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雨幕
我不大喜欢接受,同时也厌于表达。我不看短视频不玩游戏,通讯录中也只有难免联系的几个号码。手机这物什之于我并无多大用处,所以父母可以放心地将之置于我身边。我从不知何为“沉迷”,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我有多么强的自控力,单单因为对那些家伙提不起兴趣罢了。就连小说和音乐也只是浅尝辄止,永远只看自己熟悉的文豪,永远只听三年前即已确定的歌单。感到无聊是常有的事,但我早已将之当作一天的第四餐,其名为“孤独”的精神食粮。腐烂就腐烂吧,发霉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甘愿如此。
然而,将自我同全人类一并隔绝掉是不可能的,就算是自成一系的地底文明(倘若有的话),也偶尔需要那么两个排气口。写小说,此即我的“排气口”。按太宰的话来说,这是一种“战斗姿态”,按村上的话来说,这是一种“自我疗养”,之于我而言,这则是一种“自我和解”。尽管我的小说无论从何种方面来看都只能说是一塌糊涂,且往往难以从一而终,但我必须写,必须以狂人呐喊的姿态毫无顾忌地去写。且听那两行冷贯的风吟,且唱那二十世纪的旗手之歌。
于是,以此为思想基准,我总算与肉体的自己签下协议:便矢志不渝地这般活着吧。
另,还有补充。
对于我自己写作的章法,我向来是是很纵容的,已写下的东西基本不会再去检查,所以难免存在一些毛病,但请不要为之深究,如您所见所想,我是不完美的人,所能写出来的,也只有病态甚至畸形的文章。不必为此执著,权当不完美之人微弱的呻吟吧。
至于雨幕。
毫无疑义,是整本小说的命脉。
我从何搜刮到这个词的呢?其实无从记起。最初好像是在某本小说中,很是喜欢。至于同Vae的同名歌曲,实际并无太大关系,更恰切的形容是《望春风》之于《望春风》,《挪威的森林》之于《挪威的森林》。
其实还有很多想说的,可惜开不了口。
就此收住吧。
冰雕迷宫中,绿色雨仍在“淅沥”。
我醒过来,呆呆望着四周一切,只感觉莫名的“Dejavu”。未等我想明白自己凭空出现于此这的原因,周遭忽然如雾中人儿般走出好多山羊,并逐渐由轮廓变得完整。怪哉!何来山羊?而这坚冰铸成的冷酷仙境与荒唐的绿色雨又是什么回事?我心中那杆理性的天平仿若开始倾斜,用来度量世界的尺子也逐渐变形。我好像无以把持内心所想同所有一切所见所闻之事之间的所谓“距离感”了,我忽而惊恐地发现,而这曾是从未发生过的事,从未。
从未。
然而那一群无端出现的山羊并未因为我而怀揣敌意,甚至几乎将我无视了。这令我觉得更加奇怪了:它们竟然只是自顾自地啃草、排泄,而后睡觉。
然而,更严重的困惑接踵而来,原因无外乎我低头看了一眼水坑中自己的倒影。
怎的?又一只羊?
星期五,天空一片芥川式的绝望,绝——望。风在窗外久绕,仿佛咆哮着要对心安理得坐于窗内温室的我发出控告。乌云滚滚东来,汇集于天穹正中,渐渐写下“将要下雨”的事实。
时钟慵懒地敲响整点,而后愈发迟钝,一如日薄西山的老人蹒跚于表盘上。慢,着实太慢。这么小小一块人造物,压根无以承载教室中四十人的期待,于是空气不像话的沉抑,我喘不过气来。
几乎是在班主任宣布放学的那一刹那,积雨云将心中愁闷一股泻下。辞过想邀我周末出游的同学后,教室里人影成双,惟余我一个人,我打算再逗留一会儿。我依旧倚着窗台看雨。操场之上,跑道、草坪无不雨花滂沱起舞。那纯洁之泪纵贯天地,依旧穿成针线,织成幕状。
此即所谓“雨幕”。
“吃点什么?”
他说,我则回答:
“不了,谢谢。”
我凝视着他那双称不上澄澈的眼眸,后者则胆怯似的低下头。自从我们开始攀谈后,他的目光就一直很奇怪,总是无缘无故地闪躲着我,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么?大概没有吧?
“我的眼神很奇怪,是吧?”
他应该业已发觉了空气中多少弥漫着的莫名氛围,于是说。
“嗯。”
“这是一种病,不这么觉得?”
