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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來世遇

    在我们完成最后训练,家中短暂停留之后,族中长辈带着去军中应卯。

    没有锣鼓喧天,没有彩旗招展,有的只是我们背着包裹,天不亮在灶上吃点东西就走了。

    这是我第一次出征的记忆,年轻的背影,一步步消失在黎明的黑暗里。

    在我的家門裏,我是長兄,所以我最先出征,最後死去。

    长长的路,不知何时才能走到尽头

    “到了”

    一声轻唤,师父打马转身,沉入了夜色的暗影里。

    也就是在这一刻,我第一次看到军营

    篤·篤·篤

    刁斗声声,再次划破千年的梦幻

    营门夜间,一串风灯悠然飘荡,柔和的黄光照亮了夜的梦幻,巡夜的骑兵队队行过

    千年以后,我又看见,我穿着将军铠甲,伸出胳膊,茫茫然飘入营门,帐外好多兄弟冲我粲然微笑

    來世再見,我的兄弟

    穿过了时光的眼眸,千年前军营前的我,蓦然回首。

    我已经看不到师父的背影了,他已经没入了黑暗,再也见不到了。

    这是我最后一次再见到我的师父,他的背影永远存留在了记忆里。

    多年以后,旧伤复发,年迈的师父病故家乡。

    再見了,師父。

    寶祐年間,我進入軍隊,南宋軍隊,還記得是寶祐四年

    最终,我在军中度过了二十四个年轮

    “嘿,人来了?跟我走吧”

    此时已是天光初露,一黑汉堵门口把我们给领进了营,四周满目的军帐,阳光下一身重铠的背影沉闷的砸在心里,周围来回过的士卒站边上就打招呼:

    “新来的?”

    “可不,族中的少郎”

    “李六,李六!”

    “在,老哥啥事?”

    “呶,这小少郎归你了,好好带,带不好当心你的皮!”

    “诶,得嘞,老哥放心!”

    放心个球,你个李老六可把老子害苦了,活全我干没跑,你歇着了我还得给你打洗脚水,胡子拉碴往那一坐一靠跟个爷似的,简直了。

    我前世十五六就在军队里晃悠

    然而不幸的是,我是个打杂的

    我就是个臭苦力,臭搬砖的,死挖坑的,笨烧火的,蠢打饭的,搬麻袋扛大包刨大地反正你能想的到的活我基本都干过。人夕阳都下班了我还得挥着大锤砸地桩搭帐篷,就这么个鸟样,不然你以为我啥样?

    军营最初的时光里,我差不多都是在刨大地扛黑锅中度过的,一脸的灰,一身的汗,土了吧唧掉地上摔三两泥那种,要是你搁营门口喊一声:偷歇的泼皮,出来干活了!

    诶的一声跑出来的一水是我,没办法年纪小刚来,如果我不出来或者跑慢点弄不好还得再被嫌弃的拨拉一脚,搞不好还得挨收拾人一巴掌兜头就下来了,狗看了都摇头。

    妈我在家挨来军营了还得挨,问题是这还算好的狗俩眼圆瞪头都摇不了的还在后面,除了搬砖砌墙之外,业余还被掺了个打架,军队那时候没少打架,搞不好一个口角就进去了。我来军中稀里糊涂被卷进去打了好几架,当中最倒霉一次,我根本就是从旁边过了一下,累的昏头昏脑还低着头,结果被两伙人卷进去就打,打完才知道他妈的打错人了,打了个过路的。

    日了狗了我就是过个路!牙都给我打松了!我他妈捂着腮帮子走的,晚上蹲那啃团子我都得侧着牙啃,不然牙疼。

    老实说早习惯了,军中打架,轰头不轰脸,那是死仇,轰脸不轰头,那是自家兄弟,不知怎地打起来了,脸无所谓,打鼻青脸肿过几天自己就好了。

    是,军营里没少鼻青脸肿,都没事,自家兄弟不会下死手,纯粹出气,但问题是你是出气了,害老子顶个乌鸡眼来回跑,妈个贼球!

    有时候特愤怒,我都霉成这样了还来!?

    你看更倒霉的这不来了,说了打杂就不能半途而废,半途不打,要一打到底。我们队的队官也嫌丢人,手底下出一乌鸡眼,还来回跑,面上实在说不过去,于是我就直接被扔出去刨大地,眼不见为净。

    刨大地,生前气的不行的差事,合后世修地球。

    缺了大德了这,合着我又成赘婿了?见天出去修地球,不是赘婿是什么!

