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读网 > 其他小说 > 囚徒梦魇 > 第三十一章:人格法庭

第三十一章:人格法庭

    【有一晚……】

    【一场流星雨掠过了这个小填。】

    【第二天,这个小镇的每一个人,哪怕是当天刚出生的婴儿,都拥有了第二个人格。】

    【由于会出现邪恶人格犯罪的特殊案件,审判并消除邪恶人格的人格法庭诞生了。】

    【你身为被告的律师,走进了这个法庭……】

    “有请我们的被告律师夜雨晓安和她的助手复死者进入法庭!”

    威严的法官说道。

    听完了旁白之后,叶晓安终于脱离了第三人称视角。

    虽然很想吐槽一下,这段很有槽点的旁白,以及为什么只有这个副本才有……叶晓安却想起了前两个副本的稍微有旁白就可能导致难度大幅下降,第三个副本则是有其他的玩家先进入。

    随即收住了想法。

    虽然有些随意,但她觉得这个世界观挺有意思的。

    身旁是林沫影穿着灰色的西装。

    她看了一眼,自己穿着的也是身白色的西装。

    玩家是代入的律师,囚徒是助手吗?

    这个副本既然让我们成为被告的律师,那么说明被告无罪?

    或者......

    另一个玩家是原告的律师?他们需要争取判决的结果让自己的一方胜决?

    一旦知晓了其他玩家和囚徒的存在,她就得考虑这方面的可能性。

    实在是被那个“小丑”整怕了。

    而且到了副本结束他们都没有看到那对囚徒和钥匙的另外一人。

    他们要是有杀心,当时林沫影和她不一定能活着出副本。

    别的不说,蝙蝠侠这个最大威胁可是林沫影和另一个不知是囚徒还是钥匙的家伙联手才赢的。

    其他的囚徒和钥匙都是怪物吗?!

    “开庭!”

    法官的一锤拉回了她的思绪。

    林沫影则是望着对面。

    原告是一个看上去十七八岁的女孩,两手不知道放在哪,那慌乱拘谨的模样就像只受惊的兔子。

    她的旁边还有个同龄的少女在出言安慰,虽然面带冷淡,但仍能从中看出几分不安。

    她们那边的律师是一位干练的女性,戴着金丝眼镜,注意到了他的目光还微微点了点头。

    律师助手的存在是为了方便囚徒的插入吗......看到那边的律师只身一人,他如此想到。

    那么这个副本是没有其他玩家吗,也不一定,囚徒和钥匙分开的情况也是有的,并且哪怕是圈定了法庭这个范围,也不一定是双方律师对抗的形式……

    但林沫影并不是玩家,他无法第一时间获取副本的信息。

    他只能多观察一下周围。

    而他最后一个开始审视的,是旁边的这个所谓被告。

    看起来是一个颓废的男子,带着胆怯的眼神,坐在椅子上无神地凝望着地面,说是懦弱都有些高估了,难听点说的话,甚至能看出些窝囊。

    ……这样的人会是杀人凶手?

    林沫影开始思考,足以押上法庭的案件,那么是杀人案的可能性极高……

    “相信在座各位已经知道,我们将要判决的这起【胖次连环盗窃案】的大概情况。”

    法官却是开始讲述。

    哦,原来是胖次……

    嗯?

    林沫影愣了一下。

    开始思考是不是自己听错了。

    叶晓安脑海里只剩下了一堆问号……

    啥?

    他刚才说了什么?

    胖次……

    连环盗窃……

    案?

    刚才为止还在顺着自己的思路各自分析的二人,在同一瞬间止住了思绪。

    而另外一边的女律师虽然走了走眉头,但也并没有说什么,显然是已经了解过了案情。

    也就是说……

    林沫影看了眼对面的原告。

    又看了一眼被告。

    是因为被怀疑偷了人家的内裤被告上法庭吗?

    叶晓安内心已经开始疯狂吐槽了。

    不是吧?

    这什么无厘头的东西?

    说到底……

    哪个法庭会受理偷内裤的案子啊?!

    喂!!!

    压抑住自己对这个副本的无言以对,叶晓安开始听法官陈述案情。

    但是越听越不对劲……

    被监控抓到徘徊在人家家门口。

    而且内裤失踪后,还在人家家里被当场抓到……

    叶晓安凝视着不安的被告男子。

    没办法,没救了,等死吧。

    差点就要丢出一套素质三连。

    幸好没在他身上搜出内裤来,不然这丢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说到底你给我解释一下……如果你没有偷人家内裤,为什么你会三更半夜出现在别人家门口还进去了?!

    她的内心几乎在怒吼,这槽点过多导致完全不知道怎么办了。

    这就算洗清了也很丢人吧?

    “看啊,那个人因为被告了偷人家小姑娘的内裤上了法庭呢。”这种绝对会有吧?

