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冬去春来
接下来两个月,夜珑每天都会跑到贾昌的道场。
除了学习巴西战舞外,还有各种各样的格斗技。
然后在累的跟个狗似的回到店里。
这一天,夜珑在道场没有见到贾昌。收到的,只有一份简短的道别信,总而言之老师回到了乡下去养老了。
夜珑颤抖着手捧着信封;眼眶中突然掉下什么东西,潮湿地划过我的脸颊,在干燥的皮肤上留下一道曲折的线,然后落到信封上,湿了一大块。
许久,夜珑一人站在大门前,内心深处一时间百感交集。
信封里还装着一枚钥匙,夜珑关好门。走到院子里,在回过头来望一下,将它深深的映在脑子里。
与此同时在医院——
病床上躺平的正是贾昌,一旁的心电图滴滴作响,脸上挂着氧气。
张全戴着一顶黑色圆帽,他坐在木凳子,手里剥着橘子。
张全脸上皱纹舒展,慈祥的说道:老家伙,给你剥好了。
贾昌睁开疲惫的双眼,然后摘下氧气袋,接过张全手里的橘子一边笑一边吃。
你这家伙,让你早点治疗你偏不。
现在好了肺癌晚期!
贾昌咽下橘子,看了一眼皱着眉头的张全。
治不好的,白白浪费钱。
贾昌吃完又躺下了,他侧过身来背对着张全。
许久——
“我知道你在干什么,你身上的责任不允许你弯下腰来。总之抱歉,以后就剩你一个人……”
张全气息微弱的说道。
咳咳咳……
贾昌剧烈的咳嗽了几声,嘴角还流出黑色的血液。
贾昌又颤抖的说道:如果有一天……失败了,真的失败了,就让夜珑那小子活下去……吧。
毕竟……是……个可怜的孩子——
说完这些话,心电图开始滴滴的响,慢慢的变成一条直线。
嘘!
贾老师,他睡着了。
张全看着他的背影,许久。
张全:老家伙,你说谁能告诉我,“我们为什么一边在生存,又要一边失去?”
一直到中文,夜珑才从失落的情绪里出来。
今天客人比较多,阿正去了火化厂,夜珑和蓝桉两人倒也忙得过来,所谓是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更何况,还有我们的小苏沫,不知不觉小苏沫又长大一岁一岁。
至于蓝桉,依旧每天冷着个脸,整天沉默寡言的。
生活虽然无趣,但也乐在其中。
毕竟啊,春天到了——
哼——哼——
夜珑闻声抬头,只见一个人戴着黄色鸭舌帽,背着黑色双肩包的年轻人遮住了夜珑的身影。
唐明秋!
夜珑惊喜的叫出了声;唐明秋摘下帽子,“最近还好吗?小夜?”
夜珑笑道:还好,还好。
唐明秋摊坐到椅子上,见他泄了气一样的样子。夜珑笑了笑,摇了摇手里的啤酒,示意道:要喝点吗?
唐明秋揉了揉布满黑眼圈的眼睛,放下背包拉开拉链取出在小店买的猪肉饺子。
等夜珑把啤酒倒到高脚杯里,唐明秋才心满意足的开造,“真的是,饺子下酒,越吃越有。”
夜珑看着好兄弟吃的满嘴流油,肉香肉香的。
又看向,刚招呼完客人的蓝桉坐在椅子上看书。
《黑鸟》,她似乎很喜欢这本书。
蓝桉缓缓抬头,夜珑赶忙移开目光。
喜欢吗?喜欢就去追啊!一旁吃完饭的唐明秋盯着夜珑不断躲闪的眼神,漫不经心的说道。
夜珑耳根子一红连忙低下头,貌似庆幸蓝桉离自己远。
唐明秋一笑,“这我可帮不了你,得你自己去努力。”
说完唐明秋起身收拾好背包。
你要走吗?