    当年赘婿纯粹修地球的货色,出一个赘婿等同烧了一个户口,合着我这一朝养你个瘪三十多年,好嘛,你为了不当兵不出役你跑去吃软饭了,妈的不找你找谁?!

    那年头当什么别当赘婿,秦汉唐宋一个比一个狠,单整赘婿,恶整,就我生前赘婿基本不被当人看,出仕入军从商朝死里鄙夷你。后面朝代没活过不知道,大丈夫腰都软了,不要怨别人看不起你。

    那年月百姓中好事第一个找赘婿,娘的,修地球这等伟大的好事,不找你找谁!

    找到你了,上工服役,不来也行,掏钱,不掏?不掏过来吧你!跟老子走喽!

    我一度问周边的亲族老军,家里是不是把我给卖了,不然这刨大地的差事怎么全冲我来了?回回都有我,躺帐里还没歇着外面就嚎嚎我不是刨坑就是挖沟,霉的一批吊糟。

    还有,带我那老卒也操蛋,李老六可真是个老六,自己累得半死一听族里有个少郎可以随便使唤,二话不说玩了命的使,自己就可以偷懒了。

    他去凉荫那枪一放歇着了,个鸟人,还是老卒,衣服蓬蓬的一脸享受,留我一个人在背地里骂个不停。

    这就是我刚进军队的德行,年龄小,上战场排不上我的号,往后营一扔就给打发了,结果进去我就是个打杂的,啥脏活累活都有我干。而我之所以会被族里这样安排,为的就是要我尽快熟悉军队,熟悉军队的一切。

    曾和士卒同吃同住,这样到后面带兵就能做到心里有数,因为熟稔他们的体力和极限。

    这很重要,前世大战,重步军阵冲锋距离依靠大将目测,身荷重甲,不能长距冲锋的南宋士卒,想要保有体力并发起冲锋,必须要对他们的体力熟稔至极。

    我甚至熟到这个命令一下去底下怎么骂我都知道

    那年头我在军队里,知道我们为什么叫大头兵吗,戴头盔,脑袋显大,所以就叫大头兵。

    朗朗上口

    这是我生前第一次接触整个宋军军队,也是对大宋军兵最深的熟悉,我这样试着把南宋军队构成军种用现代军事组织等同划分,让你们有一个大致了解。

    大宋军主力:重装步军,主力步兵部队;弓弩军,炮兵部队;砲军,重炮部队;骑军,装甲部队;重骑军,重装甲部队;

    轻兵,轻步兵部队;匠兵,工兵部队;神射手,狙击手;重斧兵,反坦克部队;近掷兵,掷弹兵部队;水师,海军部队。

    是不是认为我言过其实,弓弩军是炮兵?对没错,人家就是炮兵,等同后世炮兵集群。

    漢,將軍段颎,殺東羌四萬,漢軍亡四百。

    错吗?没错,强弩阵,披甲对砍伤亡不大,一条线,强弩覆盖一个面,几轮下去对面就崩溃了。

    强弩阵,中华族世代最可怕的杀手锏。

    前世南宋军兵,身形普遍较高,虽江南成军,换到后世亦属中等偏高。在古代,宋人普遍高大,因南宋经济良好,故而士民普遍饮食较好,太平时节我们的农民普遍壮实。

    但是一到战乱就不行了,军中条件艰苦,长年不见肉腥,这也是古代农耕民族的通病,很难大规模补充军队肉食,能吃上一顿肉足够我的兄弟们高兴半天了。

    然而除了这些熟悉活人之外,还有一项,你也要熟悉,必须熟悉,那就是,死人。

    背死人

    第一次抬死人的时候,我很害怕,我那时候也就十六,看着死人黑紫的脸我吓得腿哆嗦,我半闭着眼头往一边挪害怕看到他的那张脸,因为我真的很怕,最近距离的接触死亡。

    连抬带背

    这就是带将,刚进去让你摸索,让你熟悉,就是让你见识死亡,见识真正从人最阴暗的一面残酷爆发的杀戮。

    其实家族最怕是出纸上谈兵的,一上来决计不能上高层,赵括的例子就在前面,身死师丧是将门最怕的结局。

    所以,进底层就是为了让你熟悉,亲身体会士卒是个什么样的生活状态,这样你在下令时就能考虑士卒们的极限是否还可以继续承受。

    故此,来军中全然打杂那就没意义了,打一段时间后开始校武,必须习练手上的家伙,不可能光让你干杂活,不然岂不是让你白来了。

    你以为,带队的军官都是看戏的?进了军队就要准备上阵,我在后营也没放弃平时训练,军中亲族将官时不时就拎着出去演武,上校场亮亮你手上的本事,让大家伙心里有数,知道你是个什么角。

