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我的故事太长了,这样一章章的写和我写的速度,我怕是要写上十年的,所以我决定接下来直接讲述完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从慢慢有到直至完全形成,在我脑中也有个六七年时间了,够长了,我也该把它忘了。等这本小说完结,就是结束,也是我真正把它忘了的时候,因为它会留在这里,有了安放的地方。

    小时候看别人的小说就希望自己是小说中的主角能翻江倒海无所不能,有那么一种情怀。现在我已经完成了自己小时候的梦想。

    二十多万字,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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