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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可离开了废弃楼房,赵嬴就开始犯起了难。

    讲道理谁人都会,但要把理论转化成实践,那就难破大天。

    人生在世,无非衣食住行四字。前三字说的是事物,最后一字讲的是描述。

    说衣,他现在就只有一身童装,最多撑到入秋,随着季节转冷和身体成长,这身童装迟早要被淘汰。

    说食,压缩饼干暂且解了他一时之急,但不是长久之计。一直只吃压缩饼干肯定会营养不良,还会影响到身体发育。想让身体发育好,就必须摄入足够的蛋白质和维生素。

    说住,那两层废弃楼房姑且还能居住,也没人会来和他抢这危房。但只遮风挡雨是不够的,如果不想办法取暖,他根本撑不过这个春天。

    “唉……难啊……”

    赵嬴坐在废弃楼房的台阶上,哀叹着自己如今的处境。

    挑问题找不足,当然是轻而易举。可要解决问题,那就难如登天。

    不足的地方太多了,却找不到方法去弥补。他终究不过是个四岁的孩子,没钱没物也没力。

    要得到那些需要的东西倒也容易,无非偷抢骗三招。这三招用好,吃香的喝辣的不在话下。但问题是他做不来,也不会做。

    就算有前世的记忆和经历,但说到底他也是生在新时代长在红旗下,学的是仁义道德,做的是遵纪守法。现在让他去做违法乱纪的事,他是真的不会。

    昨夜杀了个人姑且还能说是练武的战斗意识和求生本能作祟。但今天就让他坑蒙拐骗偷砸抢烧,他是真的做不来,想破了脑袋也不知道该怎么做。

    这就不禁让他又想起了过去看过的那些穿越小说,里面的主角一个个都是几近全能的人物,做起坏事恶事堪称是信手拈来驾轻就熟,让人不禁怀疑其在穿越前是否都是些日常翻阅《刑法》以寻求远大前途的资深反社会人士。

    “比不了啊……”

    摇头叹了口气,把身上披着的那张破布又往怀里掖了掖,赵嬴起身向街上走去。

    虽然现在还没个头绪,但还是先走走看看吧,说不准就找到什么灵感了呢。

    现在天色已经大亮,按照太阳的位置,推算起来差不多也是八九点钟的时间了。

    这点本事赵嬴还是有的,毕竟当初练武练到魔怔的时候,他甚至想过一头扎进神农架或者长白山,在野外修行,为此还学习了一大堆野外求生知识。

    直到他师傅知道这事之后抽了他一耳光:“该死的东西,你是中了邪罢!”这才没让他得逞……

    只是没想到这些知识居然会在这种情况下发挥作用,还真是世事无常。

    随着时间流逝,街道上走过和出现的人也越来越多。无论哪一个都满脸狰狞,再或者就是一副生人勿近熟人也勿近的样子。每个人都随身携带着武器,更有甚者直接把打开保险的枪或明晃晃的刀子握在手里,像是随时要与人开战,让人不敢靠近。

    无论哪个人都丝毫不掩饰地散发着自己的敌意和警惕,好像稍微流露出一点软弱就会被生吞活剥一样。

    虽然『中』本就是这样的地方。

    赵嬴蹲在路边,就好像随处可见的乞丐一样,从破布的缝隙里窥视着街上的人。

    此时他不得不感叹,想象和现实终究有所差距。想象终归有所局限,而现实远超想象。

    如果按照他梦中那个漫画和世界互为因果的说法来讲的话,恐怕就连漫画的作者都想象不到『中』会是这样的景象。而且这还只是相对平稳的一龙区,更加混乱的六蟲区和十鬼蛇区会怎样更是让人难以想象。

    同时他也不禁感慨,先前他对自己的评价是多么武断。

    亏他还自称做不来违法乱纪之事,结果一路走过来,左看看右看看,心底子里的坏主意就源源不断地涌出来,憋都憋不住。随便看到个人,心里就已经把对方安排得明明白白。

    老话说学好不容易,学坏一出溜。此话属实不假。

    有那么一瞬赵嬴甚至觉得自己是什么难得一遇的坏人胚子,只不过以前都没有走上‘正道’,这次才算是放虎归山了。

    但很快他就明白,不是自己在这邪门歪道上多有天分,只是他解放了本性。

    也忘记了是谁曾经说过。人性是混乱的,而人心的道德向往秩序的,但绝对的秩序无法到达,彻底的混乱又为人不容,故而社会的本质就是人心与人性拉扯之后所达成的均衡,卡在绝大多数人能够接受的范畴之内。

