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摸索前行

    出了大寨往西北方向直行五百余里,就是浓雾遮蔽的区域。

    听起来虽然简单,但实际走起来,韩振方知其中的难度。

    蛮林这种地方实在是不能以常理推测。

    他好不容易打制的指南针时灵时不灵,有时候铁针甚至一直滴溜溜地转,就是停不下来。

    所以,在指南针不灵的时候,如何辨别方向成了让他最为头痛的问题。

    经过一番艰难地摸索,他发现只有最笨的办法才能奏效。

    也即认准一个正确方向后,死板地保持直线行进。

    可在保持直线行进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试想普通的丛林都难以直行,何况是蛮林绝地?

    行路时为了避开一些巨木、深坑等障碍,难免要绕行。

    可由于蛮林中地形树木都相差不多,一旦绕行后,还是不是原有的西北方向,就很难说了。

    差之毫厘,将谬以千里。

    因此,如何保持直行,成了又一个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在树上跳跃,肯定不行。

    韩振让小红在树上保持警戒,自己则下到地面,取了一根长约十丈的直杆。

    行走的时候,他先定好直行方向,将直杆直直前伸,放于地上,然后沿着直杆走完十丈,再周而复始重复这一过程。

    这个方法虽然错不了方向,但他的鞋子和裤子很快便烂得不成样子,变成光腿光脚穿行在深草之中。

    他的防御惊人,皮肤坚韧,虽然不惧棘草,但却也经不得雨莓黑蟾那样的毒虫一咬。

    因此,他只能找了一根短木棍拿在手上,每走一步都要先在草里拨打一番,才敢踏出脚步。

    这样一来,行走速度奇慢,眼见天色将黑,他才行进了十几里的路程。

    天色将黑,即便他再不甘心,还是停住了前进的步伐。

    韩振标定好方向,跳到高处朝四下看了看,最后选定了一棵适合露宿的巨大樟树。

    他让小红找些吃得,自己则上到选定的大树高处,挑了一段粗壮结实的树干,开始挖了起来。

    只用了盏茶工夫,他便在树干上挖出了两个相邻的树洞。

    两个树洞虽然都不大,但让他和小红藏身其中则绰绰有余。

    他刚刚解决晚上的住宿问题,小红也回来了,而且手里还炫耀地托举着一只肥美的羚羊。

    羚羊速度奇快,而且羊角异常锋锐,也不知小红是怎么将它活捉的。

    韩振怕血腥之气引来猛兽和虫豸,因此带着小红来到一个远离宿处的地方,方才动手宰杀了羚羊。

    他倒提着羚羊,先饮足了它的献血,正准备大口吃肉,却见小红傻呆呆地盯着自己,似乎嘴巴也馋得厉害。

    “你也想吃生肉?”

    韩振没好气地问道。

    小红不会说话,但用力地点了点头。

    得,小红的饮食也被他带偏了。

    他一阵无语,好在他对于小红吃肉是有心里准备的,并不难接受,因此,试探着递给它一条羊腿。

    小红抓过羊腿,皮都顾不上扒,风卷残云般吃了个干净。

    吃肉的时候,它的一对獠牙忽隐忽现,相貌狰狞,看起来颇为吓人。

    一条羊腿吃完,小红意犹未尽,眼巴巴地又看着剩余的部分羊肉。

    “吃吧,吃吧,能吃多少吃多少。”

    韩振不禁气笑道。

    平时不见它吃肉,一吃起来就没个够。

    现在小红还只是身高四尺,倘若长到红色巨猿那么大,他还怎么养得起?

    “哎,给我留点。”

    韩振眼看肉越来越少,也加入了狼吞虎咽的行列。

    没多久,一整只羚羊,就被他们两个吃了个干干净净。

    此时太阳尚未完全落山,但蛮林中已经暗得无法视物。

    风吹草动,发出一阵“沙沙沙”地响声,似乎有东西向这边聚拢过来。

    身处绝地,韩振不敢怠慢,急忙带着小红爬上了树,从树上跳跃而行返回挖好的树洞。

    他和小红各自钻进一个树洞,然后用沾了橙黄色沙土的薄布盖住洞口,遮掩住他们的气息,慢慢歇息下来。

    “刷刷......沙沙......哗哗......嘎嘎......”

    一晚上,各种各样、奇奇怪怪地声音就没消停过,闹得他提心吊胆,几乎没怎么闭眼,倒是小红睡得踏实。

    第二天一早,刚浅睡没多久的韩振就醒了过来。

    他没有马上起身,直到外面杂乱的声音完全消失,有鸟鸣声传来,这才将帘子去掉,从树洞中钻了出来。

    他感觉身上湿漉漉,黏糊糊,还带着一股难闻的气味,简直狼狈不堪。

    不过这样也好,樟树天然驱虫,等于又多了一层天然保护。

    韩振带着小红快速地从地上滑落下来,再经过昨晚吃羊的地方时,他发现遗留在地上的羊皮、羊骨、羊头,甚至是残留的血迹,竟然全都不见了。

    见状,他心中不由一寒。

    蛮林这地方,无论人兽,如果死了,真称得上叫尸骨无存。

    经此一事,他不由又警惕了几分。

    之后,稍稍弄了些吃得,他们便继续赶路。

    依然沿用昨天的办法,到了中午,才行了不到十里路。

    韩振眉头不禁皱了起来。

    路途遥远,若是凭着这种龟速,估计三个月都赶不到御虫族。

    不行,赶路之法必须改进!

    他停下脚步思索了一阵,终于想了个稍微好点的法子。

    首先,他砍了两段齐膝高的檀木,比着自己的脚,将中间挖空,做了一双高筒靴子。

    接着他切了几块兽皮,垫在靴子里,穿上试了试,除了起脚和落脚的时候有一些难受外,倒并不影响走路。

    最重要的是,楠木既坚硬又坚韧,寻常的毒虫根本拿他的靴子没办法,再也不用每走一步都小心翼翼了。

    其次,他对标定方向的直杆做了改造,在杆尾打了个小孔,用长绳拴住。

    每次需要确定方向时,他将直杆向前一甩,直直投出十多丈远,然后再沿着绳索前行。

    这样一来,又大大提高了直行的效率。

    双管齐下,剩余不到半日的时光,他和小红竟然走了比昨天一整日加上今天大半日的路程。

    他越发坚信,无论前世还是今生,无论红尘还是绝地,世间之事皆有规律可循。

    找对方法,做事则如无往不利,用错方法,做事则如逆水行舟。

    此时,天色又近黄昏,他不得不再次停住前行的脚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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