“并不。”
“用不着客套的。”
“呃……”
“没办法,天生这么一幅皮囊。”
天生?我开始打量眼前这人。矮矮胖胖的,上身与下身身材极不协调,仿佛嫁接植物一般给人以割裂感,世界何时在我不曾发觉间诞生了这种技术?脸上布满痣与疤,浅胡隐隐排列,黑眼圈重得不像话,眼神也极言猥琐模样。他身着我不认识的土气至极的校服,从脚底板到头皮屑都散发着邋遢气息。不过这一切都是我剥蒜一般细致查看的结果,倘若远远观看的话,不过也是一个普通少年罢了,如我这般。
我是寡言的人,而他想必也算不得健谈,那我们是缘何开始交谈,并且话题滔滔不绝的呢?我竟将这原因全然忘记。
“觉得你与我很像,除了外貌这点。”
“同感。”
“在书店写小说的十四岁少年放眼全世界都是保护动物。”
“整整两只。”
我说。尽管他给我一种很怕生的感觉,事实上我在应付陌生人这方面也一窍不通,但交谈之于我们彼此之间都意外的轻松。就好像……就好像我们本就认识,本就熟悉一般。
“写什么呢?”
我问他,他眼神依旧飘忽不定,分明并不紧张啊,他。
“神秘的雨中女孩与孤独的文学男孩。”
什么?莫名有些熟悉,我说:
“貌似在哪看过一样……”
“纯原创小说呢。”
可惜我对他的故事并不感冒,找个借口便辞他来到厕所,打量着镜中自己的同时,回想先前那人的模样,忽然觉得自家嘴脸也可爱了许多。罢了罢了,在发霉这方面,我着实比不过那人。身为败军之将的我垂首回到原先座位时,那人却已经不见。位置上空留一本《斜阳》。
“这是一种病。”
我忽然觉得他说得很对。
“去书店做甚?”
我置身于人满为患的公交车上,左耳含着一枚耳机,那小巧玲珑的玩意儿此时正在我的精神世界中构塑出一片久旱逢雨的沙漠,我则是迷失其中的旅人。正当这个世界即将迎来“哗啦啦啦”的下雨声时,她的话却使之顷刻土崩瓦解。
我环顾着四周人群,目光所至,每个面孔都写着无奈。坐在靠窗位置上看《人间失格》的少年为车的颠簸而烦恼,站立着的上班族为凝视着的手表而发愁,坐我前面的那位年轻女士一边流泪一边飞速敲打着手机键盘……在这种环境中还是不说话为妙,我想。于是我极小声,几乎是用唇语对她说:
“嘘——”
“好吧。”
她心有不甘地闭上了嘴,而后将目光投向窗外,无疑是大雨如注的世界。似乎我每一次遇见她都是在雨天呢……究竟她与雨之间有何等关系?是她的来去带来带走雨,还是雨的淅沥中生诞了她?委实无以得知。大概这点惟有问她才能一清二白,然而总有什么不可抗因素在暗处胁迫着我,不许我开口。
公交车又过了五站,总算轮到我们下车。我最后一个从车上跳下,结果不小心踩到了地上的水坑,溅起的水花沾到了她的黑裙上,我听见她愤懑的声音:
“弄脏了啊喂!”
“抱歉,抱歉。”
索性黑色长裙上的零星污渍算不上显眼,她也不再追究。世间一切又按原先轨迹行进。我好像领着乖巧的雏鸡一般领她走入地下通道,在山羊叫声偶然出现的迷宫里徘徊好一阵,方才找到出口。我们沿着台阶缓步向光明而去,一辆电瓶车则以反方向与我们相交而过,归入黑暗之中。这世上向往光明的人有许多,反之,钟爱黑暗的也不在少数。我大概归属于前者,毕竟可从没有谁规定过墙角苔藓不许仰望日照。
然而我们所处的光明其实也并非什么了不起的东西,不过阴雨天的人间所余存的最后一份(对于天空)的爱意罢了。说来神奇,分明阴云层层叠叠如冬之棉被将太阳光线遮挡得严严实实,可大地却从不至于昏黑一片,反倒明亮于任何一座霓虹灯闪烁的夜间都市。
“到了?”
“嗯。”
我指着三十步开外的那座书店对她说。雨水裹挟着毛姆式的沉默,归入缄默的下水道。
“为何一定要来书店呢?”
