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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生智慧耀目时

    北国雪夜,寒风呼啸,彤云密布间居然还有闪电划过,这一声春雷来的甚早。塞外胡天,气候变幻风云莫测。忽而月朗天门,先锋林佐的女儿降世了。

    林佐本是寻常农家的长子,从小兵做起,因其英勇仗义,在士兵中威望颇高。

    林佐的妻子,是他某次在葱岭夜袭敌营时,活捉的帕米尔贵族之女,生的是雪肤红发,高鼻蓝眼。林佐一见倾心,故私藏起来并善待之。因着两国和谈顺利,不日休战后,林佐便正式娶其为妻。二人虽不同民族,但男的英武,女的美貌,年纪也相仿,感情倒还挺好。随着女儿的出生,林佐也迎来了人生中的好运气,成为驻扎在西域镇守部队的将领。这片土地自此也迎来了宁静与祥和。

    初生的女儿看上去甚是聪明伶俐,大眼睛骨碌碌的转着打量着这个世界。边塞军营傍河而扎,水中的玉兔倒影着天上的婵娟,林佐从关内带来栽种的梅树,此时花开的正好。林佐虽是个糙汉子,却喜读诗词,偶有风月情怀。看着这美景,想到大漠中最宝贵的莫过于潺潺流水和皎洁月夜,便给女儿起名为林水婵,乳名便以梅花为意,唤作玉奴。边关将士们没什么文化,妻子更是连汉人的语言文字也还没学会多少,这雅致但不寻常的名字几乎是刚诞生便被忘怀了,大家日常唤的都是玉奴。

    玉奴自幼在兵营中长大,风餐露宿,白日里就随着将士们漫山遍野的玩耍,探寻大自然的奥妙,晚上回家读书认字。因天赋异禀,聪慧异常,她很快就把军师带的各种兵书史书诗文读完了。本来她很想学些武艺,可是林夫人坚决不允,父亲也不支持女子舞枪弄棒,她只好作罢。

    林夫人近年来性格开始变得很不好。因为一直没有再怀孕生出儿子,林佐的家书时常催其纳妾,让她忿忿不平。军营生活处处粗糙不便,林夫人自小过惯了有仆从伺候的日子,多少有些不满。林佐到底是个粗人,不仅不顾家,不疼人,脾气还大,骂人很凶很难听,偶尔还动粗。林夫人担惊受怕,一天天怨怼下去。她的世界里只有玉奴比她弱小,渐渐的玉奴就成了出气筒。做错事被林佐责骂,也会推到玉奴身上。女儿毕竟还小,且正得父亲疼爱,没什么大不了。

    小小的女孩儿,居然也会自己趋利避害,寻找快乐。军营里大老爷们儿渐渐让玉奴觉得粗鄙无趣,她开始一个人穿行在山间。因为记性超群,认路的本领甚至比老兵还要强上许多。边关没有战事,戍守的将领便如同此地的王者一般。玉奴上有父亲的威名罩着,下有博览群书的纸上经验和大自然的阅历,几乎无所畏惧,每日自在的在天地间逡巡。

    这一年,她五岁。在她五年的人生阅历里,懂得的东西已经多到觉得自己老了。

    这日林佐带领几个随从出城狩猎三日,玉奴自然也不会放弃这大好的游玩机会。从清晨起飞马一天,到了晚饭后,林佐已经有些疲惫。玉奴看到父亲坐在帐篷里呼呼大睡,于是饶有兴致的把父亲的一绺头发编成了小辫子,看父亲还没醒,又编了三根,编腻味了,想做点别的。她看见父亲的大刀在旁边放着,陈年的污垢嵌在刀柄上,就想着拖到溪边去洗洗。大刀很沉,她一步步使出吃奶的力气拖了几步,觉得这样太笨,于是四面看看,看到火头军用来运粮食的小车,计上心来。她把刀架上小车,再放块磨刀石。看看天色将暗,又拿了一盏灯,顺利推向溪边。这小孩,做起事儿来不仅一板一眼,还特别仔细。她洗完刀柄,磨完刀,又觉得上面的花纹缝儿里不够干净,拔下河边的小芦苇杆儿去细细清理花纹里的陈垢。这一清理,就费了大功夫,不知不觉已经到了深夜。她擦擦额头上的汗,坐在地上喘了口气。刀被彻底清洁一新,仿佛从来不曾沾染过人世的血腥。仰头看星空,没有月色,满天全是密密麻麻的星星,银河悬挂下来。一模一样的一片天,她总是看不腻。眼见得灯油将尽,火光如豆,她解下腰间预备的防狼火把,没有用打火石,借了灯火燃起来,插在小车的车头,这才推着小车朝营地走去。

