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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想法

    顾府的日子很平静。

    马铭轩除了时不时的带着顾家二女出去走走,要不就是窝在田间地头。

    家里除了肉和粮还需购买外,蔬菜目前能够自足,支出也明显减少。

    前天,顾家三伯上门来迁移祖祠,先是告罪说明原因,后又磕头再拜,一趟仪式下来折腾了小半天。

    但当他看到手里的四十金时,方觉得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事。

    顾思瑾给的很痛快,这还多亏了王朝义先前送来的那五十金托底。

    不过她还是心疼不已,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可更是夫君挣来的,如今被她几句话便送了出去,真可谓是吐字如金。

    以前顾思瑾没为钱发过愁,可现在不同,该省的就不会多买,除馋嘴的小荷外。

    “姑爷,你看那糖果好招喜。”

    看着远处卖糖果的商贩,馋嘴荷有点走不动道了。

    “就你嘴馋,家里做了那么多糕点就你吃的最多。”

    对方所说的糖果就是沾了糖的干果,现时节的干果品种少,都是些苦涩的野果,所以才需要沾些糖来补味。

    其实味道很一般,口感很一般。

    顾思瑾没好气的拍了下对方平坦的小肚,‘这么长时间了一点不见起色,难道是人出了问题’。

    要说二人同房已经许久了,怎么连一点反应都没有,这事让顾思瑾也是百思不得其解。

    马铭轩没有搭话,笑呵呵的带着俩人向菜市走去。

    其实家里好吃的很多,闲暇时马铭轩都会做些糕点吃,花样也不少。

    早前材料有限并没把烤箱制造出来,但他却把一座灶台改造成了烤炉。

    不过糕点这些吃食不易多做,放不久,又不打算开烘焙店,做一点只为解馋罢了。

    “摊主来两斤山杏,再来一斤红豆。”

    看到马铭轩要买山杏,顾荷就知道他要做什么,失落的心情立马又高兴起来。

    她可是知道姑爷的做吃食的手艺,各种花式绝活不带重样。

    “姑爷你真好。”

    面对小荷的示好,顾思瑾抬手就要打。

    结果就是两女开始围着马铭轩追躲打闹,引男人侧目,也有女人心里暗骂‘没规矩、不矜持’。

    没有去管二人,马铭轩不会再乎外人的看法。

    接下来又转了一圈,又买了些山药和蜜枣后在嬉笑着向家走去。

    “去把山杏去核洗干净串成串儿,随便把红豆也洗了。”

    一回来,马铭轩便把琐碎的事交给了顾荷,然后自己开始熬糖。

    这里没有白沙糖,更没有见过甘蔗,因此糖分都是来自甜果之中。

    不需糖块自然不用大火化糖,而是开小火慢慢熬煮,直到起泡发黄粘稠如浆后便可以了。

    拿过清理串好的山杏,再把糖汁往上一浇,一串糖葫芦也就做好了。

    其实现在并不合适制作糖葫芦,天热糖化的快,但顾荷想吃马铭轩闲着就动下手,也费不了什么事。

    山杏有点酸,山民也不会真等果子熟透才摘,一路磕碰太爱坏。

    不过再烧上糖后,酸中带甜口感立马就上来了。

    “别光顾着一个人吃,也给思瑾带过去些。”

    两斤山杏也不少,串了两个普通串后,他又开始制作红豆沙。

    把上好的红豆放到锅里煮烂,再过虑去除豆皮等杂质,最后挤出水分,一坨红豆沙就算制作完成。

    再次给糖加热化开,把豆沙塞进山杏中浇上糖,这样一串夹馅的糖葫芦就做好了。

    直到又做了三串马铭轩才开始收拾山药,前生他最喜欢吃山药的糖葫芦。

    山药健脾益胃,还滋肾益精,是上好的药材。

    吃起来软糯不会塞牙,不像有些商贩连籽都懒得去除,稍不注意就会崩牙。

    糖葫芦花样很多,各种水果都成以做,但马铭轩三人吃不了那么多,尝一尝适可而止。

    “这么多,咱们吃的完吗?”

    顾思瑾看着眼前三种口味,让都吃了两串的她直揉肚子。

    不管甜还是酸,吃多了都不会舒服,她可不会有那个好胃口。

    马铭轩只吃山药的,吃两串也是没有问题。

    他转向看了看顾思瑾,抬起下巴向一旁仰了仰,意思很明白,‘不是还有这位嘛!’

    小荷吃的很欢,根本没有忌口来者不拒。

    两边粉腮鼓鼓一副要把它们干光的架势,让人哭笑不得。

    “我想养蚕。”

    顾思瑾突然说出了这么一句话,看着及其认真的样子。

    这不是她一时兴起,而是深思熟虑的结果。

    原本在这个时代,大户人家女子都是过着相夫教子的生活,然而她们的生活却也是相对无趣。

    桑农在这里也有,但都不是主要谋生手段,主要是蚕虫死亡率太高,养蚕抽丝比耕地种田还要劳累。

    虽然丝比金贵,但养植规模小了两三年也不见得能出一盘丝。

    大夏国有专门的养蚕家族,靠着大量的奴仆劳逸手工抽丝,这才把产量提了上来。

    但也只够宫内使用,得了个皇室专供的牌子而已。

    外面人想要买上一匹丝绸织衣也不是容易的事情,花费更是不少。

    现在有点钱的一般都穿棉纱制品,虽然在采摘方面依然靠人工,但纺线可比抽丝容易多了。

    而且棉花种值容易,可比养虫容易照顾,成活率也高。

    顾思瑾其实也没打算养多少,只是每日太过悠闲想找些事情做吧。

    这也怪顾荷肚子不争气,要是有个孩子她也不至于会想着用养蚕来解闷。

    此时正在躺椅上看书的马铭轩放下书籍,用赞同的眼光看着对方。

    “行,我支持你,可你学过吗?”

    养蚕说简单也简单,说难也难,主要是控制好温度和温度,不然影响发育更会导致死亡。

    其次还要定时清洁,蚕虫不能过拥挤,更不能让其遭遇病虫袭扰。

    最后就是喂桑叶了,这决定着吐出来的丝的质量。

    闻言,顾思瑾惭愧的摇了摇头,不过还是说道。

    “你要是同意的话,我就去给王家小女写封信,她夫家就职所在就有养蚕户。”

    听这一说,马铭轩明白这是要求人打听,而后再着手试养。

    关于养蚕他也没经过手,更没亲眼见过,但是却看过相关书籍。

    毕竟也是能手搓机器的人,对于材料学也是要有所了解。

    “不用写信了,我到是知道一点,不过在这之前我先帮你把虫室弄好。

    虫室选择地在后院墙外,离凉亭不远的地方。

    马铭轩打算制作玻璃温室棚,这样不管是光照通风还是冬季控制温湿度都能到达需求。

    为了便于繁殖和孵化,他还需要做两间温室,这样便于搬运。

    因为是自家用,给顾思瑾打发时间的小作坊,所以到不用搞的面积很大,所用的沙子也能就地取材,省得到处找材料的时间。

    看着放下书册起身准备开干的马铭轩,顾思瑾心里就是一暖。

    含笑的望着对方,直到他人身影从目光中消失才回过头打了小荷一下。

    “加把劲儿,别光老想着吃。”

    ……

    不明白怎么又招惹到自家小姐的顾荷一脸懵逼的嚼着糖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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