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读网 > 女频频道 > 穿越到年代文中吃饱喝足 > 第一百一十四章:怎么还不正常呢?

第一百一十四章:怎么还不正常呢?

    腹黑,傲娇,别扭,又嘴贱,智商倒是挺高,情商嗯只要好好说话也过得去,怎么就不能做个正常少年呢?

    她藏起来了方氏,改变了大佬的黑化之路,可怎么还不正常呢?

    “算了,这些都不重要,去杀鸡,明天又到了要送货的日子了!”

    想不清楚就不是重要的事,丁鱼选择去干活。

    留下的陈参仲一脸就知道会这样的表情,然后才抬步跟上。

    两人来到东边的鸡圈,这边围出来三块地方,东面一半北面全部都是靠着石头的山边原本是搭了鸡圈,可是太阴冷,太阳照不过来后来就改成了长条形沿着山底建成了兔圈。

    兔子喜欢挖洞,生活在洞里,还种了两三颗杏树方便兔子挖,几年下来也从小树长成了大树。有兔子粪滋养,每年的结的果都吃不过来,腌渍烤干成杏铺就成了平时的小零嘴。

    鸡圈也是成长条形建在中间,一排一排的木架笼子里每一个笼子都关着一只鸡,孵小鸡的母鸡和鸡幼苗的棚子靠近住的房子。

    猪圈则是设在最靠近小河边的。因为猪味道实在太大,每年一到夏天不管打扫多勤快整个山谷都还有一股挥之不去的猪粪味儿。

    最开始两年为了吃肉养的多,味道大的逼的方氏都在这里住不下去搬去温泉那边住,后边这几年就养的少了,一次只养上两三头。然后整个猪圈底丁鱼都铺上石板,每天用溪里的水冲一遍这才好了。

    为了用水方便,所以猪圈是建在最靠近溪流边的。

    而整个山谷的用水也只有这一条山涧流出来的水源,从西边一处山缝隙流出往东沿着南边山脚流淌,然后从东边一个山缝中流出去。

    将家禽养在水流过的下游才能保证他们有干净的水取用。至于说水不干净的问题,山泉水完全没有这个担心。

    两个人进去一个人拿着筐子,拿着盖子,丁鱼伸手进笼子抓出来一只鸡放进筐子里,陈参仲后面就立刻盖上盖子,一只跟在丁鱼身后重复着动作。等到抓够了十只两人就抬着筐子往河边去杀鸡。

    这边也专门搭了个草棚子,还专门有个锅放在这边烧水好给鸡退毛。

    看着丁鱼手法利落的一手抓鸡脖子一手刀划过就是一只扑棱鸡,陈参仲即使看习惯了也还是感觉自己脖子凉飕飕,摸了摸还安然无恙的脖子就去烧热水。

    大妮姐太凶残,他还是离远点吧!

    “有没有缺的?明天我捎回来。”

    丁鱼一边杀鸡,一边询问如今当家做主之一的主厨。

    这小子性格这么别扭,丁鱼能够忍受他这么久不得不说有大部分的原因就归功于这小子是个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好手。

    她寻摸吃的在行,可家里的琐事她嫌太麻烦琐碎,总是记不住,每次都是看到什么想想家里有没有就添置,完全没点规划。

    而小舅过日子则是讲究个能省则省的原则,丁鱼是添置什么他就用什么,不添置他就不说。像是刚开始的时候丁鱼买好米,他就掺着糙米煮粥,或是直接一点点米加上很多白薯跟南瓜,让他蒸一顿米饭他就只蒸她们姐妹的,他自己绝对不吃,只在一旁啃窝头。

    还有炒菜,小舅就是那种很会省油的,也就比老丁家用布沾了擦锅多一点点,他是用木棍沾了滴几滴进去的。

    丁鱼说了他好多次,可是小舅觉得过日子不能不想以后,她虽然能弄得回来吃的,用的,可是打猎也不是长久之事,更不是每一天都会有收获,得为以后想。

    陈参仲刚来时他还小,个子又矮就帮着做别的。还是后来一起吃饭的时间长了,看出了丁鱼对方才的不满,大越半年后陈参仲就开始慢慢接触厨房,之后不知不觉就把小舅替换下来一半。

    他是个很擅长学东西的人,什么东西都是一学就会。看着小舅做饭半年就把他手里那点厨艺全部学到手了,然后做出来的还比小舅略胜一筹,就渐渐跟小舅两个人分摊了厨房的事。

    他做菜好吃,丁鱼也满意。然后就把脑子里能想起来的上一世自己吃到的好吃的,知道怎么做的描述给他听,他也能大差不差的做的像个样子。

    还有家里的生活用品之类,他都管了起来,丁鱼每次要进县城都会找他问一问家里有什么缺的没有,有的话她就会捎回来。

    陈参仲想了想,“再过些时候就该做棉衣了,你看到棉花的话买些回来。也不用多,我的,我娘的,二妮的还有小舅的都是去年才做的新的,只有你和三妮是前年做的,听我娘说今年得给你们拆了再续上些棉花,要不然不保暖了。

    对了,还有蒙叔,他那边今年不是来了新人吗,不知道会不会有人托到他那边,也准备一些吧!”

    “嗯~我想想还有什么哈~对了还有牙膏,能遇到的话多买几罐备着,没有的话就换了票去供销社少买两管,等到有了再备。”

    黑市里不是什么常年都有的,时常也会出现断货供应的情况,他们一直都是多备货的,这个丁鱼点头表示知道了。

    “还有就是糖和盐,再过些时候咱们就得去采摘山货了,为了冬天嘴巴里不少东西嚼,这些现在备着也不早了。你不是喜欢柿饼吗,几年前栽下的那几十棵柿子树我前段时间去看,发现已经不少挂果了。”

    这些都是实用的,丁鱼当然是毫不犹豫点头。

    “哦,最后还有书。我的书别给我忘了。”

    将自己的喜好放在最后,丁鱼翻白眼,“行,我再去书店还有废品站都瞅瞅,有那些稀奇的或是医书方面都会给你买一些带回来。”

    这些年这小孩不光将她在温泉山洞中搬过来的一箱子书都看遍了,就是后来丁鱼打劫那位三爷的私藏,还有丁鱼时不时去废品站淘来的全都看过一遍甚至是几遍。

    所以说学霸什么的最讨厌,对比丁鱼这个只喜欢收藏将来等升值,自己看不下去的真是天壤之别。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