    说句难听的,让大家亲眼看看这不是个绣花枕头,将门子弟,不能丢人!

    跨上黑风,校场上战马左右飞驰疾弓连射,场边宋军士卒拄着枪矛,眼巴巴的看着我骑在战马左右奔驰,那种羡慕至今未忘

    因为不敢忘

    前世天魂:旷野上手持盾牌的将士大吼着举盾立起,身后一排长枪遮过头顶,硬顶重骑兵!

    重騎兵,一輩子的痛

    因为我们没有战马,我们前世流了一辈子的血,没有战马来源地的我们,轻骑都是梦,遑论重骑。

    在面对大批蒙古重骑的时候,密集的铁马以极高冲速迎头撞上的瞬间,前方步阵一片血海。

    我死去的兄弟们一身重甲,在我的眼前凌空飞起,他在空中仰天吐血的一幕,至今仍心痛不已。

    哪怕就是岳家军,千载首屈,中华族最强军,在面对金人具装铁骑,步军为主骑军无法对抗的岳家军只能派出敢死军,以刀斫马,砍马腿!

    最精锐军卒整军结阵,以步军血肉之躯迎头对撞重骑军,死前将士们挥出最后一刀,一人换一蹄!

    许多时候还换不了

    上阵前大宋将军命令士卒;你們只給我砍馬腿!只給我低頭砍!不要抬頭!

    不要抬头,不就是不看马背上金人砸向头顶的狼锤马枪吗?

    勿仰視,第斫馬足。

    ——故_宋史卷三六五_岳飛列傳

    你說金兵有甚麼可怕,他們有一物,咱們自有一物抵擋!

    金兵有金兀術__咱們有韓少保

    金兵有拐子馬__咱們有麻劄刀

    金兵有狼牙棒__咱們有天靈蓋

    有宋之世,终期一朝,提及战马,满是无法言说的泪光。

    中华军历代产马地,骑军最重要来源地,燕云十六州完全丧弃,宋军骑军迎头腰斩。随着西域全丧,国立西夏,自秦汉起中华族世代骑军的河套之地,也不在了。

    到了南宋连关陕之地,最后一点可怜产马区也丧失殆尽,直接导致古代战场决定胜负的军种——骑军,永远从大宋阵列中消失了。

    南宋一朝,自陕西陷落,关陕强军,中兴诸军,相继凋去,大规模骑军冲锋,再也没有了。

    最苦难大战,宋蒙大战,宋军战役级组成单位——统制军军级,整支数千乃至近万人的南宋野战军,战马数不过数百,其中可重骑冲锋者不过数十。

    可怜我们那时上阵,战马尽是一匹一匹算,一个血海里不曾皱眉的将军低着头,蹲在地上,掰着手指头,一匹一匹算,那份可怜相,至今无言泪目。

    “那小郎好俊的武艺”

    “我要是能有那么好的马,我也行哇”

    “胡说些甚么!人家甚么家世你甚么家世!”

    下场之后,身后士卒们羡慕的议论纷纷,突然响起一声老成的教训,身后一片沉寂,我扭头回望他们,最终沉默的转首离去。

    因为我不知道我该说什么

    其实在我们那个世代里,马是有的,只是,多为劣马。

    战马要求极高,非马中高大雄健者不可,上阵之后全套甲胄,一身武备,自身重量,不挂马甲,三百斤重,什么生灵能扛着三百斤的东西冲锋陷阵?

