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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又双叒醒了

    强风席卷着青山,万木摇晃发出一阵“沙沙声”,林海不断的起伏好似掀起了一阵阵绿色的浪涛。

    痛,太痛了。

    左臂处传来的钻心刺骨的痛楚和一阵阵啃骨噬肉的声音,迫使着王榆顶着昏昏沉沉的大脑,睁开重逾千斤的眼皮。

    一只豺狼骤然映入眼帘,兽毛随着山风肆意飘扬,反复摩梭着他的脸庞。

    此时它正在专心致志埋头啃食着王榆的左手小臂,吃的一片血肉模糊。

    王榆被吓了一跳,右手本能的向豺狼头部挥出,发出一阵簌簌的破风声。

    豺狼此时正吃的兴起,一时不察被王榆的右手打了个正着。

    原本健壮的身躯此时却如同破麻袋般不由自主的向后飞掠而去,重重地撞到身后的树上,激的树枝一阵乱颤,抖下成片落叶。

    挥出这一拳后,王榆勉强用右手将身体撑起,刚挺直腰身,就感觉腿脚一阵发软,全身脱力又倒了下去。

    头也愈发的昏沉,好似有一双看不见的手,强行将一些东西塞入他的脑海中,王榆眼前一黑昏死了过去。

    惨白的月光透过层层叠叠的树丫,星星点点的照射在大地之上。

    王榆艰难的睁开双眼,又一次醒来,茫然的望着上空,心绪万千。

    没想到只是放假熬夜玩个游戏就嗝屁穿越了,更重要的是他的学习资料可还没删呢!一想到这,王榆觉得头更疼了。

    不过现在不是心烦这个问题的时候了。

    通过脑海内莫名出现的记忆,王榆了解到了现在处境的艰难。

    原主是一个孤儿,父母在他五岁时上大青山采药出现意外被野兽袭击而死。

    不过好在街坊邻居心善,让他吃上了百家饭。

    到十岁时原主为了更好的活下去,加入药王帮在青山镇的分部,成为其杂役弟子。

    杂役弟子说好听点是弟子,其实就是卖身给药王帮的奴仆。

    平时没有休息的时间,基本每日清晨天不亮就要上山采药傍晚才能回来。

    在药王帮内部身份地位也是最为低微的,外门弟子和管事可以随意的使唤,不小心惹的这些大人不高兴了还有被打杀的风险,说是人其实就是可消耗的工具而已。

    但也不是没有一点好处。

    至少不用在为一日三餐发愁,虽然基本见不到一点荤腥。

    若是超额完成每月的采药任务或是采到珍稀的草药可以获得额外的奖赏,甚至可以成为药王帮的外门弟子,一飞冲天,此种情况五年多来原主见过两次。

    药王帮还下发了一门叫《浑元功》用来打熬气血的桩功,说是十六岁前能入门者,身世清白可以无条件成为药王帮外门弟子。

    但原主成为杂役弟子的五年里,没见过一人用此法成为药王帮弟子倒是因为过度练功残废了几人。

    在原主成为药王帮的杂役弟子后,发现自己修炼浑元功的速度比一般人快了不少,虽然距离十六岁《浑圆功》入门还有些差距,但在日后混一个管事当当应是不难,所以身边也总是围着一群讨好他的杂役弟子,其中吴英平就是最为讨原主欢心的狗腿子。

    但这次原主和吴英平一起上山采药,在一处烈阳花丛的中心,意外发现一株血参,还没等原主反应过来,后背就一阵剧痛,一股大力将他推在地上。

    紧接着又是几刀刺在背上,穿胸而过,原主还没来得及反抗就惨死在这树高林密中。

    成为药王帮的杂役弟子后,原主只是被简单的培训了一下,认识了部分常见的草药,拿到了一本画有几种珍稀草药的小册子,就配被派往大青山采药了。

    五年多来经历了数次的危机,但也都有惊无险的度过,没想到最后栽倒了最信任的人手里。

    想到这里,王榆紧忙把手在胸前摸了摸却发现没有一丝伤痕,后背也没有受伤的痕迹,全身上下只有左臂被豺狼撕咬的伤口在发出阵阵的疼痛。

    用右手强行撑起身来,背靠着树坐下,王榆脑海中不停的思考着对策。

    “现在月黑风高强行下山恐怕凶多吉少,但继续呆在此地若是血腥味引来其它野兽,以自己如今的情况也只能是命丧其口。”

    不管怎么想都是一个死字,王榆直觉的血气不停上涌,整个脑袋好似烧开的水壶“嗡嗡”直叫。

    “不对!头怎么这么烫,在这么下去还没命丧兽口,自己脑袋先熟了。也不知道这大青山的野兽会觉得是生的脑子好吃还是熟的脑子好吃,嘿嘿嘿。”

    他的脸通红如同烈火一般,仿佛可以将水煮沸一样。

    思绪也越发的放飞,越飞越高,好似飞到了九天之上,数不尽的罡风从他的灵魂中刮过,却只能将这把火吹的更旺。

    王榆㕛一次醒来,环顾四周。他仿佛矗立于无尽星海之中,眼前绚丽多彩的星辰如同万千珠宝在其周围环绕旋转,宛若一幅壮观的银河画卷,让人不禁为之震撼。

    他仅凭直觉,却毫无理由的相信。每一颗在夜空中闪烁着光芒的星辰,都不仅仅是冰冷的天体,而是承载着无数璀璨的故事。在他的眼中,它们不是遥远的光点,而是远古的叙事者,每一颗星星都以其独有的光芒诉说着古老而壮丽的传说。

    王榆想漫步在这片星海之中,却怎么也迈不开腿。想去触碰这些星辰,却怎么也伸不出手。他只能看着,无数的星辰在他的身边飞驰。

    也不知过了多久,也许是一瞬,也许是一千年。当他对这一切感到厌烦的时候,一颗如火般的星辰向他笨拙的飞来,轨迹宛如一个喝多了的醉汉,没有一点规律。

    良久,当那颗星辰飘飘荡荡地飞到王榆面前时,他才霍然意识到,原来这颗星星竟是如此微小,仅仅与一只飞虫相仿。然而,即便如此渺小,他依然能够在遥远的星海中,从茫茫无数颗星辰中准确地辨认出它。这种感觉就像是命运的安排,它似乎是专门为了他而来,穿越了无垠的星空,只为在这一刻与他相遇。

    伸出手,星辰如烟花般绽放在他的掌间。

    王榆叒一次醒来,血腥味萦绕在鼻尖,远方传来阵阵可怖的兽吼。

    他再次强撑起身子,步履阑珊地向烈阳花丛的边缘走去。这一丛烈阳花虽然处在花丛的边缘,长势却异常的繁茂。

    王榆伏下身子,将一丛丛烈阳花扫到一边,一株血参突然跃入眼帘。

    这株血参竟有婴儿手臂大小,参须茂密,红的像要滴出血来。品相远超先前发现的那株。

    “想来是那吴英平杀了原主后,挖去了血参,没来得及仔细探寻此地,就匆匆忙忙的跑了。也是,血参这种东西,营养需求巨大,相近的一片区域内,断不可能出现两株,而且品相还如此之好。此地恐怕不简单啊!”王榆一边想着,一边将这株血参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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