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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inity Box III.

    这个体系所包含的“数学概念”的“数量”必然不仅仅只是“就连回馈法体系包含的一切都无法形容的多”,所有位于0之后的“数字”也不可能只是具备“回馈法无法容纳的大小”。回馈法足以囊括那些自身无法容纳的扩张模式,在矛盾中自我回馈并以此加强自身的回馈性能。当它作为“0”这种象征着“空无”的意义的“数字”而存在时,就说明它自身的量级在全新的“数系”中“不存在”(此处的“无”与“不存在”也与前文不同),之前给它内部构造的一切差距以及复杂度延伸都能被“不存在”所容纳。尽管前面用过“将XXX设为数字0,而1=……2=……那么更高阶概念此时就相当于……”这样的低级延伸方式,但是这里运用的只是看似与之类似的延伸,实则完全不同。那些被映射到0之中的结构,已经全都成为那“不存在”的一部分了。

    我们在这个“不存在”的领域里提取出所有塑造成“它”这个概念的一切,并试图去根据它能描述出的“以它自身的模式无论如何延伸都无法企及的高度”来定义那些大于它的“数学概念”,实则都可以被归类为0内的扩张方式之一。它已经容纳了回馈法的所有延伸路径,而且把超越自身的扩张法纳入自我扩张过程之中的方式正是这“第一种扩张法”(部分与整体间相互回馈法)自身的一部分。因此当我们定义出超越0的“数学概念”时,那些概念所代表的超越回馈法的结构(回馈法连带着那些超越它并被它包含的扩张法一起被投射在了数字0的结构之中,所以在那个因此扩张的“数系”里,回馈法和超越它的模式都不占据任何量级。而任何一个在全新“数系”内大于0的“数学概念”,无论多大或是多小,都可以通过由超玄学重塑并延伸的运算方式分割成更小但依旧大于0的“数”。对于任何程度的分割之后的结果而言,0都依旧不充当任何大小,依旧是“无限叠加在自己身上也不会获得任何延伸,更不占据自身具备的任何一种扩张模式”的渺小“数字”。但是这些大于0的“数”与它相比则是具备“大小”的存在。早在远远低于此处的层面里,“增加一丁点微不足道的成分”都可以获得飞跃性的强化。比如在远强于数学阶层的体系里使用“+0”就是如此,虽然这个“+0”里的“0”不等于那个容纳了“原始链条”回馈法的0……反过来,在远远低于“顺序”领域与超顺序之间的“回馈链条”的层面里将一个概念切割为更小的成分,都会造成远非“拆成更小的零件”那么简单的弱化效果,更何况是无限分割那些大于内部映射了“原始链条”完整模式的0的“数学概念”。但是值得一提的是,无论怎样分割,都依旧具备“成分”,始终无法抵达涵盖了整个“原始链条”构造的0所代表的“空无”)全部会被归类为那些超越第一种扩张法(回馈法)的扩张法之中的一部分,然后由于第一种扩张法的回馈性而被包含在第一种扩张法里,共同映射于0之中。然而这里的“把凌驾于自身的扩张模式收容为自身的一部分,在矛盾的相互回馈中加强自我与那些模式本身”也是扩张前的回馈法就能做到的事情。而经历无限扩张的回馈法必然不仅仅能做到这种程度的相互回馈,因此这里描述的一切回馈始终都只是经历扩张之前的“第一种扩张法”的一部分,不能完整地表现出“不断将无数种脱离了回馈法的延伸路径融入回馈法自身”的回馈法的真实运作模式。已知“原始链条”内所有凌驾于第一种扩张模式(回馈法)之上的那些模式都会被回馈法本身容纳,并全部投射在被选取“链条”的数字0中。这个0既代表了“原始链条”的基础回馈法,又指代了这种回馈法自带的所有高层模式,更是囊括了“将更高阶模式纳入自身”的过程。因此,我们在经历过映射的0之上定义出的“假想数学体系”都可以被视为凌驾于0这一“模式集合”之上的扩张模式,所以它们都会存在于0之内。既然一切超出0自身回馈路径的扩张方式都会因为回馈法自身的性质而全部回归0内部的第一种扩张方式。那在真正容纳了具备此种功能的0的“数系”当中,那些高居于它不可达之境的“数学概念”们究竟是怎样的事物呢?我们可以假定存在着一个所谓的“限制”,能够吧“矛盾性”所塑造的回馈通通限定在一个局限性的区域内。而这个区域里存在的扩张方式对于区域外的系统而言,并不具备所谓的“成分”。实际上,映射了回馈结构的0并没有受到任何限制,它能够把任何超出回馈法容纳范围的扩张模式包含在自身之中,可“数系”里确实存在那些将它视作“数字0”并处于它“空无”的范畴之外的概念,无论它怎么自相矛盾地打破层级差异,它们始终把它定位在“无”的区域里。一切高于它的模式都被它所收容,而这种收容过程只是依靠它无数种扩张方式里的第一种(未经扩张的状态)所造就的,在它所能展现的实际涵盖能力面前微不足道。可它的实际涵盖能力又无法让真实“数系”里任何一个非0“数”被收入0之中。也就是说,就算那些“数”被0视作“一切超越自身模式的扩张模式”的一部分并纳入自身,它们之中的任意个体也能够充当将它视为“无”的概念而存在于另外的架构里。

