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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回到原点(中)

    “你已经获胜,而我输了。但从今以后你也就死去,对这个世界、对天堂和希望也毫无感觉!你存在于我中,而我一死,请看这个影子吧,这是你自己的影子,看你多么彻底地扼杀了自己。”

    ——这是爱伦-坡《威廉-威尔逊》【1】中的一句话,也是阿瑟-浮士德对着镜子自语的一句话。

    他身着西装,手里拿着一杯自己幻想而成的红酒。他没钱买红酒,这对于他来说完全就是奢侈品。

    他深情地凝视着镜子中的自己,而那个恶魔好像就站在他的身后,站在镜子里。

    ——“你反悔了吗?我的主人,我的朋友。”魔鬼面容依旧狰狞,黑色的袍子将他全身覆盖,当然除了他那张狰狞可怕的脸。他头顶的两个恶魔之角在黑暗中若隐若现,就同他悄无声息的作风一样。

    阿瑟-浮士德凝视着他,凝视着自己往日的朋友,往日的仆人。

    “倘若我的戏剧可以把他们从水深火热中救出,那我依旧愿意为之一试。”阿瑟说。

    “人类总是自以为是,跟上面那个人一样的丑恶。”说着,恶魔消失了。镜子里只剩下阿瑟-浮士德。

    ——噢,你是我的威廉-威尔逊吗?那我是否应该将你毁灭。毁灭即是罪孽,这是谁的话?怎么听起来那般的熟悉。我记得我曾经在某一个下水道里见过他,“地狱之子”。也许那不是第一次。我忘记了,统统都忘记了,完全记不起来。只有所剩的片段,不,我不记得,不记得这个世界上到底有多少头羊多少头牛,也许我应该去莱茵乡数一数。但是莱茵乡又是什么?为什么我会说出这个名字。是我的潜意识在作祟吗?那你,我的潜意识,你能否告诉我今天星期几?

    ——你不知道?

    他转过身凝视着书桌上的那本《神曲》。

    ——我是一个作家,我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作家!我将会成为一个作家,除此之外我还是一个剧作家。我的作品都有一个共性,那就是喜剧,噢!喜剧,多么棒的东西,看看吧,这是我的作品,我写的多么成功:

    “我走进一座宽阔的坟场,密集的坟丘让地表起伏不平。棺材都敞开着,里面有烈焰燃烧,传来悲鸣之声。走在林立的墓碑间,我想,也许有我认识的人或者曾经认识的人,正在受煎熬。”这是但丁的诗,这是我的诗,这是我《神圣的喜剧》里最......最令我满意的诗句,也是最骄傲的。我觉得这句话将成为我墓碑上的碑文,同我一起永垂不朽。会有很多人来我的墓前缅怀我吧,噢,可怜的人们,他们将会在我的诞辰,我的忌日里来到我的墓前为我献上白色的花。白色的杜鹃花吧,杜鹃花是蓝色的,也许吧,或许玫瑰花也行。总之,他们会在我的墓碑前大声地朗诵我的这段伟大的诗句。【2】

    他在镜子前疯癫着,自言自语着。他思索着今天是星期几,思索着代望塔里那个他幻想出来的前台姑娘,他给那个姑娘做了个小名,就叫做海伦——那个古希腊神话中众神之王宙斯跟勒达所生的女儿,她是人世间最漂亮的女人。在阿瑟-浮士德的眼里,海伦就是古典美的象征。

    他疯癫着,随着混乱的思绪在镜子前狂笑不止。

    ——直到那个电话的到来。

    老板莱恩斯在电话中怒斥着阿瑟-浮士德,他威胁他将会把阿瑟全天的工资扣掉。这注定是一个悲伤的日子。

    于是阿瑟-浮士德换了衣服,他脱去了那件从服装店里买回来的西装——那是他唯一一件得体的衣服。当然这件西装十分的老式,放在这个年代里,基本没有人会买这件老款的“破布”。但是阿瑟-浮士德做到了,他真是一个天大的好人。他帮助某服装店解决了困难,他得到的应该是赞赏,但现实却没有这般的友好。

    服务员的辱骂他依旧记得,但是他认命,这就是他的命。他没有任何的理由能让人看得起他,他就是处在社会最底层的最不起眼的一个人。

    他快速地脱去了西装,他在杂乱无章的衣柜里寻找了一阵,粗暴地翻着衣柜里的衣服,尽管也就只有那么几件。最终他选择了一件格子外套还有一条宽松的布裤。他快速地穿上了皮鞋,又走到镜子前用着极其奇怪的目光审视着自己。【3】

    他推测着自己的年龄,将脸凑近,细数着脸上的皱纹。他的双眼有些无神,尽管已经近视了,但他依旧不愿意戴上眼镜。他的身子略微发胖,头发及肩十分的凌乱。此时的他已经不再放肆地大笑了,他努力想要挤出微笑但是他做不到,他面无表情地凝视着镜子里的自己。【4】

