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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章抄袭的前世今生

    强者恒强,通常阴阳怪气的声音都会被淹没在铁一般的事实里,免费小游戏的诱惑力是无比强大的,只需要一点流量和一点手机的存储空间,你就可以下载一个软萌的Q版大头鸟打猪头的游戏,简直是超值的。

    接下来几天也几乎就是愤怒的小鸟的单品秀了,国家游戏平台也是迟钝的给了一个次页的推荐位置,这也是最近两年国家游戏平台唯一一次给非脑机游戏一个如此重要的推荐位,虽然韩苏很满意了,但是孑夜倒是有些不爽,觉得国家游戏平台太老古板了,不懂的与时俱进,老盯着脑机游戏那块地,不关注其他方面的游戏。只是韩苏“哈哈”大笑几声就过去了。

    这天韩苏正在楼上和张鑫视频讨论原画细节的时候,孑夜突然上来了。

    孑夜惊慌说道:“老韩,不好了!”

    “嗯?怎么了?”韩苏转过头来,“慌什么啊。”

    视频里,张鑫招了招手,算是跟孑夜打了个招呼。

    孑夜一样招了招手,回应了一下。然后赶紧拿着手机来到韩苏面前:“老韩,快看,有人抄袭我们。!”

    韩苏从孑夜手里接过手机,手机画面上是游戏平台上的某个新游戏,目前已经迅速的攀升至畅销榜前列了,从游戏介绍画面中可以看到,这款游戏的玩法和《愤怒的小鸟》非常类似,左侧是武器和角色,右侧是敌人。

    只不过,这款游戏的画风和《愤怒的小鸟》完全不同,游戏名字叫做《勇敢的人类》,主要内容是,人类太空母舰上,驾驶着各种战舰的人类用母舰发射器发射出去之后来攻击外星人的侵略飞船。

    这些战舰武器虽然在外观上和愤怒的小鸟没有任何相似之处,但在作用机制上却与《愤怒的小鸟》中的各种技能的小鸟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比如,愤怒小红鸟被改成了敢死队飞机,轰炸机白鸟则成了轰炸飞船,生下来的蛋变成了蘑菇蛋,分裂小蓝鸟则是子母飞船,大黑炸弹鸟干脆就变成了巡航超级飞弹。

    绿色猪头的模型也全换了,都改成了集中大眼睛三角头的外星人,形态丑陋,有大有小,整个的场景也换成了类似于外太空的星空场景。

    “怎么了怎么了?”张鑫大头也凑到摄像头面前好奇起来了。

    孑夜说道:“你看游戏平台上,有一个新的游戏叫《勇敢的人类》,就是完全抄袭的我们!”

    “什么?这么无耻!”张鑫愤怒的叫道,然后赶紧打开手机,在游戏平台上找到了这款游戏。

    确实,是个玩游戏的都能轻易地看出这游戏基本完全抄袭了《愤怒的小鸟》的,基本上就是把整个的美术资源、音乐音效给换了一下,UI也改了,但是核心玩法核心机制完全跟《愤怒的小鸟》一模一样。

    “是可忍孰不可忍,我找老钱去安排人刷差评去!”张鑫非常不爽的就要付诸于行动去了。

    “对,刷差评,我去组织社区的玩家们刷差评去!”孑夜也是立马反应过来了,自己手上还有社区这个小王牌可以用。

    不过韩苏倒是没有啥反应,先下载游戏,研究了一下游戏的各种数据。

    上线时间是前天昨天,参考的盈利方式和《愤怒的小鸟》一模一样。评分已经非常低了,基本上就是2星多一丢丢,绝大多数知道《愤怒的小鸟》的人都给它打了一星差评。

    显然,真正热爱游戏的玩家,对于抄袭这种事情都是十分不屑的。

    游戏的收费方式也是内置广告,每死亡一次重开,或者不满足于没有满星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看广告重开。

    但是里面添加了一些增值服务,可以付费购买免看广告的次数,即重开的话直接跳过广告,重新开始。

    开发商是美天工作室,设计师是个今天之前,几乎没什么知名度的中级游戏设计师。

    美天工作室是个远在鹏城的小工作室,几乎不入流,也一直没有什么特别优秀的大作。在这之前就是几款很普通的端游和手游,勉强让工作室运营下去。

    韩苏大概搜索了一下,这家工作室在网上的评价很差,但是因为名气实在是不大,所以基本上批评谴责这家工作室的也都是只言片语吐槽一下。

    韩苏也是在翻了这家工作室好几款游戏的评价之后,才大致了解了这家工作室,这家工作室就是以无下限的抄袭复刻去维持生计的。

    等着韩苏确定最终的应对方案,一直没等来。

    孑夜有些着急的说道:“老韩,要不干脆直接起诉他们抄袭!”

    张鑫在视频那头也是拼命点头:“对啊!发律师函,告他丫的!”

    韩苏摇了摇头:“算了,没啥用,最多罚点钱,还浪费时间。”

    孑夜愕然:“老韩,你别否认效果啊,告他怎么就没用了,要不先找专门的知识产权律师问问?”

