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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九十六章 暹罗副王

    张梦阳听他如此说,于是便心中得意,遂摇头晃脑地给他讲解起来:“按着我们书本上的讲解,这首诗乃是一首描写青年男女爱情的诗歌。它描写了一个初恋的少女在杨柳青青、江平如镜的清丽的春日里,听到情郎的歌声所产生的内心活动。”

    李俊闻言,皱着眉头,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并不说话。

    张梦阳继续说道:“哥哥你看,它的首句“杨柳青青江水平”,这句写得可有多好?描写纯然是少女眼前所见景物,用的是起兴手法。所谓“兴”,就是触物起情,它与后文要表达的情事并无直接关系,但在诗中却是必不可少的。这一句描写的春江杨柳,最容易引起人的情思,于是很自然地引出了第二句:“闻郎江上唱歌声”。”

    见李俊偏着头并不说话,张梦阳还以为他在随着自己的指点,用心地追寻着诗中的意境,于是得意洋洋地继续说道:“最后两句:“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是两个巧妙的隐喻,用的是语意双关的手法。“东边日出”是“有晴”,“西边雨”是“无晴”,而“晴”和“情”谐音,“有晴”、“无晴”是“有情”、“无情”的隐语。

    “你想想这样的修辞手法,可是一般二三流的诗人能够想得出来的么?简直是流离生动,妙笔生花。这首诗以多变的春日天气来造成双关语意,以“晴”寓“情”,十分具有含蓄之美,对于表现女子那种含羞不露的内在情感,实在是无比地贴切自然。

    “哥哥你兴许不知道,刘禹锡的诗无论篇幅长短,大都简洁明快,风情俊爽,有一种哲人般的睿智和诗人的挚情渗透其中,极富艺术张力和雄直气势,具有一种空旷开阔的时间感和空间感。这是连李白、杜甫那些唐诗大家,都难以具备的优点呢!”

    见张梦阳自顾自地说得高兴,李俊听得却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感觉张梦阳所说的跟偶尔听那些书生们讲的大不相同,加之他本身对谈诗论词不感兴趣,因此对义弟的这番炫耀觉得啰嗦透顶,好几次都想要出言打断了他,但看他唾沫星子飞溅地说得甚是起劲,又好几次忍耐了下来。

    虽然如此,李俊却是认定他腹有诗书,是个能文能武的全才,更加想要把他网罗到自己的账下,让他为自己在暹罗的开拓基业一展才华。

    好容易等到张梦阳有了停顿下来的意思,李俊赶紧地接过话茬来说道:“没想到贤弟不仅武功高强,对诗文也有如此高深的造诣,实在是让哥哥我佩服得紧。以贤弟之才,到了暹罗之后,必定文能经邦,武能治国,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大事业来。

    “贤弟,男儿生于天地之间,即便不能博他个青史留名,也当达则兼济天下,不负平生所学。怎么样,跟着哥哥我到暹罗去吧,那里绝对有最适合你施展拳脚的广阔天地,将来暹罗的史籍之上,也必定会留下你浓墨重彩的一笔。”

    李俊的话,说得张梦阳怦然心动,使他不自觉地又想起了在燕京的皇城里面,姨娘说给他的那些鼓励的话语。

    “……你还这么小,真的要寻找榜样的话,那就该多读史书,多跟古来的贤臣名将们学学,必定会获益良多的。”

    “咱大辽历朝皇帝的实录,就记载着不少这样的贤臣名将,可惜金人攻破中京之时,这些史籍典藏被劫掠散佚了大半,不然的话,你逐一读去,肯定能多有所获的。”

    “想我一个妇道人家,都想为延续祖宗的基业做点力所能及之事,不愿虚度此生,何况一个堂堂七尺之躯的男儿汉,怎能甘心于一生中庸庸碌碌,默默无闻?”

    伴随着这些回忆,萧太后的音容笑貌,又在他的眼前晃动了起来,他仿佛又回到了那个处在燕京心脏部位的深宫里面,似乎闻到了浓郁的脂粉气与淡淡的药香混杂在一起的梦境般的氛围里。

    李俊见他并不回答,只是呆呵着眼睛怔怔地出神,猜不透他心中在想些什么,于是便又出言提醒他道:“怎么样贤弟,只要你跟着哥哥去了那里,立马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不,副王!”

    “什么,副王?”