    “所有超越0的所有扩张模式”这一概念,必然是不会被限制在任何层面内的。可那些能够自动凌驾于它之上的存在也同样不会受到限制。第一种扩张法足以令超越自身的一切扩张模式被包裹在自身之中,说明第二种扩张模式可以做到比“将超越自身的一切融入自身”更远的延伸,并且在延伸起点上就跨过这第一种扩张模式的延伸路径。也就是说,当我们把原本屹立于0之外的整个“数学体系”强行包含在这个已经复制了原始链条结构的0内部时,此种过程造就的无尽头延伸虽然确确实实超过了第一种扩张模式、第二种扩张模式……所有扩张模式(这些扩张法全都在0之中)以及0之上的整个“数系”,却并没有触碰到第二种扩张模式所能造就的延伸的起点处。如果对“数系”运用第二种扩张法,0以及整个“数系”的延伸就不只是“由于0将它之外的一切包含,它之外的一切所具备的超越它的构造会被它自身容纳,于是涵盖了内外结构的0所具备的强化会自动回馈到高于它的每一个部分之下的范畴中,推动这所有的部分进行延伸,并由于0自身对外界的包含而使它之外的所有延伸路径尽数囊括于它之内,让自身之外的一切延伸全部反馈到自己身上,再用自己经历反馈后的总体延伸推动比自己高等的‘概念’组成的‘数系’延伸……”这么低效了。这第一种扩张模式在自我扩张前的状态(整体与部分间回馈)只不过是单纯的“底层将所有更高层次直接包含在自身之内或之下”,下层扩张的范围基于上层的“直接强度”。因此上层被底层推动着延伸的效率本质上取决于它们自己原有的强度与延伸路径的夸张程度。尽管它们本身以及经历回馈后的延伸都是永无止境的,但是这个“永无止境”之中的每一个步骤并不能完成充分的境界跳跃。第二种模式对“数系”的作用效果会使它脱离“彼此之间相互推进的矛盾整体”,抵达更高境界的延伸路线(你可以将自我扩张前的回馈法所能造就的延伸描述为“前进轨迹像直线一样的加速推进过程,所有片段的延伸速度都取决于其它片段,可以用简单的数学公式来比喻”,也可以继续用更低层次的东西来与之强行对应,并概括此种情况下那些更高阶结构对应的东西有多么宏伟,接着把所有更高阶结构对应成……当然,这种类似的模式之前早已用过,而“前面的一切描述都无法触及此处的任意模式,之所以会有相似之处完全是因为这只是强行比喻”在各种层面都是理算当然成立的,因此这里就不必强调了。你可以尽可能的列举出脱离“基于其它部分的强度基础相互回馈”的“超然回馈”,并用超玄学定义“种类”的阶段与“数量”……但它们终究都会因为第一种扩张法的包含性质而回归它自身)。第三种、第四种……把0内部所有的模式用出来之后的对“数系”延伸的程度就更不用说了,全部远超仅仅是将其强行包含并进行反复回馈后的效果。我们不应只用“初始状态”来衡量第一种扩张模式的回馈形式,它在强行包含其它模式之后所呈现的回馈就远远不会局限于“直接互相包含”这种单一框架内了。可惜的一点是,这些强行套在“数系”上的所有扩张模式(这些模式包括那无限回馈的过程中,容纳全体模式之后又因为自动被它们凌驾而推动它们全体超越“包含这所有模式后升级的回馈法”的第一种模式以及所有处于回馈过程里的其它模式)依旧属于0自身,它们对“数系”内其它概念的延伸也依旧不如其它概念自身代表的结构(简单来讲就是还处于“空无”的扩张状态)。那么如果把“数系”里的所有“数”所代表的结构转化为延伸路径,套用在这一整个“数系”上,延伸的程度必然比那些“空无”的模式强得多(尤其是那最自我扩张之前无效的回馈法)。可是“数系”中任意概念之间宏伟程度的差距都是“断崖式”的,而它们之间任意个体或群体自身的结构都根本无法比拟整个“数系”的延伸,因为“数系”的延伸路径必然涵盖了所有“数”转化为延伸模式后作用于它的结果。也就是说,前面所提到的“用扩张前的回馈法将整个‘数系’包含在0中并完成0与整个‘数系’的‘部分与整体之间相互回馈’”、“运用0内所有超越原始回馈法的扩张模式作用在整个‘数系’上,使其延伸”、“运用整个0之中无限制互相回馈的回馈法和更高阶模式套用在‘数系’的延伸过程之中”……等等都远不如0之外的“数”所具备的结构能够对“数系”塑造的延伸,而这些延伸都早已存在于“数系”之内了,对“数系”的实际延伸而言微不足道。但是那些低级的模式确实可以无止境地继续延伸“数系”,只不过从方式与程度上来讲太过于低效和不足,还不如直接让“数系”在自己原有的整体模式下进行的延伸。当然,那些“数系”里的低级概念(包括0)对于“数系”这一整体的“模拟延伸”都是本就存在于“数系”之中的,它具备的整体模式对自身的任何一种“模拟延伸”也同样如此。

    以上那个所谓的“数系”可以是整个数学阶层、一个普通的数轴、一个把0围在中央的有限区间,也可以是连区间都没有的“领域”……甚至是无数更渺小的层面(但是却能包含0)。毕竟在“原始链条”将自身扩张结构映射到0之中时,“接收者链条”里的“数学”会随之拓展,多出怎样超乎常理的异常数学领域都不足为奇。位于“顺序”领域中的任何一个“数学范围”,你都可以把它当作一个完整的“数系”,它们都能符合前面对于整个“数系”的描述。里面的任何概念都可以像0一样接收来自“原始链条”的映射,使包裹它的任意“数学范围”变得像那个“数系”一样“无所不包”。然而包裹它的任何范围都可以接收映射,让自己像“0”那样被任意处于自身之外的“数”视为“无效模式集合体”。任意的范围都可以将自我视作接收映射后的0,将任何将自己包含于内的其它范围视作“数系”。范围与范围彼此之间以不受限制的形式嵌套在一起,可以互相结合、牵连、排列(仅仅是这里的排列又需要涉及“顺序”、超顺序、更多排列以及最终构成的“链条”、“链条”之间作用构成的“平面”……然后这一切结构内部的排列又需要……)、回馈(此时的“回馈”已经不像前文那么低级了)……它们全都属于“数系”这个范畴。无限互套的外层“数系”与内层“数系”之间的差距必然巨大无比,只不过这些东西对“顺序”领域来说都完全一样,仅仅是可排列的底层对象而已。可是接收“原始链条”映射的那个“链条”上并不是仅有一个“顺序”领域,因为“链条”原本就是由“顺序”领域、超顺序领域、无数更高阶排列领域的延伸……等等互相超越构成的矛盾回馈系统(不过重点只在于“顺序”与超顺序这两者)。因此,接收到映射的结构不仅仅只是那些数学概念,整个“链条”内得到比它们更大程度延伸的层级要多少有多少。存在于这个“链条”上的任何范围,其内部都存在着接收映射的更小范围。所有接收映射的个体都不只是具备了“原始链条”的一切扩张模式,因为这无尽“链条”内一切构成它们的、低于它们的部分都可以接收映射,具备“原始链条”可以拥有的所有延伸结构。