    而在『中』,一切秩序已经荡然无存,所剩下的就只有被尽情解放的人性混乱。

    要在这样的环境里活下来,就只能入乡随俗。

    当被道德压抑了二十余年的人性阴暗被彻底释放,自然就如猛虎出柙,无可阻挡。

    只是话虽如此,一切也依旧受到年龄的限制。

    就算赵嬴脑子里有数不清的坏点子,也照样受困于身体而无从施展。

    偷抢骗三招。论骗,没人会去信一个四岁的小孩子。说抢,根本打不过人,与其说抢还不如说是找死。

    唯一可行的就是偷,可在这地方他就算偷到了也没有销赃的渠道,偷到东西也不过是引火上身。而且就算偷到了东西,一旦被发现他也跑不过人,被追上了依旧是死路一条。

    以他这四岁孩子的身板,成年人的一巴掌就足够把他送去三途川。

    “啊……”

    这时赵嬴突然想起了另一个可以活下去的方式,但马上就将其在心中否决,那是他就算死也不会去做的事情。

    至于什么方法,倒也简单,就是去做男娼。记得原著里的桐生刹那就是靠做男娼傍上了五熊区的实力者,并反客为主,将对方变成了他的傀儡。

    只不过这是赵嬴死也不会做的事情。虽然为了活下去绝大多数的尊严都可以抛去,但这种事是他绝对无法接受的事情。

    “在这种地方想要有尊严地活下去,真是件困难的事啊。”

    赵嬴叹息一声,总觉得这几天叹的气比他前世一辈子的都多。

    从路边站起,缓缓地向街道另一边移动。

    在先前的时间里他已经瞄准好了要偷窃的目标,现在就是行动的时候。虽然一旦被发现就是必死无疑,可为了活下去,他也只能赌一赌了。

    目标是街道另一边坐在椅子上的壮汉,要偷窃的东西则是他放在脚边的那个皮包。

    “希望这个步法真的有用……”

    赵嬴时刻注意着那名壮汉的目光,每当其四处张望的目光扫过来,他就立刻改变步法,借此转移对方的注意力。

    这个步法据说是师父早年从唐门那里换来的招数。和其他讲究踏水无痕飞檐走壁的轻功不一样,以暗杀为职业的唐门只有两种轻功。一种叫听不见,一种叫看不着。

    反正唐门自己就是这么称呼的,按他们说,暗杀行业的哪需要什么如雷贯耳的称呼。而这两种轻功也都是为了暗杀存在。

    听不见是用特殊的走路方式消除脚步声,无论踩在怎么样的地面上都不会发出声音。看不着则是利用人视线的盲点,光明正大地靠近而不被人发现。

    经过事后钻研,赵嬴发现这招就是利用人的视觉误差和习惯性行为,通过把握人的视角,让人不自觉地忽略掉自己,以达成明明就在眼前却看不见的效果。

    只不过赵嬴从来没有施展过这一招,也不知道这步法究竟好不好用。没想到第一次使用就是在这样赌命的情况下。

    现在他也只能祈祷这一招是真的好用,而不是师父他老人家的吹牛。

    “一步步地接近,不疾不徐,千万不能急躁。利用自己的身高躲在对方的视觉盲区里……”

    赵嬴在心中默念着行动给自己鼓劲,同时缓慢地接近着那个壮汉。

    “还有十步,九步……”

    眼看着那个黑色的皮包在自己视线里不断放大,赵嬴的心跳也越发激烈,甚至有细密的汗珠从鼻尖渗出。

    可就在这时,那个壮汉却突然转头看来,好像觉察到背后有人正在靠近。

    “噫!”

    在那壮汉看过来的时候,赵嬴的心脏几乎快要被吓到停跳,差点本能地一旁跑去。

    但理智压倒了本能,让他没有逃走,而是继续按着那步法的方式行动。

    “对方看过来的时候绝对不能逃跑,就算躲得再快也会有视觉残留,只会让对方发现不对劲。尽可能就地隐藏,如果有建筑就靠在建筑边缘蜷缩身体,伪装自己从一开始就在这里。绝大多数人不会注意建筑物的装饰,对于体型小的事物大概率会忽略或不去细想。”

    赵嬴遵从行事,披着破布靠在了墙壁上,就好像自己是个从一开始就蹲在这里的乞丐。

    壮汉的目光扫过,但或许是觉得路边的乞丐根本不足警惕,并没有觉得看到的有何不对。

    出于警惕,他还是把皮包拿起,放到了离赵嬴更远的另一侧。

    但看到对方的举动,赵嬴反而越发激动。

    在壮汉低头拿皮包的时候,他就在用脚尖以非常小的幅度向那边移动。

    而在壮汉把皮包放下的时候,赵嬴就已经在那里恭候多时。

    “一般人在把东西改变位置之后只会下意识地看一眼,在那之后很长时间就不会再去看,这就是最好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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