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克里特迷宫
树不要皮必死无疑,人不要脸天下无敌。虽然宋婉莹早就知道自己的老板不是什么良民,可是她却不知道事实永远比预期更加深刻。
“啊嘞?小莹好像弄错了。”微笑着伸手戳破宋婉莹美好的幻想,白昼厚颜无耻的一笑“我说的一半一半是指你夸我的话很对,至于阿里阿德涅的线团,你居然真的相信希腊神话?哈哈哈,如果你见到了公主,记得叫她来找我喝酒。”
咔嚓,宋婉莹的理智断了。神啊,劈死这个自恋的狐狸精吧.......
“阿里阿德涅的线团只是一个神话传说。谁也不知道山洞有多深,有多少叉路,带多大线团才够用。”用淡漠的眼神狠狠的嘲笑了宋婉莹的不科学,夜煞随意的靠着岩壁。
连丧尸都有了,你居然和我讲科学?=口=。
虽然觉得槽点不断,可是毕竟人家才是大神,于是宋婉莹乖乖的谄媚:“那你说怎么办?”
“不知道。”夜煞回答的毫不犹豫,然后慢悠悠的一勾嘴,丫说“你为什么不自己动脑子想想呢?”
第一次看见有人把自己的无知推卸的如此自然,还无法叫人反驳......
无数电视剧证明了一件事,作为一名马仔,如果你不能合格的完成老大派发的任务,那么的下场就是炮灰。
虽然心里的羊驼们已经奔跑了不知道几个回合,可在夜煞白花花阴森森的牙齿下,宋婉莹还是努力的开始压迫自己的智商君。
唔,好像在夜煞的书库里面真的有一本闲的蛋疼的书是说迷宫的,自己还蛋疼的看过。上面写的什么呢?
“其实走迷宫可以不带线团,你按下面的三条规则去走,就能够走得进,也能够走得出。”
回忆了一下那本浑身沾满灰尘的《荒岛历险》序言,宋婉莹头一次感动夜煞的看书不挑剔。
“放吧。”别有意味的盯着宋婉莹看了一会儿,白昼笑的妖治。
“第一条,进入迷宫后,可以任选一条道路往前走;第二条,如果遇到走不通的死胡同,就马上返回,并在该路口做个记号。”
泪流满面的感谢应试教育,感谢死记硬背,感谢背诵全文,宋婉莹发现自己居然还神奇的记得书上的内容:
“第三条,如果遇到了叉路口,观察一下是否还有没有走过的通道。有,就任选一条通道往前走;没有,就顺着原路返回原来的叉路口,并做个记号。然后就重复第二条和第三条所说的走法,直到找到出口为止。如果要把迷宫所有地方都搜查到,还要加上一条,就是凡是没有做记号的通道都要走一遍。”
记得在现世某个频道曾经反映过,英国也不知道是哪里,有一个树篱型迷宫,每天都有n多人去参观,每天也都有n多人困在里面出不来,然后在迷宫中坐等背下了路径的导游同志定时进去救人。
“以前我曾经参与过一个活动,将一个世界著名迷宫等比例缩小,关老鼠进去,放在一块空地上。为防止老鼠同志作弊,把天花板加上去了,空间足够转身,也在出口放了奶酪。但老鼠总是能在两分钟左右出来。最后得出了结论,也就是迷宫第一定律:一般而言,只要在出发点单手摸住一面墙出发,手始终不离开墙面,总可以找到迷宫的出口。”
对于单迷宫而言,有一种万能的破解方法,即沿着某一面墙壁走。在走的时候,左手一直摸着左边的墙壁,这种方法可能费时最长,也可能会使你走遍迷宫的每一个角落和每一条死路,但玩者绝不会永远困在里面。
时间算个球啊,大不了就是在亚特兰蒂斯崩坏后一死,渣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轻于鸡毛。想想要是自己真的死了还有整个亚特兰蒂斯,和身边的两个祸害殉葬,宋婉莹就坚定的转身然后把手搭在石壁上,知识改变命运!来战吧,迷宫!
“如果你遇到了两道不和任何墙壁连接的墙壁呢?”淡定在地上划拉个数字‘11’,夜煞语气平静的打破了宋婉莹的幻想。
啊嘞,费力的把夜煞的话理顺了一下,宋婉莹痛苦的发现,好像实验中那一位顺着墙角走天性的老鼠先生在迷宫里基本上走遍了整个迷宫,可是有一段路没有走过。如果出口恰巧在哪里......
这坑爹的游戏!