“别无它选。”
“命运之神的恶作剧?”
她好像感到很奇怪,说。
“不不,意思是除此之外想不到去哪了。”
“记得把话说完,下次。”
我微微点头,表示“你说得对”。
推开正门的玻璃门,耳畔立刻传来古典音乐的奏鸣;关上玻璃门,脑海中久居的雨声荡然无存。来不及感慨于这小小一块人造物的魔力,她已经在催促我了。
“喂喂,干嘛死盯着一扇玻璃门,莫非一见钟情?大庭广众之下这种想法还是甩开比较好。”
将所带之物(我无非一把钥匙,一台手机罢了,她则孑然一身)在店员面前出示之后,我们被许可进入。到二楼,昨天那个位置是空的。幸好那个发霉的少年不在,我想。
“我说,大老远跑过来只为了看书?”
“不然?”
我反问道。毕竟在书店看书,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比如……吃点什么?”
得得,原来她意在二楼餐厅的点心。
“买不起。”
当然不是买不起,在零花钱这方面我绝不至于拮据。
“又说假话。”
“……”
我起身去找小说,并问她想看什么类型的。
“超现实主义。”
原谅我见识浅薄,不曾看过这种风格的书。在书架前徘徊良久,我拿一本《海边的卡夫卡》,给她带一本《变形记》。什么超不超现实的我不明白,单单觉得这两本她应该会喜欢。
“什么啊,这是。”
结果她是这么说的。呃……这还不够超“现实”?
我叫她自己去拿,而后放空思绪,准备随时投入小说世界中去。终不得,周遭着实太过喧闹,尽管相较于大街上要安静许多,但不知从那条缝隙爬出的噪音还是叫人心烦意乱。耳塞,多么伟大的分明,可惜我现在才意识到。
“偌,这就是超—现—实—主—义—小说。”
她归来时说,我则抬头想要看看究竟何方神圣。
“重生之……”
得得,有够超现实的……也许她作为现充看这种小说还情有可原,总之我无以欣赏就是了。
她坐到我对面,将清一色的网络文学(统共五本)一字排开。经她这么一折腾,我也失去了看文学小说的欲望,我就近处取下几本漫画,权作为打发时间的家伙来看。漫画内容无非王道热血,唯一的优点在于阅读时无需全身心的投入。我不时抬头观察对面的她:一会儿伏在桌上看书,一会儿挠挠头,后来干脆乱翻一通。
“还没吃午饭吧?”
我抬头看向墙上的时钟,只有十点半,远远没到饭点。但我确实有些饿了,一来早饭只应付了一片面包,二来半小时的公交车着实消耗能量。原计划到外面随便吃点的,但她前面提议就在书店吃……贵确实是贵了点,我看看微信余额……罢了罢了,偶尔破费一次也无所谓了,权当作人生的一门功课——“论出门时千万不要带上女孩子。”
我问她吃什么,她的回答却令我不知所云:
“我不吃的,不饿。”
哈?先前可不是这么说的。
“说真的,吃什么?”
“说真的,不饿。”
“这种时候没必要再怄气了吧?”
“真的。”
“……”
得得,她不吃也罢,只希望到时她看着我吃饭时不要反悔就是了。
“您好,要一份……”
“谢谢。”
然而最终我还是多要了一杯茶,作为男性的觉悟我还是有的,尽管只有这一点。
“胃口满不错的嘛。”
她什么也不做,光坐在对面,双手架着头,一心一意地注视着我进食(话说这份专注在先前看书时可是半点没有)。我严重怀疑她居心叵测,警觉地抬起头,说:
“想吃就直说。”
“不吃,真的。发胖了的话很难减下去的。”
唉,甲骨文……山羊……迷宫……何以我近来遇见这么多未解之谜?
结果直到她辞别,她还是一点东西都没吃。
“茶你喝了吧,我该走了。”
她忽而着急地走了,一如今早的雨匆匆而来。透过玻璃窗的二楼我观看雨景的马路,雨后的世界叫人多少有些不自然之感,嫁接植物,又是,我想。
为何语言一定要以特定的秩序维持呢?(莫名这么想)
在她不再存在的这座图书馆中,我合上漫画,站起身来,这才发现周围凭空出现好多人。我从二楼下到一楼,又从一楼走到三楼……重复进行此等无意义的徘徊。
写文章最讲究的便是
“雅俗共赏。”
我正看着书,对面那人忽然说。是自言自语吗?大概不是,也许是对我说吧,我出于礼貌地回答他说:
“Vae?”
