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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鼓岭的凉风

    流火的七月酷暑难当。而我却感受不到任何的酷热。暑假是仙乐一年最忙的时候。我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早八到晚八。冒火的嗓子只能靠胖大海,罗汉果支撑着。我在空调房里感受夏天,便只能隔岸观火似地站在窗边看一看外面的烈日。

    等我下班的时候,街上还残留着暑热的余威。但不用十分钟我到家了,成功从一个空调房转移到另外一个空调房里去了。

    这个月我赚的满满当当的。其实我还是喜欢省城的生活。当夕阳的余光落在下班了的脸上时,我慢悠悠的躲进西餐厅。点一杯不带奶的咖啡。或者逛逛商场。逛街是每个女人的天性。也不一定是为了买某样东西。在烟花缭乱的商品中渐渐迷失了自我。而试穿衣服呢就是痛并快乐着。穿了脱脱了穿很麻烦,但站在镜子前的快乐是没法言说的。

    我联系了大学同学沈墨,她本来就是省城的,所以就分配在省城中学教书。偶尔也搞搞舞台剧什么的。日子过得相当滋润,据她说爱情与她绝缘。正因为如此,她才有空陪我一起逛街。

    沈墨如明星般闪现在我跟前时,我自卑了。这发型这大波浪这妆容真真让我眼前一亮。

    “叶蓁,是先吃先喝还是先逛?”她说,眼晴笑成一道月牙。

    “先吃先喝吧!坐了一个多小时的车,累坏了。”我俩站在东街口天桥,之前约好这里碰头的。

    “你怎么还不学车?我刚从仓山开过来。”她说。

    “车呢?”我确实也想学了,想去哪里一脚油门的事。

    “商场地下室。这个月收入不菲吧?”她说,挑了挑眉,可爱可甜。

    “还行!”

    我俩往东面的咖啡馆走去,这一年,留洋回来的人多了,咖啡馆西餐厅也多了。

    沈墨这人有点小资情调,喜欢咖啡,喜欢老唱片。

    不过暑气正旺的时候也只有咖啡馆可休憩。她搅着面前的咖啡,神态享受。而我要了一杯冰美式,降降停在喉间的暑气。

    “你说你和方可成多登对,一个非要去出国,一个非要去下乡。好好的姻缘非要搞散了。”她叹气。

    “沈大小姐,你哪只眼睛看见我跟他恋爱的?”我笑了,无奈地笑了。

    “你会不会是爱而不自知?”她说,非常认真地表情,我第一次听到爱而不自知这个词。

    “恕奴愚钝,真没觉得!感情好是真的,类似于发小的感情。”我呷了一口说,这味道挺纯的。这喝咖啡的习惯也来自于我搭档方可成,不过我下乡后就不喝了。

    “他经常联系你吗?”她说,用八卦的眼神望着我。

    “就一次吧。”我说。

    “一次?不可能吧?”她问。

    我们在咖啡厅里磨着,直到骄阳变成了夕阳,温和地斜在天边时,我俩才从咖啡厅中走出。

    “逛东百吗?”我提议,我此次来省城的目的主要是消费。

    “明天再逛吧!我们再找找其他乐了。”她说,小巧雅致的手提包中手机铃声响起,她莞尔一笑,接起电话。

    她优雅地把手机放入包中,轻轻扣上包盖。指甲修长明艳。看来她好久没摸琴了。

    “我们去鼓岭那边吧,那里是避暑胜地,以前番仔都喜欢那儿,建了许多欧洲风格的别墅。现在大家都喜欢去那儿避暑,一住两个月。”她说。

    “那走吧!”

    “听说那里路况不好,弯道很多,你的车技过关吗?哈哈!”我关切地问,我这个胆小。

    “哈哈!”她笑。

    没想到鼓岭变得这么热闹,酒店饭馆一应俱全。凉风习习,游人如织,一派热热闹闹的街市景象。

    我们在一栋维多利亚建筑风格的别墅前停了下来。

    “大姐,我们喝了一下午的咖啡,转场又到这边喝咖啡?”我狐疑地望着她。

    “牛排大餐!我同学洋学回来度假,顺便请我吃饭,都已经预定好了。”她关好车门,慢条斯里地提了提裙摆。

    “你同学请你吃饭,你把我带来,好吗?人家同意吗?”我有点难为情了。

    “人家男孩子心胸宽着呢,只要你同意,人家就同意。走吧!”他说着拽拉着我的手往别墅里走。

    穿过别墅的花园,你知道我看见了谁?方可成,他就站在门口,笑容可掬,着一身运动装。

    不是说吃西餐得穿正装吗?

    我瞧了瞧自己的一身衣服,唉,碎花小裙子,也不是正装。

    果然是老同学,我们仨热情的拥抱。

    “你怎么回来了呢?也不提前说一声。”我说,声音中透着喜悦。

    “提前预告了还有惊喜吗?”沈墨说。

    “惊喜吗?”他转向我问,似笑非笑。

    “惊吓!”我嘴上这么说,心里一万个欢喜,长拉着他的手不放。

    “别腻歪,撒手,撒手!”沈墨笑着把我们的手分开。

    凉风飘飘的鼓岭,他居然手心有汗。

    三人落座,服务生端上三杯柠檬水。

    “西餐的品种太单调,不比我们中餐八大菜系,我们闽菜也在其中。”他说。

    “那还吃!”沈墨白了他一眼。

    “这个老板是我师兄,西餐做得很正宗,让你们品尝一下。宵夜吃王庄大排档怎样。”他的眼光扫了我和沈墨。

    “这个提议很好,可是我们胃没那么大吧?”沈墨说。

    “那明晚吃王庄街!”我的八颗牙一直展示着兴奋。

    火焰牛排正熊熊燃烧着,我选了七勿熟,沈墨要五分熟,方可成的三分熟。

    我看着血不呼赤的牛肉,说:“你这是茹毛饮血吗?吃熟食是人类进化的里程碑,你这是退步,还是发展到新境界?”

    “你尝一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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