    还没走到营地,便听见嘈杂声一片。玉奴加快脚步,两只稚嫩的小手握着小车的柄上,已经磨出了泡。

    她推着小车掀开父亲营帐的时候,看到的是一群装束奇异的陌生人。而父亲正被五花大绑着,一脸晦气,横眉冷对着,那几绺小辫子垂在胸前,还未散开。几个随从被绑在另一边,臊眉搭眼瑟瑟发抖。

    与此同时,对方也发现了她。为首的那个留着络腮胡子,惊讶的看着这个拿小车推着大刀的小女孩儿。

    玉奴高鼻深目,小小的瓜子脸精致立体,嘴唇圆圆的有点肿,皮肤已经不像出生时那刺眼的雪白,因为常年在烈日下奔跑,脸颊被大漠的风吹得有点红,明亮的大眼睛里是和年龄不符的野性和不羁。那里是雪山上千年不化的坚冰反射着太阳光芒时的锐利刺眼,是心底的自信在面上的投射。这一眼扫过去,居然令一群糙汉后背激灵一下,有几分胆寒。

    “这应该是我们族的孩子呀!”他惊呼。

    周围的人附和着。

    玉奴看着这些人的装束和衣饰上的花纹,想起母亲也有一些样式相同的东西。这群人难不成是娘家的亲戚?母亲讨厌风沙,此刻应该正在城楼里睡大觉,跑来认亲是不可能了。好心帮父亲洗大刀,结果害父亲遭遇夜袭时没了兵器,赤手空拳怎么可能是一群全副武装的蛮子的对手?该怎么才能救救父亲呢?

    络腮胡子走上前来,一把抱起玉奴。逗起小孩儿来。问了名字问岁数,声音都腻了起来。

    玉奴平素最讨厌大人逗她,感觉到自己引以为傲的智商受到了侮辱,非得掏出平生所学把人吓跑不可。但她此刻居然一副乖巧的模样,大眼睛忽闪忽闪的:“你是谁呀?怎么跟我娘亲长得一模一样呀?”

    络腮胡子愣了一下,“我和你娘亲长得一模一样?你娘亲是帕米尔人?”

    “我说这个男的怎么看着眼熟!古兰丹是不是就是被他抢走的?”一旁一个瘦子看了看玉奴,又看了看林佐,想起来了。

    气氛一下子紧张了起来。

    林佐白了那瘦子一眼,也没否认。

    “我娘亲最喜欢我爹爹了!爹爹一晚回家,她就哭。”玉奴直觉不好,这群人不会要来找爹爹报仇吧?她骨碌着大眼睛,小心翼翼的看向络腮胡子,“你是谁呀?是我的娘舅吗?”

    “这么说来,你倒确实和我沾着亲呢。”络腮胡子一时忘了亲人被抢的屈辱,倒享起天伦之乐来。

    “我说嘛!我那么勇猛!原来就像你啊!”玉奴捧着络腮胡子的脸,咯咯笑着,“走走走!我们去外面打狼玩儿!”

    “打狼?玩儿?”周围的人止不住哄堂大笑,国仇家恨全忘到了一边儿。

    “你不怕狼吗?我的傻乖乖!”络腮胡子第一次看到这么可爱的小女孩儿,眼睛都亮了,一心一意的逗小孩儿。

    “我带了火把、火石和匕首的!狼当然怕我了。”玉奴煞有介事的卖力演着,“狼要是敢过来,我就点着它的尾巴,让它变成会跑的火把!”

    奶声奶气,虚张声势,众人再度笑得前仰后合。

    玉奴泰然自若的坐在络腮胡子的怀里。

    络腮胡子对玉奴越发喜欢的紧,环视四周,问随从谁带了葡萄干?随从们面面相觑,心说你不知道这回是来干什么的吗?我们带葡萄干做什么呢?

    “我不喜欢吃葡萄干。”玉奴拉着络腮胡子的衣角:“我喜欢的是好马!”

    “哎呀!大王还要送马了吗?”那瘦子嗤嗤笑了起来。

    络腮胡子幸福的笑了起来:“我要是有这么可爱的女儿,要多少马都得给。”

    “我不要你破费,后院儿就有一匹特别漂亮的白马。我爹爹从来不让我骑,娘舅把那匹马给我嘛!”玉奴的脑袋在络腮胡子的怀里蹭着,一本正经的撒着娇。

    “好孩子,不愧是我们帕米尔的后代!天生就爱骑射!将来一定有出息!你们快把那匹白马牵来给玉奴。”络腮胡子大手一挥,瘦子赶紧去后院。玉奴欢呼雀跃,捧着他那张大脸就亲了一口。与此同时,趁机向父亲挤了一下眼。林佐其实心急如焚,但不敢轻举妄动,生怕言行不当害了女儿性命。看见玉奴挤眼睛,也不知道她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络腮胡子被哄得很开心,开始话家常了:“我也有个汉人老婆,起初话讲不通,一直不理我,后来才好了,给我生了两个儿子,可惜长得都像他们汉人。好在体格和性子倒是和我一模一样。等你长大了,嫁给我的儿子,当我们帕米尔的王后。”