    韩苏摊了摊手,说道:“游戏的抄袭很难界定,就算官司打赢了,也很难认定为完全抄袭。虽然他们的游戏机制核心玩法和我们的游戏一模一样,但是他们的美术资源完全更换了,音效也是一样,我估计包括他们在编辑器上的规则描述肯定也是换了新的说法不是完全雷同的。这种情况下无法确定或者认定为抄袭,维权非常困难。”

    “就算给他们发了律师函,告了他们,打官司了也属于是浪费时间精力,没有必要不值得。”

    孑夜有些不服气地说道:“可是,这游戏做得也太像《愤怒的小鸟》了啊,只要是明眼人都能看出来吧!”

    韩苏淡定地说道:“但这不足以认定为抄袭,侵犯知识产权。”

    孑夜气鼓鼓的,腮帮子都鼓起来了,可爱异常,想反驳又不知道怎么反驳。

    其实,在穿越到平行世界之后,韩苏也是对这个世界的知识产权做过调查的,南山必胜客的余威甚至影响到了已经来到了这个世界的韩苏了,所以他狠狠的查阅了关于“游戏抄袭”的案卷,找了好几个案例来研究。

    和前世类似,平行世界判定游戏抄袭无非就那几个方面,一个是资源即美术、音乐、关卡等方面,另一个是就是编辑器内部的规则设计文件,类似前世的源代码一样的性质。

    这两方面如果涉及抄袭雷同,只要有明确证据,基本就是一告一个准,能让你赔的倾家荡产。

    可惜,对于最关键的“游戏玩法”部分,抄袭就很难界定了,这家美天游戏工作室也是行业惯犯了,对里面的条条框框清清楚楚,自然明白怎么样能规避风险。

    就好像在前世,《泡泡堂》这一款盛大代理运营韩国Nexon的游戏也遇到过这种情况,《泡泡堂》早于《QQ堂》在国内发行。所以,当代理商盛大发现了这款与《泡泡堂》如此相似的《QQ堂》时,便将腾讯告上了法院。南山必胜客的《QQ堂》和盛大的《泡泡堂》因此对峙公堂,盛大公司以《QQ堂》抄袭玩法,提出诉讼,认为《QQ堂》构成“剽窃他人作品”的罪名。

    但当玩家普遍认为《QQ堂》就是抄袭《泡泡堂》时,法院却没有认定腾讯《QQ堂》的侵权行为。法院认为,游戏登录、地图等界面整体上依然存在差异。包括游戏内容里的汉字,《泡泡堂》也并不享有著作权,就连最重要的游戏设计思想在当时也不属于著作保护权的范围之内。《QQ堂》辩称,游戏设计者所做的工作,包括确定设计方向、设计框架、设计细则,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思想,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也许单纯从游戏规则而言,《QQ堂》和《泡泡堂》整个的设计思路,如出一辙。但是法院坚持认为从美术作品的角度去认定,两者界面看上去均不相似,除部分道具名称相似之外,《泡泡堂》原告主张的抄袭缺乏法律依据。

    最终这场闹剧最终以盛大败诉收尾。虽然当时的腾讯在体量上完全比不了盛大,但“南山必胜客”的功力已然小成。

    而关于这件事,就不得不提另外一起关于《泡泡堂》的起诉案件,可以说是非常讽刺。1997年,哈德森在RB推出了一款名为《炸弹人》的游戏。紧接着2001年,Nexon的《泡泡堂》就横空出世了。两款游戏相比,不难发现雷同之处太多。无论是在地图上通过方块的堆积来设置墙体,限制玩家行动,还是在游戏核心玩法上,通过掩埋炸弹来拓宽道路或者困住敌人。《泡泡堂》确实是高度“借鉴”《炸弹人》。先是双方达成和解,Nexon每年支付哈德森1700万日元的授权费,并且公开承认《泡泡堂》属于《炸弹人》的二次改编作品。没想到两年协议到期后,利益没谈拢,Nexon为了防止哈德森在RB起诉“抄袭”,便决定“恶人先告状”,以知识产权特有的”确认不侵权之诉”率先在韩国反向起诉哈德森!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和前面《QQ堂》一样,《泡泡堂》明显在玩法、道具、地图上有抄袭《炸弹人》的嫌疑,最终却是抄袭者“泡泡堂”获胜。

    那个世界的例子还有很多,这边的例子也不少,游戏行业的“借鉴”与“抄袭”事件到处都是,除了偶尔一些抄袭者水平有问题,被人掌握了充分证据的案例以外,大部分的“抄袭”的案例都是不了了之,抄袭者获胜的案例比比皆是。

    无关法律健全与否,最关键的原因就是抄袭与借鉴的边界,本身就非常难以界定。

    就连古代的名人诗词里的借鉴诗句、典故都是一箩筐,借鉴者比原作出名的更是不少。

    所谓的“借鉴”,说难听点叫“抄袭”,但说好听一点,就是“传承”或者“致敬”。

    在平行世界中也是一样,知识产权方面法律足够健全,但是主要是保护科技这些极为客观的东西,对于文娱行业这种主观大于客观的行业,易抄袭/难维权、维权难,诉讼浪费时间浪费钱、还很难举证,所以一般情况下,很少有人会去选择打这种官司,从收益比来说,诉讼方的收益远低于成本。

    所以,平行世界中那些“抄袭”的案例,也都是一滩浑水,一坨泥,大家和稀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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