“我记得有一个迷宫的入口建立在正方形的四角,而终点在房间的正中间,而且是一个楼梯。”凉凉的又给宋婉莹补上一刀,白昼笑的越发妖孽“对了,忘记说了。很多人都喜欢把陷阱的开关设定在墙上呢,如果一路摸下去,猜猜看你会变成筛子还是漏斗?”
我.......我都不想变。乖乖缩回手,宋婉莹情绪低落。
太大意了,自己居然忘记自己是个渣的坑爹的设定,也忘记亚特兰蒂斯人民无穷无尽的脑洞。
“对于啮齿类动物习惯夜间出来活动,白天藏匿,常凭嗅觉就知道哪里有什么。”夜煞微俯身,伸手轻拍宋婉莹的脑袋,口气宛如幼儿园老师哄骗自以为聪明的傻孩子“下一次实验,你可以不放奶酪试试看。”
默默地抹去地上的‘一’,宋婉莹心情沉重。渣渣的存在果然就是为了映衬大神的光环吗?既然你们这么机智,动脑子想一想怎么出迷宫会死?该死的奸商,通缉犯,你们这样扭曲是一辈子都娶不到老婆的!
“如果说到正方形迷宫倒是有一个很有名,在印第安洞有一个窟迷宫,该洞窟建在某山内部,开了四个口,摸墙前进会从下一个口出去,听说没有进去的人活着出来。”阴冷的一笑,宋婉莹悲哀的发现连咔哒都没有被自己吓到。
“后来一个伟大的科学家请来了拿着火把的一群壮汉开路,一路做了无数标记,终于到了迷宫最里面……有没有找到遗迹并不重要,关键的是,他总结出了狭义迷宫第二定律:1.优先考虑新路径;2.遇到曾经经过的岔路,立刻回头;3.任何一条路径最多只走两遍,所在岔路的各路径没有新路径但若回头会造成某路径走了三遍时同样适用此条。”
复迷宫是有多种走法的迷宫。由于有多种走法,复迷宫中必然有一些地方可以不回头地走回原点,这条可以走回原点的通道就在迷宫中表现出了一个闭合的回路,以这个回路为界,迷宫可以被分为若干个部分。所以,复迷宫从本质上说是由若干个单迷宫组成的。
对于复迷宫而言,第二定律的破解方法不一定适用,但既然迷宫的起点和终点在该复迷宫的同一个部分内,也算是一个整体。虽然有多种走法,但在迷宫中,兜圈子比进死路更糟。
“该定律没有明显漏洞,并且可以按照自己喜好设计自己的标记......”歪歪头,宋婉莹从地上抹起一块碎石,严肃的回头看向沉默二人组“你们喜欢画苹果还是画草莓?提前说明,太过奇葩或者是血腥的图案请自己动手。”
这样应该可以了吧......唔,老板应该喜欢话金币,夜煞应该喜欢画骷髅。两个都不太好画,好纠结。
“既然‘没有进去的人活着出来’那是怎么知道地形的?”歪头做疑问装,白昼眼中的‘鄙视’几乎要戳破宋婉莹脆弱的自尊心。
相对白昼的直接,身为地下工作者的夜煞表达的要诡异许多,在意的重点也完全不属于正常人类的范畴:“喜欢苹果或者草莓吗?有意思......”
天啊,打个雷劈死这两只吧!跟这样的人简直无法与其共事!
深深地呼吸一口气,宋婉莹泪奔。人的整个生命如同一座迷宫,而这座迷宫的中心是人生的转折点。只有通过艰难曲折的朝圣之路,才能告别罪恶的生活,到达迷宫的中心,在那里找到人生的目的。可是自己的搭档就是罪恶,好累,不会再爱了.......
“最科学的方法就是先设存在未走过的路径时先走未走过的,不存在时只走只走过一次路径的。先考虑走过0次的,再考虑走过1次的,不考虑走过2次的。”
死气沉沉的抱着自己的腿,要不是自己也陷在这个坑了,咱早就撂挑子跑了。反正不管说什么他们都会吐槽的吧?渣生何其多艰!
“具体怎么计算不要问我,本人已死,有事也别烧纸。最后说一点题外话,既然你们的洞察力如此丰富,完全可以想象无视重力法则的3D空间的迷宫。想象不出来就算了吧,自求多福。”
无神论者最大的弱点就是有事情都不知道求谁,好累,渣渣的人生好累。啊啊……干脆睡吧!至少睡梦里,自己是自由的。逃避的想着,宋婉莹恹恹闭上眼睛.......