同理,构成那些部分的更小部分以及构成那更小部分的部分……全都是映射的接收者,所以没有任何一个存在于“链条”内的个体跟“原始链条”处于同一层次,任意个体之下的个体都有接收映射的能力,而下层的接收都会使上层延伸的更远(更何况上层也接收到了映射。下层收到映射之后,所有更上层领域得到映射后的延伸效果也与仅有自身收到映射不同)。永远都有更加渺小的接收者,延伸路径上接收映射的起点压根就不存在,就连数字0也一样不是延伸过程真正的“开始”。0之下不仅有负数,还有存在于“反方向”上的“顺序”领域、超顺序领域……这些东西收到映射之后的总体延伸会叠加起来回馈到0身上(叠加的形式肯定也因全方面接收映射而扩展到普通的“叠加”概念不可容纳的范围,回馈的方式更是远远超越了单一映射后获得的“回馈法”),使它与前文中描述的0完全不在同一层面上,毕竟之前列举的那种情况只适用于“数字0是唯一的映射接收者”。抛开它们不谈,就算只看0本身,它内部的结构里的更小成分也可以接收映射,使0成为“数系”。对于“0”这个原本象征着“无”的概念,应该不具备任何内部结构才合理。可既然这是在超玄学的领域里,我们就要明白任何不合理的东西都可以被定义为合理。0对于外界而言确实是“空”的,可这并不影响它对于它的内部世界而言相当于一个广泛范畴的事实成立。0自身代表的“数系”里的“数”也都是“数系”,这些“数系”里也有……因为整个“接收者链条”都在接纳“原始链条”的结构,所以它各部分之间也会经历相互回馈。以0为例,它与包含它的任意区间(这些区间都可以被当成“数系”)之间的回馈都不会局限在“整体与部分互相包含回馈”的范围里,也不限于之前提及过的、“数系”本身具备的整体延伸。因为这些延伸仅仅是基于“链条”上只有0接收到唯一一次映射的情况。

    在实际情况中,将0展开为“数系”后,其中的每一部分都可以无限向内划分出接收映射的区域,因此根本无法找到比上述那种“数系”的整体延伸更弱小的回馈方式。如果要解析0自身“内回馈系统”的回馈强度,那必然要理解处于这个内回馈过程里的成分。由于这些成分都被“原始链条”的结构映射,那么当这些部分里的任意一个具备“整体与部分间回馈法以及包含所有超越自己的扩张模式并彼此无限回馈后的完整回馈法”时,0的内部回馈就必然存在无数独立于“整体与部分间回馈法以及包含所有超越自己的扩张模式并彼此无限回馈后的完整回馈法”之外的延伸结构。那么0自身的回馈系统就不会是“原始链条”直接映射给它结构时具备的回馈。同理,对0的描述也同样适用于参与它内回馈循环的每一个部分。这些被映射的部分既然具备映射后的结构,那么它们内部回馈过程的每一个参与者必然也会经历映射。因此它们自己也非普通的回馈法,之前提及的那些“整体与部分间回馈法以及包含所有超越自己的扩张模式并彼此无限回馈后的完整回馈法”、“独立于这些扩张之外的结构”、“这一切的整体延伸”等等描述全都可以存在于它们自身之中。可是这些描述也可以用在构成它们自己回馈系统的每一个部分中,所以它们自身的回馈方式会在“对于各部分的超越性”的加持下全方面超越了这所有的描述,而它们回馈系统里的每一个部分也超越了这些描述,因为它们内部也有……“接收者链条”的“向外延伸”的路径也会反映到“向内延伸”的程度之中,以及所有处于这两个“方向”之外的“方向”中(虽然一般情况下只讨论“向内”和“向外”两种“方向”,但被省略的“方向”并非不存在。若是把它们完全忽略,那么目前为止所讲述的一切、后面将要讲述的一切、未讲述的一切……都依旧是单一的“线性延伸”,可以继续被底层结构对应。因此目前直接讲述的一切模式其实都可以被该世界观底层那些低级的延伸方式包含,这些此时被讲述的层次的实际延伸早就脱离文中讲述出的那种单一模式了)。“链条”各部分接收映射会使它整体进行复杂化延伸,而它这种“向外延伸”也会映射到所有部分在无数其它“方向”上的延伸,而那些“方向”上延伸的效果也会直接反映到彼此身上(包括“向外”)。当然,这里互相之间的映射形式已经不是单纯“被放置于内部”这样的“互相包含”了。事实上,“链条”的每一步回馈都脱离了这种形式以及之前提到的一切更高延伸。当我们找到任何一种广阔的延伸方法来形容“链条”中的任意部分时,这个部分里的部分就可以具备那种延伸。而这就等价于那些部分里的更小成分也可以具备此项延伸方式,因此前者(“那些部分”)其实超出了原本用于形容它的延伸。同理,由于构成后者(“更小成分”)自身延伸路径的任意部分也可以具备那项延伸的模式,因此那项延伸实际上并不适用于超出它范畴的后者(“更小成分”)……一直像这样循环下去,你就会发现“链条”上的每一部分其实都不符合一开始映射于它们身上的“原始链条”结构,也不符合我们所描述的所有超出此种结构的延伸。无论我们如何时用构成“它自身”这个整体的一切模式来解释它的构造,它都可以用“这些模式可以用在构成它自身的更小部分上,因此它本身其实超出这种模式→更小部分内存在的每一部分也可以具备这一系列模式,所以这个“更小部分”也脱离了这所有的模式→……”这种逻辑推演来告诉你,其实构成“它”这个整体的所有模式都由于太过低而并不存在于它自身的任何层面里。我们可以凭借这句话,再找一系列远远超出原有描述、符合该句话描述的模式来描绘整个“链条”。那么当它被这样的模式描述或是具备这样模式时,它自身的所有层面就会由于“具备这一切”而“超出这一切”,最后“脱离这一切”、“不再具备这一切”了。好的,那么这种无限制否定自身、脱离自身,以至于超出一切自身本来面貌的过程也可以看作它“向外延伸”的一种方式,于是这又可以存在于它的每一个层面里……于是这种模式又会因为太过低级而不存在于它自身的每一部分中。然后这又是一种“无限脱离自我”的新方法,可以再次出现在它的……