    劣马矮小羸弱,民间骑乘役使之用,根本不可充为战马。

    我们曾经养过战马,可战马养育极耗土地,直接导致我们在有限的土地上,兼顾密集的人口,入不敷出。

    故,有马,多为劣马。

    北宋,沙苑监,万顷地,牧马六千匹,大规模牧马占地可以节少,独单养一匹战马起步需备地两顷,还有额外。

    北宋时节,再次还有河北边关的马场,无论多少,无论好坏,起码还能有点战马产出,不至捉襟见肘,惨象百出。

    到了南宋,已不可能大规模养马,沙苑监之势已经是梦了,不仅是地形不适,你们似乎始终忘了这样一条,人口。

    人口多,对土地需求极大,有限的土地必须拿来养活人口,不可能养战马。

    虽普通马匹仅需数亩口粮田即可,然战马养育所需土地要求极大,北地论算,一马十土(十人的土地,青壮十人,口田五亩)说的就是他,养活一匹战马,要供养十个丁壮的土地来供。

    一馬往來踐食,需地五十畝。

    等到了南宋,这个比例更为可怕,五十亩地,产粮的亩积大的粮口地,合宋差不多三顷地,南宋多为水田,高产的水稻三顷地,可供养至少二十青壮。

    也就是说在南宋早已不堪重负的田土上,养一匹战马,这二十个人,饿死。

    南宋约持耕亩七百万顷,供养人口八千余万,哪有多余田亩交给战马?

    所以,南宋重商,实属无奈之举,因为我们的农业养不活这么多的人。

    然而这还只是我给你算的粮口地亩,没算地价。

    很抱歉前世记忆多为战场记忆,生前不置产业,奋战至死,根本没多少这方面印象的残破记忆里,至今还记得;临安的地价已经上天了,就算最便宜的,临安府周边的,荒野山地也要十贯左右!

    注意,地价论算多不为粮口地亩,而是一顷百亩的地价!

    进临安地界一亩膏腴地就是百贯上下,而且越靠近行在越往上。除此之外其他富庶州府地价一样居高不下,整个江浙地价已普遍砸上数十贯,甚至更高!天府西川良田地价更是远胜江浙!除非是边远军州,往广南那走,一亩好地差不多十贯,但你也没得养了,马喜高寒,炎方无出,气候湿热战马出不来。所以,在我们那个世代里,寸土寸金不是空话。

    今用錢五十萬貫,回買到制司後湖田七千二百七十八畝三角二十八步,歲收四千三百餘石。

    ——故_南宋建康府州治_淳祐十一年記

    建康府,一顷地,七千贯。

    其他人力物力财力折耗我都还没算,在我们那个世代骑兵和现代飞行员相差无几,全拿黄金硬堆的,那份珍贵,你们可以想象。

    前世记忆,要想养出合格战马,养马地均以顷论,一匹战马数顷地起步。养马需遛马,还要圈起大片的土地跑马,而且不能只是一片,要好几片,草野连陌,豆饼草料四季不断。以战马养育占粮口地五十亩计,贫户之家大小丁口可养活四十人,约三顷;以战马养育占亩积地论算地价,一顷百亩,约三顷。所以说,养的起马,但是,养不起战马。

    我们家族南山坡是放马地,家族占了一座山来放牧种粮喂养她们。

    一匹马差不多就是三顷地,战马的规格,万贯

    知道我们的战马有多不好养了吧

    另外,你说宋蒙开战你南宋不是有几万匹马吗?怎么没马!不错,相比战马,养马不贵,两亩地的马豆这马就活的好好的,可这是老百姓家的驽马,抑或军中不需冲阵的役马!贵的是养战马!这几万匹里大部分是冲不了阵的役马!

    我们让西南的滇马给坑惨了!那时候卖马北地禁绝,只能从吐蕃,西南买马,只要是马南宋都要,说是要搞来战马,开始西南那边不知道倒了几手弄来了不少好马,结果到后面不行了,搞来一大批根本没法冲阵的滇马和番马!

    西南是马种不行想卖好的他没有,吐蕃是有,不多,不卖,就算卖也给你留一手,不是你以为人家吐蕃是傻子?正如你卖人吐蕃茶也是不给茶籽,第二年你们俩还得乖乖过来,不然好的都给你以后茶马古道还有生意?

    而且吐蕃本来地势就高那产大动物确实困难,再加上和西夏连年征战,吐谷浑天马旧地给打了个七零八落,他的产马地也不怎么地,不然他卖你?还有,你以为吐蕃凭什么给你卖马?被打的!三都谷一战砍翻了吐蕃,这才在宋军面前老实卖马,接着西夏就起来了,摁着就打,自己内部的头人又见天斗个你死我活刀兵相见,乱成这副鬼样,你说他能卖你什么?

