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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岱兰

    看着头上马上压下来的建筑,狼王怂了。

    它凶狠的眼神里露出怯懦,侧面一滚,卸了力,离开建筑倒塌的范围。

    心里不禁颤抖,这人眼里的凶狠比起野兽有过之而无不及,竟活像个从地狱里爬出来的恶魔。

    最后一秒。

    蓄力完成!

    “躲开!”阿兰朝着罗兰德大吼。

    话音未落,持剑身影就被倒塌的废墟淹埋。

    阿兰法杖上奥能翻涌,狼王身周浮现出法阵样的纹路,它试着挪动身躯,却发现自己动弹不得。

    紫光奔腾,法阵引导的能量注入狼王身躯,轰然炸裂!

    待到烟尘散去,魔力消融,狼王瘫倒在地上,浑身颤抖,眼里哪还有什么凶色红光,只剩下正在扩散的黑色眼仁。

    维克和猎人工会的成员刚刚解决另几头小狼,看到眼前景象,连忙赶来。

    “罗兰德老弟埋在底下,过来找人!兰恩找点能用的东西,帕克过来施法,猴子赶紧喊老头过来,早点救出来还能活!”伊沃冲上前去,正要登上废墟开始往出刨人。

    就在这时,废墟化作一阵灰色沙砾,四散开来,露出最下面一个身影。

    那人提着短剑,走向将死未死的狼王,一剑穿心,狼王抽抽几下,发出细细的哀鸣,随后便没了生气。

    不是罗兰德还能是谁?

    回到小楼坍塌时。

    狼王侧身一滚,漏了胆怯。

    罗兰德在楼体砸到身上前的瞬间,用源力化作石头,在身边搭了个简单的掩体,得以在废墟下幸存。

    阿兰放出那个致命法术后,他才用力量解构把废墟化作源力,走了出来。

    伊沃冲上去,一把揽过罗兰德,抱住他:“哎呀,罗兰德老弟,你可是吓死我了,多亏有你,不然兄弟们这回都得折在自家门口。那帮王八蛋骑士,闲下来我一定得找他们算算帐......”

    罗兰德都被伊沃伟岸的身躯捂得有点喘不过气,伊沃才放开他。

    他不禁苦笑,脸上的凶戾之色消失的无影无踪:“伊沃大哥,还是先去看看伤员吧,我这没什么问题。”

    他转过头,阿兰和维克站在旁边,投来关切的目光。

    直到这时,罗兰德才有时间仔细观察两人。

    阿兰身高不到六英尺,比罗兰德和维克稍稍矮点,一头柔顺的金发扎成马尾,长度将将到肩膀,相貌清秀端正,眸子是那种通透的淡绿色,像罗兰德前世身体尚可的时候,在盛夏野外见过的湖泊。

    罗兰德很想用“珠光宝气”来形容阿兰,因为他身上那种家境优渥带来的自信感和贵族气息实在太浓郁了,即使现在他刚结束一场生死搏杀,满身血污,罗兰德也会觉得他是待在金碧辉煌的殿堂里,穿着干净的燕尾服,摇晃着红酒杯向他行一个标准的王室礼仪。

    和阿兰不同,维克站得笔直,比罗兰德高的有限,六英尺出头,一头黑色短发,精干利索,脸庞棱角分明,剑眉星目,是个不折不扣的帅哥——如果他脸上没有那道疤的话。

    那道疤痕看起来像烧伤导致,但却不似烧伤那样,愈合后留下疤疤癞癞的粗糙皮肤,反而像是天生的胎记。

    “多谢出手搭救,你们再晚来一会,我们可能就死在这了。忘了自我介绍,我叫塔里斯。”阿兰开口。

    旁边黑发男子看了他一眼,然后说道:“我叫威尔斯凯·杰拉德,小名叫维克,阿兰是我弟弟,我们互相都叫小名,叫我威尔斯凯或者维克都行,我们是路过的冒险家,您怎么称呼?”

