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舔狗?战狼!

    街道旁零零散散的支了几张桌子,秦拾年和沈南初坐到了最近的那张,面对面的看着对方。

    沈南初没有觉得哪里不对劲,但是秦拾年就不一样了。

    以前空闲的时候可以刷几条短视频打发时间,现在的他却没有这种资本,他甚至怀疑自己以前是怎么熬过来的。

    幸好这家店铺的人流量并不大,两碗汤圆很快就端了上来。

    热腾腾的汤圆浮在碗面,秦拾年迫不及待的舀起一个汤圆放进嘴里,一种软软糯糯的感觉沁人心脾。

    沈南初同样舀起一个放进嘴里,但是她却没有像秦拾年一样继续吃下去。

    “小秦,这碗不甜,我尝尝你的。”

    秦拾年埋在碗里的脑袋蓦地抬起,勺子上汤圆仍然没有忘记塞进嘴里。

    难道10年加糖犯法吗?

    虽然是这么想的,但秦拾年还是老老实实的把自己那碗推了过去,沈南初甚至没有尝一口就把她的那碗推给秦拾年,秦拾年也是泰然自若的继续吃着汤圆。

    即使是大碗的汤圆,面对饥饿状态的秦拾年也得溃不成军,三下五除二就被解决干净了。

    反观沈南初,正在细嚼慢咽的吃着,碗面才稍稍浅下一点,看起来半碗都有点悬。

    “别急,六点之前都能拿通知书。”

    秦拾年翘着二郎腿,一只手托住下巴,一副坐着说话不腰疼的样子。

    沈南初嚼着嘴里的汤圆,然后随手把碗推到了秦拾年的面前。

    “那个……我吃不下了。”

    秦拾年自然没有那么容易答应,刚准备开口教育一下沈南初,沈南初却没有给他留下余地。

    “不许浪费粮食。”

    “不是……这不对吧,这话不应该是我说的吗?”

    秦拾年很是纳闷,这叫什么……恶人先告状?

    “这是你买的,当然是你的。”

    沈南初说得理直气壮,听起来倒真像那么一回事。

    “这是我请你的!”

    “那我现在不要你请了。”

    看到对面的秦拾年哑口无言,沈南初瞬间得意洋洋起来,嘴角的弧度怎么压也压不住。

    秦拾年叹了口气,无精打采地接过那碗原本属于自己的汤圆,迫不得已地加餐一顿。

    取得战略性胜利的沈南初趴在桌子上,饶有兴致的盯着秦拾年,看着他把汤圆一个个消灭。

    怪不得沈南初刚才说得那么平静,原来是早有预谋……

    其实就秦拾年看来,沈南初眼里万无一失的计划,仍然是充满破绽,非要争辩下去必然是他占理,但是完全没有必要。

    既能博美人一笑,又能加餐一顿,何乐而不为。

    ……

    ……

    过程曲折的早餐告一段落,说着不要秦拾年请客的沈南初最后请了客。

    原因是秦拾年忘记了现在流行的现金支付,他的现金留在了昨天换下的衣服里,付钱的时候只能眼巴巴的看着沈南初。

    导致沈南初一路上看秦拾年的眼神都不怎么对劲,以前倒没见他忘记,偏偏今天说起请客就忘记了。

    这事情说出去哪有人信……反正她沈南初第一个不信。

    即使秦拾年一直强调是借的,沈南初仍是闷闷不乐,哪有说不请就真不请的事!

    “拾年!”

    前方的岔路口站着一个高高瘦瘦的少年,他正朝着秦拾年招手,秦拾年没有半点犹豫,立马跑了过去。

    沈南初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其实秦拾年并没有想起眼前的少年是哪位,但是他十分明白,这个少年简直就是自己的救星。

    秦拾年很是自然地搭上少年的肩膀,自来熟的问道:“你小子考得怎么样?”

    “之前不是跟你说过了吗?一个普通一本,跟你小子可比不了。”

    少年觉得哪里不对劲,不过仍是回答了秦拾年的问题。

    “一本不错了!你以为谁都能跟我一样天赋异禀的?”

    “就你他娘的最能装了!今晚学习必须你请客。”

    少年的语气中不见丝毫怅然,显然没有对自己普通一本的结果感到不满意。

    秦拾年刚想问已经考完了学习什么,但是他忽然想起了眼前少年的名字。

    这个少年名叫祝传芳,是秦拾年高中三年的同学兼同桌。

    记得高中刚开学的那一天,秦拾年和祝传芳只能算是普普通通的同桌关系,相处的氛围也谈不上多好。

    之后因为沈南初经常来班里找秦拾年,这种行为自然逃不过祝传芳的火眼金睛,再三跟秦拾年打听沈南初的消息。

    秦拾年只是简单的说了几句,瞬间就带起了祝传芳的兴致,开始滔滔不绝的跟秦拾年讲述他遇到的那些女孩。

    两个男人之间最能推动氛围的话题就是女人,两个少年也不例外。

    自从那天之后,祝传芳跟秦拾年之间的话题就开始慢慢增加,甚至不再局限于儿女情长,小能小到吃了什么早餐,大能大到华夏五千年历史……

    时间的累积之下,两人可以说是无话不谈。

    秦拾年同时也能意识到……祝传芳简直就是一个活宝!

    刚开始秦拾年听着祝传芳侃侃而谈,指点江山一样的指点着锡城一中那些长得漂亮的女生,整得像是一个纵横情场多年的老手。

    万万没有想到……祝传芳竟然是人模狗样!

    可惜当年的词汇没有那么丰富,完全不能体现祝传芳的真实性格,要是非让现在的秦拾年来形容的话……

    那就是——舔狗里的常青树,小丑里的顶梁柱,麦当劳的吉祥物,哥谭市的大头目,扑克牌的最大注。

    祝传芳可以说是把“舔”字体现的淋漓尽致,不过他那双该有的火眼金睛还是具备的,只会针对于那些长得漂亮的女生。

    即使高中毕业,两人之间关系也保持的不错,大学期间以及毕业后都时不时有着联系,最后跑到甬城做了一个中规中矩的厂长。

    秦拾年依稀记得三年前跟祝传芳聚过一回,那时的祝传芳跟秦拾年一样,同样是一个人悠闲自在的生活。

    谈话中说起高中的趣事,祝传芳全然没有在意,几乎是笑眯眯的回答。

    “舔一个才叫舔狗,舔一群那叫战狼!”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