    本将前世军中见过番马,也叫蕃马,个子矮本将黑风一头半头,这两个根本比不了北地马。那这下完蛋,有钱你都买不到,只能买滇马番马充数,结果弄了个马数万的外皮!

    实质上两宋马政从头烂到尾,到底马有多少他顶上的官家连他自己都不清楚,我老实交底,南宋常备战马,举国仅万匹左右。

    因战马数随战事反复波动,万余匹甚至跌破万匹,两万匹?想都不要想,没有。我之所以清楚大概比宫里那个强就是因为我们是在前面的厮杀汉,通气连枝我们就是干这个的,在从头到尾压抑武将的时代,军政一片混乱,到最后成片成片的吃空饷报假额!这你底下层层报上来的东西那是什么?反正那时候官面记载我们是不信的,因为不敢。

    所以我们这些血战多年,奋战最前的将门家族,必须要清楚,大概数目我们是清楚的,不清楚,死了都没人埋。

    不然古代为何河套平原那么重要,天然养马场,有了这些地方养马成本大大降低,否则就南宋这人地状态你敢多养?一匹战马就是五十亩,四十人的口粮地,敢跟后世写穿越小说的张口战马十万匹,那你要闹农民起义了。

    十万匹战马,江南,足够百万人声势浩大的起兵造/反了。

    南宋刚开战军中几十万人,几万匹马,还大多是不能上阵的役马,碰上蒙古人你这还给我打什么!人家一个万人队的战马都比我们全军多!

    当一个国家战马保有总数还不如对方一个万人队的时候,在古代战争结局基本就已经注定了。

    然而也到此为止了,随着上阵的时日越来越近,前半生所有的磨炼全部为了这一天,我终于迎来了前世最后一次试炼,最后一次。

    前世十七歲為國上陣,血戰二十一載

    十七歲,第一次殺人。

    十几岁就在军中打滚,十七岁长辈准备让我上阵,上阵前族中提来个蒙古俘虏要我亲手杀了他,面对面,这是我前生第一次见到蒙古人。

    看着被摁在地上的蒙古汉子三十多岁的样子,虬须络腮,眼里尽是恐惧,浑身颤抖眼中落泪,嘴里不断嘟哝着什么,似乎求我饶他一命。

    我也怕啊

    当时我握刀的手在微微颤抖,我肯定怕啊,这是杀人!第一次!

    我拼命压制不敢漏出来,因为我的长辈都在周围,我不敢让他们看到我手在抖。

    当时场面异常冷酷,虎帐前长辈们按剑而立,冷眼肃立不发一语,一片死一般的沉默

    那种压得让我透不过来气的场面到现在还记得!

    第一次杀人,面对面,不准背后下刀,必须面对面,看着他的脸。

    我能看到他眼神里全是对生的渴望,对死亡的恐惧,眼里全是泪。

    亲族将军就在旁边盯着,所有人冷冷的看着,那股无形的说不出的杀气压得我几乎喘不过来气,两个人摁着俘虏,我正面一刀过去横拉一下,血噗的溅我一脸,那一刻我无比茫然,握刀的手险些松开,天旋地转。

    前世记忆;第一次杀人,我一刀捅进那个蒙古人的心窝,手一转干脆利落,直接心脏搅烂人当场就不行了,没什么痛苦给了个痛快。

    我还记得,我是弯着腰的,脸贴得近,血第一次喷溅我满脸,我的眼睛在血溅时闭上了。

    不知道为何,我心里突然闪过这样一句;大叔,别怨我

    然后一刀就下去了

    请相信我,杀人的感觉并不好。

    杀得越多,越不好。

    许多时候杀人对于我们来说只是一种手段,一种被逼之下的选择,无故杀人我们真没干过。

    对于我们来讲,前世将门世家的教育一直在告知我们;宋蒙战场,蒙古人是敌人,四处屠城的蒙古人是来绝灭我们。

    但是这样面对面杀确实心里震撼极大,因为杀人和喊口号完全是两回事,我先前是在营里见过死人抬过死人埋过死人,但是,第一次杀人的手一定有些颤抖,特别是在战场!

