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读网 > 玄幻奇幻 > 我当领主的那些事 > 第一章:重生第一天当王子

第一章:重生第一天当王子

    天空乌黑一片,偶尔闪过的光亮也伴随着轰隆之声,像是天神的怒吼,响彻天地。

    在一个小时前,还是晴空万里的天气,随着一阵阵的响雷,乌云遍布天空,一瞬间,天地就暗了下来,仿佛,黑夜降临。

    嗒!

    嗒嗒!

    嗒嗒嗒!

    雨水从最初的一滴,顷刻间,就像天河倾斜,暴雨夹杂着雷声,在大地天空间肆虐。

    “陛下!陛下!”

    “首席执行官和内阁大臣已经在议事厅等待多时了!您何时前往出席!”

    迷迷糊糊之间,林雨似乎听到了有人在喊他去开会。

    “哦……哦……知道了……”

    作为STI首席工程师,林雨带领的团队,是一个致力于研究人类历史演化过程和应对越来越恶劣的地球环境所改良的粮食品种,以及其他几种项目的研究队。

    而林雨,幼年时被车碰伤了双腿,终年只能坐轮椅,可没有任何一个人胆敢小看他,他带领着团队,编纂了人类正史,以及培育出的最优粮食品种,足以应对即将到来的冰河时期。

    “哎,真的是,明明是个残疾人,每天比正常人都要忙,这么下去,我头发迟早掉光,本来就瘸了,再秃了可怎么办?”

    “不对,根据二次元定律,秃了会变强,我瘸了就这么厉害,要是再秃了,是不是可以向宇宙领域进军?”

    习惯性的利用双手下床,尽管双眼还没睁开,可多年的规律早就不需要大脑发出指令了,作为一个合格的瘸子,林雨在青年时候就不需要别人的辅助,可以独立生活了。

    “哎!我的四轮车呢!?”

    “那个天杀的把我四轮车推走了!”

    条件反射之下,林雨一下从床上跳了下来!四处寻找他的两轮车。

    “肯定是司马南那家伙!我就知道!他司马家对于四轮车有常人无法理解的执念!”

    林雨一边走,一边揉着双眼,寻找他的四轮车。

    忽然!他的头传来一阵剧痛!他惊呼一声!倒在了地上,神情恍惚之间,他听到了有人匆忙中带着惊恐的声音。

    “陛下!陛下!”

    “快让开!把陛下搬到床上!热水来了!热水来了!”

    热水!?

    林雨在陷入昏迷的前一刻,用尽最后的力气往旁边翻滚了几下,随着哐当一声,紧接着就是头部碰到硬物的剧痛,可他心里却松了一口气,曾经,有人喊避下,他抬头回了一声爱妃,随后,一盆水从他头上倾泻而下。

    重来一次,他就算没有四轮车,也不会再犯一次错误。

    嗯……

    随着一声呻吟,林雨再次醒了过来,脑海中充斥着一股混乱且不属于他的记忆,起身环顾四周,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青灰色的石头房顶,房顶上,一个铜制的灯台上,燃烧着十数根蜡烛,身下传来毛发的刺痒感,他猛的坐起身来!

    这是哪!

    浓浓的中世纪风格,直接给了林雨心头一记重锤,他双手撑住床边,随后爬到地上,然后往前移动,在粗糙的木质大床前面,是一个相同木质的大桌子,桌板足足有三指厚,甚至边缘还带着它作为参天巨木时的树疤。

    在桌子上,有一个墨灰色的陶壶,表面颗颗粒粒的粗糙质感让人怀疑这里面的水会不会浑浊不堪。

    一盘血肠,用同样材质的陶盆盛放,粘稠的红色汁液上还漂浮着几个血泡,散发着浓浓的中世纪死亡哥特风。

    除此之外,约三十平米大小的石头房间里,还有一个壁炉,熊熊烈火在壁炉的胸腔里猛烈的燃烧,仿佛石房巨人的心脏,为整个房间带来了光亮和一丝生机。

    “这!”