    “不错,哥哥我这个国王是正的,你便是副的。暹罗的江山,便算是咱们哥儿俩两个人的,如何?”李俊一脸诚肯地问道。

    张梦阳倒是觉得这个头衔新颖有趣,可细一想想,便觉得有些不妥,把头摇了摇道:“哥哥,自古天无二日,民无二主,你的如此厚爱,小弟我心领了便是,这个副王我是万万不会干的,不过以后有时间了,我愿意去你开辟的那殖民地上看一看,瞧一瞧,看看咱汉人的殖民地与后世西方列强的殖民地有什么不同。”

    李俊见他推辞自己相许的副王职位,心中大感遗憾,但又听他想要到暹罗去瞧瞧看看,心里便立即又感到释然起来,笑道:“如此也好,那就等你何时得了空闲,便到海外去云游一遭,哥哥我在暹罗竭诚相候。”ia

    说着,两个人举起碗来,又是一口喝了个底朝天。

    张梦阳道:“好,待此间大事一了,小弟一定携拙荆前往暹罗看望哥哥,欣赏一下你那南国的殖民地风光去。”

    李俊道:“好,就这么说定了。”心中暗想:“只要你到了那里,给你享受了那娇妻美妾、荣华富贵的美妙滋味,不怕你不心甘情愿地留下来辅佐于我。”

    李俊又道:“哥哥我此番回到中土,从年前腊月初八到今天,软硬兼施,已经掠得了几千男女在我麾下了,全都驱赶上了大船,一艘艘地沿着黄河东下,由海州出海后折而向南,直奔暹罗去了。哥哥我觉得必行收获颇丰,本打算再干几票大的,再掳掠个两三千人就罢手收兵。

    没想到在朝城左近的一处市镇上,包围了好几百的男女百姓,便就如常那般威逼利诱,胁迫他们全都赶赴黄河边上,以便登船出海。可没想到,一个杂在百姓间的麻脸的女子,却突然发起了难来,暴起杀死杀伤了我们十几个弟兄,武功居然颇为了得。弟兄们便见这女人是个硬手,就都奔着她砍杀了过去。

    “这么一乱,被围起来的百姓们趁乱起哄,居然趁机逃脱了大半。弟兄们眼见这女人坏了大事,自然是放她不过,遂群起而攻之。那麻脸女人虽说武功高强,但到底是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眼见得要命丧当场,情急之下放了一支响箭,很快便从朝城方向涌过来一支金兵,过来解救这个麻脸女人。”

    张梦阳听到此处问道:“哥哥,这个麻脸女人的相貌,你可看清楚了么?什么身材,大约有多少年纪?”

    李俊道:“这女子较之寻常女子略高一些,三十四五岁的年纪,虽是一脸的麻皮,可却眉眼清秀,模样倒也算不上丑陋。”

    张梦阳点头道:“嗯,果然是她,看来拔离速那厮南来之时,把她也一块儿带了来了。”

    李俊“哦”了一声,问道:“这个女子是什么来路,兄弟可知道么?”

    张梦阳道:“这女子本名叫做柳银儿,江湖人称麻仙姑,在丑八仙中排名第五。”

    三月,初春。

    南凰洲东部,一隅。

    阴霾的天空,一片灰黑,透着沉重的压抑,仿佛有人将墨水泼洒在了宣纸上,墨浸了苍穹,晕染出云层。

    云层叠嶂,彼此交融,弥散出一道道绯红色的闪电,伴随着隆隆的雷声。

    好似神灵低吼,在人间回荡。

    血色的雨水,带着悲凉,落下凡尘。

    大地朦胧,有一座废墟的城池,在昏红的血雨里沉默,毫无生气。

    城内断壁残垣,万物枯败,随处可见坍塌的屋舍,以及一具具青黑色的尸体、碎肉,仿佛破碎的秋叶,无声凋零。

    往日熙熙攘攘的街头,如今一片萧瑟。

    曾经人来人往的沙土路,此刻再无喧闹。

    只剩下与碎肉、尘土、纸张混在一起的血泥,分不出彼此,触目惊心。

    不远,一辆残缺的马车,深陷在泥泞中,满是哀落,唯有车辕上一个被遗弃的兔子玩偶,挂在上面,随风飘摇。

    白色的绒毛早已浸成了湿红,充满了阴森诡异。

    浑浊的双瞳,似乎残留一些怨念,孤零零的望着前方斑驳的石块。

    那里,趴着一道身影。

    这是一个十三四岁的少年,衣着残破,满是污垢,腰部绑着一个破损的皮袋。

    少年眯着眼睛,一动不动,刺骨的寒从四方透过他破旧的外衣,袭遍全身,渐渐带走他的体温。

    顺着他目光望去,距离他七八丈远的位置,一只枯瘦的秃鹫,正在啃食一具野狗的腐尸,时而机警的观察四周。

    似乎在这危险的废墟中,半点风吹草动,它就会瞬间腾空。

    而少年如猎人一样,耐心的等待机会。

    良久之后,机会到来,贪婪的秃鹫终于将它的头,完全没入野狗的腹腔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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