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读网 > 女频频道 > 单身老爸,魅力不减 > 第四十一章 再次签订合同

第四十一章 再次签订合同

    尽管两人的关系被众所周知,可依怜始终是掩耳盗铃,就算她经常被撞见从副总的宿舍出来,她也不承认她和副总的关系,舍友们很不理解,她明明已经和副总在一起,可就是不肯全部搬出宿舍,每天也只是在中午的时候回来睡个午觉,大家都觉得她是占着茅坑不拉屎,尽管公司的员工宿舍紧张,行政也不敢找依怜协商。

    从诗君接受依怜那天起,他就把依怜当成自己的另一半来处,也许是经历过一次失败的婚姻,诗君对依怜更是宠爱有加,所以他决定在依怜生日的时候,送给他一件特别的礼物。

    自富女士得知诗君有女朋友后,自觉的暂退场,把所有的心思全都投入到自己的公司。

    深秋,树根开始迫不及待的召唤枝叶,金黄的树叶都争先恐后的着急落叶归根,不论树枝再怎么挽留,它们都不愿多待一秒,恐慌一场风暴会强行把它们送向远方,树枝面对树叶的纷纷离去,却也无能为力。

    诗君沿着公司的路边,低着头,走在铺满黄金树叶的树下,心理盘算着自己的存款,离买首付的房子还差一大截,这使他陷入了资金缺乏的困境,他感慨道:“虽然钱不是万能的,可是没钱却是万万不能的”。

    秋风拂过诗君的脸颊,他突然想到了一个人,也许帮他的也就只有她了。

    忙于挣钱的富女士,收到了诗君的信息,可她却一点也不觉得意外,仿佛是在她意料之中,她推掉了自己的行程,带着早已准备好的银行卡,赴约到诗君安排的饭店。

    诗君早早就来到预约的饭店,思量着怎么开口向富女士借钱。

    富女士来到饭店的包厢,看着愁容满面的诗君,故意调恺说:“没带旁人,你这是属于私会我吗”?

    诗君立马起身迎接富女士:“大老板日理万机,我不私会你,哪能见到你呢”?

    两人默契的哈哈大笑起来,富女士责备诗君说:“你这金屋藏娇,准备藏到什么时候?上次不都说好再见时,你会带着她吗”?

    诗君把富女士的包包放在了旁边的座椅上,又顺手拉出另一个座椅让女士坐下:“时机还未到,主要是今天的事情不想让她知道”。

    富女士静静的看着诗君,等着诗君继续往下说。

    诗君坦言:“我打算买二套房,可是首付还差一半,我想从你那里周转一下,不过你放心,利息按照银行的利息算”。

    富女士:“二套房是打算结婚用”?

    诗君:“离婚时跟前前妻签订的有协议,现有的房子归孩子,所以二套房终归要买的”。

    富女士的手指敲打着桌面:“是为以后成家用的了,现在买房确实是一大行情,毕竟房子还没涨到顶峰,我支持你买房,可是二套房的利率很高的”。

    诗君:“这个你不用担心,我不是以我的名义买,我准备以她的名义买,就不算二套房了”。

    富女士:“风险太大,万一你们以后不在一起,房子她不愿归还该怎么办?网上这样的事情太多了,是她让你买房的吗”?

    诗君摇摇头:“不是,她没提过,我想在她生日的时候给她一个惊喜,毕竟她已经融入了我和孩子的生活,我总得给人家一个交代”。

    富女士拿出准备好的银行卡,放在餐桌上:“我有一个要求,用她的名义买房,你们必须签订一个协议,倘若你们将来不在一起,房子她必须归还,你的为人我非常清楚,对她,我不理解”。

    这个问题诗君也考虑过,所以两人一拍即合。

    诗君背着依怜筹集了首付,选好了房子,打印好了合同。

    依怜生日的前夕,诗君特意的以工作加班为由,把天赐支开,让他先回住宿,办公室又仅剩下他和依怜。

    依怜不解风情的质问:“呦,今天不用出去了?这段时间你不是很忙吗”?

    诗君哼了一声:“是呀,总算把外面的事情办好了,不就几天晚上没陪你吃饭吗?今天晚上我不出去了,晚上要不要跟我一起回住宿”?

    依怜生气的说:“这都一个星期了,你每天回来的都这么晚,我和天赐在同一个屋檐下,实在是太别扭了,所以我就回宿舍了,幸亏当时宿舍还留下了部分东西,真不知道你在外面搞啥呢”。

    诗君拿着准备好的文件夹,走到依怜的面前:“你先看看这个,然后再决定要不要原谅我”。

    依怜激动的打开文件夹,看着房源的简介,嘴角都快咧到了耳垂,眼中放出心想事成的光芒,语无伦次的说:“这是我们的房子吗?在哪里买的?现在的房价这么贵,得多少钱?房子是多大的?什么时候可以拿房”?当她看到最底下的婚前财产协议时,脸部瞬间僵硬,里面的协议她看都没看,把协议重重的摔在桌上,便质问诗君:“你这是什么意思?你是想告诉我,新房是你的婚前财产吗?这就是你送我的生日礼物吗?你就这样处处防着我吗?我不就是不愿公开我们的关系吗,你就这样对待我吗……”?

    诗君拿起协议,耐心的说:“你别着急,你先仔细看看协议”。

    依怜翻了一个白眼,从诗君手中夺过协议,认认真真的翻看着协议,诗君则在一旁详细的解释说:“这个房子仅以你个人的名义买,也算是我们将来的婚房,首付我付,房贷我来还,这段时间我瞒着你做这件事,就是为了在你生日的时候给你一个惊喜”。

    依怜:“那你不早说,我以为我白欢喜一场呢?既然这样,为何要让我签这个协议”?

    诗君:“这份协议是对我们爱情的一份肯定,除非你有别的想法,不愿签”。

    依怜笑着说:“你对我们的爱情肯定还真多,不是彩礼协议就是婚前财产协议”。

    诗君幽默的说:“但凡我再小12岁,我也不可能让你签这些啊”!

    依怜被诗君的话逗笑了,坦然的接受了诗君给的协议。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