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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城内一游

    “什么破地方,进个城还需要交300图门,这简直是在敲诈!*基尔斯蒂脏话*。”

    漫步在街道上,已经进城的弗洛里安嘴里咒骂着那几个敲诈他钱的守城守卫。

    〖我早说过把他们全都杀了,弗洛里安。现在回头还来的及。〗

    “你在说什么屁话,克里斯蒂安。我可不想刚进城就被通缉。”弗洛里安撇撇嘴不屑的回道。

    城内的环境让弗洛里安很不舒服,太过阴暗了……比荒野的洞窟还要阴暗。

    是一种令人压抑,喘不过气来的感觉。街道的路灯上挂了好几具尸体,街角巷口躺满了一个个骨瘦如柴面黄肌瘦的家伙,有些身体还在微微起伏,有些则已经一动不动了。

    路上急匆匆的行人眼里灰暗无光,宛如行尸走肉一般。他们似乎早已对这些尸体习以为常了。

    弗洛里安走在街道上,打量着与荒野截然不同的景色。荒野虽然危机四伏,但人们眼里依然有光,对明天的生活还有盼头。城内人却像提线木偶一样,浑浑噩噩。

    不过比起这些,弗洛里安还是更在意自己被敲诈走的300图门……

    在路过一个巷口的时候,两只大手迅速的伸向弗洛里安,抓住他的肩膀和手臂将他直接拉入昏黑的小巷。

    “晦气…”走在弗洛里安身后的工人嘀咕了一句,随后装作没看见快跑几步掠过巷口。

    虽然这种事在这座城已经司空见惯了,但谁也不希望它发生在自己身上,不是吗?

    十分钟后,弗洛里安脸上挂着笑容从巷子里走出,手里还拿着一沓钱。

    这世上果然还是好人多啊!无论是荒野上还是城里,都是有好人的存在的。就在刚刚,他在巷子里便遇到了两个好人。

    在他被守城的守卫敲诈以后,二人合计一下毅然决然的来给弗洛里安送了321图门,为了不声张,还特意把他带到小巷里。多么无私,多么令人感动啊!

    当然以上纯属扯淡,实际上是两个二臂想要对他既劫财又劫命,结果被他反杀。有这个胆子没这个实力。

    不过看在给他送钱的份上,弗洛里安仁慈的把那两个二臂的四肢打断丢在小巷里自生自灭。

    在城里逛的时间越长,弗洛里安就越是震撼,不得不说还是城里人会玩啊。这一路上他看见了53次抢劫,26次当街杀人。还有几个小卡拉米过来找他麻烦。

    城外都没有这么乱,这座城怕不是已经可以称为小哥谭了。用克里斯蒂安的话来评价就是〖这座糟糕混乱的城市里,充斥着令人作呕的污秽。不过我爱这里,因为败类的惨叫声要比普通人的惨叫动听多了!〗

    闲来无事,弗洛里安索性就随意买了一些味道一般但胜在便宜量大的零食。坐在街边的长椅上,与克里斯蒂安一起对着街上的景色评头论足。

    “啧啧啧,那个小子刺偏了啊……克里斯蒂安,你猜猜他俩谁会赢?”

    〖那个中年男人会赢。〗克里斯蒂安平静的说道,仿佛已经胜券在握。

    “这么自信?那我就猜那个小子。四眼仔,加油啊!……不!四眼仔,你咋那么菜啊!”

    占据先手的四眼仔竟然被那个中年男人在三招内干掉了。是谁给你这个弱鸡这么大的勇气的?

    〖我的眼界,远超你这凡人。〗克里斯蒂安嘲讽的语气中带着一丝骄傲。

    “我不服!再来!”