“又想逃避吗?”走到宋婉莹身边坐下,侧过脸凝视她的眼睛“有的事情并不是只有一条路,你放弃的太早。”
“啊嘞?小莹好像弄错了。”微笑着伸手戳破宋婉莹美好的幻想,白昼厚颜无耻的一笑“我说的一半一半是指你夸我的话很对,至于阿里阿德涅的线团,你居然真的相信希腊神话?哈哈哈,如果你见到了公主,记得叫她来找我喝酒。”
咔嚓,宋婉莹的理智断了。神啊,劈死这个自恋的狐狸精吧.......
“阿里阿德涅的线团只是一个神话传说。谁也不知道山洞有多深,有多少叉路,带多大线团才够用。”用淡漠的眼神狠狠的嘲笑了宋婉莹的不科学,夜煞随意的靠着岩壁。
连丧尸都有了,你居然和我讲科学?=口=。
虽然觉得槽点不断,可是毕竟人家才是大神,于是宋婉莹乖乖的谄媚:“那你说怎么办?”
“不知道。”夜煞回答的毫不犹豫,然后慢悠悠的一勾嘴,丫说“你为什么不自己动脑子想想呢?”
第一次看见有人把自己的无知推卸的如此自然,还无法叫人反驳......
无数电视剧证明了一件事,作为一名马仔,如果你不能合格的完成老大派发的任务,那么的下场就是炮灰。
虽然心里的羊驼们已经奔跑了不知道几个回合,可在夜煞白花花阴森森的牙齿下,宋婉莹还是努力的开始压迫自己的智商君。
唔,好像在夜煞的书库里面真的有一本闲的蛋疼的书是说迷宫的,自己还蛋疼的看过。上面写的什么呢?
“其实走迷宫可以不带线团,你按下面的三条规则去走,就能够走得进,也能够走得出。”
回忆了一下那本浑身沾满灰尘的《荒岛历险》序言,宋婉莹头一次感动夜煞的看书不挑剔。
“放吧。”别有意味的盯着宋婉莹看了一会儿,白昼笑的妖治。
“第一条,进入迷宫后,可以任选一条道路往前走;第二条,如果遇到走不通的死胡同,就马上返回,并在该路口做个记号。”
泪流满面的感谢应试教育,感谢死记硬背,感谢背诵全文,宋婉莹发现自己居然还神奇的记得书上的内容:
“第三条,如果遇到了叉路口,观察一下是否还有没有走过的通道。有,就任选一条通道往前走;没有,就顺着原路返回原来的叉路口,并做个记号。然后就重复第二条和第三条所说的走法,直到找到出口为止。如果要把迷宫所有地方都搜查到,还要加上一条,就是凡是没有做记号的通道都要走一遍。”
记得在现世某个频道曾经反映过,英国也不知道是哪里,有一个树篱型迷宫,每天都有n多人去参观,每天也都有n多人困在里面出不来,然后在迷宫中坐等背下了路径的导游同志定时进去救人。
“以前我曾经参与过一个活动,将一个世界著名迷宫等比例缩小,关老鼠进去,放在一块空地上。为防止老鼠同志作弊,把天花板加上去了,空间足够转身,也在出口放了奶酪。但老鼠总是能在两分钟左右出来。最后得出了结论,也就是迷宫第一定律:一般而言,只要在出发点单手摸住一面墙出发,手始终不离开墙面,总可以找到迷宫的出口。”
对于单迷宫而言,有一种万能的破解方法,即沿着某一面墙壁走。在走的时候,左手一直摸着左边的墙壁,这种方法可能费时最长,也可能会使你走遍迷宫的每一个角落和每一条死路,但玩者绝不会永远困在里面。
时间算个球啊,大不了就是在亚特兰蒂斯崩坏后一死,渣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轻于鸡毛。想想要是自己真的死了还有整个亚特兰蒂斯,和身边的两个祸害殉葬,宋婉莹就坚定的转身然后把手搭在石壁上,知识改变命运!来战吧,迷宫!
“如果你遇到了两道不和任何墙壁连接的墙壁呢?”淡定在地上划拉个数字‘11’,夜煞语气平静的打破了宋婉莹的幻想。
啊嘞,费力的把夜煞的话理顺了一下,宋婉莹痛苦的发现,好像实验中那一位顺着墙角走天性的老鼠先生在迷宫里基本上走遍了整个迷宫,可是有一段路没有走过。如果出口恰巧在哪里......
这坑爹的游戏!
