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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玫瑰-虔诚

    安城到底有多冷呢?

    大概就是姜黎玫已经多年没回去过,还时不时会梦见被严寒围拢的可怕。

    尤其是深冬和初春,不论霾尘多重,都会被北风吹散,风头触及裸露的皮肤是会刺痛的,好像开了刃的刀。上高中时每个女生的标配,是宽大的毛绒围巾,手套,耳包,还有雪地靴。

    帽子是不戴的,因为会把刘海压塌,不好看。

    姜黎玫没有刘海,但也不爱戴帽子,她额头饱满而光滑,那时候也没有发际线的忧愁,扎个花苞头或是马尾辫就可以,清清爽爽。

    曹琼学着针织花样,用红色马海毛线给姜黎玫织了一条围巾,火红火红,好像冬日里的火焰,在一众蓝白校服里格外显眼,漂亮又暖和。

    后来那条围巾不知道哪里去了,和许多落尘的记忆一起被遗忘了。

    姜黎玫忘记了安城的很多东西,无意的,有意的,但安城的冬天,她永远深深记着。

    特别是窗外严寒四阖,大雪纷飞,教室里明灯长盈,温暖如春。

    任遇高二的那个寒假很辛苦,匆匆忙忙过了春节以后就被学校通知,高二重点班和所有高三学生一起,回学校上自习。

    高考的紧迫感,他们现在就要体会了。

    整座学校被大雪覆盖,落白刺目,只扫出了校门口到教学楼一条细细窄窄的路,供自习的学生进出。

    除了去食堂吃饭,任遇基本不出教学楼,他最常去的地方,是高一高二楼之间的连廊。

    现在校园里人少,高一高二都不在,连廊更是一个人也没有。他习惯站在连廊的第二扇窗子前,因为这里离楼下的凉亭最近,有时是背单词,有时就是纯粹发呆。

    如今凉亭檐梁上也覆满了积雪,素白之中,只露一点点木色边缘,还有植物的枯藤随意散落着,等待着春日降临。

    其实就是平平无奇的校园一角罢了。

    任遇出神望着空无一人的凉亭,感受连廊里穿梭的风,脑海里勾勒出的,是具象的一张脸。他每天都来这里,连着一个礼拜以后才终于意识到问题症结所在——

    他喜欢这里,纯粹是因那个人,而不是因景。

    相比之下,任寻的寒假要丰富多了。

    他为明年的艺考做准备,更换了画室,找了名师指导,其余时间大多约朋友出去打球,看电影,或是打桌游。

    他还在卧室里装了一套环绕音响,播一些任母听不懂的躁动的歌,每每任母路过,都要抚着心口皱眉头。

    一墙之隔而已,任遇这边的卧室清净得好像禅房,他不让阿姨进来打扫,也很少让任母踏足,一方书桌一本书,够他磋磨一晚时光。

    白天有些着凉,晚上回家,他自己泡了感冒灵来喝,可隔壁音乐声震天。

    任遇盯着杯子里的棕色的药液,水面似乎都随着节奏荡出波来。

    他心烦意乱,去隔壁敲门,任寻开门倒是快,可刚一照面,就被任遇掐了脖子:

    “小点声,再出一点动静,我就把你和你那破音响一起扔出去。”

    兄弟俩身高身形都差不多,但任寻从小被任遇教训惯了,他总觉得自己这哥哥在外人面前沉稳内敛,实际腹黑的一批。小时候不是没打过架,但自己赢得少,输得多。任遇下手狠,不好惹。

    任寻举起双手,做出投降的姿态,待到任遇松了手,先去把音响关了,然后吊儿郎当倚着门:

    “哥,学校食堂现在供午饭吗?”

    任遇看他一眼:“不然呢?饿着?”

    如今学校只有高三在,外加高二的一个班,但怎么说也是一千多人,食堂菜色虽然不如平时,但也还算丰盛。

    任寻撑着门:“我明天想去学校打球,要是中午有饭就在食堂吃了。”

    任遇不置可否:“随便。记得穿校服。”

    安城九中的规矩,不论是假期还是什么时候,学生只要到校,就要穿校服。

    任遇第二天早上起床的时候,不过六点半,却被告知,任寻天没亮就出门了,没用车送,骑自行车走的。

    任母在熨烫衣服,两件羽绒服并排挂着,一灰一白,把灰色的那件装进袋子里递给任遇:

    “你弟弟出门时就穿了件校服,羽绒服都不穿,你给他带着吧,去学校给他。”

    任遇说好,可是去了学校却没见着任寻,只能先去上课。

    外面那样冷的天气,元宵还没过,灰沉沉的天气很容易让人心生疲倦,这是自然。任遇两节自习都不在状态,教室里其他人也都差不多,呵欠声四起。

    不断有人站起身,就站在座位上学习,以求清醒。

    第三节课下课,任遇听见操场上传来声响,还有篮球击打地面的声音,有人欢快地吹起口哨,大喊:“防他防他!任寻!回防!”

    任遇合上笔盖,拎起衣服下楼。

    搁在以前,篮球场从不会聚这么多人。大概是因为假期还要回校上课,人心困顿,此刻都像被圈禁的鸟,看热闹的人群围了好几圈,大多都是高三的,有男有女。

    球场内气氛正酣。

    任寻个子高,在场上还有几个体育生的境况下也并不落弱风,年轻的身体强劲有灵巧,他撸起衣袖,长臂线条流畅,额前碎发盖不住晶灿汗水,在重重围堵中突围上篮,篮球落地,他原地站定,朝人群扬了扬眉。

    场边传来女生的欢呼。

    任遇挤到球场边,把任寻的羽绒服叠好放在球架底下,而后才发现,别说羽绒服了,任寻这时候连校服都脱了,身上直着一件单薄得不能再单薄的长袖T恤。

    风灌进衣服里,鼓起来,像猎猎旗帜。

    如果是往常,任遇一定会摘了眼镜,以暴制暴地拽着任寻衣领子把他拎一边,骂他烧包,感冒了还要全家担心。

    但今天,这话怎么也说不出来。

    他看见了姜黎玫。

    白皙剔透的面庞,一双小狐狸一般的眼睛,笑得弯弯的,她站在场外,离球场最近的边缘,双手拢在嘴边,在给任寻喊加油。

    一众蓝白校服里属她最显眼,说不清是因为明媚五官,还是她围到下巴的那条红色围巾。那围巾质地柔软,比新雪还蓬松,她在其中,笑颜明净。

    任遇不自觉地屏了一瞬呼吸,在某个失神的瞬间,他觉得姜黎玫颊边因为寒冷而染上的两个红晕,竟比那围巾还要明艳。

    空气干燥,清涩冷冽,钻进胸腔好像瞬时就成冰。

    隔着一个篮球场的距离,他望着姜黎玫,而姜黎玫的目光始终追着奔跑的任寻。

    任遇也未曾料及,这一幕刻印成画,使他禁锢其中很多年,好像藻荇缠绕,不得解脱。

    他许下了一个怯懦的愿望,希望有一天,那样温柔清湛的目光,也能落在他的身上。

    即便这个愿望不可言说,他也愿意以此为念,虔诚始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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