唐明秋背好双肩包,留下一个背影,“两天后的中午,我们老地方见。”
不要迟到。
除了学习巴西战舞外,还有各种各样的格斗技。
然后在累的跟个狗似的回到店里。
这一天,夜珑在道场没有见到贾昌。收到的,只有一份简短的道别信,总而言之老师回到了乡下去养老了。
夜珑颤抖着手捧着信封;眼眶中突然掉下什么东西,潮湿地划过我的脸颊,在干燥的皮肤上留下一道曲折的线,然后落到信封上,湿了一大块。
许久,夜珑一人站在大门前,内心深处一时间百感交集。
信封里还装着一枚钥匙,夜珑关好门。走到院子里,在回过头来望一下,将它深深的映在脑子里。
与此同时在医院——
病床上躺平的正是贾昌,一旁的心电图滴滴作响,脸上挂着氧气。
张全戴着一顶黑色圆帽,他坐在木凳子,手里剥着橘子。
张全脸上皱纹舒展,慈祥的说道:老家伙,给你剥好了。
贾昌睁开疲惫的双眼,然后摘下氧气袋,接过张全手里的橘子一边笑一边吃。
你这家伙,让你早点治疗你偏不。
现在好了肺癌晚期!
贾昌咽下橘子,看了一眼皱着眉头的张全。
治不好的,白白浪费钱。
贾昌吃完又躺下了,他侧过身来背对着张全。
许久——
“我知道你在干什么,你身上的责任不允许你弯下腰来。总之抱歉,以后就剩你一个人……”
张全气息微弱的说道。
咳咳咳……
贾昌剧烈的咳嗽了几声,嘴角还流出黑色的血液。
贾昌又颤抖的说道:如果有一天……失败了,真的失败了,就让夜珑那小子活下去……吧。
毕竟……是……个可怜的孩子——
说完这些话,心电图开始滴滴的响,慢慢的变成一条直线。
嘘!
贾老师,他睡着了。
张全看着他的背影,许久。
张全:老家伙,你说谁能告诉我,“我们为什么一边在生存,又要一边失去?”
一直到中文,夜珑才从失落的情绪里出来。
今天客人比较多,阿正去了火化厂,夜珑和蓝桉两人倒也忙得过来,所谓是男女搭配干活不累。
更何况,还有我们的小苏沫,不知不觉小苏沫又长大一岁一岁。
至于蓝桉,依旧每天冷着个脸,整天沉默寡言的。
生活虽然无趣,但也乐在其中。
毕竟啊,春天到了——
哼——哼——
夜珑闻声抬头,只见一个人戴着黄色鸭舌帽,背着黑色双肩包的年轻人遮住了夜珑的身影。
唐明秋!
夜珑惊喜的叫出了声;唐明秋摘下帽子,“最近还好吗?小夜?”
夜珑笑道:还好,还好。
唐明秋摊坐到椅子上,见他泄了气一样的样子。夜珑笑了笑,摇了摇手里的啤酒,示意道:要喝点吗?
唐明秋揉了揉布满黑眼圈的眼睛,放下背包拉开拉链取出在小店买的猪肉饺子。
等夜珑把啤酒倒到高脚杯里,唐明秋才心满意足的开造,“真的是,饺子下酒,越吃越有。”
夜珑看着好兄弟吃的满嘴流油,肉香肉香的。
又看向,刚招呼完客人的蓝桉坐在椅子上看书。
《黑鸟》,她似乎很喜欢这本书。
蓝桉缓缓抬头,夜珑赶忙移开目光。
喜欢吗?喜欢就去追啊!一旁吃完饭的唐明秋盯着夜珑不断躲闪的眼神,漫不经心的说道。
夜珑耳根子一红连忙低下头,貌似庆幸蓝桉离自己远。
唐明秋一笑,“这我可帮不了你,得你自己去努力。”
说完唐明秋起身收拾好背包。
你要走吗?
唐明秋背好双肩包,留下一个背影,“两天后的中午,我们老地方见。”
不要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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