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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擂鼓嘈嘈殷碧流

    “这不可能!我怎么会是魔族?我可是觉醒了异能!魔族的人是没有异能的!”

    “这谁知道呢?不过你也不用担心,我既然来找你,就没有举报你的意思。毕竟魔族最重要的魂兽和武器你都没有,你这个年纪也不可能知道魔族的隐秘。举报你并不会给我带来什么实际的好处,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我是不会做的。”

    “不过这次我袭击联合生物公司,阴差阳错之下抢走了那些还没有来得及入库的数据和资料,顺便还杀死了那些实验人员,怎么样都算是帮了你一个大忙。如果你有一天能够修炼到发,到时候帮我做一件事情,就算是报答我了。”

    “我不会帮你做任何事情!”沈景元毫不犹豫的拒绝道。

    蜘蛛自信的笑了笑,继续说道:“先不要忙着拒绝。毕竟大多数人一辈子都被卡在增这个阶段,你也许一辈子都修炼不到发呢?这样的你对我毫无用处,我自然永远不会再去找你。现在就当是我无聊下的一步闲棋吧。”

    “我想你现在需要一个人静一静,这里就留给你吧,希望我们还会再一次见面。”说罢,蜘蛛简单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就将沈景元一个人留在了房间里离开了。

    难道我真的是魔族余孽吗?那爷爷是不是也是魔族的后人?我应该怎么办?蜘蛛真的不会揭发我吗?沈景元陷入了深深的苦恼当中。

    沈景元就这样一个人想了一天一夜,直到第二天中午,沈景元才终于考虑清楚。管他的呢!猎魔运动都已经停了几十年,就算自己真的是一百八十多年前入侵的魔族的后代,现在也未必有人在意。如果这个世界真的容不下自己,他就带着爷爷躲到没人的地方去,再也不出来了。

    就这样,沈景元继续一路北上,来到了临近河谷市的西亚斯市。这里有联合生物公司的分公司,沈景元决定等注射完第五针异能激活药剂再前往河谷市。正好自己的异能现在已经初步的苏醒了,沈景元觉得已经可以尝试修炼雷狱七劫了。

    反正有联合生物公司埋单,沈景元豪气的在西亚斯市最高档的边城酒店开了一间套房。套房有两百多平米,卧室、客厅、书房俱全。沈景元还一口气订了一周的三餐,叫酒店按时放在房间门口就可以,他打算在注射第五针之前就待在房间里不出去了。

    沈景元兴奋的打开自己誊写的雷狱七劫前四重的秘籍。这雷狱七劫他早就浏览过数遍,但每一次仍然对功法的高妙佩服不已。

    雷狱七劫的第一重叫做雷鼓嘈嘈殷碧流,是雷狱七劫的筑基方法。内含雷狱七劫的基础行功路线,和利用电流刺激强化细胞的方法。练成之后身体在电流的作用下能发出微弱的锣鼓敲击和水流冲击岩石的声音。这重功法还有一个能通过电流刺激身体加速的特殊功效,同时还能加速异能的开发,正适合现在的沈景元。

    雷狱七劫的第二重叫做春雷滚过远山鸣。在第一重的基础上,功法更加复杂,细胞也能够爆发出更强烈的电流。练成之后已经能产生明显的声势,说是如春雷炸响可能有些夸张,但说是电流爆炸的声音一点都不过分。这一重功法已经能形成明显的电流,身体在电流的缠绕之下,攻击力和防御力都会大幅的提高。牟刚师兄应该就是已经练成了这一重功法。

    修炼到雷狱七劫的第三重电火雷车下九关,就算是步入了一个新的阶段。雷属性异能的一个特性就是不需要修炼到发,就能够将电流激发出去远距离攻击敌人。电火雷车下九关练成的标志就是能将电流激发出去,形成闪电攻击敌人,只是这时闪电还不能与人体断开联系,攻击力和攻击距离都有限。

