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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一章、猎鹿

    估计这些动物来了之后,就仿佛找到了一个天堂一般的地方。

    草随便吃,到处都是。

    各种本土动物都呆呆的,看见了野猫,狐狸啥的都不知道跑。

    自助餐啊,想吃就吃。

    估计各种外来动物一看,我靠,这简直是一个到处流淌着蜂蜜与牛奶的地方,没有天敌,都是食物,还不可劲地造,可劲地生?

    所以,数量和质量都让人吃惊。

    举例来说,澳洲的野山羊,其实最开始是家养山羊,有人运来澳洲养殖,目的就是位了喝羊奶,后来他们逃到野外,很快就泛滥了,数量嘛,澳洲人自己的统计是400万头。

    野骆驼,最开始是作为驮运工具来用的,现在野生数量120万头,快把本来就缺水的内陆地区水资源抢占光了。

    野狐狸数量超过170万只。

    野猫数量超过600万只。

    野牛来自印尼,最初是驯养的亚洲水牛,个头嘛,最大能长到1.2吨,后来被放生了88头,结果逐渐泛滥到35万头。

    幸亏政府怕疯牛病传染给牧场的牛,不计代价地屠杀,最终才将澳洲北部地区的野牛降低到了20万头左右。

    人少地多,物产丰富,结果就是如此。

    这些都还好,至少数量还没超过澳洲总人口2600万,但有些物种就不是了。

    比如澳洲野猪,最初就是家猪,逃到野外后,这玩意也没天敌,食性又杂,什么都能吃,而且还能生,结果就是目前数量估计已经达到2500万头,实际数量大概率已经超过澳洲人口了。

    还有就是巨型海蟾蜍,来自南美,个头能长到1公斤以上,全身是毒,谁吃谁死,人碰到都会中毒,数量已经超过1亿只了。

    至于最多动物,并不是袋鼠,还是野兔,它在巅峰时期数量达到了100亿只,在使用病毒剿灭野兔后,数量目前在6亿只左右。

    但它们往往都能长的跟小猪似的,动不动就是十几二十多斤的体重,比它们在其他大陆的亲戚可肥胖多了。

    目前澳洲的情况就是这样,所以在这里,猎人这个职业一直就是存在的,而且还很受认可。

    这就是为何李卓他们说要来打猎,卡尔表示欢迎的原因。

    汽车驶进农场之后,便开到了一个缓坡的高处。

    这里坐落着主建筑和附属建筑,其中主建筑是一栋三层高的别墅。

    他们进了别墅,李卓站在客厅的落地窗前看了一眼外面的牧场,它并不平整,境内有好几座连绵起伏的山岭。

    能看到大片的草地,但草普遍比较灰暗,并没有绿油油的感觉,可能跟这里缺水有关。

    更远处的则是多重起伏的山岭,一直到视野尽头处,此外还有匍匐在山间的一大片湖水,也不知道干旱地带怎么存住水的。

    李卓去一间客卧睡了一觉之后,爬起来就去厨房找吃的。

    正碰上卡尔从冰箱里拿出土豆来。

    李卓用英文问道:

    “hi,carl,晚上吃什么?”

    “hi,bro,烤肉能接受吗?为了欢迎你们到来,我们决定搞个户外bbq,土豆我们也烤一下,也吃一点蔬菜。”

    李卓听到后纠正道:

    “土豆是主食,并不是蔬菜,它里面不含维生素。”

    澳洲牛仔放牛是高手,不过基础知识有时候确实匮乏。

    “yep,我想你说的对,”卡尔想了想,耸耸肩道,“或许我们可以换一下。”

    他又伸手在冰箱里摸,最后摸出胡萝卜来了:

    “我想胡萝卜应该是蔬菜吧?我有没有说对?bro。”

