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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五章 初见

    “敬殿下!”

    一杯热酒下肚,随后温暖便由胃里扩散至全身,格雷这才感觉自己活过来了。活动了下僵硬的四肢,格雷环顾了下大厅。

    此时宴会大厅内人不多,都三三两两地聚在一起,或站或坐,相互闲聊着。预想中的舞会没有到来,乐队无聊地演奏着一支平淡的小调,权当应景。

    想了一下,发现确实没事可做,格雷决定还是先犒劳犒劳自己的肚子,毕竟在外面站了这么久,他是真的饿了。

    走到选餐台前,格雷无视了那些做工精细、外形好看的糕点之类的食物,而是拿了一些能填肚子的干货。

    端着满满一盘食物,格雷加入了角落里沃姆和亚当他们的吃货小队,埋头苦吃起来。

    “哇,我头一次知道这世界上还有如此柔软的面包,还能淋上唔唔唔,这是什么来着?”看到格雷过来,亚当举着一块白面包,嘴里塞得满满的,含糊不清地说道。

    沃姆摇了摇头:“不知道,像是一种果酱和野蜂蜜的混合物,还撒了不少糖霜,真是有钱。”

    这并不是沃姆夸大,而是事实,在艾希大陆,糖的获取并没有想象的那么轻松。当人类从第一口野蜂蜜里尝到甜这个词时,对糖分的追求就深深地刻在了基因里。

    最早的时候只有野蜂蜜,后来人们开始养殖蜜蜂,产出蜂蜜,以获取糖分。但这是远远不够的,在以前,数量稀少的蜂蜜只能供给给王公贵族,平民百姓根本无法消费的起。

    人们很快找到了替代方法,从腌制和晒干的水果中获取糖分,但这依然不是纯粹的糖。直到后来人们发现了甘蔗和甜菜这两种作物,但其有限的生长条件,导致产量一直不多。

    虽然提取出来的糖块发黄有大量杂质,但人们已经很满足了。但是那时候糖的价格依然居高不下,人们多是将其当成一种珍贵的物品用于送礼,人情往来。

    并且,由于大陆南部更温暖,更适合种植产出糖的作物,也使得南方的几个地区和城市快速的富裕了起来,这自然也引发了不少贪婪和战争。用那些学者们的话来说,糖的历史里面满是血腥的味道。

    直到德赛国王带来了神明赐予的礼物——麦芽糖,才一步步将糖从贵重品便成了日常生活中的消耗品。但这并不代表平民百姓就可以实现糖分自由了,对于老百姓来说,糖和盐一样,是不可或缺却略显珍贵的调味品。

    顺带一提,德赛国王还改进了糖的提纯工艺,当洁白如雪的白糖第一次出现在南方贵族的餐桌上时,立马受到了所有人的追捧。

    那些商人们会不远万里带来他们的糖,卖给亚述王国,后又以数倍的价格买走白糖,而当它到达南方的市场时,价格估计已经翻了近十倍。巨大的利润使商人们蜂拥而来,王国要做的就是收入原材料—加工提纯—卖出成品,根本不需要承担任何运输风险,基本可以说是在坐着收钱。

    在工艺被泄露之前,这巨大的贸易顺差曾给亚述王国带来了无数的财富,为后来的数代国王积累起了征战四方的资本。

    “话说你老师不是在麦卡特郡的文学院教书吗,工资应该比普通人要高吧,你以前真的没吃过白面包?”端着食物坐下,格雷不解的问道。

    虽然出身平民,但格雷还是在一些特殊的日子和节日里吃到过与普通面包相比做工更加复杂的白面包,很难置信亚当是第一次知道这个东西。

    “我老师基本天天忙着研究,经常忘记吃饭,吃也是以简单快捷为主,我一般都是自己想办法觅食。”

    “好吧,你这听起来也太让人心酸了,多吃点。”

    随口应付着亚当,格雷一边吃着,一边观察着大厅里的情况。

    虽说大厅内显得有些空旷,实际上还是来了不少人,多以年轻人为主,像温斯顿就带着白衣男子与几个熟识的人在一边闲聊着。

    也有不少贵族富商打扮的人,带着自己的儿子或女儿,做的什么打算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来。

    罗顿则和弗拉海姆在一起,正和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的迪奥多拉有说有笑着,显然几人也是老相识了。

    只是大厅中间的舞池一直是空荡荡的,直到迪奥多拉硬拉着罗顿去跳了一支舞,带动了气氛,才有一些胆大的男子向中意的女子发出邀请,一起下场去跳起舞来。

    乐队也终于派上了用场,催啦弹唱间,这个宴会才有了点热闹的样子。

    格雷对此是毫无兴趣,他本就不会跳舞,也没有兴致去勾搭那些贵族千金,要是乌诺在的话,就好了。

    吃饱喝足后,格雷和亚当几人就在角落打起了灵觉牌,几人都不会跳舞,也不太融地进这上流社会的社交。

    几人的衣着并不华丽富贵,自然也没几人注意到他们,也不是有好奇上前来攀谈的,皆被草草打发走了。

    舞曲是一支接着一支演奏,牌当然是开了一局又一局,作为有名的臭牌篓子,格雷自然是喝了不少酒。

    “你们先打,我去上个厕所。”

    又是一局结束,认命般的再次灌下一杯酒,格雷丢下手中的牌,摇摇晃晃的站起,离开了牌桌。

    沃姆一边洗着牌一边调侃着格雷:“快去快回,说好了喝死为止,不准跑啊。”

    在询问了一个侍从后,在对方的带领下,格雷找到了厕所。上完厕所,婉拒了侍从领自己回到大厅的好意,格雷在房子里面闲逛了起来。

    回去了也是被灌酒,好不容易跑出来了,自然是能在外面多溜达一会儿就是一会儿。

    别说,三皇子弗拉海姆的房子还不小,内部房间很多,估计是用于客房和仆人住的地方。

    又转过一个弯,此处已经没有人了,凭借敏锐的听觉,格雷听到了一丝若有若无的交合和喘息之声。

    你们玩的真开放,在心底吐槽了一句,格雷原路退了回去,他可没有偷窥的癖好。

    又逛了一会儿,不知怎么的,格雷就绕到了后院。与其说是后院,不如你说是一个小花园,里面还有个别致的小亭子和池塘。

    不过就现在飘着小雪的天气,应该没人有闲情雅致来此游玩。

    格雷正要抬脚回去,突然就听到了一个稚嫩的声音:“我认得你,掉进我家鱼池的蠢贼。”

    我什么时候变成蠢贼了,格雷疑惑地转过身,出现在面前的是一个四五岁大的小男孩,正拖着不知从拿折来的一根树枝,指着他说道。从他鞋上和裤子上的泥巴来看,很显然才搞过破坏。

    格雷还没开口,小男孩已经挥舞着手中的“长剑”(树枝)冲了上来:“蠢贼看剑!”

    挥手打开树枝顺便夺了过来,格雷一把拎起了这个小家伙。看着这个被自己拎在半空中依然手舞足蹈扬言要教训自己的小家伙,鞋上的泥巴还甩了自己一身,格雷不禁在风中凌乱了。

    不是,这是谁家熊孩子,有没有家长来认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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