    当然吐槽归吐槽。

    叶晓安却也注意到了这个副本的特殊性。

    换成一般的法庭,这案子说不定就走流程了……

    但是,既然是【人格法庭】。

    也就是说。

    必须要将人格这一要素纳入思考。

    原本几乎可以盖棺定论的证据,加上这个不确定因素却也变得扑朔迷离了起来。

    【副本名称:人格法庭】

    【副本类型:普通副本】

    【副本介绍:既然是审判,那必然要与正义挂钩。在法庭之上,法律将成为最锋利的武器,也将成为最牢固的护盾。

    但是法律本身没有意志,仅仅靠着执行者和维护者的意志来履行。

    所以,这份不确定的正义会是什么结果呢?让人很期待,不是吗?】

    【任务介绍:找出真正的罪犯】

    【备注:在审判之后抹灭人格?有够自负的行为……你觉得它是对,还是错呢?】

    系统的任务姗姗来迟,但是依旧是很有信息量的谜语人话语。

    叶晓安自然是想第一时间把有关副本的信息告诉林沫影。

    但是很显然,在严肃的法庭之上说悄悄话,可是比在班主任的眼皮子底下说悄悄话还要明显。

    于是叶晓安只能先去抽空看下自己身为律师所携带的文件。

    大部分都是记录的纸质文件,其中还有几份报纸。

    这些全是公文包里面的。

    看来是系统为了她这个律师的身份配置的线索。

    “法官大人,我方申请证人出席。”

    而他们这边开始摸索的时候,另外一边的女律师却已经开始输出了。

    法官点了点头,表示允许。

    嗯?

    还有证人?

    叶晓安坐不住了。

    法庭外一个中年男子大步走了进来。

    “有请证人陈述证词。”

    “我嘛,住在明月小区,就和小梅家隔不远,然后又有每次晚饭后散步的习惯……最近几天晚上我出门散步的时候,老是看到这小子鬼鬼祟祟徘徊在周围。”

    “一次两次还好,三四次的时候我就开始留心了,那天深夜我看到这小子的时候,我赶紧跟了上去,看到他在附近转悠了几圈之后走到了小梅家外。”

    “也不知道怎么的,他人就不见了,我当时就觉得他肯定用了不知道什么手段进去。”

    “我一边赶紧敲门,一边打电话报警,电话还打通不久,话还没开始说呢,这两姑娘就把这小子抓了出来。”

    原告梅丽,也就是这位大叔口中的小梅,点了点头说道:

    “忠叔确实是个很好的邻居,周围有人电路坏的时候,他还会主动帮忙去修,是个热心肠的人。”

    法官略微思考,随后问道:

    “被告,你是否要反驳证人的证词?”

    “不,法官大人,他说的应该没错。”

    叶晓安已经开始眉头紧皱了。

    有证词就算了,你小子居然还提前几天就开始踩点了?

    踩点就算了,而且还被人看到了,你这还承认了……

    没救了,重开吧。

    在这番证言下基本上已经坐实了为犯罪而踩点的结论……如果没有有合理解释的话,这案子基本上可以盖棺定论了。

    叶晓安虽然这么想,但是她绝不相信系统会摊给她一个无可救药的局面。

    “法官大人,我要询问一下证人。”

    她如此说道。

    得到法官的允许后,叶晓安朝向了中年男子。

    “你说他鬼鬼祟祟的……有什么更加具体的举动吗?”

    “我想想看啊……就是很明显的徘徊在一个地方,就像赖着不走一样,然后时不时还朝着小梅家看,然后又不肯走太近。”

    基本上把可疑写在了脸上……叶晓安做出了结论。

    “所以你究竟是为什么要徘徊在那里?”

    林沫影则是直接悄悄询问着被告,但得到的却是支支吾吾不肯回答的反应。

    叶晓安见此又看了几眼资料。

    原告和被告还是同校的同学?

    但是这个所谓的明月小区,只是原告住的地方,被告并没有住在那里,甚至居住地点还隔着挺远。

    就算说是碰巧或者别的也不可能解释得通,只可能是有意而来,才会特意这么远跑到那里……

    但是明月小区内裤被盗窃的已经有三家了,基本上都是年轻漂亮的小姑娘。

    如果彻底摆烂假设被告确实是个蠢到进行拙劣犯罪的罪犯,但是有几点却很怪。

    明月小区里面只有原告和他还有着同校同学这一层关系,其他被偷的人家基本上八竿子打不着。

    如果要解释为他就是单纯的变态来者不拒,那他为什么非要挑在明月小区偷呢?相隔这么远,没有半点便利。

    就算解释为偷远的地方可以避嫌……但是怎么可能前几次毫无问题,这次就有着那么拙劣的踩点呢。

    嗯……

    叶晓安再次开始思考。

    不行。

    就像始终缺了一个要素……不符合逻辑的地方,始终是那么的违和。

    甚至是自相矛盾……

    叶晓安再次思索起这个副本的相关信息。

    她想到了关键。

    一般情况下自相矛盾的没有逻辑的行为,是不可能发生在一个人的前后行动上的。

    但如果……

    不是“自己的意志”呢?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