“不不,不是那个,是这个。”
“?”
那人左手支脑,右手挠头,装作漫不经心地说:
“现实性与浪漫性的一统,明白?”
“不明白。”
“举个例子,对于肯尼迪总统遇刺案……”
坐在我对面的他开始跟我解释所谓“雅俗共赏”。然而我无以理解何所谓浪漫文学与现实文学,也无以理解雅与俗是如何同四十六岁的肯尼迪总统车上关系的,莫非一坐敞篷车吹风,就脑洞大开,文学灵感不请自来?
“一旦过雅,就势必会被人戳脊梁骨说成无病呻吟,而一旦过俗,则会被人呼作厕纸,处于文学鄙视链之谷底。”
“嗯,嗯。”
“我理想中完美的文学应该是这样的:俗人将之当作“BoymeetsGirl”故事来看,稍有文学功底的人可能会注意到其中作者精心设计的语言革命,至于其中的隐喻,迷宫,就交给评论家来解读。梵高……”
得得,又是梵高。
他在我面前侃侃而谈,我则定坐原地,只是不住地点头。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止住话题,先前的话语好像被腰斩的漫画一般再无后续,他想必业已察觉到了空气中的尴尬。
“吃点什么?”
他说。
“写小说其实并非什么高大上的事,无非将脏衣物从地板上捡起,一一涤尽,晒干后再分类收纳罢了。”
这话着实在理。
人生需要叛逆!
尽管在这方面我无可救药,但它却是无以辩驳的真理。
然而什么是叛逆?
我第一个想到的作家是普希金。无需提及他的文章,单从他与人决斗而死的事迹来看,他就当之无愧于这个评价。
不妨想象在一个祥和如古稀老人面容的太阳天,在轻风浅唱的雪野,三十八岁的他与好友一同乘雪橇到达郊外,等待他的是污辱妻子的仇敌。
他与仇敌,走到相距十步的地方。天是如此之冷,以至于他的耳根冻得通红,可怒意又是如此强烈,他的每一步都几乎要将积雪踏破。
他怒目圆瞪着不远处的仇敌,后者缓缓举起枪口。
他中枪了,他倒在血泊之中,好友赶上前来搭救,然而已经无力回天。
弥留之际,他想起民族,想起妻子,想起早晨喝下的,此生最后一杯热咖啡。
他死了。
然而,将自我同全人类一并隔绝掉是不可能的,就算是自成一系的地底文明(倘若有的话),也偶尔需要那么两个排气口。写小说,此即我的“排气口”。按太宰的话来说,这是一种“战斗姿态”,按村上的话来说,这是一种“自我疗养”,之于我而言,这则是一种“自我和解”。尽管我的小说无论从何种方面来看都只能说是一塌糊涂,且往往难以从一而终,但我必须写,必须以狂人呐喊的姿态毫无顾忌地去写。且听那两行冷贯的风吟,且唱那二十世纪的旗手之歌。
于是,以此为思想基准,我总算与肉体的自己签下协议:便矢志不渝地这般活着吧。
另,还有补充。
对于我自己写作的章法,我向来是是很纵容的,已写下的东西基本不会再去检查,所以难免存在一些毛病,但请不要为之深究,如您所见所想,我是不完美的人,所能写出来的,也只有病态甚至畸形的文章。不必为此执著,权当不完美之人微弱的呻吟吧。
至于雨幕。
毫无疑义,是整本小说的命脉。
我从何搜刮到这个词的呢?其实无从记起。最初好像是在某本小说中,很是喜欢。至于同Vae的同名歌曲,实际并无太大关系,更恰切的形容是《望春风》之于《望春风》,《挪威的森林》之于《挪威的森林》。
其实还有很多想说的,可惜开不了口。
就此收住吧。
冰雕迷宫中,绿色雨仍在“淅沥”。
我醒过来,呆呆望着四周一切,只感觉莫名的“Dejavu”。未等我想明白自己凭空出现于此这的原因,周遭忽然如雾中人儿般走出好多山羊,并逐渐由轮廓变得完整。怪哉!何来山羊?而这坚冰铸成的冷酷仙境与荒唐的绿色雨又是什么回事?我心中那杆理性的天平仿若开始倾斜,用来度量世界的尺子也逐渐变形。我好像无以把持内心所想同所有一切所见所闻之事之间的所谓“距离感”了,我忽而惊恐地发现,而这曾是从未发生过的事,从未。
从未。
然而那一群无端出现的山羊并未因为我而怀揣敌意,甚至几乎将我无视了。这令我觉得更加奇怪了:它们竟然只是自顾自地啃草、排泄,而后睡觉。
然而,更严重的困惑接踵而来,原因无外乎我低头看了一眼水坑中自己的倒影。
怎的?又一只羊?
