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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河北三枪

    第二天的清晨,李毅早早起来,跑到去杨易的院子里,同样是公孙雄的臣子,如无特殊情况,一般都是和李泽的办公时间是一样的,只不过李泽是去州府,杨易却是要到军营,为了早日学习武艺,当然是早早出门去堵杨易了。

    刚到杨易的院门口,就听到院子里面传来阵阵风声,原来是一早起来练刀的杨易,此时此刻,正把刀高速地舞动着,呼呼生风。

    李毅也不打扰,就在边上看着,静静地等他把一套刀法耍完,才用力鼓起掌来:“好!舅舅真厉害!”

    “呵呵,小瑾怎么这么早就过来了?”在李毅进门时,杨易就已经知道了,见李毅只是在边上观看,没有其他异动,也就随他了,专心练完整套刀法才招呼李毅。

    李毅也不拐弯抹角,直接就说出前来的目的:“听说杨耀表哥的武功是舅舅所教,心中羡慕得紧所以特来向舅舅求教一二。”

    “你要习武?”杨易吃惊地看着李毅,这几天李毅给他的惊讶实在是太多,一时间竟然适应不过来,“你要习武这件事,你爹知道吗?”

    李毅老实地摇摇头说:“不知道,但我知道他会同意。毕竟这也不是一件坏事,而且还对自身有益,我爹他没理由会不同意的。”

    杨易想了想觉得也有道理,但怕他只是一时兴起,而且他的认知里,李瑾似乎是一个不能吃苦的人吧,于是还是劝他说:“小瑾,习武是一件很辛苦的事情,而且还要长期忍受艰苦和枯燥的练习才能略有小成,你确定你能坚持下去吗?”

    “放心吧舅舅,既然是我自己决定的事情,我绝对会坚持下去的。”李毅拍胸口保证,这事往大里看,那可是关乎自己性命的事情,在乱世中,没点武艺可是不行的,不然随便来个什么逃逸的乱兵就把自己干掉,那可是太不值了,要知道三国时期,不少谋士也是懂武艺的,例如弃武从文的徐庶,东吴大都督周瑜,狼顾之相司马懿……

    杨易稍作迟疑,最后还是点头答应:“好吧,既然小瑾你想学,我就先教你一些基础入门的东西,至于你日后想学什么兵器,迟点决定也不迟……”

    “我想学枪和学剑。”这次李毅不等杨易说完,就打断他的话,抢先说出来。至于为什么考虑学这两样?这也是经过李毅一直以来深思熟虑过的。

    首先是剑,几乎每个习武的人都会,就算不是习武的文人,也会有佩剑的习惯,包括李泽,虽然没见过李泽耍剑,但李毅有种感觉,李泽佩剑肯定不是只为了从众,不多不少,也会懂点剑术。而且剑为百兵之君,君子佩剑,那可是很自然首选习剑了。

    至于枪,那可是为日后行军考虑,必然就要学习一种长兵器,毕竟一寸长一寸强,学习长兵器,就成了必然的事了。不过长兵器有很多,就拿三国说,使用长柄兵器的名将可是不少,三国第一猛将吕布的方天画戟,战神关羽的青龙偃月刀,燕人张翼德的八丈蛇矛,五子良将徐晃的开天斧,虎痴许褚的烈马刀,江东小霸王的霸王枪……

    不过李毅还是偏爱于枪,枪为百兵之王,纵观历史,有多少名将是枪术名家,其中让他最喜欢的就是常胜将军常山赵子龙,以手中的亮银点钢枪施展出盘龙七探、百鸟朝凰等招式,简直就是无人能敌。

    重点是枪的实用性也很强,枪以灵动为主,讲究以点破面,同时融合了刺、扫、缠、格等多种技巧,只要运力技巧好,长枪的杀伤力还是很强的,这点符合李毅自己的个性,而且长枪还不是什么生僻武器,容易上手。所以,很自然地锁定了长枪。

    听到李毅想学剑和枪,杨易也点点头说:“剑我可以教你,毕竟剑流传广泛,几乎每个武将都会,而且剑法基础,万变不离其中,至于高深的剑法,就要你日后另觅名师了。不过长枪,我想有个人会比我更加适合教你。”

    听到这里,李毅双眼一亮,连杨易也推荐的人,那肯定是一个本领不弱的人,于是赶紧追问:“是谁呢?”