    电话再一次响起,他不再理会。他冲出了屋子,走到走廊尽头,拐入那条巨长的楼梯,飞速下了楼。

    他在马路上穿行,却总感觉马路上所有的人都在他打招呼。他以他那无法控制的狂笑加以回复。就这样,他在街道上疯癫地行走着,引来了众人不屑的眼光。

    没有人看得起他,包括道路上的监视者们,他们完全不屑于理会这个疯癫的男人。

    阿瑟-浮士德神志不清地来到那家小超市,遭到老板莱恩斯的一阵辱骂之后,他换上了甲虫服饰。他化身为一只甲虫,跑到大街上去派发传单。

    这是他日复一日的工作,虽然单调但也没有办法。他这个样子,没有人会收他,只有“好心的”莱恩斯才会勉强给他饭碗。

    他无所谓,能够活下去继续创作他的喜剧,哪怕一生潦倒,他也乐意。他要的是一种精神层面的温饱,尽管他的精神一点都不正常。当然,所有的天才与疯子的精神都不太正常,正不正常也只是一个参照物——以疯子的标准去衡量,那所有的正常人都不是正常人。只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正常人还是多数,所以自然以正常人的标准去看待。

    那么阿瑟-浮士德算是天才还是疯子呢?

    肯定是疯子,天才是那些懂得歌颂的人。那些虚伪至极,将老大哥歌颂得地动山摇的人才叫做天才。

    那么,史蒂文-杰森-丹尼尔先生是不是一个天才呢?

    在阿瑟-浮士德的眼里他确实是一个天才,他对那个导演的喜爱程度简直到了无可救药的痴迷的地步。

    于是他一下班,就立马乘坐磁悬浮列车,跨过两个区来到著名的伟大的喜剧大剧院——这是他全天里最幸福的时刻。来到了他日思夜想的剧院,见到了他痴迷崇拜的偶像。

    而这一天的他是无比幸运的,他被他的偶像抽中了,站在所有人的面前回答了他偶像的一个小问题。他在一阵嘲笑声中获得了史蒂文-杰森-丹尼尔的嘉奖,他像个孩子,乐得笑开了花。

    史蒂文-杰森-丹尼尔大导演示意他在演出结束后到后台领取奖品。这也许是阿瑟-浮士德人生中少有的幸运。他的人生充斥着不幸,幸运女神从不关顾他。但这一天无疑是转运的一天,是被幸运女神关顾的一天。

    但,一切都被那个叫做雷沃的保安破坏了。

    保安除了蔑视就是嘲讽,那是一种带着人格侮辱的嘲讽。他心灰意冷,就连史蒂文-杰森-丹尼尔给他的一点钱也被那个叫做雷沃的可恶保安私吞了许多。

    他恨,恨每个人。但却无奈——他无法改变。他的人生就是这样,任凭他苦苦地挣扎。

    人生苦乐参半这仅仅只是一个平均的大概值。如果仔细关注一下极点,那么理论上总会有人处在幸福与痛苦的两大极端。就像战乱时每一个一出生就被炸弹炸死的孩子,每一个生出来却失去父母,挨饿而死的难民孩子。它们的人生是那般的短暂,除了哭泣与饥饿之外还有什么?

    问问那个出生在集中营里的孩子。他也许连幸福都没体会到,就已经被残忍的德国军士拿去做实验品。

    人生苦乐参半,这完全就是个模糊的大概值。每个人都是样本,只要永远都会有新生儿出生,那么这个值就永远都在波动。总会有人处在某个极端的,没有谁是公平的,要么不幸大于幸运,要么幸运大于不幸,那种能够正好处于两者的中间值的人注定只是少数。

    就像投一个飞镖在圆盘上,处在对称轴上,处在两端,处在圆面上的某个位置,这一切都有可能。而命运就是这个圆盘,左右两半各自代表着幸与不幸。

    他心灰意冷,但却没有抱怨。抱怨是没用的,他必须低下头去,凝视着深渊地狱,因为他知道,即便是人人所向往的天堂,也没有好到哪里去。有人有神的地方都会有欲望,而欲望就是万恶之源,没有一种精神是能够逃脱欲望的摆控,即便是黑格尔的绝对精神【5】。

    ——人类因欲望而发展,因欲望而堕落。有幸运就有不幸,有天堂就会有地狱。那么升上天堂是否就是幸运,坠入地狱是否就是不幸?人间呢?莫非人间就是那个命运圆盘的对称轴,人就是那个飞镖,从它一开始被抛出的时候,飞镖飞行的轨道是否就已经决定了命运的走向。如果是这样,那么这个一开始的推力,到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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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释:

    1.《威廉-威尔逊》:埃德加-爱伦-坡著名短篇小说,该作通过一个极其荒诞的故事,表现了现代人格的分裂及双重人格中善恶两方的对立与统一。

    2.“我的作品都有一个共性......伟大的诗句”:本书第一章中的原话。

    3.“他快速地脱去了西装......审视着自己”:本书第二章中的原话。

    4.“他推测着自己的年龄......镜子里的自己”:同上。

    5.绝对精神:在黑格尔哲学中,绝对精神是客观独立存在的某种宇宙精神,这种精神实为一种逻辑思维,是脱离了人并与客观世界相分离的,只以概念形式表现出来。绝对精神是先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永恒存在着的实在,是宇宙万物的内在本质和核心,万物只是它的外在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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