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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我叫小混蛋

    夜色下,一队快骑疾掠,渐近牧氏居住的区域。

    “一二三!”

    阴恻恻的喝声响起,像是四方应和,摸不清出声人的位置。

    “0五六!”声音愠怒,更有无奈。

    一匹灰马跃出,慢吞吞地带路,半大的二小子,神色不善。

    “咴扑扑...”疾驰的战马减速,阵阵不适。

    一千零一骑手,清一色的黑色细甲,是罩了头面的轻甲。

    身材、体型相似,一千零一骑手?会有一千零一位上柱国!

    一骑手携五马,都是万一挑一的良驹,日行六百里。

    康都地处江南的腹地,雍城是北部边疆,路程可不近,官道的长度约六千里,千零一人、五千匹马不眠不休,整整奔行十日。

    甲士是军中翘楚,马是良驹中的千里马,然而,已是强弩之末。

    二小子靠近,瞟了瞟甲士,走最前的甲士,低声套近乎:

    “我叫小混蛋,请问大哥高姓大名?”

    细甲贴面,小混蛋敏锐地察觉甲士的嘴角抽了抽,十分肯定道:

    “我不知你是谁,也没兴趣刨根问底,但是,你不是林肇渚!”

    脚一蹬,战马斜蹿,载着甲士撤了,往甲士堆里躲了。

    又一骑顶上,甲士和善,温和地招呼道:

    “我是林肇渚,是素夫人的亲兄,雍国公的亲娘舅!”

    小混蛋一呆,古怪地打量甲士,摇头道:

    “你太主动了,不可能是正主,应是林肇渚的狗腿,还有,素夫人是素夫人,她嫁了人姓牧,不是什么林某某的妹妹,跟林家没瓜葛!”

    呼吸粗重,甲士冷冷盯住小混蛋,考虑是否代素夫人管教后辈?

    一千零一人,除了林肇渚,任何一人都姓林,素夫人的兄或弟!

    小混蛋机伶,一提缰绳躲了,拉开了距离,讥讽道:

    “莫冲动,此地是雍城,不是你们为所欲为的康都,弄死你们不费劲!真是的,成了丧家之犬,又是有求于人,摆臭架子合适么?”

    一语道破玄机!

    林肇渚带千骑赶赴雍城,明面上是奉旨公干,实是另有打算。

    林氏的基本盘,是吴江边上的林岛,还有康都的五营禁军。

    煜氏据康都内城,拥五十万城防军、及十万禁卫,不是林氏对手!

    加上郊野的百万私军,煜氏同样不敌。

    但是,禁军可封营,时间不能太长,五十万大军日需浩大,需要夺下内城、肃清郊野的私军,进而占据康都才能继续生存。

    攻打内城、禁宫,层层破障渐次消耗,聚歼百万大军也要付出代价,然而,林氏面对的不仅仅是煜氏,而是整个仕绅集团。

    坐拥大片的土地、控制了大量的资源、手下更有与实力相匹配的私军、代表大官僚、大地主利益的仕绅集团,可整合、可调集源源不绝的私军投入战斗,渐次磨灭林氏的基本盘,失败是迟早的事。

    唯一的出路,林肇渚潜出康都,前往雍城牧村坐镇,再整合、调集籍兵出征,简言之,林肇渚需带兵打一场胜仗,才会有人跟随!

    亲率一路大军攻城掠地,再召集籍兵勤王,林氏才有翻盘的机会。

    牧村力足自保,且有余力拿下雍城,可为林氏复兴的助力。

    然而,牧氏是牧氏,还是人人避之尤恐不及的余孽!

    素夫人凭什么投入牧氏余孽的全部,为林氏火中取栗?

    牧氏被国主分遣,几至灭族,林氏可曾伸过手?

    牧虎鏖战北狄大都时,正被奸人暗算,林氏可有阻止、声援?

    收容林肇渚已是极限,素夫人不能不顾及牧氏余孽的感受!

    林氏真正的祖螺,是林肇渚怀里的五彩风螺。

    而禁军骁骑营中军、林召青手里各有一只三彩风螺,与林肇渚齐名的素夫人手里也有一只,林肇渚出行前与素夫人联系过。

    立足牧村,并受牧村人的保护,是素夫人的承诺。

    但是,牧氏对林氏颇有怨气,甚至,是敌意。

    甫进牧氏的地盘,一干林氏子弟不察之下,被暗算了。

    星夜奔驰十昼夜,骑手、战马早已疲惫,全凭着一股狠劲支撑,若情况危急?他们还可以坚持一千多里,精气神继续保持巅峰状态。

    小混蛋蔫坏,又深谙眼下的状态,故意放慢速度慢慢走?

