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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 秦笙

    那年秦笙名动京城。

    二十岁的他意气风发,太过理所当然便成为了达官勋贵争相交好的座上宾。

    权倾朝野的永王白昭有意招揽他,许诺以高官厚禄。他却严词驳斥,坦言志在报国,不愿结党营私。

    待字闺中的世家小姐倾心爱慕他,陪嫁以红妆十里。他却委婉拒绝,表明早有恋人,只求永结同心。

    大珩才子无数,却唯独秦笙一人一时风头无二,似那牡丹国色,凭借了春风得意,艳压群芳。

    世宗孝武皇帝派人打算自幽州入海,去寻那蓬莱仙岛。缥缈传说,劳民伤财,百官竟不加劝阻。他吟诗曰:

    “蓬莱海客多失路,

    日月湮沉碧落间。

    会有轩辕八万里,

    摇光一箭寄新天。”

    尚未出海,他倒先言失路,众人以为他枉顾圣上颜面,必定大难将至。

    谁曾想,皇帝最终竟真放弃出海,甚至还宣他进宫面圣,多有褒奖之意。

    金銮殿上,孝武皇帝劝勉他道:“望爱卿果真如那轩辕之箭,为我大珩破开新天。”

    秦笙回说:“臣惶恐,虽肝脑涂地,犹报陛下。”

    至此,他简直成就出一段堪称完美的凡人佳话。

    可他终究不是那轩辕箭,既没有开天伟力,也左右不了自己的运命。

    彼时所有人都断不能想到,仅仅三年后,他会是另一番境遇。

    后来人们偶尔也会提起曾经那个转瞬即逝的璀璨明星,不过却是说他只知锐意进取,不懂得过刚易折的道理。

    唏嘘过后,众人也不免感叹:怪只怪他人生的前二十年太过一帆风顺。

    秦笙生在幽州,长在幽州。他的前二十年和幽州牢牢捆缚在一起,密不可分。

    秦家祖上也曾在朝为官,只是后来家道中落,子孙更不争气,家底被一代代败光。

    直到他祖父这辈,秦家已和寻常百姓一般无二。

    可秦笙的父亲不知怎么,竟开了经商的窍,从一介贫民到一方巨贾,只花了五年不到。

    凭着祖上在幽州积攒的人脉,他的茶馆生意越做越大,越做越广,直到遍布幽州。

    时人把秦家的茶楼和江氏的妓院并称起来,唤做秦楼江苑,幽州双绝。

    他的生意发展这样昌顺,期间不是没遭过他人的记恨与嫉妒,可有无数次险象环生,却又总能逢凶化吉,如有神助。

    他就这样成为幽州当之无愧的第一富商,却在而立之年撒手西去,只留下彼时怀有身孕的妻子张氏守着这偌大的产业苦苦支撑。

    不是没人对这孤儿寡母起过歹意,只是从前秦家家主尚在时,为人仗义疏财,乐善好施,与不少江湖好汉相交莫逆,如今秦家有难,引来无数英雄相帮,张氏因此得以顺利接手,稳住家业。

