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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 可怜的理由

    “杀掉陆敏喜以后,你又做过什么?”

    “我先去上了个厕所,掏出装着鼠甘伏的喷雾瓶,随手扔进垃圾桶里,清理掉地上的痕迹,清洗一下手和脸庞,不慌不忙离开了。”

    秦朝歌哼了一声:“好个不慌不忙!残忍的杀掉陆敏喜,迟迟没有走出她的家门,难道不怕她的父亲撞见?”

    安在丽胸有成竹的说道:“我和陆敏喜是同学,当然认识她的父亲,知道之前离开家门,决不可能那么快回家。”

    “接下来你回家了?”

    “我走出陆敏喜的家门,发现闺密站在门口,接着和她吵起来了。”

    秦朝歌想都没想就问道:“你们敢在陆敏喜家门口吵架?”

    “离开小区吵起来的。”

    林熙珍出于好奇问道:“为什么你们要吵架?”

    “我杀人了,闺蜜生气。收拾陆敏喜这件事情,之前我对闺蜜说过,她叮嘱我别杀人,但我咽不下那口气。正是因为这件事情,闺蜜生我的气,怕我被你们抓住,才会和我吵架。”哪怕是和闺蜜吵架了,安在丽依然比较开心,脸上洋溢着淡淡满足感。

    秦朝歌冷不防的冒出一句:“你们谁吵赢了?”

    不仅安在丽愣住了,连两名刑警都愣住了,不料秦朝歌提出这种问题。

    秦朝歌继续说道:“既然没有人吵赢,证明你们没有吵架。”

    “我们吵架了。”安在丽的眼神有点躲闪,不出意外是在撒谎。

    “你的心里非常清楚,我们一定会调查你的闺密,当我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你认为她会怎么回答?”

    安在丽的嘴角动了动,正要打算说点什么,秦朝歌连忙抢先说道:“或许像你一样不回答。”

    安在丽的思绪被打乱了,很不耐烦的问道:“到底你想了解什么?”

    “我要真相。”

    “我说出全部真相了。”

    “你没有说出全部真相,只是事先和闺蜜商量好,目的是要让她摆脱罪名。”

    安在丽勉强一笑:“那些人是我杀的,就算我的闺蜜犯罪了,顶多只是知情不报,或者说是包庇凶手。”

    秦朝歌叹息一声,说话的语气十分沉重:“关系这么好一对闺蜜,世界上的确非常少有,从我的内心出发,真的很想包庇你们,不过杀人是犯法,犯法应该受到制裁。”

    “对于我的所作所为,我愿意接受任何惩罚。”

    安在丽说的任何惩罚,无疑于包括一条死路。

    俗话说好死不如赖活,这话倒是一点不假,站在正常人的立场看来,无论遇到任何困难,哪怕走到绝望边缘,也不至于自寻死路。

    通过安在丽的反应看来,她应该是在自寻死路。

    林熙珍粗略的想了想:“对于你的所作所为,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你会受到严厉的惩罚。”

    安在丽淡淡一笑:“生死有命,富贵在天。”

    秦朝歌望着在安在丽,严肃认真的说道:“既然你已看淡生死,那我请教你一个问题,为什么你要杀人喝血?”

    安在丽的表情比较黯淡,说话的语气挺沉重:“大概是在三年以前,我的身体变得有点问题,很多时候出现感冒症状,不过吃点药就没事了。伴随时间往后推移,这种症状越来越严重,让我引起高度重视,后来查阅大量资料,发现自己患上紫质病了。”

    “没有得到医生确诊,不能断定患上什么病,就算真的患上紫质病,为什么不去医院治疗?”

    “我倒想去医院治疗,可惜家庭条件不允许,每当我在发病的时候,只能买点便宜的药吃。”

    安在丽的话声落下,秦朝歌微微皱着眉头,感觉心里很不是滋味。

    林熙珍的神态有点变化,考虑到审讯非常重要,只好不再拖泥带水:“不幸患上紫质病了,为什么不告诉父母?”

    “父母是在乡下务农,没有见识没有存款,就算告诉他们我生病了,估计不起半点作用。”

    柳赢忍不住问道:“有个问题我很好奇,分明紫质病患者不用喝血,为什么你要喝掉死者的鲜血?”

    “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我患上的紫质病,很有可能出现病变,时不时会口吐鲜血,隔三差五还想喝血,不然浑身非常难受,像被蚂蚁啃食一样。建立在这个前提下,我又痛恨那些混混,所以一不做二不休,不怕踏上犯罪的道路。”

    柳赢表示反对:“如果你没经过医院检查,那就不能断定出现病变。”

    安在丽无奈的笑了笑:“三年以前,不仅我的身子出现状况,就连牙齿都发生变化。”

    忽然听到重要话题,林熙珍不敢大意:“你的牙齿怎么了?”

    “我嘴里长着两颗虎牙,从小到大不大明显,但是就在三年以前,我的身子出现状况,两颗虎牙悄悄生长,真的让我非常害怕。”

    安在丽的脸庞很正常,秀丽的嘴角也很正常,根本看不出半点异样,提起她那两颗虎牙,如果她不张开嘴巴,绝对不会被人看见。

    林熙珍试探性的问道:“我能看看你的虎牙吗?”

    安在丽点了点头,等到林熙珍凑上前去,张开嘴巴露出两颗虎牙。

    两颗很长的虎牙,足以咬穿成人的血管。

    林熙珍仔细观察一会儿,然后返回办公桌坐下,目不转睛望着安在丽:“请你结合实情做个总结,为什么你要杀掉三个人?”

    “我是一名紫质病患者,或许病情发生病变,时不时会口吐鲜血,隔三差五还想喝血,于是锁定那些混混,杀掉他们喝掉鲜血,满足自己的身体需求。”

    秦朝歌深吸一口气,脸色变得比较阴沉:“安在丽,请你认真回答我,你还能活多长时间?”

    “或许能活三天,抑或能活三个月,其实能活多久,真的由不得我。”安在丽显得十分无奈,不过语气非常镇定,似乎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结合实际情况分析,之所以安在丽会杀人,正是患上紫质病,加上出现病变症状,知道自己活不久了,与其于白白死掉,还不如为社会做点贡献,就是杀掉那些混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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