    李卓自己打开冰箱,看了看,里面除了土豆,胡萝卜以外,还有洋葱。

    正儿八经的绿叶菜就没见着。

    好吧,澳洲人基本都是食肉动物,吃蔬菜很少。

    相比较洋葱而言,胡萝卜已经算好吃的了。

    李卓点头道:

    “是的,而且很美味,如果把它煮熟了的话。”

    当晚的晚餐有些粗犷,四名牛仔把烧烤的炉子被从储物间抬了出来,加碳烧着以后,便把大块牛肉铺在上面烤。

    什么都不加,除了细盐。

    新烤出来的牛肉,又新鲜又汁水充盈,还滋滋冒油,看着就馋人。

    咬在嘴里,外焦里嫩,肉香扑鼻,香气四溢,李卓顿时食欲大开。

    东西确实好吃,再加上他身体改造后对能量的需求大,所以,李卓一口气吃了三大块牛肉,估计得有四五斤的样子,外加三跟胡萝卜,以及十来罐啤酒。

    他的饭量和酒量在现场是最大的,几个牛仔都不如他能吃能喝。

    李卓个头本来就高,看起来就挺健壮,现在又吃这么多,牛仔们觉得不服气,要跟他比试力气掰手腕。

    结果就是,无论是谁,都不是他的一合之将,而且是无丝毫还手之力的那种。

    香炉将他的身体素质提升为常人的两倍,这其实已经超越了正常人类的极限了。

    众人试过之后,全都心服口服,将他看做是大力士一般的存在,都对他挺敬佩的。

    第二天早上,趁着太阳没那么热,卡尔便开着福特猛禽f150,拉着李卓他俩去打猎。

    他们沿着山坡往远处开去,这里的地势高低起伏,草的高度能没过脚踝位置。

    卡尔开车很狂野,他一直将车开到一处山岭的山腰处,直到开不上去了才停下。

    之后他招呼两人到山头上去埋伏:

    “buddies(兄弟们),带好枪,山对面的斜坡上经常有野猪,咱们去伏击它们。”

    李卓手里拿了一杆雷明顿狙击步枪,郑坤拿了一杆贝雷特AS50的民用版狙击步枪,卡尔手里的则是英国AWM民用版狙击步枪。

    卡尔是有持枪证的。

    在澳洲,正常情况下,游客需要临时狩猎证和公共猎场进入许可证才可以打猎。

    但这里是私人领地,不是公共猎场,只要同行人中有人有持枪证,他们就可以合法打猎。

    他们小心翼翼地沿着山间的荒草土坡往山岭顶端运动,到了之后便匍匐在地上,观察斜坡和沟壑间是否有什么猎物。

    并没有发现黑色的野猪,但李卓眼睛尖,注意到离这里大约500米远的一条浅沟里有一个灰色的身影,露出小半个身子,还长着犄角。

    他指了指那个方向,问道:

    “那是什么动物?”

    卡尔眯着眼睛打量了几眼,之后才说道:

    “应该是一只鹿,你知道的,澳洲野鹿的数量也很多了,我想总得有上百万头了,shit,这些家伙可真多。”

    他说的还保守了,最新的数据认为澳洲野鹿的数量已经超过200万头了。

    卡尔问道:

    “你们谁打?大力士?还是你?”卡尔问道。

    昨晚角力之后,李卓就得到了一个大力士的美誉。

    郑坤看了看,感觉距离挺远,有点没把握。

    看他犹豫,李卓笑道:

    “我手痒,还是我来罢。”

    他将狙击步枪摆在身前,趴在地上,歪头从瞄准镜中瞄准了那头鹿。

    它丝毫都没感到危险,还在低头吃草。

    现在相当于打固定靶,难度对李卓来说算低的。

    他从容不迫地扣响了扳机,肩头稳稳顶住枪托,化解掉后坐力,枪身几乎都没颤抖。

    远处那头鹿突然蹦了起来,之后就从沟中跑出来,想往山谷底跑去,但只跑了几步,便摇摇晃晃地摔倒在地上。

    一发入魂,狩猎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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