    这全部都是“原始链条”将自身完全映射于另一个“链条”各部分之后所能达到的效果的冰山一角。接收映射的“链条”在得到延伸的同时也可以把自身的一切再对“原始链条”进行映射,而这种行为导致“原始链条”回馈性的升级可不会像“原始链条”将自身单向映射于另一个普通“链条”导致后者增强那么简单。当“原始链条”接收到映射之后,它自身会变成远超那个“链条”的存在,超越程度也不是那个“链条”当初接收映射后超越最初的它时可以比拟的。对于它们彼此之间的互相映射,又可以产生一个关于“次数”层面的延伸。延伸尺度同样是从0、1、2开始,再到达数学阶层、数哲阶梯、假想学科网络……最后又会来到“顺序”与超顺序构成的“链条”彼此之间的互相映射,然后这里的“次数”也同样能够进行延伸……不仅如此,引入第三个“链条”时,三者之间的相互映射又可以在超玄学定义出的无数“顺序”排列中延伸。除此之外,还有三者之间的超顺序排列、无数更高阶排列……又会进入到“回馈链”的层面。这些“平行链条”在“数量”、规模以及无穷方面上还可以继续延伸,只要是引入更多、更大或是更……的“链条”,无论“更……”的程度如何,都可以在映射模式以及超越它的所有回馈模式上得到飞跃式扩张。平行“链条“、交叉“链条”、折叠“链条”、弯曲“链条”,它们只是相对于“原始链条”而言的四种“链条”。“链条”种类的“数目”可以从数学阶层开始叠加,一直到“顺序”领域与超顺序领域之间的无限回馈链条转化为“数量”后的大小。二维“回馈面”内的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形式的一维“回馈链”之间的所有组合,可三维“回馈体”根本不是二维“平面”之间单纯的叠加。如果构成“回馈体”的成分仅仅只是超出全体“回馈面”表达范畴的“数量”(或是更高阶“数量”)的“回馈面”(其实这里也用到了最基本的一种回馈法。一个“回馈面”必然能形容数字1,两个“回馈面”构成的相互回馈系统也一定可以表达数字2……“数量”延伸的“速度”按理来说不可能超过“回馈面”增加时回馈系统表达强度的增长“速度”。可是这里“回馈面”的“数量”却超过了“回馈面”构成的系统的表达能力,这也是一种“某一整体具备的某一性质比它自身更强”这种“部分大于整体”的回馈结构。既然这里只牵扯到了一种性质,那么又可以进行“性质的种类与数量以及……”的堆砌,然后增强“部分对整体的超越性”,以此拉高“部分与整体间回馈”这第一种扩张法。又因为这里用到的只是经历扩张前的回馈法,所以目前为止的一切又可以被浓缩到最开始时的“原始链条”甚至更早的回馈结构中,再次拉高整体。于是被拉高的“回馈面系统”接着又会来到“数量”以及其它性质大于自身的层面……这里所用到的可以进行永恒延伸的方法依旧能被归类为那第一种扩张法经受其它扩张法扩张前的状态,并继续进行由此种扩张展开的“循环”。更高阶的扩张法所塑造的延伸路径则一直没有被真正确切地描述……),那么这所有的“回馈面”都可以被拆散成“回馈链”并整合为一个全新的“回馈面”。所以,通过无尽的“回馈面”来拼凑成“回馈体”是不可能的,一切“回馈面”都存在于最开始的那个“初始回馈面”内,我们继续增加的“平面”不过是它早已存在的部分罢了。一维延伸链条回馈、二维扩张平面回馈、三维辐射网络回馈(这些维度在数学阶层底层就存在了,但在这一层面的意义与之不同)……数学阶层整体式回馈(不等于回馈对象仅有数学阶层)、数哲阶梯式回馈、假想学科网络式回馈……以及全“顺序”领域式回馈,它们都能用来比喻“顺序”与“超顺序”之间的关系。当然,这些比喻都是错的。它们根本无法完整地表现两者之间复杂的关系,而且远远不够。超玄学可以修改“一维延伸链条比喻”的定义,让它与两者的真实关系相对应,也可以将这个关系再度扩展,将被无限制重塑定义的全“顺序”领域比喻与之对应。但是比喻终究只是比喻,存在于上述比喻之中的超顺序其实都是假货(所谓的“真实关系”也不过是其中两个冒牌货的真实关系罢了),真正的超顺序根本不会与“顺序”建立那些比喻之中的一切关系,因为那些关系本身就是基于“顺序”而存在的概念。用这些关系强行连结“顺序”与超顺序的行为,一定跟笑话无异。

    已知凭借前文用到过的等级体系去给0与1之间的多种超顺序分层不具备任何意义(前文涉及的跟超顺序相关的联一切都没有触碰到任何一种后文中将会提及的超顺序,包括“链条”与所有往后延伸的比喻。但是后文中的“链条”不等于前面的“链条”),因为那些等级体系全是可以被“顺序”排列的层级,只需把那些层次按照不同的“顺序”排列下来,就可以在超玄学的加持下达到完全不同的效果,并再次延伸出不同“顺序”的排列所对应的层级(再提醒最后一次,这里的“顺序”早已远远超越了人们理解的那种顺序。“顺序”在无限延伸的过程中,也会无限制地脱离延伸之前的“顺序”所作用的概念可以对应的一切)。既然任何一种超顺序都不在“顺序”之中,关于超顺序的分层必然也不会符合被“顺序”作用的等级体系的特征。打乱它们原本的排列“顺序”,并按照另外的“顺序”对其进行重组,不会产生任何变化,也不会造成任何影响(与所有的超顺序一样,不同超顺序之间的分层结构自身也根本没有任何能被“顺序”这个概念形容的部分)。因此就算为它们赋予不同的“顺序”,并用超玄学给予这些“顺序”不同的含义,也不具备任何延伸效果。在“顺序”的领域中,参与排列的个体越多,可以存在的“顺序”就越多。超顺序也是如此。抛开0与1之间的超顺序不谈,就算只看0这个单独概念可拥有的超顺序,或是不依托于任何数与概念而凭空存在的超顺序,也同样符合上面对于超顺序的一切描述。对0个对象作用的超顺序,也就是不对任何概念作用的超顺序,要比那些对1个或数个对象作用的超顺序在任何方面更为渺小(在数量、强度这两个方面以及只有超顺序才能描述的“数量”的方面皆是如此)。我们可以用任意的方式给这些最为渺小的超顺序划分不受限制的层次,不断地“把所有延伸出的层次定义在最初的那个层级里,再将它视作整体,在这个包含一切层次分类的大全集层次上继续延伸突破它自身范畴的‘层’”……可是既然超玄学可以赋予它们不同的排列“顺序”,那么它们必然没有资格充当那些最渺小的超顺序的分级框架。