    “呵呵!那个人你也认识,而且就在你们李府之内,他的武艺,就算是我和他较量起来,也不一定能胜过他。你猜猜是谁?”说到这里,杨易故意卖了个关子,对李毅神秘地笑着。

    这真的是出乎李毅意料了,李府还有这样的猛人?首先就是排除李泽,李泽肯定不是这个人了,杨氏虽然也是出生武将家庭,但杨家女子都不习武。

    自己的父母可以排除,那么这个有如此大本领的人,以李泽的为人,绝对会重用,所以这个人在李府的低位不低,这么就只剩下两个人了,管家魏成,还有就是护卫统领张锋。魏成是孤儿,自小被李府收养,和李泽一起长大,一起习文,并未习武,可以排除;那么就只剩下张锋了,说起来张锋用的武器就是长枪,而且看起来那杆枪还是精铁所铸,略显陈旧,不过枪锋却是闪亮如新。他不知道张锋的来历,只知道以前的李瑾对他的称呼是锋叔,李泽对他也不像是对待其他下人一般,反而有点像知交。

    见李毅越来越亮的眼睛,杨易就知道李毅猜到了,心里同时也暗思:“想来小瑾随着年岁的增长,心智越发成熟了,李家有后啊,阿泽以后也不用天天这么愁了。”

    既然知道李毅已经猜到,杨易也不继续卖关子,接着说:“不错,那个人就是你们李家的护卫统领张锋!你可别小看他,他言语虽然不多,平时也不显山露水,但他的来头可不小呢!他可是以前大名鼎鼎的河北三枪之一游侠枪的传人,虽然到他这一代,已经是弱了很多,不过这也是限制于他的武学天赋不如何好而已,未能让他踏入顶尖的层次,但是,他枪法已经是比那些一流之列的武将也高出不少了。”

    “竟然这么强?还真的是看不出啊!哦对了,刚才舅舅说道的河北三枪是不是指河北地区的三位枪术顶尖的人物啊?他们分别都是谁?真想有机会去拜访这些英雄人物。”

    “说起这真正的河北三枪,他们都已经是不在这人世了,现在所说的河北三枪,是指他们留下来的传人而已,远远不及当年真正河北三枪的风采了。这段历史也要追索到上一个乱世了,那时候也刚好的英雄辈出的年代……”

    “上一个乱世?大秦末年到大楚初建的时候吗?”果然是时势造英雄,乱世出豪杰啊,李毅暗中感叹,也不知这个乱世会出现什么英雄豪杰。

    “不错,就是那个时候了,说起来,这河北三枪可是都和你们李家有着不小的渊源呢!那时候还是先帝楚铭天和燕王燕长风南北对峙之时,所出现的三个顶尖的枪术名家。张锋就是当时游侠枪张机的传人,那时候的张机还是河北有名的游侠,以仗义著称,不过却是年轻气盛,喜欢挑战强者,而那时候河北同样有着一个枪术处于顶尖之列的人物,那就是被称为破军枪的燕王燕长风。于是张机就向燕王下了战书,但燕王身为一方霸主,当然是不会理会他的挑战了,不过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张机竟然大胆到夜闯燕王府,直接是一杆枪挑到了燕王面前,让燕王不得不应战。不过最后却是惜败于燕王,重伤被擒。但这也不能说明张机比燕王弱,毕竟在冲进燕王府的时候,突破燕王府的重重阻挠已经是耗了不少体力,如果是平手相较,估计也差不了多少。

    燕王也是一个英雄人物,虽然张机受伤被擒,但也没有加害他,直接是放了张机离开,但张机拖着重伤的身体,走了不远就晕倒在你们李府面前,你们的先祖李乐是当时燕王身边的一员得力谋士,自然知道张机的身份,也清楚他为何受伤,但还是救了他回李府,而这张机在养伤期间,和当时李家的一位小姐暗生情愫,也顺利地结为夫妻,于是你们李张两家就一直是世代交好了。英雄美人,这倒是当时的一段佳话……”

    听到这些往事,李毅也忍不住神往:“还有这样的往事啊,难怪爹要我称张锋为锋叔。这么说来,我们李家的确是与燕王和张机都有渊源啊!那还有一位是何人呢?”

    见李毅追问,杨易笑了笑继续说:“这人就是当时先帝楚铭天的麾下名将赵腾了!赵腾被称为镇岳枪,是晋州人士,生于河北之地,同时也是师从河北之地,虽然是在南方的先帝麾下,但后来南北一统后,赵腾却是一直镇守北方,震慑着漠北各方异族,而且出生河北,所以大家还是把他列入了河北三枪之列!”

    “那也不见得和我们李家有渊源吧?难道又是什么姻亲关系?”李毅疑惑地问。

    杨易摇摇头说:“这倒不是,其实赵腾和你们李家先祖李乐是师兄弟关系,两人年轻时都是师从于当时的一名河北名士‘岳山老人’,当时师兄弟两人,师兄传承了岳山老人的武学绝技,而师弟呢则是传承了兵法谋略,一文一武,你说这渊源大不大了。不过这也并非说两人真的是只会文和只会武,想那赵腾,如果不是通晓兵法,怎么能成为一代名将?而你们李家先祖李乐,似乎也是习的一门剑术吧,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你们李家失传而已。”

    果然是渊源不浅啊,看来得寻个机会,找那张锋好好学习下了。

    不过现在嘛,李毅两眼放亮地看着杨易说:“舅舅,你和我说这些似乎都太远了!不如现在来教我点实用的吧!”

