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第一宦官

    第二天一早。

    “天阉之君,不成器,呵呵,还是让我占点小便宜吧。”

    宋天林看向她的目光,忍不住带上了一丝宠溺。

    趁着她还沉浸在梦乡中的时候,他低下头,吻了她一下,披上皇衣,扬长而去。

    他原本是打算多睡会儿的,但昨晚到了景仁宫内,又与淑妃一番颠鸾倒凤,累得不行,当真是累得不行。

    但他也知道,现在不是睡觉的好时机,必须要尽快将消息传给那条狗。

    刚到门口,便有两个侍女迎了上来,见到他,吓得双膝跪地,高声叫道:“皇上万安!”

    这群人里,有一位最引人注目。

    虽然没有看到她的面容,但他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她的身份,不为别的,就为她的身材。

    是的,这丫鬟就是他昨日在春雨楼偷看的那个丫鬟。

    宋天林道:“怎么称呼?”

    “我叫乔儿,是我的女儿。”

    巧儿低着头,羞涩地回答着。

    巧儿,好吧,我记下了。

    等以后有机会,我一定要得到你。

    居高临下地看着那一大片不经意露出的春光,宋天林口水直流,恨不得伸手去摸。

    朝着御书房的方向赶去。宋天林可是知道的一清二楚,这位狗皇帝,肯定是在御书房里写毛笔字的。

    “拜见皇上。”

    宋天林在见到狗皇帝后,就褪去了身上的龙袍,乖乖地站在一旁。

    昨天晚上,他还是一国之君,今天早上,他又变成了执笔人。

    这货还真在画画,字迹娟秀,让人看不懂。

    他悄悄瞄了一眼,只见今日的狗帝换了一套贴身的绿衣,一条碧玉腰带系在腰际,神采奕奕,神采奕奕。

    配合着他那张英俊的脸庞,俨然一副纨绔子弟的模样。

    “昨天晚上休息的怎么样?”

    他一边说着,一边挥舞着毛笔。

    “臣只是觉得腰酸腿痛,并没有其他问题。”

    宋天林如实禀告。

    他转过身来,用一种嘲讽的口吻问道:“要不要我让御厨给你弄点虎皮和虎皮的汤药,让你吃点好的?”

    宋天林赶紧摇了摇头:“这可不是我能享用的。”

    “哼!”他拿起书桌上的纸张,对着上面的墨汁吹了一大口。

    “你来看一下。”

    宋天林乖乖地凑过去,探头探脑地看了一眼,那张白纸上,赫然就是他昨天晚上偷来的那首《水调歌头》。

    他对字并不是很了解,只是隐约觉得这幅字有点“颜真卿”的味道。总之,皇上的字迹苍劲有力,苍劲有力,风格简练,神韵十足,当得起一代宗师之名。

    最让宋天林意外的是,在第一句话里,陛下居然特意写下了这个名字:宋天林,大周司礼监执笔。

    原来这位皇帝陛下,也知道尊重原创者的著作权。

    皇帝陛下说道:“如何?”

    宋天林答道:“皇帝的字迹,举世无敌。就算是书圣,在他面前,也要退避三舍。”

    拍马屁,乃是我的拿手好戏。

    皇帝淡淡一笑:“好一个伶牙俐齿的奴才,小心我打你一巴掌。”

    他将这幅画拿在手中,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眼,很是满意。良久,才说着:“把我的大印拿过来。”

    片刻后,掌印太监双手捧着一枚大印,恭恭敬敬的呈了上来。

    皇上接了过来,毫不犹豫的在上面盖了一个印章。

    “这幅画就送给你了,好好保存,不要让我失望。”

    皇上亲自把那张宣纸装进了卷宗里,然后朝宋天林一甩。

    宋天林手忙脚乱的接了过来,一时之间,竟然有点手足无措的感觉,整个人都呆住了。

    “我才刚刚跟他老婆上过床,他就拿出如此珍贵的宝物来送给我?”

    说的我都不好意思了。

    “多谢陛下厚爱。”宋天林大声感谢道。

    旁边的太监看到这一幕,眼睛里满是嫉妒和嫉妒。

    “老话说得好,有恩必报。我给了你一件礼物,你是不是应该还我一件礼物?”

    皇上看向宋天林的目光充满了兴趣。

    闻言,宋天林更加疑惑了:他只是一个穷宦官,身上没有任何家当,能有啥好炫耀的?

    既然你是个太监,那我就给你十个亿吧!

    “皇上,你瞧,奴才今天早上两手空空,啥都没有。不知道你有何吩咐?”

    要送礼?可以,但这不是你的要求,而是我的要求。

    穷人的自信,就在于此。

    宋天林已经下定决心,一定要将自己的抠门做下去,绝不会吝啬自己的一分钱。

    他虽然没有足够的财富,但是他的小命却是值得的。

    “依我看,你何不学我,也写一首诗,赠我一人?昨夜一曲《只羡慕情侣,不羡慕神仙》,倒也不错。”

    “那我就不客气了。”

    闹了半天,就是为了让我展示一下自己的字迹,好,我成全你。

    “李公公,你在这里做什么,快去做砚台。”

    宋天林自然不会让皇上为自己研墨,自己研墨也会降低自己的身份,所以他对旁边与他平起平坐的负责印字的大太监李公公说道。

    李公公看了看皇上,见皇上同意,这才恋恋不舍地上前,开始研磨起砚台来。

    如果不是宋天林这样的异数,李公公应该是所有宦官中当之无愧的第一宦官。

    普天之下,唯有皇帝,才能号令他为人做事。现在居然成了宋天林身边的一个磨砚小厮,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陛下,我已经开始写了。”

    宋天林眼见墨已用完,就开始书写,可是他的字迹实在是太难看了,潦草了许久,才在第一行写出一个狗爪子般的大字:“莫想”。

    “这七个字叫做《别思》,很好,很好,很有意境。”

    皇帝低声嘀咕了一句。

    老实说,这首词虽然只有二十八个字,但宋天林想要写出来,却是格外的困难。

    因为这幅字是献给皇上的,以后可能会被记载在历史上,他自然要一丝不苟地书写出来,以免被后世的人嘲笑和指责。

    “终于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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