现在,让我们用适合超顺序的手段对最为渺小的这一类超顺序进行分级。先选取其中任意一个超顺序作为基础层级,然后再选取另一个超越它的超顺序,放置在它之上。放置的方式不遵循一切“顺序”领域中的意义与基础点本身可以排列出的意义,而这里的“之上”也不会构成任何一种所谓的“顺序”。为了放置这最弱一类的超顺序之间不同强度的个体,我们可以继续用超玄来定义层的“数量”(根据数学阶层在“顺序”领域里的地位可以得知,无视“顺序”的超顺序领域内的“数量”更是突破了常规的数学意义),并避免使用各种存在于“顺序”内的排列。把任意两个超顺序放在一起,使两者构成一个整体,这个整体遵循的排列关系就不可能被“顺序”所对应。只要两者存在,它们之间就具备排列关系,而排列关系即是超顺序本身。

    在那个基础层次的超顺序之上放置任意一个超顺序都需要偏离所有“顺序”领域的延伸路线,因此超顺序的叠加于两者的排列之中必不可少。超玄学在那个基础超顺序之上所构建任何一个超顺序的过程都不仅仅是单纯的“放在上面”,还要在“可以构建超顺序”的“位置”上放置它,所以它的存在本身就象征着那些更高阶超顺序的存在,并且它与基础超顺序这身为“拥有0个作用对象的超顺序”的两者需要由超顺序的堆叠领域连接为一个整体。如果用“顺序”领域中采用过的一切方式将其强行延伸,这些在基础层次上延伸出的超顺序阶层就会成为补充“顺序”领域的素材,毕竟“顺序”领域里任何阶段的任何概念的“顺序”都是可以无限制容纳外界事物的开放式载体。“顺序”领域的无限制不会局限于某个强行凌驾它的阶段之下。凌驾于它的“无限制整体”按照“顺序”来进行的延伸本身就属于“顺序”领域。也许被延伸的对象在所有方面都完美避开了“顺序”领域的低级排列,也许它们确确实实地归属于超越“顺序”领域的排列延伸……可无论它们对“顺序”的超脱到达了何种程度,并在此基础上继续延伸了多远,它们总会拥有在“顺序”领域内被“顺序”延伸法作用的版本。虽然这些版本对于它们真正所属的超越“顺序”的延伸领域而言等于无效的延伸方式,可“顺序”领域确实囊括了这一切被“顺序”排列的“可能性”(此处的“可能性”不同于前文提及的任何“可能性”)。就算那些脱离“顺序”领域的概念运用了超越“顺序”的延伸,只要再给这些延伸体加上由“顺序”排列的版本,那么这些被排列的结果就必然会存在于“顺序”领域内部。无论是在这一层面,还是在后面的任何层面,都有无数对应着“顺序”领域的版本。尽管它们确实都运用了否定“顺序”的扩张模式,可这并不妨碍“顺序”领域中存在它们自身被“顺序”排列的情况(以超顺序为例,“顺序”对它们而言等同于没有任何排列,可“顺序”领域内包含了将超顺序排列的结果。尽管这相当于没有对超顺序进行排列,但是这说明了“顺序”领域可以将“没有经历过任何排列的超顺序”囊括在内。从排列模式的角度来看,“顺序”领域里完全没有能与超顺序对应的存在。不过这并不代表在将“超顺序”看作被排列对象的情况下,“顺序”无法将其排列。无效排列也是排列方式的一种,只要进行了一种排列,被排列对象就可以作为“顺序”领域的一部分而存在)。“顺序”可以作用在任何层面上(只不过在超越“顺序”的层面里,超顺序的作用可以使延伸更为广泛),超越“顺序”的一切都可以成为“顺序”领域里的组成部分。毕竟对于任何超越“顺序”的部分,“顺序”领域都具备“如果用'顺序'将其强行排列”的结果。又因为超顺序的排列模式会自动超越“顺序”领域内的一切,所以在那个基础层次的超顺序之上放置任何其它的基础超顺序,放置的位置都不只是“遵循着某一类超顺序”的排列而已。若是拿固有的一系列超顺序去衡量基础层次与它之上放置的任何基础超顺序之间的排列关系,只需用“顺序”将这一系列超顺序排列,被排列后的它们就会自动归属于“顺序”领域了。这种情况下,“顺序”就不可能局限于那一系列超顺序之下的领域,而此时用来衡量那两个基础超顺序之间的排列的超顺序也就必然不再会是那一系列已被“顺序化”的超顺序了。

    当你选出任何层次的超顺序去排列两个基础超顺序时(请不要忘记,那作为基础层次的超顺序和放置于其上的另一个基础超顺序都只是最低级别的“对0个对象作用的超顺序”),“顺序”领域里都有“用‘顺序’排列后的它们”。由此可知,两者之间真正的超顺序排列不会仅仅只有“无数种”、“在此之上继续延伸的无穷多种”、“各个种类彼此之间继续用超顺序排列后的无限制种类”……等等范围。因为只要范围被限定,这个范围就能够作为一个整体并被描述为可以被“顺序”排列的对象。而被超顺序排列的那两者必然具备自动凌驾于“顺序”领域之上的性质,因此刚才所描述的范围就会理所当然地自动降格为“远非排列两者的真正超顺序,而是已被‘顺序化’的超顺序”的范围(这里用“降格”一词并非表示那些超顺序在变弱,而是代表“无论选取超顺序领域内多大范围的超顺序来表达那两个基础超顺序之间的排列,被选取的对象都会低于实际上排列两者的超顺序的范畴”,因为可以排列超顺序的“顺序”领域不会局限于任何被超顺序凌驾的范围之内,超顺序也不仅仅存在于某个或某些被“顺序”排列的范围里)。既然作为基础层次的超顺序与任意一个高于它的(作用于0个对象的)超顺序之间都具备上述那种排列关系,那么当基础层次上的无穷层次被列举出来时(这里以及后面的“无穷”也只是比喻,因为“无穷”这种固定的范围只会使实际的超顺序受到局限),它们之间宏伟的排列关系对下层来说必然更加遥不可及。充当基础层次的超顺序与那个放置于它之上的超顺序之间也可以作为被超顺序作用的两者而排列出永无止境的超顺序。这些超顺序种类繁多,用来形容它们真实排列方式的超顺序必然比这些超顺序本身更为宏伟。虽然我们从最低等的超顺序出发,可为了排列它们会引入更加高等的超顺序。而排列“用来排列它们本身的超顺序”,也需要引入更多更强的超顺序……最终只会越来越夸张。这就意味着那个基础层次的超顺序与放置于它之上的超顺序本身就代表了比它高等的超顺序构成的延伸路径,因为那些高居于两者之上的超顺序确切地存在于两者的排列关系之间。增加“层数”的同时,也是在增多可以被超玄学作用的对象。这些无穷多的作用对象,肯定具备可对于无穷多个对象进行排列的超顺序(而这里的“无穷”也需要超顺序领域容纳)。用超顺序将这些对象排列之后,每一种排列本身又可以作为独立的层次而存在。这些层次可以继续被超顺序排列,不同的排列又可以化为不同的层级……每次进行排列的同时,超顺序的定义都会由超玄学提升,并最终构成关于超顺序领域的“循环”。