    骑手倦意涌来,良驹勉强撑着,只盼着赶紧地吃顿饱饭、睡一觉!

    眼下,牧氏只需几轮齐射,就能全歼林氏精英。

    小混蛋悻悻,甲士们沉默不语,不会自讨其辱,没理由找茬。

    微不可察,小混蛋笑了,终于锁定了范围,外围的几个骑手。

    五彩风螺的灵智奇高,居然不出声,而是用腕足敲击。

    果然,一处草丛里传来喝声:

    “一二三!”

    甲士骚动,是可忍,舅舅不想忍了,小混蛋憋笑。

    “六六六!”声音飘忽,但是,小混蛋还是记住了声音。

    又是一骑灰马,一身光鲜的小子,比小混蛋大一些的小子告罪:

    “我是小僖僮,添为如意赌坊的送财童子,很开心为你们服务!”

    走着走着,又有一处关口,设了木栅栏,娇喝声震天:

    “一二三!”

    甲士麻木,不再理会小孩子的把戏,小混蛋饶有兴趣。

    “0七三!”随口应答。

    终于逮到了,小混蛋拱手,调侃道:

    “上柱国乃南国的风云人物,小子早就仰羡,何必藏头遮面?”

    脸上挂不住,甲士掀了面甲,露出清奇的脸。

    呃,小混蛋侧脸,不愿与之直面。

    小僖童一呆,外甥随舅,果不是虚言。

    小混蛋忒可恶,没有谁愿意观察、打量,而是看着前方的少女。

    “我是荷官,欢迎你们来如意赌坊作客!”

    转过几道弯,见了一面石壁,上面印着一扇门,连着一条甬道,微弱的火光照明了路面,门前执棍军汉冷冷地盯住一行“客人”!

    两次剧变,牧姓人视林氏为陌路,老死不相往来。

    十军汉是牧氏老卒,尝遍了人间的冷漠,不会相信陌生人。

    不是去牧村!

    林肇渚苦涩,随即释然,牧村尽是牧氏的遗孀、遗孤,两相见面极不合适!不是尴尬,而是难堪,是煎熬,一息也难呆下去。

    如意赌坊早进了林氏的视野,它不是普通的赌坊,而是与牧村不相上下的一座战堡,钉进雍城里的一枚钉子,最理想的落脚地。

    有了天光,一缕月华照进甬道,一行人鱼贯而出。

    一座庭院,早摆下了酒宴,热腾腾的大瓮里煮着牛羊,汤汁雪白、香气四逸,大坛里,才启封的米酒勾动甲士的喉节,眼、鼻酸涩。

    虽未见素夫人,其安排独具匠心,更藏了浓浓的亲情、思恋。

    大瓮肉、大碗汤,是塞北的特色,可迅速补充体力。

    而米酒,是江南的特色,满饮一碗酒,沉沉入梦乡。

    荷官、小僖僮、小混蛋是陪客,而林氏人,一个也没来。

    素夫人嫁进牧氏,随行百名亲卫,都是妙龄女兵,不久嫁人,她们成家生子,夫君都是牧氏的精英,而大都一战,她们成了寡妇!

    相见?是相恨、相怨、相怜,不如不见。

    杂役忙碌,一碗碗汤奉上,一碗碗酒斟满,小混蛋伸手:

    “请!”

    仰头一碗酒,小混蛋抹了抹嘴角,眼神渐渐平静。

    林肇渚跟着,又是一碗热汤,暖了胸腹,更温了心窝。

    “世事如梦,概莫能辨!”

    小混蛋没有跟,而是频频倒酒,一座院落是一个战斗单元,可驻扎一千甲士,地方早腾空,暂交林氏甲士打理,不容外人插手。

    瞟了瞟小混蛋,林肇渚愕然,迟疑道:

    “你是牧羊?”

    切!

    小混蛋猛翻白眼,直到现在,才知正主是谁?

    素夫人未回过娘家,对家里人甚是思念,常自言自语地念叨:

    “牧羊的眉眼随舅舅,长大后,肯定是惹人喜的翩翩书生。”

    颇觉尴尬,林肇渚岔开话题:

    “羊哥儿,你骑的灰马是罕世良驹,能送给舅舅么?”

    牧羊呆住,为了十一匹良驹,本少爷成了不要脸的小混蛋,更是费尽千辛万苦才“骗”到手,您只需上下嘴皮一碰,就想牵走?

    打着哈哈,牧羊不说马的事,频频劝酒,再瞅空,尿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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