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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两封信件

    冷峻的夜风似一把锋利肃杀的刀,先无情地裁掉枯萎的树叶,随后残忍地将呜咽的空气劈开。

    呼啸的风声刺耳得像濒死前的哀鸣,让有心事重重的人辗转反侧,夜不能寐。

    风吹过帝国的南部哨岗,正在站岗的士兵裹紧了身上单薄的衣服,燃烧的火把时不时发出噼啪的声响,像有人躲在暗处窃窃私语,又像生出别样心思的人,刺得心里直痒痒。

    昏暗的房间里正停了半晌灯,火焰不紧不慢地舔舐着灯壁,灯身已经磨损得非常厉害,有被刀劈过的痕迹,有爪子挠过的痕迹,还有一排非常明显的牙印。

    有点破旧的灯却很干净,看得出来灯的主人非常爱惜它。

    灯旁坐着一个一头短发的年轻人,俊朗的脸上摆满了犹豫,他摩挲着桌子上的笔,在有些发黄的纸上点了又点,旁边已是揉成了一团又一团的废纸团。

    不知道多久,年轻人被摇晃的火光惊醒,深深地叹了一口气,抓起那支羽毛笔,重新蘸了蘸难闻的墨水,在开头写下了第一句话。

    “致伟大的火焰之神……”

    似乎是觉得不妥,又将第一句话划去,重新写上了另外一句话。

    “致南部火焰教会安吉省三阶分会长:”

    “我是二阶守夜人,温瑟恩,在您有空的时候不得不和您说几件事……”

    “弑神者活动越来越多……今天艾德伯爵领地上的梦神出城的时候被围杀……”

    “请派几个守夜人来这里,我们缺人手……还有另外一件事,在伊顿村出现了一位新的神……”

    “实力强大……并且村中信徒颜色非常好看,不亚于火神(划掉)……不亚于森林女神,我需要更多的人去说服祂。”

    用尽了所学的全部知识,温瑟恩终于写出了这份磕磕巴巴的信,望着上面歪歪扭扭的字迹,他不以为意。

    温瑟恩将信件折叠好之后,笨拙地放进信封中,双手之间擦出了一股火苗,将一块红色的东西融化,戳上了一块火漆。

    上面是一个正在律动的火焰,这是火焰教会的专属印记。

    将信放入自己的贴身口袋内,提起他放在桌子上的灯,悄无声息地走了出去。

    ………………

    今晚同样睡不着的不止是二阶守夜人温瑟恩,同样的火光还亮在蒙德子爵的书房里。

    古朴的书架上堆满了封面已经模糊的古籍,上面落满了灰尘,似乎很长时间没有被打开过了。

    柜子边缘却没有什么灰尘,有人经常打扫,但是扫得有点偷工减料。

    在书架的对面,挂着一幅画。

    画布的边缘已经被一种发灰的土黄色所浸染,仔细看去的话,上面还有不少的地方有明显的指印,画布的中间画着一个光秃秃的鸡蛋。

    鸡蛋旁边画着一根一根往外延伸的细线,看起来极为怪异,怕别人看不懂,蒙德子爵又在画布上用好看的墨水写下了两个字——太阳。

    太阳被涂了又改,改了又涂,最新的太阳两个字,上面还有尚未风干的墨水。

    蒙德子爵偏爱在书架下面办公,从小到大,他最熟悉的风景就是抬头看见的“太阳”,那是他在七岁那年挂上去的,今年他已经三十七岁。

    蒙德子爵望着眼前再也熟悉不过的“太阳”,嘴角流露出了压抑不住的笑容。

    高贵的泊雷木桌子上放着一叠信件,上面的字迹还未干透,最上面那封信件上赫然写着四个字。

    “记名信徒”

    这对遗忘大陆的人来说,并不是什么光彩的词汇,尤其是火焰教会的守夜人更是将这种词和卑鄙小人经常联系在一起。

    火焰教会内部的笑话中,有一半都和记名信徒有关。

    有的守夜人称记名信徒为“随时背叛的奴隶”,有的称之为“公用家奴”。

    但不管是什么样的词汇,听起来都不是什么赞扬的意思。

    蒙德子爵却不以为然,或者说,南部地区的贵族尤其是安吉省的贵族们都有些不以为然。

    南部地区向来动荡不安,堕落成群结队,邪教层出不穷,今天来了一个神,明天就死了,那自己这些旧信徒该怎么办。

    空白信徒是非常受欢迎的,但是失去神明的教徒连狗都不如,顶多就是低贱的蜥蜴,除了被用来当远途脚力以外,连肉都不能吃。

    所以记名信徒在南部蔚然成风,甚至就连一些伯爵都会选择和某个神明合作,成为记名信徒。

    是的,在南部地区,记名信徒还有一个含义——还有被利用价值的人。

    和堕落做交易并不可耻,可耻的是没有卖出一个好价钱。这句话是外来者到南部地区时,被人教会的第一句话。

    神明负责有限度的保护记名信徒的商队,而记名信徒则需要为神明所在的地方提供贸易支持。

    比如伯爵领地内的狼神,因为缺乏过冬的燃料,每到冬天时都会和另外一个子爵达成记名信徒协议,子爵负责提供过冬燃料,狼神负责保护子爵的贸易商队。

    倒不是狼神不想把子爵收入麾下,毕竟祂才是三阶神明,目前实力只允许保护一处大领地,其次,火焰教会规定,三阶神明只允许收归一位伯爵。

    规定毕竟是死的,再加上南部地区火焰教会掌控力不强,所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过去了。

    上面的墨迹干透了,蒙德子爵小心翼翼的将它折回信封,再点起一根熏香,在信的下面来回地熏烤。

    没什么大用,唯一的作用是让这封信变得很好闻。

    子爵特地挑选了狼神最喜欢的一款香味,毕竟这封信对于祂来说不算什么好消息。

    蒙德子爵要和狼神解除长达三年的记名信徒,然后将记名信徒挂靠在太初之光的麾下。

    那位大人虽然还不肯原谅他,但毕竟他需要发展,到后面也就松了口,说给蒙德子爵一个考察期。

    那不就是记名信徒吗?这事蒙德子爵可太熟了。

    所以今晚大笔一挥,很快就将这封很可能使狼神不悦的信件写好了。

    没有别的原因,蒙德子爵祖上有眼,挑了这么块好地方,不但物资充盈,而且地处南部地区安吉省的交通要道。

    今天过后,就要正式归顺于太初之光了。

    书记官也劝过蒙德子爵很多次,让他思索再三,得罪一个火焰教会的三阶神明,并不是什么好事,这么多年来,狼神早已将这块领地视为口中肉盘中餐。

    突如其来的改换门庭,并不是什么好事。

    蒙德子爵这两天听到这句话已经够多了,他还是耐心地对书记官说道:“你不懂,我亲爱的书记官,伟大的太初之光祂给我指明了道路。”

    书记官大为恼火:“就为了那不知道在什么地方的太阳?那是童话,哄小孩子入睡你明白吗?蒙德!”

    蒙德子爵总是会用一种神秘的微笑回复他:“可是你也见过了不是吗?那虽然不是太阳,可已经足够亮,你为什么不相信以后还有更亮的东西,比如太阳呢?”

    书记官的白眼翻上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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