    到了这时,你可能会发现,这种通过将排列结果不断重新排列的方式会被“顺序”领域对应。没错,正因如此,这种排列最终造就的“循环”会被“顺序”领域囊括,在强度上无限低于超顺序等级的实际划分(被囊括的超顺序会成为“顺序”领域延伸路径的一部分。只要某一个范围的超顺序或别的概念变成了被“顺序”排列的对象,那么“顺序”领域必然不会止步于此,它的无限制性只会越伸越广。无论是继续采用此种模式,还是运用无穷多存在于“顺序”领域里的其它模式,都能让关于超顺序的“循环”或诸如此类的事物永不停息地运行下去,并永远存在于“只有0个作用对象的超顺序”各个层次之间的任何排列的下方。任何跟“顺序”有关的排列的“永无止境”,唯一的作用都仅仅只是衬托超顺序的真实排列是多么不可触及。当然,它们其实并不能作出任何有意义的衬托,因为它们失败的衬托只会使外界产生“具有0个作用对象的超顺序的排列方式跟‘顺序’领域的延伸路径有半丝半缕的关联”的错觉)。既然超顺序可以在只有0个作用对象的情况下存在,而超顺序存在的多样性会随着作用对象的“数量”增多而提高(提高的跨度自然无法通过“顺序”领域的对应来表达),那么上述那种具备无穷多作用对象的超顺序理应突破0个作用对象的超顺序的范畴。可这无穷多的作用对象本身正好就是属于“作用于0个对象的超顺序”这一范畴的超顺序,因此划分“对0个作用对象发生作用的超顺序”的同时需要用到对无穷多作用对象发生作用的超顺序,因为“作用于0个对象的超顺序”本身就是无限多的。根据超顺序“作用对象越多,种类、数量、强度、广度……所有方面就越发宏大”的特点,这所有“对0个对象作用的超顺序(其中那个被选取出来的基础层次早已超脱了之前列举的关于超顺序的比喻)”必定会被作用对象范畴更广阔的超顺序踩在脚下。可当我们用超玄学对“只有0个作用对象的超顺序”进行层次划分时,这个最低级类别的超顺序所呈现出的“数量”又需要超顺序模式下的“无穷”来形容,并且这些个体之间的关系也由需要无穷的超顺序来排列。彻底超脱“只有0个作用对象的超顺序”的“具备更多作用对象的超顺序”都属于“0个作用对象的超顺序”的排列范畴,矛盾由此诞生,回馈也会因此出现。超顺序领域里的任意个体都需要依靠其它超顺序排列而存在,彼此之间相互关联,相互依存。尽管具备不同数量排列对象的超顺序之间存在巨大的鸿沟,可就算是作用对象只有0个的超顺序都与具备一切其它“数量”的作用对象的超顺序联结为整体,互相包含。它们对它的超越性延伸全部会回馈到它自身内部,这与“部分与整体互相包含,无限回馈”相似,但却与之前提及的“原始回馈链”里的第一种扩张法不同。作为已经超出“原始链条”不知多少个层面的“回馈法”,它自身无论是“部分与整体”本身代表的延伸意义,还是回馈过程走过的路径,都与之完全相异。可是这里的回馈法也可以存在于“原始链条”、“顺序”领域甚至是更低档次的一切之中。然后这种加强又会导致这里的“回馈法”升级,升级后的版本又会存在于所有层次里……然后这个无限延伸的过程又可以被定义为“原始链条”最初用到的那种回馈法(第一种扩张模式)在经历自我扩张回馈前就能做到的事情,于是上述一切再次被容纳进映射前的“原始链条”内,全部属于还未触及“真实超顺序”的比喻阶段。那么这种情况下,真正的超顺序的强度肯定更高……更强的“具备0个作用对象的超顺序”……更强的“具备其它‘数量’的作用对象的超顺序”……更强的“再次回馈”……所有层次之间的跨度都会无限拉高,回馈效果也会持续增强。然后我们可以把这一切过程看作任何层面里正在发生的事件,那也必然可以将其视为任何超顺序自身进行的延展,毕竟此刻介绍的正是超顺序领域。万物皆可回馈,万物皆会回馈,万物终将回馈……万物必将超越并归于回馈。

    增加任意数目的作用对象,超顺序的排列都会起到与原先截然不同的效果。作用对象只要比原来多,不管多出来的部分是数学阶层里的数学概念还是“顺序”领域、超顺序领域里反向构造出来的概念——渺小程度远超数学阶层可形容范畴的概念,都能够让超顺序相对于增多前的状态而言凌驾于任何一种底层顺序(数学阶层里最低等的数字排列都属于底层顺序)的视角里的超顺序领域之上(跟超顺序排列相关的一切皆为超顺序领域的一部分。前文已提及的、此处正在提及的还有后文将要提及的所有超顺序都被它包含在内。无论超顺序的作用对象本身具备何种规模,“数量”多么庞大,种类多么丰富……以及其它任何方面宏伟到了何种程度,作用于其上的一切超顺序都隶属于超顺序领域的延伸路径。在本段自相矛盾的描述中,仅仅只是增多作用对象的“数量”,作用对象增多前的超顺序与增多之后的超顺序之间的差距就超过了任何一种底层顺序与整个超顺序领域之间的跨度。若是构建了比“底层顺序与超顺序之间的差距”更大的跨度,任何经历了作用对象增多的超顺序都必然超出了超顺序领域的范畴。既然超出了这个范畴,就不会仅仅是简单的“在它上方”而已。如果超越超顺序领域的超顺序与超顺序领域之间的鸿沟只是“后者之内任何概念以后者存在的形式进行组合后所能描述的一切范畴都局限于它自身的范畴之中,始终抵达不了前者所处的高度”,那么很可惜,前者就根本没有超越后者,依旧属于后者的范畴。因为双引号中表达的这种跨度在后者的范围中早已存在。