    那一天,我晚上抱着腿坐在营外看星星,看着漫天星河,我似乎在那一刻忘却了白日非人的一幕。

    一位大宋将军,无声的身影穿过夜的暗幕,甲叶的碰撞划过倒伏的草野,走过荒草的将军看着我的背影。

    夜风吹过,微抬的下颌胡须飘转

    “又在看星星了?”

    看到长辈前来,我起身行礼,抬抬手的长辈示意我不用拘谨。草野披幔,左手搭在剑柄的南宋将军,夜色的剪影战袍随风:

    “明日出征,大军开拔,上阵之后刀剑无眼,多自珍重”

    “这关都是自己过的,你若想活,必须要过这关”

    言毕,长辈转身离去,走之前背对着我;

    “咱们家里没有懦夫,要是拿不住刀趁早滚回家去!”

    语落,大宋将军大踏步离去

    我们家世代忠烈,要是这样回去,我无颜见父母家人,我唯一选择就是路上自尽,以免受辱。

    所以我其实已经做好了最坏打算,全力撑下去,撑不住就战死,以保存一个武人最后的尊严。

    最终,小小的身影,消失在浩荡的星河下

    没有怜悯,没有同情,没有仁慈,人性早已离我们而去,我们就是一把冷血的杀人剑,不过是民族的利剑,为民族杀人。

    这才是我们坚持下去的信念,为了民族,为了家国,为了大宋,为了天下的黎民百姓!哪怕丧失了人性,冷血残暴到无人认识,我们也要坚持下去。

    心里再难受,再沉重,过几天自己过去就好了,更大的更难的都在后面。

    翌日,全军开拔,走过军列,前世分辨新老军卒最简单办法,眼神,新卒往往带着一点畏缩,老卒眼神里都是凶光。

    而今,我眼里的畏缩已经消失了。

    走过行列,走上战场

    数日后,我现身战场,盾阵后举弓对射,尽管还有些迟疑,但是,放箭的手极快,对面应声而落。

    箭箭声落

    步步声迟

    我就这样一步步走了下去,最终,我们走到蒙古人宿命的终点。

    蒙古国,别称草原之国,蒙语原意:永恒之火或永不熄灭的火。

    蒙古人普遍矮壮,圆脸,几绺胡须挂在下巴上,三角眼,经常在风沙中眯着。高大的蒙古人并不多见,因为草原恶劣的环境限制了蒙古人的身材,为了适应环境,千年来蒙古人的基因已经淘汰了华而不实的一切,一切都是为了生存。

    这是真正的自然淘汰,和大自然优胜劣汰一模一样,最优胜的基因胜出,并以此繁衍后代,而淘汰的最大手段,就是战争。

    因为环境恶劣,草原长年开战,最混乱的时节,年年开战,不是内战就是外战,必须抢,抢外人的,也抢自己,蒙古人的。

    曾经草原上战败是最可怕的词汇,一旦战败,战败部族的男人将会被全部杀光,能活下来的男丁十不存一甚至是无一生还。除了女人和小孩以外,成年男子全部死去,他们的血脉就此彻底消失在血海。

    北地民族当年战死一度占了最大一头的死因,活下来的都是最健壮的,他们的血脉一代代传了下来。

    天魂告知,蒙古人身材较矮最关键一条是为了适应低矮的蒙古马,高大人种在低矮战马上极易中箭,负重大,战马速度影响,对于那时的民族最关键是战争,一切为战争服务。

    千年前的时代不是现代人可以坐在桌子前想出来的,恶劣的环境早亡的寿数落后的条件,仅有不多的纸面文字根本无法描述这一切,而马又是像家人一样的亲近。

    因为蒙古马个头不高,为了适应,在长达千年的厮杀中,低矮的人群胜出,高大的战士都躺在战场荒凉的角落。

    人间最残酷的淘汰,这种残酷无法用语言形容,蒙古人经历了千年

    以战争为淘汰,死人覆盖草原

    青草从他们的骸骨上长出,皑皑白雪般的骨头躺在河边,身边牛羊走过

    也正是在他们千年的付出,遭遇了古代史上最强悍的一代——蒙古铁骑

    他们用死亡席卷了全世界

    始于草原,始于征金,在最穷困的时候,蒙古人冲出了草原,南下攻掠,终于宋土

    最终回到草原,在岁月里走完了这一个轮回

    经过一个世纪的辉煌,再次回到宿命的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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