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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是谁有幸遇到了谁

    秦天和伍夏兰到了松木场河东的一个老小区——吴夏泉的家就在这里。

    他没想到吴夏泉会住在如此平常的一个小区。

    虽说这个小区地处市中心、临近西湖,对于普通百姓来说已经非常不错了,但对于吴家的嫡长孙来说,确实太过于寒酸了。

    “是不是觉得夏泉哥应该住别墅或者像武林壹号那样的豪宅?”

    伍夏兰说出了秦天心中的疑惑。

    秦天没有否认:“确实跟我想象的不一样。”

    “其实我们伍家祖上应该算是山东济南人,是在南宋淳熙三年,也就是1176年逃难到杭州的,定居在钱塘县惠民乡一个叫柴场村的村庄,这个村庄从元朝开始历史上就没有记载了,但根据我们家族的记载,应该就是现在这片区域。”

    “这算是另一种形式的认祖归宗?”

    “不能这么说。吴二哥一家的情况比较特殊,后来我才知道:他们虽然迁出了伍城,但并没有被算作旁系,仍然是吴家的嫡系子孙——吴二哥的儿子现在就在伍城中学上学,和夏来在同一个班。”

    她说的“夏来”是她的亲弟弟,叫伍夏来。

    秦天还发现她一个称呼上的细节——大多时候她都称呼吴夏泉“哥”或者“夏泉哥”,但涉及到家族关系时则称呼他“吴二哥”。

    或许,有着悠久传承的家族都很注重家族观念、长幼尊卑吧。

    “诶……你刚说的是惠民乡?”

    “对啊,怎么了?”

    “咱们家附近不是有条惠民路吗?你们是不是弄错了,惠民路那片儿才是你们祖上定居的地方吧?”

    “你会把自己家的地址记错?”伍夏兰反问后又白了秦天一眼:“谁跟你是咱们家呢?不害臊!”

    “嘿嘿……那不是迟早的事!”

    现在,他俩已经习惯了打情骂俏,哪怕说些再亲昵露骨的话也见怪不怪了。

    伍夏兰接着给他解释,但她显然忘了刚才为什么训斥秦天,解释时也是以“咱们家”自居。

    “咱们家附近的惠民路在南宋时期叫惠民巷,这个巷名的由来有二种说法,一种是根据《咸淳临安志》记载,惠民北局设于此地;另一种说法是北宋时苏东坡在此设药局,有惠于民。

    而我祖上定居的柴场村在惠民乡,根据族志记载,惠民乡柴场村就在钱塘门西北四五里路的地方,肯定就在这片儿。”

    秦天点点头,这确实没什么好反驳的。

    伍夏兰侧过身,从楼宇间的空隙向南望去。

    她的神情和语调突然一转,带有一丝淡淡的的清幽说:“如果没有高楼大厦,站在这里可以看到宝石山……”

    秦天不知道为什么她的情绪会发生改变,也说不清那丝清幽是她思古的忧伤,还是对充满钢筋水泥的城市的悲叹,他只觉得此刻的伍夏兰仿佛化身为一个古代的女子,充满飘渺的气息与诗意的浪漫。

    “老祖奶奶曾经在这里的小院里,望着远处的北山,写了一首词,你想听听吗?”【注1】

    “想!”

    伍夏兰娓娓念出了一首《如梦令》【注2】:

    春风还暖罗衫,草屋浓睡正酣。

    岁月静且好,乘风一曲羌管。

    如梦,如幻,日日遥望北山。

    伍夏兰的词已读完,而秦天也已听得入韵。

    片刻后,伍夏兰缓缓开口说:“最后一句‘遥望北山’也能佐证当时的柴场村就在这附近,你说对吗?”

    “对!”

    秦天从词的意境中回过神后,毫不犹豫地认可了她的佐证。

    不管是历史还是宋词,小丫头信手拈来就能证明自己所言不虚,秦天再次被她的才情深深折服……可,心里也随即浮现出了一个疑问。

    “那……是她自己的才情还是她老祖奶奶……”

    这时,传来了一道声音:“兰兰,来了怎么不上家里去,站在楼下干什么?”

    要不是有人突然而至打断了他的思绪,天知道他又要胡思乱想到那里去了!

    “靠!”

    秦天暗骂了一声,他觉得自己都特么的快魔怔了!

    “我们也是刚到,正要上去呢。”伍夏兰跟来人说话,“哥,你去买菜了?”

