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读网 > 武侠仙侠 > 仙种共生 > 第十四章 昙花一现

第十四章 昙花一现

    “如优昙钵花,时一现耳。”

    ——《妙法莲华经》

    “喂,喂,这块萤石也要啊,咱们能不能捡些好东西搬啊。这东西虽然能在夜里发出荧光,但是质脆易折,而且随处可见,都不嫌占地方。”徐质成抱怨道。

    此时玉笯正在把地室四角镶嵌着的萤石往布袋里装,徐质成则盯着中央那盆“六耳神猕”看,正心烦怎么把这东西带走呢,就瞥见玉笯在那里费力地抠石头,有些没好气道。

    “哥哥,这可不是萤石哦,”玉笯耐心地解释道,“青光淡淡如秋月,谁信寒色出石中,这是月光石,夜能发光,亦可强如蟾光,亦可弱如萤火。《搜神引》中记载,隋侯行于深水沙边,见一小蛇,于热沙中宛转,头上出血。隋侯哀之,下马以鞭拨入水中。小蛇曩蒙大恩,得护而生,后于江中衔大珠以报之,这大珠就是明月珠了,又叫灵蛇珠。月光石中冰心玉魂、品质绝佳者才可称为灵蛇珠,不仅澄莹如水,还有凝神静气之效,于修炼大有裨益。这几块虽然只是普通的月光石,没有灵蛇珠那么神奇。照明效果却比萤石要好上许多。”

    玉笯这么一说,徐质成倒想起了曾经看过《述异记》中记载的一种叫“鲸鱼目”的宝珠。盖鲸死而目皆无精,可以鉴,谓之夜光。昼视之如星,夜望之如月,就是不知道和这灵蛇珠有什么关系。

    徐质成大手一挥:“好,就地征用了!”

    他们把月光石收好后,这才一同打量起这“六耳神猕”来。

    古往今来,关于天种就一直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自千年前橐圣人等诸多先贤摸索出“仙种共生”的道路以来,修士对修仙界灵植的研究需求才迫切起来,不是“仙种共生”,修士们也根本不会发现自己对于与自己一同生活在这一界的生物竟然如此不甚了了。

    譬如这所谓的“六耳神猕”吧,关于它的种别修士学者们一直争论不休。有人说它根茎匍匐,应归于水椰属;也有人认为它苞呈佛焰,应归于琼棕属;还有人依据它地下茎状如龙,认为应当归于龙棕属;更有人提到,作为最珍稀的天种,自然不可能只归于某一属种中,拥有跨属的特征也是理所当然的,应该专门为它设立一个单独的属种出来……

    关于它的样子古书中也是众说纷纭,有如盲人摸象一般。有的书中记载此树高十数丈,树皮嫩如赤子,可探天地穹苍变化理律;有的书称此树为“六耳神猕”,具有神兽血脉,长成之后根部会结出六只耳苞,形成六耳,善聆音,能察理,知前后,万物皆明……

    数千年来,有幸亲眼目睹天种的修士凤毛麟角,修士学者们也只得通过古书中的图绘和文字记录来研究,故而大多数天种和“六耳神猕”一样连学名也迟迟未定。徐质成和玉笯目睹着“六耳神猕”,内心的激动可想而知。不过他们自然不相信“六耳神猕”有传说中那般神乎其神,倘若此树果真能知生前身后、过往未来之事,这修士何以连自己的生死都预料不到呢?

    只是这花盆中的“六耳神猕”只有尺许来高,枯根残枝萎靡枯槁,粗糙的树皮灰败皲裂,根部两三朵肉色的耳苞皱缩成一团,一副几死之散木的模样。

    所谓散木,乃是无用之材。以为舟楫则沉,以为棺椁则腐,以为门户则蠹。

    “可惜,这树十有八九是死种,恐怕仙露琼浆也难以救活了。”徐质成摇头叹息道。

    “这五色霞光中蕴含的灵力倒是精纯,只是妄图救活‘六耳神猕’却是力有不逮,”玉笯伸出手放在妖丹下面,“往一个烂底的木桶里注水有什么用呢?我已经听不到它的心跳了,这棵树木心已散,再难救活了。”

    “木心?”这个说法徐质成还是头一次听到,难道树木还有心脏吗,他有些迟疑,“听到树木的心跳也是你【君木之体】的能力吗?”