    就这样,一人一臂猜了一局又一局。嘲讽声谩骂声此起彼伏,与这热闹的街道显得分外和谐。

    最后的结果是14:14平局。这个结果,对于上头弗洛里安和克里斯蒂安都不咋能接受。但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还是黄昏,天还没有完全黑,街上的人就惊慌的一哄而散,顿时街道空无一人。

    这也使得他俩的赌(小)上(孩)尊(赌)严(气)般的赌局草草结束。

    对此虽然感到奇怪,不过弗洛里安觉得这就是这儿的习俗。但现在他想到了一个更严重的问题……

    那就是他们好像要睡大街了。

    光顾着看戏和克里斯蒂安斗嘴了,怎么就把最重要的找一个住处给忘了呢?弗洛里安啊弗洛里安,你可真是堕落了。

    弗洛里安站起身,准备四处逛逛找找看有没有适合他俩凑活睡一晚上的地方。比如楼道或者公园,都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弗洛里安!你可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哈?什么叫我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出现这种结果,我觉得有一半是你的原因。”

    〖呵,愚者的借口……〗

    “嘿!你大爷的……”

    弗洛里安一边和克里斯蒂安吵着,一边寻找适合休息的地方。他现在特别想有一个不长眼的家伙出现,这样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鸠占鹊巢。毕竟有屋子住,谁愿意睡大街啊!

    突然,杂乱如同鼓点一样密集的脚步声响起,而且还在不断靠近。

    远处的街道,周围的房屋和小巷里,一个个手拿兵器的人走出,汇聚成人群从四面八方朝弗洛里安的方向走来。

    这是什么情况?弗洛里安被这突然发生的事情搞得有些懵逼。自己才刚进城,不可能有这么多仇人啊?

    从他们的衣服上来看,一半人站在弗洛里安面前统一穿着灰色的布衣,手中拿着斧子。而另一半站在身后的则穿着藏青色斗篷。应该是两波不同的势力。

    “这个人,是你们的?”

    声音从身后传来,很沙哑。是一个披着狼皮大衣脸上有一道伤疤的中年男人。

    “我还以为是你们的。玛德,老子昨天就通知过了,怎么还有不长眼的混蛋出来碍事。”

    穿灰色衣服的人纷纷向左右两边移动,于中间让出一条道来。身着笔挺西装,梳着油头叼着卷烟的男人,迈着六亲不认的步伐,嚣张的缓步走来。

    “我们也没什么仇怨吧?不如放我离开怎么样?对你们也没什么损失。”

    西装男并没有理会弗洛里安,或者说在场的所有人都没有理会他的话语。西装男拍拍手掌,身后的一个小弟顿时走上前去,将一把斧子递给男人。

    他掂量了两下斧头,随后将它指向弗洛里安,也可能是弗洛里安身后披着狼皮大衣的男人,大声嘶吼着喊道

    “兄弟们听好了!都别手下留情,给我把对面的癞皮狗,还有中间的那个混蛋玩意宰了!!!”

    “是!!!!”

    听到此话,他身后的小弟们顿时齐声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声,手中的斧子高举向天发起冲锋。

    “咳咳,既然那些二愣子想杀那个倒霉蛋,那我们就要比他们更快,更好!去砍断那些二愣子的咽喉。”

    没有回应的声音,但他们的回应已然显现在他们的行动上。就像一柄利刃,刺向敌人的咽喉。

    弗洛里安有些头疼和郁闷……本来就因为可能要睡大街而烦恼,现在又因为这档事更烦了。为什么不能好好听人说话呢?好像他也不怎么会好好听人说话,那没事了。

    〖有趣……这叫做因祸得福是吗?这真是一个不错的惊喜。〗克里斯蒂安显得十分兴奋,他又可以掀起一场腥风血雨。

    “或许因祸得祸更合适,但确实挺令人惊喜的。”弗洛里安反驳道,他可不觉得这是什么因祸得福的好事。

    〖但这确实是好事,杀戮和血液总是能让人忘却烦恼。来试试吧!会让你满意的。〗

    “是吗?暂且相信你吧。就当是饭后活动?虽然还没吃晚饭。”

    弗洛里安拔出剑,不管克里斯蒂安的方法是否靠谱,先试试再说嘛。

    来吧!进攻吧!向我挥舞你们的武器!

    战斗吧!厮杀吧!

    用生命为我带来血腥的——忘忧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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