    杨易也爽朗地一笑说:“好好好!都依你!但我现在教你的只是一些基础,有个好基础,日后学起其他兵器来也容易很多,希望你好好坚持下去。好了,我现在先去州府办事,下午回来再教你!”

    就这样,在李毅的满怀期待中,渡过了一个漫长的早上,直至下午,终于是让李毅如愿……

    自此以后,李毅的生活就多了一件事,那就是习武,虽然仅仅是基础,但李毅已经是很满足了,毕竟,李毅的目标不是一名当世猛将,习武的目的也只是强身健体而已。

    不过让他最高兴的事就是,在他的死缠烂打下,杨易也送给了他一匹刚出世不就的小马驹,还有就是一副以他身材量制的弓箭。

    于是乎接下来的日子,李毅早上就练武,下午就骑着马到城外打猎,当然,打猎只是一个借口,真正的目的,就是探查燕州城周围的地形地势。自从那天听到公孙雄要出征的消息,他也担心这段时间虞州袁家会选择这个时间来犯,早点熟知附近地形,对日后御敌总是会有帮助的。

    至于打猎回来之后,则是在燕州城里游手好闲,做花花大少爷了,每天都流连于酒楼饭市,甚至有时候还夜不归宿,留宿在有名的群芳阁。

    这些行为李毅也没刻意去隐瞒,杨氏也很快发现了这些事,多次对李毅进行说教,可李毅就是屡教不改,最后李毅甚至还搬出了李泽来:“这些是爹都知道,爹也没说什么啊。母亲你安心养胎就是,儿子自有分寸。”

    杨氏可是对这个儿子是越来越没办法了,她希望李泽可以管管他,但是同时也怕李泽会对他不利,但李泽好像对这个儿子真的是不闻不问了。自从杨氏到了娘家,李泽也隔三差五地来陪他,但是从来没有问过这个儿子,也不知是有意还是巧合,每次李泽到杨府的时候,李毅总是会在群芳阁留宿,两人就像是一组平行线一般,永远没有相交。甚至有一次,杨氏有意无意地在李泽提起过李毅,可是李泽的回复却是和李毅差不多:“知道了,随他去吧,你安心养胎就是了,我自有分寸。”

    杨氏越是担忧,因为她感觉到,李泽似乎是放弃了这个儿子,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她肚子里怀着的孩子身上。杨氏也不好再说什么,把所有的担忧都藏着,好好地养胎去,毕竟这是李泽的希望,她可不想有什么意外。

    不过让她觉得安慰的是,自己这个儿子虽然经常胡闹,但是很孝顺他,很多事情却让她省了不少心,至少没有像以前那样惹祸,这才让杨氏稍微放心了些……

    李毅孝顺她,除了是李泽的嘱托外,还真有这么一份感情在,毕竟杨氏对他真的很好,虽然他知道,这种好是给李瑾的,但现在感受到这些的,却是李毅,人非草木,谁属无情?

    所以,这几个月以来,李毅一直很忙,练武、照顾杨氏、侦查地形、发展自己的势力、打听群芳阁的底细……这些都让他忙得头晕转向。

    不过,在外人看来,这些事情都让人觉得,李家长子李瑾,绝对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纨绔,是一个绝世大魔王!不但是游手好闲,小小年纪就学人家夜宿花柳巷,而且还经常聚众闹事。

    不过这闹的事却是影响不大,都是一些混混泼皮间的打闹而已,但他们不知道的是,以李毅廿一世纪的用人理念,老邓所说的“不管是黑猫还是白猫,能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李毅的做法很简单,你无赖,我比你更无赖,你不服,我就打到你服,当然,有时候别忘记给点好处就行,加上廿一世纪的洗脑方式,让城中不少大混混、小混混、不大不小中混混也贴贴服服地听他的话。很快,李毅俨然就成了真正的街头小霸王!

    所以这些无业游民的泼皮混混,也就成了他的暗中发展势力的一部分。毕竟没有人比他们更好更快的得到更多消息。甚至有句戏言,就算是你想知道今天郡王夫人穿什么颜色的肚兜,你去找街头小霸王,定能帮你打听出来。

    当然,李毅重点培养的可不是这些泼皮无赖小混混,而是一些因乱世而失去父母的孤儿乞丐,毕竟这些混混虽然说现在是服你,但是很多时候本性难移,当有一天你失势了,说不定会反过头来咬你一口。而这些孤儿却是不同,在他们最无助、最黑暗的时候,只要你给他们一点阳光,给他们一点希望,他们就会铭记一辈子,虽然不能保证全部如此,但李毅相信至少大部分人都是这样,从他们看李毅的眼神就可以看得出来,这些人看李毅时,都是充满感激与尊敬的。

    更何况,乱世人命如草芥,他帮助这些孤儿,虽说带有目的,但同样也是出于一份对他们的怜悯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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