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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豪绅

    私兵是县里豪绅和贵族豪门招募的,在鬼人进城后,他们把突破城门的鬼人挡在庭院外,足以说明他们的实力。

    所以江南鬼人横行不是因为当地没有实力强劲的人,也不是因为这里的人都没了骨气。

    卫所指挥使腐败,上行下效,整个江南武备疲敝,军心涣散,每年出逃的军士不计其数,这是原因之一。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青壮都被大户和贵族招募,成了他们的私兵,他们没有义务去保护平民,也不想去保护百姓。

    豪绅和贵族们只想他们的家族安全,变成私兵的青壮只想家人安全,为了和县区别开,不少大户富商在离县不远的地方造堡居住。

    这个堡不是堡垒,而是有城墙的村镇,里面住的都是豪绅的家人和私兵的家人。

    各种石堡建在豪绅霸占的屯田附近,平常私兵种田,隔几天练一次。

    这其实就是大周开国的府兵制,只是过了快两百年,世袭下来的将校和豪绅把屯田都霸占了,导致官兵没有田种,连饭都吃不起,只能溃逃当逃兵。

    如今官府没法支持府兵,这些豪绅居然练出了一支能打的兵马,他们有田有钱有兵,俨然成了当地一霸。

    私兵数量至少一千起步,不克扣银钱,还发放肉食。

    豪绅们知道,他们需要这些人保护他们的安全,平常还可以让私兵作为护卫,运送货物。

    私兵的家属都在堡里,完全不担心他们的忠诚度。同时大部分土地被豪绅夺走,他们不跟着进堡,连饭都没得吃。

    保卫堡就是保卫家人,所以他们的士气高昂,每次都能打退鬼人,鬼人也发现这些村镇虽然城墙比那些州县矮,但是里面的人比州县猛多了,所以平常也都避开豪绅建的堡。

    大批青壮被拉走,城镇里的守备再次减弱,恶性循环,一些豪绅和贵族都当了土皇帝,各自修建的堡里军力比一些弱小的卫所都厉害。

    一些知县、知州和这些土堡首领打成协议,不上报私自建堡这件事,但是需要他们支援被攻打的州县,而且杀的鬼人功劳全归州县所有,只要每年上交金银就行。

    少部分州县想要上报,信使都走不出十公里,时间久了也只能不了了之,不如同流合污。

    店家知道的很多,都是从以前来客店住宿的人嘴里听到的,家人全都死光,自己苟活下来,早就想找个人倾吐这些事情和他的一些想法,只是害怕会被别人上报,到时候客栈都被查封。

    看到朱岌岚是个小孩子,觉得他不懂这些东西,一下子全说了,说完后有些后悔,让朱岌岚别四处乱传。

    “店家,那这附近有什么堡吗?”

    店家狐疑的看了他一眼,问道:“你要干嘛?”

    “我来找亲戚的,可能他们就在里面呢,我就随便问问。”

    “这附近只有一个堡,叫做茱萸堡,是金灯县的豪绅勾连知县建造的,就连知县都知道金灯县的兵将靠不住,早早把家人送了过去。”

    朱岌岚还是有一事不解。

    “这里早就建好的城墙不要,为什么还要重新建造一个村子,在县里不光人多,还繁华一点。而且他们本来就是一手遮天,在外面和在县里不都一样吗?”

    “城里盯着的人太多,有一些等着世袭的人在县里,他们可不想看到城里民兵都被别人把控,他们宁愿看到大家的兵都是烂的,也不愿意有人能掌控一支能打的兵马。

    而且之前有几个丘八来这里喝酒,喝大了在说一些关于田地的话,好像是茱萸堡的豪绅占了本该属于卫所的屯田,茱萸堡主人的后台很硬,将校们只能暂时吞下哑巴亏。”

    听完店家诉苦,朱岌岚自恃武艺高,去外面转了几圈,这里虽然比外围安全,但还是有人把主意打到他的身上,不过也只是一些从鬼人杀戮中苟活下来的人。

    “新面孔,你从哪来?”

    朱岌岚循声望去,一家店铺的门打开一条缝,里面传出声音。

    “是的,我原先在木犀府,来这里投奔我姐,没想到这里被鬼人劫掠了,也不知道我那亲人还在不在。”

    朱岌岚想找个视角,从缝里看清里面的人,只能看到那人的下半身,一股香味从露出的门缝里传出来。

    身着青蓝绉纱褙子,穿着一双平底绣花弓鞋,一双小手上下搭着放在腹前。

    这是个缠足的女人,这种鞋子细小弯曲,是专门给缠足的女人穿的。

    大周对能缠足的家庭有规定,像朱岌岚他们都不能缠足,这个开店铺的女人地位应该挺高。

    “小郎君,现在外面不安全,街上都是一无所有的狂徒和穷凶极恶的捕快,快些回去吧。”

    朱岌岚拱手,向她问道:“我只想找到我亲人,这位姐姐,鬼人进来的那天你在县里吗?我想问问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

    里面的姑娘犹豫了一下,打开店门。

    “你先进来吧,外面不安全。”

    他朝街道左右看了看,抬腿走了进去,这原来是一家胭脂铺,怪不得门外有股香味。

    朱岌岚看向邀他进来的姑娘,她正用一把扇子遮住一半面孔,只露出一双平淡的眼睛。

    他没有急着问鬼人的事,指着桌子上的胭脂。

    “这位姐姐,请问这胭脂怎么卖。”

    “要送给多大的人?”

    “给我妹妹,比我小一岁,今年八岁。”

    胭脂铺姑娘摇摇头,回复:“这么小没必要抹胭脂,天然的皮肤就是最好的,比任何红色胭脂都要美,等她年龄大了,皮肤不再红润之后买也不迟。”

    朱岌岚拿起一盒胭脂,是膏状的,非常滑润。

    “可以先买了,到时候再用。”

    胭脂铺老板劝说:“胭脂和衣服一样,过几年就会换一种颜色,比如去年江南美人多用朱砂胭脂,最好的鬼仙朱砂,就像伴随落日的红霞。今年大家用的又换成了桃粉胭脂,不知道明年会换成什么。所以现在买的胭脂以后再用,说不定别人会嘲笑你,抹着落伍的胭脂还不如不抹。”

    “受教了。”

    这个世界也是会攀比的,江南奢靡之风盛行,一种东西只会风靡一段时间,之后再有人用,只会被人嘲笑,除非你用的是几百年前的东西,那样别人会说你是复古派,追寻古人。

    关于胭脂的话题结束,朱岌岚又聊到了鬼幽人。

    胭脂铺姑娘谈起了那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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