星期五,天空一片芥川式的绝望,绝——望。风在窗外久绕,仿佛咆哮着要对心安理得坐于窗内温室的我发出控告。乌云滚滚东来,汇集于天穹正中,渐渐写下“将要下雨”的事实。
时钟慵懒地敲响整点,而后愈发迟钝,一如日薄西山的老人蹒跚于表盘上。慢,着实太慢。这么小小一块人造物,压根无以承载教室中四十人的期待,于是空气不像话的沉抑,我喘不过气来。
几乎是在班主任宣布放学的那一刹那,积雨云将心中愁闷一股泻下。辞过想邀我周末出游的同学后,教室里人影成双,惟余我一个人,我打算再逗留一会儿。我依旧倚着窗台看雨。操场之上,跑道、草坪无不雨花滂沱起舞。那纯洁之泪纵贯天地,依旧穿成针线,织成幕状。
此即所谓“雨幕”。
“吃点什么?”
他说,我则回答:
“不了,谢谢。”
我凝视着他那双称不上澄澈的眼眸,后者则胆怯似的低下头。自从我们开始攀谈后,他的目光就一直很奇怪,总是无缘无故地闪躲着我,是做了什么亏心事么?大概没有吧?
“我的眼神很奇怪,是吧?”
他应该业已发觉了空气中多少弥漫着的莫名氛围,于是说。
“嗯。”
“这是一种病,不这么觉得?”
“并不。”
“用不着客套的。”
“呃……”
“没办法,天生这么一幅皮囊。”
天生?我开始打量眼前这人。矮矮胖胖的,上身与下身身材极不协调,仿佛嫁接植物一般给人以割裂感,世界何时在我不曾发觉间诞生了这种技术?脸上布满痣与疤,浅胡隐隐排列,黑眼圈重得不像话,眼神也极言猥琐模样。他身着我不认识的土气至极的校服,从脚底板到头皮屑都散发着邋遢气息。不过这一切都是我剥蒜一般细致查看的结果,倘若远远观看的话,不过也是一个普通少年罢了,如我这般。
我是寡言的人,而他想必也算不得健谈,那我们是缘何开始交谈,并且话题滔滔不绝的呢?我竟将这原因全然忘记。
“觉得你与我很像,除了外貌这点。”
“同感。”
“在书店写小说的十四岁少年放眼全世界都是保护动物。”
“整整两只。”
我说。尽管他给我一种很怕生的感觉,事实上我在应付陌生人这方面也一窍不通,但交谈之于我们彼此之间都意外的轻松。就好像……就好像我们本就认识,本就熟悉一般。
“写什么呢?”
我问他,他眼神依旧飘忽不定,分明并不紧张啊,他。
“神秘的雨中女孩与孤独的文学男孩。”
什么?莫名有些熟悉,我说:
“貌似在哪看过一样……”
“纯原创小说呢。”
可惜我对他的故事并不感冒,找个借口便辞他来到厕所,打量着镜中自己的同时,回想先前那人的模样,忽然觉得自家嘴脸也可爱了许多。罢了罢了,在发霉这方面,我着实比不过那人。身为败军之将的我垂首回到原先座位时,那人却已经不见。位置上空留一本《斜阳》。
“这是一种病。”
我忽然觉得他说得很对。
“去书店做甚?”