    “你的老婆有没有告诉过你:在大周,嫁人需要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现在绑了我爹爹,他要是生气了,不同意,你的儿子该怎么办呢?”玉奴调皮的转着眼珠,语气同情的又捧住了络腮胡子的大脸:“两个儿子,娶媳妇的时候不知道要送出去多少匹马!你真可怜,生了俩赔钱货。”

    “你这小孩儿,该不会是个妖精吧?怎么什么都懂?”帕米尔王哈哈大笑:“来人啊!给玉奴的爹爹松绑!把他先带去旁边的帐篷看着吧。”

    “你真聪明!那你猜猜,我是什么妖精?”玉奴扮了个鬼脸,做出小老虎怒吼的样子喝了一声。反而更让大人们觉得可爱无匹。

    白马牵来了,但身上并无鞍辔,想是爹爹骑回来后牵马刷过背。玉奴灵机一动:“你会骑马吗?能带我骑一圈儿吗?

    帕米尔王当即命人装上鞍辔,抱着玉奴绕着营地跑了一圈儿。

    “你知道吗?月光下骑白马,可以飞到银河上去。”玉奴一路上一直在给帕米尔王讲各种异想天开的美梦。哄得他心都要化了。

    “小玉奴,你知道什么是指甲花吗?”帕米尔王禁不住和她聊了起来。

    “当然知道了,你想染指甲吗?我可以帮你!”“太好了!那明天,你带我去买!”帕米尔王抱着玉奴从马背上下来,径直朝随从新搭的大帐篷走去。“天儿已经晚了,明早我们去集市上转转,多买点大周的好东西。好玉奴,快睡吧!”他拿起一块大毡子盖在了玉奴的身上。玉奴乖巧的闭上了眼睛。

    夜深了,帕米尔王沉沉睡去,呼噜声震天响。早早开始装睡的玉奴此刻轻手轻脚的爬了起来。

    偷营的军队轻松得手,又被玉奴哄骗的放松了警惕,个个睡的香甜,只有守着林佐的那群人里还有三两个人醒着,喝着酒唱着歌儿,快活自在。玉奴知道心大的爹爹此刻一定埋头大睡,才不管有没有人看管着他。

    她猫着腰,像一个小动物一样,一点一点接近拴白马的木桩前。很是幸运,那儿恰好被大帐篷挡住了,守卫林佐的人看不到这里。她轻手轻脚的解开缰绳,悄悄的把白马拉出了数十米开外,像个幽灵一样消失在了夜幕里。

    这匹白马不但识得回城楼的路,还素来被玉奴喂各种草料,当宠物养着。虽是动物,却已经成了玉奴的朋友。虽然玉奴只被父亲抱着骑过马,但此刻这匹熟悉的老马却成了玉奴最放心的脚力。她紧紧的攥着缰绳,一手牢牢的抓住马鞍,双腿努力的夹紧马肚子,小小的身体尽量贴在马背上,一人一马齐心协力,飞奔回城去报信搬救兵。

    天还没亮,林佐的部下们就包抄了露营地。玉奴找林佐的参将陈康要绳子,打算趁络腮胡子没睡醒先去绑了他,被陈康一把抓在怀里:“你别添乱,五岁小孩儿,万一人醒了拿你当人质呢?”

    玉奴很不服:“五岁两个月了!”不过想一想,确实有风险,于是提了个条件:“那等他被抓了,我要把他的胡子都扎成小辫子,长长记性。”

    陈康饶是个闷葫芦,也被玉奴逗笑了。

    天佑林佐,偷营行动短暂而迅速的以全胜告终。

    “你可别恨我哟,不然你的两个儿子,给多少马我都不娶。”玉奴一边编着辫子,一边跟络腮胡子说。

    她纵然再早慧,又怎会想到,自己的诡计虽然救了父亲,却让帕米尔王被俘。帕米尔与朝廷的休战协议是建立在和亲的基础上的。如今帕米尔王私闯边境,偷袭边将,被朝廷逮了个正着。皇帝正对西域憋着一肚子火儿,立刻撤回了公主,让他从此失去了最爱的女人。为了夺回心爱的女人,帕米尔王不得不奋战到底了。

    被这一切影响最大的,不是别人,正是未来的玉奴。

    宿世因果的债早已张开血盆大口,静静的等着吞噬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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