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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开局捡到小舞

    天斗帝国,法斯诺行省西南,诺丁城。

    诺丁城虽然不是什么大城市,但胜在临近国界线,是天斗帝国和星罗帝国的商贸起始地之一,因此相对繁华,生活在诺丁城周边的平民也比其他地方过得更好。

    诺丁城西南,清水镇后山。

    一个容貌清秀,黑发黑眸,身上穿着猎人服饰的小男孩半蹲在草丛里,左手持弓,右手勾弦,目不转睛地盯着百米外的河岸。

    那里有一头梅花鹿正在进食,毛茸茸的耳朵和尾巴隔不多时就甩一下,看起来分外悠闲。

    但小男孩并没有急着动手,因为他认为现在还不是动手的最佳时机。

    一个合格的猎人,要有足够的耐心来等待他的猎物放松警惕,然后一击必杀。

    直到梅花鹿低下头,去采食地上的青草,男孩才终于动了。

    只听“铮”的一声,箭矢带着风声离弦而去,贯日白虹般穿过枝叶,径直洞穿了那头梅花鹿的喉咙。

    “呦——”

    中箭的梅花鹿并没有立刻倒地死亡,而是在剧痛和恐惧的支配下,无头苍蝇一样蹿进了森林深处。

    “哮天,抓住它!”

    “汪汪!汪汪汪!”

    男孩话音未落,趴在一旁蓄势待发的白毛细犬立刻跳出灌木丛,朝着猎物逃跑的方向飞奔而去。

    “做得不错,小叶子!”

    一个头发花白,但看起来十分干练有神的老人拨开树枝,从灌木后面钻了出来,手里还握着一张黝黑发亮的乌木猎弓。

    从那身和男孩如出一辙的猎人服饰来看,他也是一个猎人,并且还是一个经验丰富的老猎人。

    听到老人的声音,男孩回头露出一个笑容:“爷爷,你不是在检查陷阱吗?怎么过来了。”

    他叫叶宵,今年6岁,是老猎人…也就是雷昂的孙子,同时也是一个来自遥远蓝星的穿越者。

    “其他地方的陷阱我已经检查完了,只剩下河边那几个还没有检查,路过的时候想起你在这边狩猎,就顺便过来看看。”

    雷昂松开手,任由手上的乌木猎弓化作光屑消失不见,“从刚才那一箭来看,你已经成功掌握‘凝神’这个技巧了。”

    很显然,他手里的猎弓并非实体,而是他的武魂。

    只不过他身上既没有魂环,也没有半点魂力波动,这意味着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而不是一个魂师。

    “和爷爷比起来,我还差得远呢。”叶宵摸了摸后脑勺,有些不好意思地说。

    雷昂所说的凝神,其实就是把精、气、神集中在一起,屏蔽外界干扰,达到物我两忘、天人合一的境界。

    据说做到极致时,甚至会短暂进入类似子弹时间的特殊状态,连时间都会为之让步。

    只可惜现在的他还做不到这种程度。

    “呵呵,就你小子嘴甜。”老猎人走到小男孩身边,笑着弹了一下他的脑门,“既然凝神你已经掌握了,那下一步就教你‘聚气’吧。”

    “聚气?”

    “就像这样。”雷昂召出武魂,搭弓射箭一气呵成。

    “咄!”

    乌黑箭矢电射而出,竟然直接洞穿树干,不偏不倚地钉在了地上。

    “好厉害!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百步穿杨吗?”叶宵眼前一亮,立刻学着雷昂的样子搭箭拉弓。

    也不知道是技巧没有用对,还是单纯的力气不够,他射出的箭矢虽然也能入木三分,但离洞穿树干还有一段不短的距离。

    “不对不对,我再示范一次,你仔细看。”雷昂摇摇头,重复了一遍刚才的动作,“看明白了吗?”

    “射出的箭…似乎在高速旋转?”

    “没错。”雷昂点点头,解释道,“聚气,其实就是在射箭的同时给箭矢附加一丝巧劲,让离弦的箭矢旋转起来。

    这样射出去的箭,不管是威力、有效距离还是穿透性都会比平射更强。”

    “噢!原来如此,我明白了!”

    叶宵恍然大悟,反手从箭囊里抽出一支箭,刚准备再试一次,就听见森林深处传来几声急促的狗叫。

    那是哮天发现猎物时的叫声。

    “嗯?哮天那边有情况,我过去看看!”

    叶宵手上动作一顿,一边把箭插回箭囊,一边朝着哮天所在的方位跑去。

    密林深处,一片相对开阔的空地上,身姿矫健的白毛细犬俯身拱背,朝着一丛低矮的灌木不住吼叫着。

    “怎么了哮天?”

    叶宵环顾四周,发现附近除了那头被咬断喉管,已经彻底断气的梅花鹿之外,既没有其他人,也没有其他兽,不由得有些奇怪。

    “汪!汪汪汪!”

    白色细犬看了一眼叶宵,又扭头看向灌木丛,前爪不停在地上扒拉着。

    “原来是猎物跑进了灌木丛里,嗯……会是野鸡还是野兔呢?”叶宵一边猜测着,一边拔出匕首,拨开了碍事的树枝。

    然而下一刻,他就原地愣住了。

    “嗯?这是……”

    树枝底下,一个粉裙长发,头上戴着一对兔耳发饰,年龄约莫6岁的小女孩倒在地上,昏迷不醒,裸露在外的肌肤也伤痕累累,看起来非常狼狈。

    “小舞?!”

    是的,这个小女孩不是别人,正是斗罗大陆的女主角,十万年柔骨兔,小舞。

    这好像有点不对吧?!

    叶宵懵了。

    他记得小舞初次登场应该是在诺丁初级魂师学院,和唐三争夺七舍舍长之位的时候吧,怎么会提前出现在这里……

    等等!

    叶宵脑中灵光一闪,突然想到了什么。

    已知,小舞的本体是一只十万年柔骨兔,并不是真正的人类,但她进入诺丁学院的时候,用的却是工读生的身份。

    而要想成为诺丁学院的工读生,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

    一,在诺丁城或者诺丁城周边的村子里觉醒过武魂,有武魂殿开具的觉醒证明。

    二,获得某个,或者某几个村子共享的工读生名额。

    也就是说,小舞在进入诺丁学院之前,曾在诺丁城附近的某个村子里住过一段时间,并且还参加了那个村子的武魂觉醒仪式。

    难道……那个村子就是清水镇?

    好像也说得通。

    毕竟原著里也没有说她到底用的哪个村子的工读生名额。

    嗯……

    那么问题来了,自己究竟是要救她,还是要杀她?

    看着小舞身上鲜血淋漓的伤口,叶宵陷入了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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