    后来张氏感念此事,倾力回报,对各路江湖人士多有优待,这倒使得此后数十余年幽州当地游侠浪客激增不绝。

    此乃后话,暂表不提。

    却说秦笙自幼丧父,与孤母相依为命,虽有家财万贯,但只母子二人,依旧守成维艰。

    好在他天资卓越、聪慧过人,三岁识字,五岁诵文,七岁作诗。

    张氏为其寻来当世贤能悉心教导,终成大器。

    他十四岁时拜访名师、广交益友,待到十六岁时,便已名满幽州。

    他像是话本小说里的主角儿,就连情爱也得是最浪漫的一见倾心。

    两人交换了信物,他才知她是严家的千金小姐,她才知他是声名鹊起的才子秦笙。

    他们彼此情投意合,时常书信往来,才子佳人,何其般配。

    只是秦家贱为商贾,而严家却是官宦之家,虽然严家老爷有心招他为婿,但秦笙自有一番志气,誓要进京求取功名,到那时再前来迎娶心上人。

    那之后,果然教他在京城闯出一片天地。

    秦笙人生的前二十年是如此一帆风顺,少有波折,也不足为意。

    也因此,他从来是正直敢言,锋芒毕露,从而得罪了太多人。

    不过人们猜测说他是因拒绝了永王白昭的招揽,才遭报复。

    永王是孝武皇帝一母同胞的亲弟,平日里最受亲信,倘若是他一言,确实能让秦笙锒铛入狱。

    一年的牢狱之灾,使秦笙被磨光了所有锐气。后来天下大赦,可京城再无他容身之地。

    离开幽州时,他有多风光,回来时,就有多狼狈。

    那天雨下得很大,只有从前的一个小厮守着秦家老宅迎接他。

    三年时间里发生了太多,小厮一桩一件讲给他听:

    严家小姐苦等他无果,早已嫁做人妇;

    张氏听闻他入狱后气急攻心,不治身亡;

    秦家产业无人管理,被外人肆意吞食……

    明明是这样惨淡的一切,秦笙却只能僵硬地笑而做不成苦恼的表情,似有眼泪合着雨水在他脸上滚落,他的心也跟着跌进绝望的深渊。

    他从此,一无所有了。

    秦笙瘫坐在地,掩面无声。小厮央他进屋——那老宅已是秦家最后的遗留,他张张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偏偏雨水不让气氛沉默,像要逼他做出回应。

    他抬头看那小厮颤抖着从怀中掏出几块碎银。他解释说自己如今已是严家的奴仆,这几两的银子权当作是对秦家往日恩情的一点偿还。

    秦笙依旧不为所动,小厮见状,把那银子放在他脚边,又不忘为他撑了一把伞,倚靠在旁,这才叹口气,远远走了。

    等雨过天晴后,秦笙还是起身捡起那银两,攥紧在手里。

    他眼中的泪水几乎哭干,手也因用力太深而被碎银嵌出血迹,他咬着牙暗暗下定决心,终有一日要让秦家东山再起!

    他拼着一股狠劲,变卖了秦家的老宅,筹得钱财,做起生意。

    秦笙自小跟在张氏身边,耳濡目染,自然懂得做生意的手段,很快就有所收获。

    他端着账本,仔细盘算起盈利,不禁面露喜色。

    那小厮于他有恩,他当然要十倍奉还。只可惜那日未问他姓甚名谁,只知是在严府为仆。

    拿出那十倍的银子对现在的他而言也是十足的负担,他索性转念一想,倒不如先留于他手,将来必然所赚更多,到那时再百倍还他。

    秦笙打定主意,幻想着美好的前景。

    却终究赔了个倾家荡产。

    他太想证明自己,却被人轻易算计。商场从来如此,他也只能怨恨自己。

    他终于一路摸爬去了严府,一是实在想要对那小厮说声抱歉;二是想找严家小姐,看在往日的情分上,能为他资援一二。

    谁知严家小姐嫁了远处,还叮嘱仆从不许透露她如今去向。他吃了钉子碰了壁,无话可说,只好忍着羞愧难堪又向仆从打听那小厮。

    却听说他前两日竟已被家主杖毙。

    家仆从来只是主人家的寻常物件,毫无理由也能随意打杀。

    原来曾经那些碎银是他多年来积攒的赎身之钱,只为五年前秦笙给过他一饼之恩,才甘心如此相报。

    其实五年前的事太过久远,秦笙早记不得。

    可他为此记了一辈子。

    秦笙落魄地走远,心生凄凉,想不到人生再有何挂念,决心投江自尽。

    说来可笑,是他命不该绝,一心求死,居然被一青衫老道救活。

    死过一次的人,从此便再难下定死的决心。

    老道问他,要不要为他所用?

    秦笙并无犹豫,横竖为自己找一个苟活的理由罢了。

    ……

    就这样,此后三十余年,恍惚即逝。

    不知不觉,秦笙已经老到被人称呼阿伯的年纪。

    他常常回忆过去,回忆于他却是一场记忆长河中的刻舟求剑……

    他没忘答应老道的事。

    可老道只找过他两次。

    一次是十多年前,他救回一个满身血污的幼童;一次是如今,驾车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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