“我记得有一个迷宫的入口建立在正方形的四角,而终点在房间的正中间,而且是一个楼梯。”凉凉的又给宋婉莹补上一刀,白昼笑的越发妖孽“对了,忘记说了。很多人都喜欢把陷阱的开关设定在墙上呢,如果一路摸下去,猜猜看你会变成筛子还是漏斗?”
我.......我都不想变。乖乖缩回手,宋婉莹情绪低落。
太大意了,自己居然忘记自己是个渣的坑爹的设定,也忘记亚特兰蒂斯人民无穷无尽的脑洞。
“对于啮齿类动物习惯夜间出来活动,白天藏匿,常凭嗅觉就知道哪里有什么。”夜煞微俯身,伸手轻拍宋婉莹的脑袋,口气宛如幼儿园老师哄骗自以为聪明的傻孩子“下一次实验,你可以不放奶酪试试看。”
默默地抹去地上的‘一’,宋婉莹心情沉重。渣渣的存在果然就是为了映衬大神的光环吗?既然你们这么机智,动脑子想一想怎么出迷宫会死?该死的奸商,通缉犯,你们这样扭曲是一辈子都娶不到老婆的!
“如果说到正方形迷宫倒是有一个很有名,在印第安洞有一个窟迷宫,该洞窟建在某山内部,开了四个口,摸墙前进会从下一个口出去,听说没有进去的人活着出来。”阴冷的一笑,宋婉莹悲哀的发现连咔哒都没有被自己吓到。
“后来一个伟大的科学家请来了拿着火把的一群壮汉开路,一路做了无数标记,终于到了迷宫最里面……有没有找到遗迹并不重要,关键的是,他总结出了狭义迷宫第二定律:1.优先考虑新路径;2.遇到曾经经过的岔路,立刻回头;3.任何一条路径最多只走两遍,所在岔路的各路径没有新路径但若回头会造成某路径走了三遍时同样适用此条。”
复迷宫是有多种走法的迷宫。由于有多种走法,复迷宫中必然有一些地方可以不回头地走回原点,这条可以走回原点的通道就在迷宫中表现出了一个闭合的回路,以这个回路为界,迷宫可以被分为若干个部分。所以,复迷宫从本质上说是由若干个单迷宫组成的。
对于复迷宫而言,第二定律的破解方法不一定适用,但既然迷宫的起点和终点在该复迷宫的同一个部分内,也算是一个整体。虽然有多种走法,但在迷宫中,兜圈子比进死路更糟。
“该定律没有明显漏洞,并且可以按照自己喜好设计自己的标记......”歪歪头,宋婉莹从地上抹起一块碎石,严肃的回头看向沉默二人组“你们喜欢画苹果还是画草莓?提前说明,太过奇葩或者是血腥的图案请自己动手。”
这样应该可以了吧......唔,老板应该喜欢话金币,夜煞应该喜欢画骷髅。两个都不太好画,好纠结。
“既然‘没有进去的人活着出来’那是怎么知道地形的?”歪头做疑问装,白昼眼中的‘鄙视’几乎要戳破宋婉莹脆弱的自尊心。
相对白昼的直接,身为地下工作者的夜煞表达的要诡异许多,在意的重点也完全不属于正常人类的范畴:“喜欢苹果或者草莓吗?有意思......”
天啊,打个雷劈死这两只吧!跟这样的人简直无法与其共事!
深深地呼吸一口气,宋婉莹泪奔。人的整个生命如同一座迷宫,而这座迷宫的中心是人生的转折点。只有通过艰难曲折的朝圣之路,才能告别罪恶的生活,到达迷宫的中心,在那里找到人生的目的。可是自己的搭档就是罪恶,好累,不会再爱了.......
“最科学的方法就是先设存在未走过的路径时先走未走过的,不存在时只走只走过一次路径的。先考虑走过0次的,再考虑走过1次的,不考虑走过2次的。”
死气沉沉的抱着自己的腿,要不是自己也陷在这个坑了,咱早就撂挑子跑了。反正不管说什么他们都会吐槽的吧?渣生何其多艰!
“具体怎么计算不要问我,本人已死,有事也别烧纸。最后说一点题外话,既然你们的洞察力如此丰富,完全可以想象无视重力法则的3D空间的迷宫。想象不出来就算了吧,自求多福。”
无神论者最大的弱点就是有事情都不知道求谁,好累,渣渣的人生好累。啊啊……干脆睡吧!至少睡梦里,自己是自由的。逃避的想着,宋婉莹恹恹闭上眼睛.......
“又想逃避吗?”走到宋婉莹身边坐下,侧过脸凝视她的眼睛“有的事情并不是只有一条路,你放弃的太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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