我置身于人满为患的公交车上,左耳含着一枚耳机,那小巧玲珑的玩意儿此时正在我的精神世界中构塑出一片久旱逢雨的沙漠,我则是迷失其中的旅人。正当这个世界即将迎来“哗啦啦啦”的下雨声时,她的话却使之顷刻土崩瓦解。
我环顾着四周人群,目光所至,每个面孔都写着无奈。坐在靠窗位置上看《人间失格》的少年为车的颠簸而烦恼,站立着的上班族为凝视着的手表而发愁,坐我前面的那位年轻女士一边流泪一边飞速敲打着手机键盘……在这种环境中还是不说话为妙,我想。于是我极小声,几乎是用唇语对她说:
“嘘——”
“好吧。”
她心有不甘地闭上了嘴,而后将目光投向窗外,无疑是大雨如注的世界。似乎我每一次遇见她都是在雨天呢……究竟她与雨之间有何等关系?是她的来去带来带走雨,还是雨的淅沥中生诞了她?委实无以得知。大概这点惟有问她才能一清二白,然而总有什么不可抗因素在暗处胁迫着我,不许我开口。
公交车又过了五站,总算轮到我们下车。我最后一个从车上跳下,结果不小心踩到了地上的水坑,溅起的水花沾到了她的黑裙上,我听见她愤懑的声音:
“弄脏了啊喂!”
“抱歉,抱歉。”
索性黑色长裙上的零星污渍算不上显眼,她也不再追究。世间一切又按原先轨迹行进。我好像领着乖巧的雏鸡一般领她走入地下通道,在山羊叫声偶然出现的迷宫里徘徊好一阵,方才找到出口。我们沿着台阶缓步向光明而去,一辆电瓶车则以反方向与我们相交而过,归入黑暗之中。这世上向往光明的人有许多,反之,钟爱黑暗的也不在少数。我大概归属于前者,毕竟可从没有谁规定过墙角苔藓不许仰望日照。
然而我们所处的光明其实也并非什么了不起的东西,不过阴雨天的人间所余存的最后一份(对于天空)的爱意罢了。说来神奇,分明阴云层层叠叠如冬之棉被将太阳光线遮挡得严严实实,可大地却从不至于昏黑一片,反倒明亮于任何一座霓虹灯闪烁的夜间都市。
“到了?”
“嗯。”
我指着三十步开外的那座书店对她说。雨水裹挟着毛姆式的沉默,归入缄默的下水道。
“为何一定要来书店呢?”
“别无它选。”
“命运之神的恶作剧?”
她好像感到很奇怪,说。
“不不,意思是除此之外想不到去哪了。”
“记得把话说完,下次。”
我微微点头,表示“你说得对”。
推开正门的玻璃门,耳畔立刻传来古典音乐的奏鸣;关上玻璃门,脑海中久居的雨声荡然无存。来不及感慨于这小小一块人造物的魔力,她已经在催促我了。
“喂喂,干嘛死盯着一扇玻璃门,莫非一见钟情?大庭广众之下这种想法还是甩开比较好。”
将所带之物(我无非一把钥匙,一台手机罢了,她则孑然一身)在店员面前出示之后,我们被许可进入。到二楼,昨天那个位置是空的。幸好那个发霉的少年不在,我想。
“我说,大老远跑过来只为了看书?”
“不然?”
我反问道。毕竟在书店看书,不是天经地义的事吗?
“比如……吃点什么?”
得得,原来她意在二楼餐厅的点心。
“买不起。”
当然不是买不起,在零花钱这方面我绝不至于拮据。
“又说假话。”
“……”
我起身去找小说,并问她想看什么类型的。
“超现实主义。”
原谅我见识浅薄,不曾看过这种风格的书。在书架前徘徊良久,我拿一本《海边的卡夫卡》,给她带一本《变形记》。什么超不超现实的我不明白,单单觉得这两本她应该会喜欢。
“什么啊,这是。”
结果她是这么说的。呃……这还不够超“现实”?
我叫她自己去拿,而后放空思绪,准备随时投入小说世界中去。终不得,周遭着实太过喧闹,尽管相较于大街上要安静许多,但不知从那条缝隙爬出的噪音还是叫人心烦意乱。耳塞,多么伟大的分明,可惜我现在才意识到。
“偌,这就是超—现—实—主—义—小说。”
她归来时说,我则抬头想要看看究竟何方神圣。
“重生之……”
得得,有够超现实的……也许她作为现充看这种小说还情有可原,总之我无以欣赏就是了。
她坐到我对面,将清一色的网络文学(统共五本)一字排开。经她这么一折腾,我也失去了看文学小说的欲望,我就近处取下几本漫画,权作为打发时间的家伙来看。漫画内容无非王道热血,唯一的优点在于阅读时无需全身心的投入。我不时抬头观察对面的她:一会儿伏在桌上看书,一会儿挠挠头,后来干脆乱翻一通。
“还没吃午饭吧?”