    “不是吧!这是穿越了?”

    林雨很快对放下的局势做出了判断,他的实验所地处南方,四季温暖如春,园林树木很有考究,虽然窗外的针木树丛也有一种荒野粗狂的美,可绝不是自己熟悉的那个地方。

    而且,不会有人和自己开这种玩笑,虽然林雨的人设一直是搞笑中带点孤独,可每个人都很尊敬他,除了司马南那个混蛋。

    感受着脑海中陌生的记忆,林雨眼神望向窗外,一望无际的草原和起伏跌宕的山脉,哗啦哗啦下个不停的大雨,仿佛在像他深深地阐述着,你所处的世界,很不平凡。

    场景可以作假,可记忆无法被更替,即便是最顶尖的科技,也无法在短时间内,更改一个人的记忆。

    “换个世界啊……”

    “看样子,是中世纪风格,有些不妙啊,那个治病全靠放血的年代。”

    林雨自顾自的呢喃着,站在窗边,眺望着远方一望无际的原野,慢慢的消化着脑海中的记忆。

    原主叫洛星川,是加士德.洛星家族的一位王子,身份虽是一位王子,可根据记忆里的信息,他的身份比较特殊,母亲是前王的王妃,加士德.洛星长空击破前王的灰烬城堡,成为了新王,而他的母亲被洛星长空收为侍女,随后一月后就生下来了洛星川。

    很多人说洛星川是前王血脉,可洛星皇室给出的的解释,是洛星川的母亲,本就是洛星长空深爱的一名王妃,被前王看中,昏庸的前王横刀夺爱,洛星长空因此发动了长苍战争,最终击溃了前王的军队。

    虽然有这个解释的存在,洛星川名正言顺的成为了加士德王国的王子,可私下里,其余的王子,尤其是皇后的儿子,都叫他前王余孽。

    而洛星川本身,风流放荡,性情不定,只喜欢剑术,自然而然,在风流暗涌的皇都加士德城,没有心腹,更没有自己的势力,洛星长空身患顽疾以后,就被皇后打发来了这东荒高原和雪顿族一起吃西北风。

    记忆里的一丝一毫将他想要知道的东西清晰的展现在他眼前,仿佛他就是洛星川一样,和梦不相同的是,脑海中的记忆,就是他历经十几年走出来的一样,经过短暂的融合以后,他没有一丝一毫的违和感。

    就算现在,有一个教会信徒,指着他的鼻子说他被魔鬼附体了,他也可以毫无慌乱的拽着信徒的头发,让骑士长把那个信徒扒光,拖上大街吊起来,打个死去活来。

    因为这才是洛星川,他就是洛星川,所以,做出这些事情,有这些念头,这很洛星川。

    “做洛星川,也不错哦!”林雨是这样想的。

    那么,从现在开始,就让我,做这洛星川,体验一把领主的奢侈生活吧!

    希望我不是路易十四。

    “陛!陛下!”

    “您醒了!?”

    古旧的木门被一个侍女推开,随后,温柔的女人声线传来,洛星川回头。

    是他的侍女琳娜,穿着一身麻布长袍,金色的头发,碧蓝色的大眼睛,正瞪着他,手中拖着一个陶盘,盘中是一杯奶,离得太远,也闻不出是什么品类的奶。

    看到洛星川没有说话,琳娜松了一口气,一般她家的陛下有三种状态,第一种,疯疯癫癫,这种状态下的陛下是最安全的,不会随意的惩处他的子民。

    第二种,是现在这样,沉默寡言,这种状态下的陛下,是相对安全的,因为他现在拥有理性,赏罚分明。

    第三种,就是皮笑肉不笑的陛下,那种将所有的怒火都藏在心中,表面还在微笑的时候,就要小心了。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