    来人正是吴夏泉,一米八几的个子,体型很是健壮,一脸络腮胡渣,看上去略显粗狂,典型的北方汉子。

    他上身一件白色汗衫,下身一条灰色短裤,脚上一双蓝色拖鞋,就这身装扮再加上手里提着的两大包食材,秦天愣是没敢相信这粗狂的北方汉子就是吴夏泉。

    “哦,这是秦天吧?你好、你好!我是吴夏泉。”

    说话的功夫,吴夏泉已将两包食材放在地上,在汗衫上来回擦拭几遍后,伸出了右手。

    秦天看到他将手伸到了自己面前,这才反应过来他是要跟自己握手,急忙伸手相握:“夏泉哥,您好,我是秦天,您叫我小秦就行。”

    “经常听兰兰说起你,不错!小伙子,你很不错!”

    秦天不知道伍夏兰跟他说过什么,会让他对自己赞不绝口。

    伍夏兰在一旁笑嘻嘻地说:“你们这算正式认识了哈,我就不介绍了。”

    “你这孩子!”

    吴夏泉跟伍夏兰是同辈,但年龄相差了十五岁,俩人相处时宛如长辈与晚辈。

    伍夏兰俯身拎起一包菜,一副讨好的语气:“夏泉哥,我帮你拎菜。”

    “小秦,兰兰这孩子平时都被我们惯坏了,你以后多担着点儿。走,咱们到家里好好聊聊。”

    秦天先他一步将另一包菜提起,吴夏泉也不客气,任由他提着上楼。

    秦天看伍夏兰提着一大包东西很吃力,刚想帮忙就被吴夏泉制止了。

    “就让她自己提!”

    伍夏兰小脸红扑扑的,额头上渗出许多小汗珠,喘着气说:“我自己能行!在家也是我一个人弄的。”

    秦天听后心里一怔,这才意识到自从伍夏兰住进家里之后,诸如买菜、做饭、洗衣、清扫等所有的家务琐事都是她一人包办的。

    起初,他嘱咐她什么都不用做,然后会挤出时间抢在她前头做好一切;后来,他逐渐习惯了她操持好所有的家务家事;再后来,他开始心安理得地享受她的照顾。

    伍夏兰不经意的一句话让秦天突然意识到:原来她默默地做了那么多,原来她的付出远比自己的付出要多的多。

    对此,秦天深深感动,也满怀愧疚。

    他想好了,以后他会好好照顾她、呵护她、爱她,不让她受丝毫委屈。

    “丫头,给我,听话!”

    “没事儿,我真的能行!”

    吴夏泉听后微微一笑,他自然能从话间洞悉一切。但,作为女方家人,他不仅没有丝毫责怪,话里话外的意思反而更加偏袒秦天了。

    “小秦,就让兰兰提吧,我们伍城的孩子没那么娇贵,以后家里的活多让她干点。”

    不及秦天说话,伍夏兰马上伸出自己细嫩的胳膊,握紧拳头向秦天展示自己的肌肉。

    “你可别小看我啊!不信你捏捏我的胳膊,我力气大着呢!”

    秦天就这么跟在后面,看着她提着一大袋东西,一层一层爬到了四楼——这一大袋东西可不轻,秦天都换了两次手。

    伍夏兰看着秦天,露出得意的表情。

    “怎么样?我厉害吧?”

    秦天能看得出,她是由衷的得意、高兴!

    结合这段时间伍夏兰对家庭生活的热衷、任劳任怨的态度,秦天不由得想:是伍城的家教家风使她勤劳贤惠?还是小丫头发自内心地想做个全职太太?

    但怎么可能呢?现在的女孩子多娇贵,谁会愿意乐忠于枯燥繁重的家务?何况是伍夏兰这样的千金小姐!

    可事实胜于雄辩,伍夏兰的表现无不表明她有极高的兴致做个全职太太。

    但无论是何原因,这正是秦天渴望的男主外女主内的生活,正是他渴望的妻子的样子!

    秦天继而由衷的感慨:是自己三生有幸,才能遇到这么好的女孩。

    可接下来在吴夏泉家以及后来去伍城所享受的礼遇,让秦天禁不住产生一种恍惚的感觉:不是自己三生有幸遇到了伍夏兰,而是伍夏兰乃至是伍城两大家族三生有幸遇到了自己这个乘龙快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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