我抬头看向墙上的时钟,只有十点半,远远没到饭点。但我确实有些饿了,一来早饭只应付了一片面包,二来半小时的公交车着实消耗能量。原计划到外面随便吃点的,但她前面提议就在书店吃……贵确实是贵了点,我看看微信余额……罢了罢了,偶尔破费一次也无所谓了,权当作人生的一门功课——“论出门时千万不要带上女孩子。”
我问她吃什么,她的回答却令我不知所云:
“我不吃的,不饿。”
哈?先前可不是这么说的。
“说真的,吃什么?”
“说真的,不饿。”
“这种时候没必要再怄气了吧?”
“真的。”
“……”
得得,她不吃也罢,只希望到时她看着我吃饭时不要反悔就是了。
“您好,要一份……”
“谢谢。”
然而最终我还是多要了一杯茶,作为男性的觉悟我还是有的,尽管只有这一点。
“胃口满不错的嘛。”
她什么也不做,光坐在对面,双手架着头,一心一意地注视着我进食(话说这份专注在先前看书时可是半点没有)。我严重怀疑她居心叵测,警觉地抬起头,说:
“想吃就直说。”
“不吃,真的。发胖了的话很难减下去的。”
唉,甲骨文……山羊……迷宫……何以我近来遇见这么多未解之谜?
结果直到她辞别,她还是一点东西都没吃。
“茶你喝了吧,我该走了。”
她忽而着急地走了,一如今早的雨匆匆而来。透过玻璃窗的二楼我观看雨景的马路,雨后的世界叫人多少有些不自然之感,嫁接植物,又是,我想。
为何语言一定要以特定的秩序维持呢?(莫名这么想)
在她不再存在的这座图书馆中,我合上漫画,站起身来,这才发现周围凭空出现好多人。我从二楼下到一楼,又从一楼走到三楼……重复进行此等无意义的徘徊。
写文章最讲究的便是
“雅俗共赏。”
我正看着书,对面那人忽然说。是自言自语吗?大概不是,也许是对我说吧,我出于礼貌地回答他说:
“Vae?”
“不不,不是那个,是这个。”
“?”
那人左手支脑,右手挠头,装作漫不经心地说:
“现实性与浪漫性的一统,明白?”
“不明白。”
“举个例子,对于肯尼迪总统遇刺案……”
坐在我对面的他开始跟我解释所谓“雅俗共赏”。然而我无以理解何所谓浪漫文学与现实文学,也无以理解雅与俗是如何同四十六岁的肯尼迪总统车上关系的,莫非一坐敞篷车吹风,就脑洞大开,文学灵感不请自来?
“一旦过雅,就势必会被人戳脊梁骨说成无病呻吟,而一旦过俗,则会被人呼作厕纸,处于文学鄙视链之谷底。”
“嗯,嗯。”
“我理想中完美的文学应该是这样的:俗人将之当作“BoymeetsGirl”故事来看,稍有文学功底的人可能会注意到其中作者精心设计的语言革命,至于其中的隐喻,迷宫,就交给评论家来解读。梵高……”
得得,又是梵高。
他在我面前侃侃而谈,我则定坐原地,只是不住地点头。不知过了多久,他忽然止住话题,先前的话语好像被腰斩的漫画一般再无后续,他想必业已察觉到了空气中的尴尬。
“吃点什么?”
他说。
“写小说其实并非什么高大上的事,无非将脏衣物从地板上捡起,一一涤尽,晒干后再分类收纳罢了。”
这话着实在理。
人生需要叛逆!
尽管在这方面我无可救药,但它却是无以辩驳的真理。
然而什么是叛逆?
我第一个想到的作家是普希金。无需提及他的文章,单从他与人决斗而死的事迹来看,他就当之无愧于这个评价。
不妨想象在一个祥和如古稀老人面容的太阳天,在轻风浅唱的雪野,三十八岁的他与好友一同乘雪橇到达郊外,等待他的是污辱妻子的仇敌。
他与仇敌,走到相距十步的地方。天是如此之冷,以至于他的耳根冻得通红,可怒意又是如此强烈,他的每一步都几乎要将积雪踏破。
他怒目圆瞪着不远处的仇敌,后者缓缓举起枪口。
他中枪了,他倒在血泊之中,好友赶上前来搭救,然而已经无力回天。
弥留之际,他想起民族,想起妻子,想起早晨喝下的,此生最后一杯热咖啡。
他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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