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族比

    夜晚,大家三三两两,围坐在篝火旁,唱歌歌谣,聊聊天,载歌载舞,尽情的释放压抑这么久的心情。

    而菲克则是拉着丽娜的手,十指相扣,丽娜微微靠在菲克肩上,并排走在石块铺设的路上。

    而丽娜也是步伐轻灵,嘴里地哼着不知名的民谣,嘴角微微扬起。

    很显然,丽娜很享受这种独处的二人时光。

    很静谧,很舒心,很安心,很放松。

    闻着丽娜独特的处子幽香,菲克仿佛好像暂时忘却了那些烦恼和焦虑。

    只想,两人就这么,安安静静,互相陪伴着,享受这难得的悠闲时光。

    ……

    次日清晨,当太阳再次升起的时候。

    部落中最大的一个训练场内,早已经聚满了赶来观看的族人们。

    ……

    “听说,这次菲克少爷似乎也要参加族比,这不是自讨苦吃吗?”

    “谁说的?前一阵子,据说守卫队的人亲眼看见菲克少爷四箭连发,每一箭都能射中冰甲蛇的同一位置。”

    旁边一位年老一点的族人坚定的说“既然,老族长能后让菲克少爷参加了族比,那么就一定证明菲克少爷实力非凡。”

    后边一位年轻人嗤笑着说“我看,废物终究是废物,我看这次族比肯定有猫腻。”

    斜对面的一个年轻人也附声说道“就是就是,你说菲克那狗东西有实力,那你拿出证据啊?”

    “拿不出来,那就是造谣!”

    其实,大多数年轻人曾经都喜欢过丽娜,可惜后来先行者被狠狠的揍了一顿,大家才慢慢放弃这个不切实际的梦想,这依旧不影响丽娜成为他们心目中的女神。

    如果说丽娜的喜欢的人是一位刻苦训练,实力强大的人,那他们只会说般配至极,没办法。

    但如果是菲克这种废物,他们自然是非常不满。

    一个不思进取,整天不是吃就是睡的废物,凭什么让丽娜一门心思的扑上去。

    明眼人几乎都能看出来,丽娜心中,一直有一道无法忘记的身影。

    ……

    在老乔斯宣布开始之后,族比也就正式开始了。

    族比没有所谓的比赛规则,只要将对手击倒即可。

    再加上部落并不大,参加族比的年轻人自然不多,也就没有那么多繁文缛节的规矩了。

    再说了,族比本就不是那么的严苛,规矩森严。

    族比,似乎就是一个年轻人向族人们展示自己力量的一个舞台。

    看着场内两个初级骑士侍从年轻人比斗,你一招,我一式的,虽然看起来有些青涩,但是双方打的也很激烈。

    从他们的步履维艰的战斗中,可以很出来,他们平时也非常努力。

    可惜,最后哪位手持长刀的年轻人失败了。

    但尽管失败了,族人们也为战胜者欢呼,战败者鼓励,甚至就连丽娜都忍不住喝彩。

    感受着现场的气氛,激昂,热情,欢呼,热烈。菲克渐渐感觉,族比,似乎是有温度的。

    接下来,老乔斯走上去笑着面对大家说道“接下来,是老皮噶的儿子,年龄十八岁,和艾斯福的儿子,年龄十九岁,他们之间的战斗。”

    年龄不同,就代表别人比你多修炼一年。

    族比,参与的年龄范围是十八到二十一岁,并且没有次数限制。

    总共可以参加三次,但后两次就没有奖励,只有名次了。

    其奖励就会进行顺位发放,并不会再次得到奖励。

    毕竟,白龙氏族就这么点大。

    “虽然老皮噶死了,但是我相信,老皮噶的儿子一定会继承他的无敌的意志,英勇的身手以及无畏的勇气。”

    随即画风一转,笑呵呵的说“我记得,他们两个年轻人似乎是一对非常要好的朋友,就看他们谁胜谁负咯!”

    场上,老皮噶的儿子看着对面的好朋友说“不要留手,让我看看你的真实实力。”

    朋友也是认真的说“我会的!”

    战斗结束后,老皮噶的儿子果然输了,但看着他们依然是勾肩搭背的笑着走出去。

    菲克就知道,这场比试,他们都认真了,但也都没有认真。

    周围的人也全有是在讨论:

    我看老皮噶的儿子那大锤耍的是虎虎生威啊!看样子,有猎人的水平了,天赋异禀啊!

    后面那位接着话茬说“哎,我看小艾斯福也还可以,你看他那长剑,每一次都能擦着小皮噶的锤子边缘躲过。”

    “这怕不是得有十年猎人的水平了吧?”

    ……

    接下来,老乔斯走上去说,接下来是我的孙子菲克,刚满十八岁,以及老艾登的儿子十九岁。

    此话一出,场内外的讨论声似乎顿时就戛然而止。

    大家都是十分好奇的看着现在闹的纷纷扬扬的菲克,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要知道,菲克的父亲,当年那可是白龙氏族的传奇人物。

    传奇人物的儿子,自然就会蒙上一层传奇的面纱。

    究竟还是和之前那样,废物至极,还是真的如同传言那样,幡然悔悟了吗?

    等菲克走上台之后,看着对面的年轻人也是礼貌的打个招呼。

    而老艾登的儿子,小艾登却十分不屑,叫嚣着说“菲克,你如果只是来作秀的话,我劝你还是自觉下台离开。”

    “但你要是真的有实力被你打败我,我也是心服口服,毫无怨言。”

    看着小艾登嚣张的话,场下狩猎队的人似乎想起来自己年轻时候的心高气傲的模样,不自觉的笑了。

    真是年轻朝气啊!

    看着如此直言的小艾登如此有趣,菲克也笑着说“好啊,如果我被你打败,我也是心服口服,不会有怨言。”

    接着,菲克便拿出弓箭,蓄势待发的模样。

    而场下的众人也是非常惊讶。

    这不适合比斗的时候用吧?

    只要一箭射不中,那么对手都会迅速突到脸上,到时候就会招架不住输掉比赛的。

    而那些年轻人看见之后,更是开怀大笑,笑的更加的放肆了。

    因为比赛使用的箭矢都是木质钝头,击中对手即可视为击杀。

    但是在这种狭小的对战环境中,弓箭并不是最好的武器。

    因此,年轻人大多都认为菲克这是在作秀。

    而那些老一点的,狩猎队成员也是纷纷摇头并不太看好菲克。

    一来,弓箭的入门比较高,没有三四年的经验,很难做到猎物移动的过程中,指哪打哪。

    二来,弓箭本身作为长手武器,适合远程狙杀,悄无声息。但现在,明显就是用弓箭的短处去和对手的长处对决。

    属实不太明智。

    二来,小艾登可是他们狩猎队的人亲自抚养大的,吃喝住一起,一起狩猎等等等等等。

    实战经验异常丰富,可不是菲克这种部落都没出过几次的人能够击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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