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计划

    林期开店主要还是为了“洗钱”。

    他固然可以拥有无穷无尽的财富。

    可问题是,他却没有办法解释这些财富的来源。

    比如说,他这样一个工薪阶层。

    是如何开得起跑车,住得起别墅?

    像什么回老家挖到黄金的谎言,也只能骗骗一些傻子。

    人家治安官和银行部门,可不会相信这套说辞。

    于是乎,他便需要一种途径,把这些看似来历不明的钱给变现了。

    像白鹰国那边的家伙,就喜欢开洗衣店。

    而林期这样的底层人民,一没有人脉,二没有权力。

    也只能靠创业的幌子,来逐步地变现收益。

    “老张,我如今打算创立一个商业帝国。”林期如是说道。

    张庆权听闻他这么说,确实有点儿震惊,然而他还是很快冷静下来了。

    “期哥为什么打算开奶茶店呢?”

    张庆权冷静道:“据我所知,我们安陵市房价高,租金高,物流成本也贵……

    “想在安陵做餐饮业,可谓是困难至极。”

    林期不以为然,而是笑道:

    “张哥,我跟你算个数。

    “我问你,餐饮的主要成本是什么?”

    张庆权愣了一愣,随后道:

    “成本的话,我个人觉得是材料、人工、水电、租金吧!”

    啪!

    林期双手一合,拍掌道:

    “没错!

    “假如我搞到了渠道,能够低成本获得材料。

    “那利润方面便自然高枕无忧,分分钟赚个几千万,根本不在话下。”

    张庆权听闻林期这般说,又惊道:

    “期哥,你们家不是三代贫农吗?

    “你什么时候又有这番能量了!”

    林期把手一摆,笑道:

    “这些事情,是我的隐私。

    “我暂且不能同你说。

    “接下来我跟你谈谈分成的事情。”

    张庆权点一点头道:

    “你打算怎么分呢?”

    “二八分。”

    “二成……还算可以!”

    “不,是我二你八。”

    “什么!!!”

    张庆权听得眼睛都睁大了:

    “不是,为什么我能拿八成!”

    林期把脚一蹬,靠椅子上道:

    “我只要二成就行了。

    “剩下的收益,你尽管拿去。

    “话又说回来,你只能拿一间店铺的收益。

    “今后,我可能会开分店,雇佣其他人过来当店长。”

    “哥,你怕不是来做慈善的!”张庆权惊叹道。

    林期仍旧是笑,道:

    “我不是做慈善的,但我确实不在意那么多的收益。”

    晚上九点,张庆权激动至极,往嘴里猛灌白酒。

    他喝得满脸通红,一身酒气,方才停下道:

    “期哥,你真是我的恩人!”

    林期拿起罐啤酒,喝了两口,润了下喉咙,笑道:

    “不必那么激动。

    “以后该有的,都会有!”

    深夜,林期亲自把张庆权送回了家。

    “慢点走,回家之后,就直接睡觉,别到处瞎转。”

    林期嘱托道。

    “好的!”

    送走了张庆权之后,林期便回到了家中。

    回到家,他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

    忽然,他开口道:

    “系统,你在吗?”

    “在。”系统的回答很是简洁。

    林期接着问道:

    “我下一个任务,什么时候开启?”

    系统回答道:

    “下个月开启。”

    林期点一点头,又道:

    “能透露一下相关细节吗?”

    “可以!”

    “要去什么地方?”

    “《血族》世界。”

    “做什么?”

    “击杀血祖。”

    “时间?”

    “一年。”

    “你玩我!就我一个,怎么可能办到?”

    “请宿主自行解决。

    “接下来再补充一点……

    “宿主每过十日,便可选择一条时间线穿越。

    “分别为中世纪时期,二战时期,当代时期。”

    系统还是一如既往冷漠道。

    而林期对此也没有什么看法,只是觉得这个任务难度极其之大。

    《僵尸》世界固然很大,但任务范围只是局限于港城罢了。

    而这个《血族》世界的任务范围,恐怕遍及全球……

    看过《血族》连续剧的他,自然知晓血祖是一个活了几千年的长生种。

    更要命的是,它与它的血裔们还拥有着虫群通感。

    简而言之,它的血裔就是它的化身。

    它可以通过血裔的身体,获取相应的外界信息。

    而他的队友,也就是原剧中的角色们就没有一个靠谱的。

    与《僵尸》中的陈友叔、燕叔相比,他们简直可以说是又蠢又坏。

    除了四肢发达以外,恐怕便一无是处。

    这群人里面,也只有“亚伯拉罕”老爷子,跟捕鼠员“瓦西里”稍微正常一些。

    以及血族叛徒“昆兰”老哥。

    可问题是,原剧中三人可是用核弹,才把血祖完全杀死。

    他们三人合伙,的确能给血祖造成伤害。

    可血祖生命力顽强无比,总能绝地逃生。

    也只有用大范围杀伤性武器,才能彻底杀死血祖。

    想到这里,林期顿时觉得头痛无比。

    “我也是时候,该去学点新东西了。”

    林期深吸一口气,从床上爬起道。

    他打开电脑,继而学起了盔甲制作与金属加工。

    俗话说得好,术业有专攻。

    他也很想无师自通,学会化工合成。

    然而他如今都这般年纪了。

    他那十二年之所学,基本还给老师了。

    从零开始学化工,定然是痛苦无比的。

    所以他还是选择先增强自己的金属加工技术。

    由于接下来所要面对的对手,乃是血族。

    所以他必须使用三样事物。

    第一是白银,第二是火焰,第三是紫外线灯。

    《血族》这部剧里的血族,其实更类似于“加强版”的丧尸。

    只是它们的生物结构容易被白银所破坏。

    同时也像病菌一般畏惧阳光。

    它们的破坏力,跟尸妖相比,确实差得远。

    可头脑方面,却比较灵活。

    至少血祖是懂得利用人类怕死心理的。

    它打着长生不老的幌子,先后骗取了多位富豪的支持,以此渗透了整个人类社会。

    面对这样的情况,林期也没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好在,他目前还有一个月的学习时间。

    若是他能大体领悟制药的方法,能够通过系统的“认知判定”。

    那么他便能获得制服血族细胞的特效药。

    从而扭转形势。

    “还有一个月,等抓紧时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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