    玉笯有些羞赧地点点头。少年不识愁滋味,两人到底还是孩子,眼看着天种在他们面前得而复失,也没有多少大起大落。

    “咦?你看,”徐质成指着其中一个明显比其它鼓一些的耳苞说,“这个里面好像有东西诶。”

    “噢,真的诶,哎……哥哥,哥哥,别碰……”

    徐质成伸手朝那个耳苞摸去,不过显然玉笯阻止得太晚了,他的指尖已经戳到了那个耳苞的表面。

    入手一片冰凉,质地坚韧……这是,叶牍?原来这耳苞里面包着一片叶牍,咦,不对,好像少了点什么……额……那“六耳神猕”呢?!

    叶牍是由灵植文曲芭蕉的叶片制成的一种代替玉简记录文字的工具,当然“文曲芭蕉”自然不是这种芭蕉最开始的学名,但是由于它极为特殊,现在就只有这一个名字了。将文曲芭蕉的叶片摘下后,它巨大的叶片会随着水分的蒸发渐渐缩小,最后变得比巴掌还小。如果在其上滴上足够的水分,那么它又可以短暂地恢复原本的大小,直到水分再次耗尽。

    自从星元异变后,修士们又不得不拾起笨重的竹简来记载文字传递信息,直到文曲芭蕉的开发,修士们将文字记载在刚采摘下来的叶片上,再涂上铁榕树的胶脂,就制成了一片拇指大小的水火不侵,难以腐蚀的叶牍了。

    事实上徐质成的手才堪堪碰到那耳苞时,整棵树就完全化为齑粉了。所以他连“六耳神猕”的触感都没体验到就直接摸到了叶牍。在玉笯的目瞪口呆中,一颗干瘪的死种和着灰白粉末纷纷扬扬地飘落下来,只留下徐质成修长的手举在半空抓着一片冰冷的叶牍满脸错愕地呆立着。

    即使是无法救活的天种,想必任何得到它的修士巨擘都会像黑色大蛇一样千方百计地维持住它仅有的生机。倘若他们知道自己踏破铁鞋千辛万苦寻觅的天种最后以这种令人哭笑不得的方式毁在徐质成的手中,恐怕会气个半死吧。

    反正不管怎样,当半空中那颗大蛇妖丹落下来时,徐质成看着满盆的灰白粉末依然没有回过神来,这一切变化来得太快了。他看着空荡荡的花盆,费力地咽了口唾沫,这……这天种的质量未免也忒差了点吧。

    “不好,”玉笯回过神来,突然间似乎想到了什么,猛地一拍脑门,声音中透出焦急和懊恼:“快收拾东西,赶紧走,恐怕那大蛇要回来了。”

    ……

    死到临头,元谋终于平静了下来,唉,罢了罢了,他微微叹了口气,闭上了双眼,回想起自己短暂的一生,心如止水,任凭那黑影越来越近。

    他出生在帝下城远郊的一个不知名的村落,父母都是猎户,虽然贫困但是对他十分宠爱。然而在他八岁那年,他们在一次外出打猎后就再也没有回来。

    过了几年,渐渐早熟的元谋在继续穷苦的猎户生活和投奔帝下城的远房亲戚中选择了后者,想要借亲戚的关系来到更广阔的平台,施展拳脚,改变祖祖辈辈猎户的命运。然而刚到帝下城,他就碰了一鼻子灰,远房亲戚并不认同他的身份,果断将他赶出门去。见过了几年人情世故,年幼的元谋也并没有什么怨言,只是有些心灰意冷。

    就这样漫无目的地在皇都的街上走着,他只觉得自己和周遭的一切都是那么的格格不入。光鲜亮丽、酒香四溢的琉璃长街,琳琅满目的绫罗绸缎和胭脂珠宝,锦衣玉带、白马轻裘的王公贵子,言笑晏晏、搽脂抹粉的闺阁千金……

    沿街的叫卖和吆喝声不绝于耳,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传来阵阵欢声笑语,明明各自不同,却融洽地汇聚成一条汹涌无涯的天堑;抑或是一块块整齐的青砖,共同构筑成一道密不透风的城墙。

    ……

    “容姐姐,你久在深闺有所不知,这是时下最风行的‘和眉妆’,乃是当今圣上亲手为昭娘娘画就,取‘琴瑟和谐,举案齐眉’之意,大到亲贵王府,小到民间世俗,都纷纷效仿。果真是一段佳话呢。”

    “康兄,恭贺又得一匹神骏。想必来日围猎一定能大显身手。”

    “爹爹,爹爹,斌儿要吃玉心京花糕。”

    “傻小子,那字念‘玉蕊琼花糕’,爹爹这就给你买。”

    ……

    而他站在这人声鼎沸之中,却犹如站在城墙之外,天堑之边,竟然没有一丝一毫立足之地。是了,这里是皇都帝下,末本国的脸面,连乞丐也不能有一个。而自己在这些人眼中,和乞丐又有什么分别呢?

