒对方。你站在他们的角度多考虑问题,最好让他们亲身感受一下他们的想法能不能行。”

    苏楠连连点头:“张警长,这场打架咱们就这样走程序。”

    “对,他们的矛盾因为车位引起来的,而且都认为自己有理,不好调解。如果不把车位的根解决了,这件事咱们只能报法制。”

    苏楠突然想到录像还没有调取,赶忙又和郭兴诚朝着事发地跑去了。幸好,小区的监控里清清楚楚地把俩人打架的过程摄录了下来--只见二人好像对着辱骂,又慢慢靠近,中年男子先推搡了一下青年男子,青年男子年轻气盛上去就是一记勾拳,打的中年男子一个趔趄。中年男子缓过神也不甘示弱,上去也是朝着青年男子的胸部用拳头砸去,俩人继而又相互一通乱拳招呼到对方身上,最后人群越围越多,俩人也打的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了,又改成相互拽着对方衣领,群众中看着有人拿起电话报警了。

    整段录像虽然没有声音,但是把打架的过程算是基本还原了。苏楠从小区门卫室拷完录像,又奔回了派出所。

    过了一个多小时,俩个当事人陆续回到了派出所。苏楠又按部就班分别给二人制作了询问笔录,当然每个人都说对方的过错,各自均不承认自己动了手。苏楠也不想在笔录上纠结了,毕竟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按照他们各自说法记录完事。

    苏楠把当事人的笔录,报警记录、录像和俩人的病例材料整理好一本卷,下午就带着郭兴诚去局里的法制报卷去了。

    津港市公安局坐落在繁华的中粮大道上,车水马龙,门口的两座石狮子威严地注视着前方。苏楠开的是警车,没费什么功夫就从大门抬杆进入了,映入眼帘的是一座八层的大楼,肃穆庄严,要是能来这上班该多提神啊。

    苏楠赶紧打断了自己的非分之想。停好车,郭兴诚领着苏楠朝二楼的法制办公室走去。

    一个头发灰白,瘦弱干练的老民警扶了扶眼镜打量着眼前的小伙子:“怎么没见过你啊。”

    郭兴诚赶紧上前说:“闫师傅,这个是我们所的新警,刚来一年多。”

    “闫师傅,我叫苏楠,刚转正,原来没有来您这报过卷。”

    苏楠跟着吴健师父这一年,知道经他师父手的打架案件都给调解了,没想到自己独立后遇到的第一起案件就以这种方式来解决。

    “把手里的卷拿过来吧,你们也找个地方坐吧。”闫师傅不紧不慢地说道,看了一眼卷皮,他又吃惊地说:“这还是今天的打架案,这么早啊。”

    苏楠回应:“嗯,我看这个案子录像清楚,没什么可查得了,所以就拿过来了。”

    “小伙子挺积极的,是好事。”

    可是闫师傅看着看着皱起了眉头,苏楠的心也随之揪了起来,当初来的时候,张警长就说别想着一次成。

    “怎么啦,闫师傅,我这刚学着办案,您多担待啊!”

    “怎么没有给这俩人做伤情鉴定啊?”

    “他俩看完伤,我看这也都是皮外伤,没有骨折啥的,应该没啥大事吧。再说,这俩人也没要求做啊。”

    闫师傅抬起头依然慢条斯理:“你说的有道理,但是不合法。”

    “不合法!闫师傅,我可能懂得少,您给讲讲。”

    “按照公安部的办案规定,有几种要求做伤情鉴定的情况,一是可能构成轻伤,二是双方对伤情有争议的,三是当事人要求做的。你这什么都没问,自己就做主不做啦。”

    “可是当事人没有要求做啊。”

    “到时候真到了打官司的时候,人家当事人说,我不知道有伤情鉴定这回事,我要知道了我肯定去做,你怎么给人家答复。咱们是执法者,比他们有信息优势,所以要把他们的权利讲清楚,他们自己要是真要放弃,咱们也没办法,显然现在做的还不够。而且各自的伤对方有异议吗,你也没相互转达。”

    听完闫师傅的话,苏楠知道自己经验不足,肯定没把事情做严实。反正已经是出师不利了,也不在乎多几个错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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