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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者》(一)

    是夜,月明星稀,万籁俱寂。

    当然,这是指郊外,城市里还是一如既往的繁华——西区,夜市正渐入佳境,人头攒动;东区,工厂的夜班才刚刚开始,人声鼎沸。

    “都十二点了?我的时间观念真是越来越差了。诶,都怪那该死的监狱,牢房里面居然没有时钟!”一个戴着棕色贝雷帽,透着一件宽大肥硕的灰色旧外套,下身穿一条沾着白渍的蓝色工装裤的高瘦男人瞄了一眼从上衣的一个口袋中拿出一块带着细链的黄铜旧怀表,低声咒骂道。

    他把头从灌木丛后抬起,观察了一会儿灯光昏暗、寂无人声的奇迹马戏团,然后十分轻巧娴熟地翻过马戏团的金属栅栏围墙,落在栅栏后的灌木丛顶上,翻了几个身噗地落在地上。

    灌木受到冲击而发出的沙沙声完全被晚风指挥的自然协奏曲所掩盖。

    他站起身拍了拍衣服,抖掉灰尘,又将手伸进上衣的口袋中摸了摸专用的工具,脸上露出了一抹笑容。他早就把这家马戏团摸清楚了——晚上十点关门后,整个园区内,不管是游客还是工作人员都已走完,连保安都下班回了家,只剩下一个又矮又佝偻的老保安驻夜。

    所以,对于他这样一个惯偷来说,潜入这样一家马戏团偷东西,简直,哈,轻轻松松。甚至,他觉得这家马戏团真是好笑。这么大一个马戏团,你就派一个老头子,一个半入土的老头子来守夜,不就是在引诱别人来偷吗?就像把一块染血的大肥肉扔进海洋里,送给鲨鱼吃一样。

    天予之财,不取不吉啊!

    他像一个无比熟练的猎人,悄无声息地向园内走去。

    虽然他是一个惯偷,但他之前的入狱其实并不是因为偷盗。他的偷盗至今还尚未被发现过——这是他由衷地瞧不起那些警察。他的名望在同行中也是颇高的。这倒不是因为他没有被发现过——实际上,也有这部分原因在,但主体上还是因为他在作案现场留下的那些假线索,每次都能把警察玩得团团转。垫高的鞋底、大鞋套小鞋、在身上绑绑沙袋增重,这些都是惯用的小伎俩。

    他之前被捕,也是唯一一次被捕,是因为杀了人。不过,这还真是冤枉他了,人还真不是他杀的。幸运的是,他所在的城市没有死刑,法庭原本判了他170年有期徒刑,相当于就是无期。更幸运的是,他才被关进去两年,案件就被翻案——真凶居然来自首了,这是他没想到的。

    他虽然认为这是一种纯特么傻逼行为,但也十分庆幸这个世界上竟有如此傻逼帮他撑起了这口从天而降的大锅。

    本来,他都准备冒着生命危险越狱了。

    但,让他愤愤不平的有两件事。

    其一,便是那个让他蒙冤顶罪的家伙竟然凭借其主动自首,还有其什么真挚的悔过之心,什么其具备诚实的美德,什么什么一大堆没用的东西而感动了法官和陪审团,竟扭曲了严森的法律而只被判了60年!这还没有当年他被判的零头多!而且这个家伙才20岁出头,60年之后也才80岁,说不定在牢里表现得好还能再减个五年十年的,出来的时候说不定才60多岁,肯定还活着。这让他感到非常不平衡。非常,非常,不平衡。

    美德有什么用?美德能让一个人复活吗?不能。别说人了,美德连地上的一根草、一只蚂蚁的死亡都逆转不了。美德有什么用?凭什么有所谓特么的美德的杀人犯判的刑都能轻一点?是他杀人杀的程度轻了一点吗?

    不是,也不可能是,否则那可真是医学奇迹了。

    他真不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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