    在这只允许有笑脸的皇城里,如同行尸走肉一般麻木地走着,也不会有任何人多看他一眼,过了很久,他留恋地最后环顾一眼四周,只好决定回村重操旧业。

    就在此时,他耳边传来了一个改变他一生的声音,像一束光鬼使神差地照在背阴的角落。

    “小子,你想去神驹营吗?”

    那声音来自他对面不知何时出现的一名男子,身穿一件白狐腋箭袖,登着一双白缎官靴,背负一把三尺宝剑,双手背在身后。紧盯着他的幽蓝色瞳孔让他明白这句话就是对自己说的。

    男子口中的神驹营元谋自然知道,乃是鼎鼎有名的皇室亲兵金执卫的青训营!

    他脑子里晕乎乎的,但是下意识地疯狂点头。

    “好,那你即日就去报道吧,去了只需报我的名字,凌彧尧。”

    元谋呆滞地停在原地,在男子离开后很久还没有回过神来。他原本只是想来帝下当个学徒学门手艺,进入神驹营这种事从来不敢去想。

    这个人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注意到我的,是我被亲戚赶出门还如此波澜不惊的平和心境?还是这几年进山打猎、颠沛流离还保持坚韧不拔的意志?又或者我的身世本来就不简单,父母双亡,皇都碰壁只是对我心性的一个考验?

    如今安然通过“考验”,就更不能失了分寸。他整了整衣服,宠辱不惊地朝男子离开的方向叩首行礼。

    他后来进了神驹营才知道,那个叫凌彧尧的男子,拯救了自己一生的恩公,竟然是一名金执卫的统领,三花境的强者!

    于是他更加确信自己的身世不简单,待人接物愈发小心谨慎起来,只是无论他怎么努力,凌彧尧都再也没有出现过。也许是考验还没有结束,总之他这份超出同龄人的成熟稳重还是保留了下来。

    直到现在,他和神驹营中另一名朝中名门子弟程喆被选中,以一枝境二三叶的境界破格加入金执卫,来凡林执行公务。本以为是极大的殊荣,只要按部就班完成修缮结界锁和找到天种的任务,回去就能名正言顺地加入金执卫,甚至解开自己的身世之谜,没想到此行竟是误闯黄泉、穷途末路……

    而程喆却只觉得那挥之不去的阴霾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后悔与痛苦交织着压迫而至,对死亡的恐惧如此强烈而清晰,然而他却是如此绝望和不甘。他的身体不由自主地像筛糠一样拼命颤抖着,双目通红,骇然盯着天空中迫近的死亡阴影,却连惊叫也喊不出来。他只觉得自己不该死在这里。

    身为名门子弟,他已经看到了自己光明的未来。只待此次回去,加入金执卫和金石署。父亲会为自己找到一颗资质绝伦的地种,缔约之后,不出几年,一飞冲天入境三花,同时升职金执卫的统领和金石署的博士,成为朝廷的中流砥柱,为程家争光。

    然而无论是回想过去还是展望未来都是徒劳无功,只要黑蛇想杀他们,他们便绝无活命的可能!除非黑蛇自愿停下来放他们离去。

    这还真是一句废话。然而事实上那黑蛇果然霍地停顿了一下,吓得程喆眼睛眨也不敢眨一下。

    黑蛇眼里闪过一丝惊骇与狐疑,它猛地回过头去看向洞府,口里骤然发出一声凄厉又暴怒的长号。下一瞬,便出现在数丈开外,抛下二人头也不回地离去了,速度竟不知比来时快了多少倍。

    程喆和元谋二人劫后余生,先是一愣,继而回过神来,也不管黑蛇为何突然离去了,欣喜若狂地一溜烟朝另一个方向飞奔离去,再也不回头了。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