    而雷狱七劫的第四重一夕轻雷落万丝算是完成了一个蜕变。闪电已经不受身体的局限,能够自由的激发出去,练成之后就算是正式进入到了发的阶段。此时闪电虽然离体,但是破坏力甚至还略微高过第三重,攻击距离和灵活性更是不可同日而语。虽然不知道白万贤师伯是不是修炼的雷狱七劫,但他上次救下自己时打出的闪电应该就和这一重的效果类似。

    沈景元默默的修炼起雷狱七劫的第一重雷鼓嘈嘈殷碧流,并同时运起冥想法,感受着第一重的行功路线,以及电流对细胞隐隐的刺激作用。

    雷狱七劫不愧是高级功法,沈景元用了七天的时间,竟然才堪堪入门。虽然能够顺利的运行第一重的行功路线,但是电流对身体的增幅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更不要说刺激人体加速的功能。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自己的异能还太过微弱,才导致修炼的效果不佳。

    沈景元还有一颗玄元丹没有服用,他花了好久才抑制住立刻使用丹药加速修炼的冲动。毕竟现在自己的异能才刚刚苏醒,沈景元打算起码等第八针打完,自己的异能再开发一段时间,才能将这颗玄元丹的功效用在刀刃上。

    这天,沈景元刚刚在联合生物公司注射完异能激活药剂出来。不知道是不是雷狱七劫起了作用,沈景元感觉这一针注射完以后,自己的异能又觉醒了一截,现在已经可以在指尖隐隐的形成一丝丝的电流。

    沈景元精神放松之下,第一次真正打量西亚斯这座城市。西亚斯虽然没有余晖市那么广大,但是却显得更加的精致和现代。整洁的街道有规律的排布着,路上蒸汽车的比例也比余晖市更多。街道上的人们穿着虽然一样比较休闲,但是却不似余晖市那般随意。

    沈景元走在回酒店的路上,路过一个下坡,正好看见下方一个小型公园里,一群小混混正在欺负一对母女。

    小女孩双脚踩在秋千上,被后面的小混混不停的推动。脖子上还绑着一副狗链,狗链的另一端被绑在秋千的横梁上。小女孩吓得不停的哭叫,双腿不停的发抖,一个不小心就会从秋千上跌落,被狗链勒住脖子。

    女孩的母亲不停的哭求着这群混混放下自己的孩子,却被这群混混一次又一次的推倒,甚至是拳打脚踢。周围的人群早就被吓得一干二净,没有人敢管这档子闲事。

    沈景元正要上前帮忙,一辆蒸汽车突然停在了公园的路边,从蒸汽车里下来一位大约二十多岁的年轻人。这个年轻人一头黑色微卷的短发,深棕色的眼睛配上雕塑一般的五官,让人顿时心生好感。年轻人不是那种俊美的类型,但是气质中带着一种善良的感觉。是的,没错,善良正是对这个年轻人长相最贴切的描述。

    年轻人一身随意的打扮,但是从衣服上精致的刺绣和纹理就能看出价值不菲。年轻人下车以后先是和这群小混混说着些什么,似乎想要调解双方的矛盾。但是这些小混混明显是不爽对方多管闲事,二话不说就动起手来。

    结果这个年轻人的身手竟然不错,三下五除二的就将这群混混打倒在地。这群混混不服气的抽出刀子,想要讨回场子,又被年轻人教训了一顿。

    年轻人下手很有分寸,并不夺刀,只是顺势用混混们自己的刀将他们的衣服划破,却没有伤到他们的皮肤。

    混混们仿佛觉得这种公子哥不敢真的伤害他们,还是不停的挥刀砍向年轻人。这年轻人也被打出了火气,手下不再留情。很快这些混混就个个带伤的倒了一地。

    此时沈景元也从坡上赶了下来,看到为首的一个混混正用手捂住自己流血的腹部,似乎在哀求着年轻人的饶恕。说时迟那时快,那混混突然直接用手将自己的一根肋骨抽了出来,这肋骨居然像匕首一般锋利,猛然偷袭刺向年轻人的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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