    “罗兰德·哈特,叫我罗兰德就好,这是乌林镇猎人工会的会长伊沃·马多克,这几位是我们的同伴,都是猎人工会的好手。既然都是一起守过镇子的战友,我也就不见外叫你一声维克了。”罗兰德笑着应答。

    这两位掩护镇民撤退的举动很搏罗兰德的好感,他不是个圣母,但对无辜的平民百姓,也是能救一个是一个,况且镇子里还有照顾过他的马克·弗林。

    “现在镇里没有骑士维护秩序,我们得先去清点损失,安抚群众,也不知道那该死的镇长去哪了。”伊沃建议道,看得出来他对镇长意见很大。

    ......

    在狼群袭击的当天下午,换班的骑士带着镇长来到乌林镇。

    镇长在袭击发生后,第一时间就骑马跑路了,就连求援的火都是副镇长点的。

    骑士长在知道具体情况后承诺严惩私自提前出发的骑士,还说会向上级争取给参与了保卫战的人应得的赏赐——这其实本来是镇长该干的活——又派出信使,跟远在神木城骑士分部的上级汇报了野兽变异的事情。

    据他所说,最近半年,野兽伤人的事件多了起来,但这么大规模的侵扰还是第一次见,尤其是野兽会使用魔法一事,颠覆了人们的认知。

    其他善后工作由市政厅和骑士团完成,保卫战结束的当天晚上,参加了保卫战的人在极乐鸟酒馆大摆了一场庆功宴。

    “干杯!兄弟们!庆祝我们又发一笔大财!”伊沃举杯。“今晚大家随便吃随便喝,消费记我账上!”

    阿兰也是不客气,一口气把酒馆里最贵的菜,什么烤全牛,羔羊肉,全上了一遍,刚吹完牛的伊沃嘴角微微抽搐,签了账单。

    刚刚用源力大战一场的罗兰德饥肠辘辘,二话没说闷头开吃,在众人从平淡到惊诧的眼神中,一个人生啃完了一整头牛那么多的牛肉。

    酒自然是必不可少,伊沃自己都不清楚点了多少三叶麦啤酒。

    猎人工会的小伙子们跟往常一样喝个烂醉如泥,连带着威尔斯凯也喝了不少,走不了直线。

    小名叫阿兰的塔里斯喝不惯啤酒,选择尿遁走到外面吹风。

    罗兰德则是假装能喝,实际偷偷把酒变成源力来作弊,得了个千杯不倒的称号,见其他选手都宣告出局,也走出酒馆,迎面碰上塔里斯。

    “今天真是托你的福,我们才能化险为夷。”塔里斯又一次道谢。

    “应尽的义务。比起这个来,我更好奇一个事。”

    “你说。”

    “你们讲自己是路过的冒险家,我看不太像。”塔里斯一愣,罗兰德继续解释:“我的印象里,冒险家一般都是那种糙汉子,风餐露宿星夜兼程那种,维克不像,你更不像。”

    罗兰德之所以提出这个疑问,不只是对自己判断力的自信,还因为余烬之书的揭示页上多了两行字:

    【塔里斯的举手投足间透露一股贵族气息,一般的冒险家很难刻意模仿。】

    【威尔斯凯平时站的笔直,和冒险家的说法不符。】

    “何以见得?”

    “第一,你不会喝酒,起码喝不惯啤酒,但这种啤酒是最便宜的,一般的冒险家很少有不喝这种酒的。”

    “第二,你的皮肤太娇嫩,太白,一般的冒险家每天风吹日晒,皮肤不会好到哪去。”

    “至于维克......他站的太直了,走路的时候会下意识地磕脚跟。这是长期在军队服役的人才有的习惯。”

    阿兰笑了笑,摇摇头说:“你真的非常敏锐,也难怪你能第一时间带队回援。”

    “你说的不错,我们不是探险家,也不是兄弟,不过威尔斯凯是我从小玩到大的挚友,不是兄弟也差不多了。他是叫威尔斯凯不错,你叫他维克就行了。至于我嘛......”

    “我叫岱兰·洛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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