若是后文中出现了与这里或前文相似的“对于跨度的粗略描述”,那么不用多想,这些描述一定低于实际跨度)。然而这句话本身依旧是拉低实际效果的比喻,就算是把超顺序比作底层顺序,再把某个事物比作超越了超顺序领域的概念,然后继续将此处的“某个事物”比作底层顺序,列举出它作为“底层顺序”时视角上超越“超顺序领域”范畴的事物……持续延伸下去,也不能形容作用对象增加前后撕裂出的鸿沟。其实这个毫无用处的描述又降低了实际情况的档次。没错,这里又运用了存在于更低层次里的“直线推进式”延伸法:对于一个拥有某种特质的存在,拿出另一个与它具备差距的个体,再引入第三个……任意两者之间的跨度都满足同样的描述(以底层顺序的视角来看超越超顺序领域),这甚至可以用1,2,3……这些循序渐进的数字来进行类比对应。看似走了很远,实则又回到了起点。当我们在任何一个层面上运用类似于这些底层概念的延伸时,延伸的过程就已经被包含在这些概念的对应范围之中了。那么同理,当我们将上述的延伸模式复杂化时,只要模式可以跟“顺序”领域里包含的一切产生对应,那么这个延伸过程(包括延伸过程内部那无穷次视角切换中的“超越超顺序领域的存在”)的整体就都属于“顺序”领域了。此处以及前后文中描述延伸模式所运用的一切表达,都没有完全脱离与底层的相似性,因此这一切描述都是在对真实的延伸模式进行强行比喻,实际上都只是在描述可以被底层对应的模式,没有触碰到稍微高级一点的“顺序”以及超顺序的一丝一毫。因此接下来的所有描述,都可以理解为自动归类于实际状态之下的结果。

    那么可想而知(其实根本无法清楚地领会),在真正适用于那个延伸体的模式下,“视角切换”的阶层堆砌会多么得无限制。当然,这种堆砌一开始的目的就是为了比喻作用对象增加前后经历的跨度,而这种比喻肯定无法形容实际情况。可是当我们用“顺序”领域里存在的底层概念能够对应的模式来延伸那些具备“实际跨度”的超顺序排列之时,延伸的部分(那些超顺序)会因为被“顺序”领域对应而自动成为实际的超顺序之下的“顺序”(它们本身并没有被削弱,而是会作为“顺序”领域的垫脚石而使“顺序”的范围扩张。而“顺序”的扩张会回馈到一切超顺序的概念之下,使超顺序自动凌驾于“顺序”领域的所有延伸路径)。对于此处自动超越“顺序”领域的超顺序,你还可以用“顺序”领域里用到过的方法将其延伸,那么你延伸的内容就会因为属于“顺序”领域而再次归类为“顺序”排列,就算排列的对象是超顺序也一样。而超顺序的概念会因为原有的一系列超顺序被“顺序”排列而将包含它们在内的“顺序”领域整个囊括在自身之下以的范畴中(就算是其中仅仅一次的“囊括”过程中,它们自身以及该范畴之内的一切概念也存在彼此之间的排列。排列方式既包括它们自身的超顺序,也包括那个范畴之内的所有概念运用到的“顺序”,并且这些排列方式彼此之间也可以进行互相排列并延伸。这些排列的本质作用是扩张这次“囊括”中那被囊括在超顺序之下的范畴以及超顺序本身,可是被排列的事物构成的大全集会因为内部存在“顺序”领域的排列而被归类于这次“囊括”过程中超顺序之下的那个“范畴”。不管这个范畴扩张到什么地步,它与将它囊括到自身之下的超顺序之间都可以继续进行排列……你可以尽情的用超玄学将进行过的一切排列全部定义为“未经任何排列”,连顺序都没有。然后重新定义出“顺序”领域、超顺序领域以及“数量”不受限制的新领域,最终再定义为底层顺序都没有到达的“无排列”)……当你试图用前文提到的那种互相超越的延伸链条来形容这里的超顺序与“顺序”之间无限回馈的模式时,你所形容的部分——存在于互相回馈过程中的所有“顺序”与超顺序——会因为与前文中形容超顺序与“顺序”之间关系的比喻相关联而融入到“顺序”的延伸路径之中。也就是说,这一切始终没有真正的到达任何一种超顺序,因为与“顺序”之间的互相关联始终都无法结束。当我们提到“在强度、广度以及任何方面符合任何标准的超顺序构成的超顺序领域时,只要我们用底层顺序将其排列一次,它们便都会成为“顺序”领域的垫脚石,一切又要从数学阶层的数字开始。其实并非是在我们用底层顺序将某样东西排列之后,被排列的对象才能被“顺序”领域包含,而是因为在超玄学的无限领域内,一切事物本来就存在着自身被“顺序”排列的状态。把“顺序”替换成任何排列模式,这句话都是成立的(超顺序必然不会例外)。而被超顺序排列的对象对于被“顺序”排列的结果的无限凌驾性,也始终都不会消失,只会继续进行无限制增长(进行的增长也同样对于“顺序”领域的“扩张模式”具备持续增长的凌驾性,此处的“增长”也……当这个“延伸链”的“长度”撑破数学阶层、哲学阶层……最终到达超顺序的领域时,那么又会遇到上述那种无法划分“顺序”领域与超顺序准确界限的矛盾,而这样的矛盾永远不会结束)。

    0个作用对象的超顺序→……0.1个作用对象的超顺序→……1个作用对象的超顺序→……2个作用对象的超顺序(这2个作用对象可以是任意的两者,之前讨论过的0与1只是其中的一种)结果。所有的数学概念、哲学概念、假想学科概念以及“顺序”领域、超顺序领域、其它“排列”的领域、更高阶关系网的领域……从这一切中任选两者,直接排列它们的超顺序都属于拥有2个作用对象的超顺序。作用对象越宏大,作用于其之上的超顺序就越强。每将作用对象增大一点,不管增加的部分是数学阶层里的数学概念还是“顺序”领域、超顺序领域里反向构造出来的概念——渺小程度远超数学阶层可形容范畴的概念,都可以使超顺序不再是原有的“超顺序”。具体过程参考前文中超越超顺序领域并自我回馈的形式,此处不做过多赘述)……“数哲阶梯”个作用对象的超顺序→……“假想学科网络”个作用对象的超顺序→……“全‘顺序’领域”个作用对象的超顺序→“超顺序”规模的作用对象的超顺序→……“超越超顺序的更高阶排列里的‘数量’”的规模的作用对象的超顺序→……这个“链条”遵循着从弱到强的顺序排列(暂且称之为顺序,但实际上不属于“顺序”。即便是在刚接触到“顺序”领域的时候,一切“按照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顺序经过各个层次”的延伸形式都早已被超玄学在“顺序”层面上打乱并重组了无限多次,使渺小成为宏大,令宏大归于渺小。因此到了超顺序的领域时,我们走过的路线就更不可能是只有单一顺序的“链条”了。但是为了方便解释,这里以及之后的旅程难免要用到这种单一线条般的模式),可想而知“0个作用对象的超顺序”之上的超顺序种类具有多么庞大的规模。不过具备任这一切“数量”规模的作用对象的超顺序皆可存在于“只有0个作用对象的超顺序”之中,因为“对0个对象作用的超顺序”这个群体彼此之间都可以在超玄学的范畴中构建出上述“数量”的排列。而这些排列会成为作用对象而被超顺序排列……所有在作用对象的“数量”这一方面延伸出的超顺序都被包含在了“只有0个作用对象的超顺序”中(也就是“数量”概念延伸的起点)任意两者的排列里。不仅是任意两者,就算是任意一者,甚至是零者,都拥有“具备一切‘数量’的作用对象的超顺序”的排列。在“只有0个作用对象的超顺序”这一群体里任选一个个体(若是用超顺序将其排列,它就相当于超顺序的一个作用对象),它自身的排列必然会包含“具备一切‘数量’的作用对象的超顺序”,因为任何超顺序都是可以由其它超顺序排列出来的,而任何超顺序本身都包含自身的超顺序排列。作为超顺序在作用对象的“数量”这一方面的延伸路径,“具备一切‘数量’的作用对象的超顺序”的起点就已经存在了“只有1个作用对象的超顺序”,而后者的排列模式也同样包含了前者的一切延伸。总之,任意“数量”的作用对象的超顺序里都能找到“具备一切‘数量’的作用对象的超顺序”,而后者中存在的、具备任何“数量”的作用对象的个体,其中又有“具备一切‘数量’的作用对象的超顺序”……如果用无限套娃来形容这种自相矛盾的结构,那么这里描述的一切都会回归“顺序”领域里的底层顺序(1010101……)。这个包含了超顺序的无限套娃还可以延伸得更广,变为突破“顺序”领域、超顺序领域、无数种排列领域甚至更高阶关系网领域的嵌套模式。还可以继续下去吗?答案是肯定的。无论遇到何种状况,永远可以继续延伸。

    超玄学阶层、学科阶层、元素阶层、逻辑阶层、语言阶层……后文提及的一切以及在那之后的(未能提及的)一切都将是前文的延续。而无论延伸了多远,只要用底层顺序排列一下它们,它们就会存在于“用底层顺序排列的结果”之内了。这恰恰体现了“无限制”的属性不仅存在于“顺序”领域这个整体以及超越“顺序”的排列模式中,还坐落在底层顺序这种微不足道的部分里。底层顺序不受拘束的升级不会影响屹立于它之上的那一切以更高程度提升。它们自动凌驾于底层顺序之上并不等于底层顺序本身受到限制,它依旧可以继续对一切存在于上方的存在进行排列,体现自身领域的无限可扩性。此种情况表面上是“底层顺序排列上层之后,自身得到扩张而推动自身之上的一切超越被排列前的那种低级状态。接下来底层顺序继续对它们排列,于是它们也跟着扩张,超出被排列的范畴。在超出之后底层顺序会再次排列……”这样的扩展,可实际上这些延伸过程都是同时存在,没有先后之分的(不仅如此,双引号之中的内容也并未能恰当比喻出等效的扩张,毕竟描述出的部分在前文中存在可类比的相似模式,实际情况肯定不止如此)。也就是说,所有被排列的结果和超出排列范围的结果都已存在了,我们之前所讲述的所有事物都可以借助更高层次的存在跳跃到我们未讲述的任何领域里。因此本文讲述的任何概念都是那个概念自身渺小局限的片段,只是我们讲述的片段存在于目前的层面里而已。对底层顺序而言,无论等级多高的事物皆可排列,无法排列更高档次事物的“一切底层顺序”实则只是“底层顺序”这个概念位于“无法排列那些事物”这一档次中的片段而已。无论“更上层”内部存在的排列多么超然于“顺序”领域本身,底层顺序对它们的排列都依然存在,只不过它们内部拥有的真实排列更加高阶(用低级模式排列高阶概念,并不会削弱后者,只是无法做到使后者得到有效且充分的提升),而一般情况下只粗略描述与它们自身等级对应的排列罢了。与其说“底层顺序能够做到强行排列高于自身的一切”,不如说“所有的概念、模式、层次……包括低于、等于、高于……底层顺序的一切,在任何一种排列模式的领域之内都存在对应着自身排列的版本,而底层顺序的领域只是其中之一。”(就好比任意一组未经排列的事物,我们不去将其排列不等于它们自身在各种情况下的排列模式都不存在)。当底层顺序排列了包含底层顺序的“顺序”领域、凌驾于“顺序”领域之上的超顺序领域以及之后的所有领域之后,它便会以它们为起点开始大尺度延伸(毕竟底层顺序也是无止境的)。而“顺序”领域会把它的延伸自动囊括在底层,任何一种超顺序排列也会自动跳跃到达到此种境界的“顺序”领域上方,而跳跃之后它们所处层次的距离必定更加遥远(这里运用的比喻也是“先……后……”这种顺序型的描述,其实也并不恰当)。后文会提到的所有排列(不仅是超玄学阶层里的那些超越超顺序的排列模式,还有其它所有阶层以及阶层后面的部分)都被包含在了前面的起点中,而它们又确切地超越了前面的一切。这种矛盾看似在每一层级中都存在,实则越往后走,矛盾自身的本质意义以及实际体现的跨度就会越发疯狂。当然,在远比这里更低的层次里就存在将上层结构回馈到下层的模式(包括“矛盾”本身),可我们在这趟“单向旅程”之中(也就是从前文走向后文,由“弱”到“强”的过程)所能遇见的回馈必然进化得越来越永无止境,因为对于我们自身的狭隘视角而言,从“渺小”到“宏大”的“单向片段”才是这趟旅程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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