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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我叫林澈

    声音给出了回应,说明这个神秘存在确实能听到自己的心声。

    少年赶忙在心底问道:“怎么获得信任金币?”

    【得到他人的信任、认同与赞赏】

    “兑换药品需要多少?”

    【药品初次兑换只需1枚信任金币】

    少年眼中一亮,当即拍了拍满脸是泪的阿七。

    “相、信我!”

    阿七呆怔了一下,似乎没太明白他的意思。

    卢四还在嘱咐阿七,让她在自己死后把唯一值点钱的财产,一辆破三轮摩托买掉,一定要带着弟弟妹妹活下去。听到少年的声音时,原本已经十分虚弱的面容也划过一丝惊异之色。

    “阿、九,你...”

    少年摆摆手示意胡子大叔别说话:“你,省点、力气。”

    卢四情绪瞬间就不连贯了,心说我都要死了,还省个屁啊,你小子是要让我把遗言带到土里去吗?

    “我有办法,你信我!”

    少年说话的连贯性却是明显比先前更好了,阿七这次听得真切,想也没想地点了点头。

    “我信你!”

    虽然她也不明白阿九怎么突然会说话了,更不明白阿九能有什么办法救得了四叔,但她就是无条件相信对方。

    【来自卢七的信任+1】

    叮的一声,就像一枚金币从指尖被弹飞到半空中。

    少年毫不犹豫在心中默念:“兑换。”

    脑海中响起金币塞进投币口后发出的铿愣声,下一刻,自动贩售机药品栏中划过一道微光。

    ‘当啷’。

    贩售机出货仓里发出物品落下的声音。

    少年伸手塞进口袋,心念一动,手中竟是凭空出现一只触感冰凉的小瓶子。

    掏出来一看,是只透明小药瓶,里头装着八分满的黑色膏状物。

    少年想也没想就拧开盖子,用手指剜了一块直接往卢四腹部的伤口上抹。

    “啊,这是啥?!诶?!!”

    虽说知道自己快死了,但当一坨黑乎乎不知道是什么的玩意,抹到自己伤口上的时候,卢四本能的有点慌。

    不过,那黑色药膏一接触到伤口就迅速化开,一股清凉舒服的感觉油然而生。

    卢四惊异地发现居然没有那么痛了,他呆呆地盯着少年手里的药瓶,正想问句什么,就看到少年又剜了一坨药膏往伤口上抹。

    一旁的阿七,眼睛都看直了。她知道阿九是认识一些草药的,去年她掏蛇窝的时候被蛇咬,就是阿九采的草药捣碎了敷在伤口上解的毒。

    可那些草药跟阿九手上的黑药,完全不是一回事。

    她听集镇上唯一的医生吴大夫说过,堡垒里除了消炎药、退烧药,还有能预防焦土病的疫苗。主城里有大医院,听说人只要没断气、脑袋没碎掉,换条胳膊换条腿或者移植器官什么的都能救活,特别神奇。

    可那是要做大手术的,怎么可能抹抹药,那么大个伤口就止住血,还这么快就开始愈合了呢?!

    事实上,少年心中的惊讶,不比卢四和阿七少。

    猪狼獠牙捅穿的伤口,差不多有婴儿一拳大小,所幸肠子没被挑断。把流出来的一小截肠子塞回卢四肚子里,黑色药膏一抹上去,伤口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萎缩并长出新的肉芽。

    一瓶药全部用完后,卢四也不哼哼了,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少年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垫在四叔身下,然后就半趴在旁边,仔细观察伤口的变化。

    血很快就止住了,没一会儿的功夫,肉芽便开始生长。见此情形,少年心底终于松了一口气。

    稳了,胡子大叔死不了。

    他又脱下帖身的棉T恤,用砍刀割开撕成几根布条,缠在卢四腰腹上。

    到了这时,阿七也意识到,四叔真的没事了。她抹了抹脸,激动道:“阿九,你怎么会说话了?你这药哪儿来的?怎么这么神奇啊?还有吗?”

    卢四也怔怔地盯着少年:“是啊,你咋会说话了?”

    少年好笑地看了胡子大叔一眼:“蘑菇棚里藏饼干,你那双宝贝臭皮靴里居然还有私房钱,行啊,老头。”

    卢四:...............

    “咳咳咳,我、我感觉伤口又痛起来了,哎哟...”

    他现在心里特别后悔,他娘的说啥遗言,嘴咋这么欠呢。

    少年和阿七对视一眼,二人心领神会地默然一笑。

    卢四是个好人,这一点毋庸置疑,但谁规定一个好人就不能有点自己的小心思呢。

    再说了,那些东西本来就是他自己拼死拼活好不容易挣下来的家底。而且留着压缩饼干,也是想着万一真找不着吃的了,不至于把宝贝闺女阿拉蕾给饿死。

    风停雨止,只有挂在树叶上的水滴,偶尔汇聚到一起后滑落下来,在空中飘散成细小的水珠。

    感受到卢四和阿七四眼疑惑地盯着自己,少年抹了抹脸上的雨水,笑道:“我以前可能摔到脑子,所以失忆了。刚才一撞,就想起了很多事情。”

    这么狗血的剧情张口就来,但他完全没有心理负担,反正这个时代的人也不懂。起码这些生活在集镇和荒野上的流民是肯定没看过电视剧的,至于小说那就更不可能了,识字的都没几个。

    果不其然,卢四和阿七纷纷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是了是了,我捡到你的时候,傻憨傻憨的,就知道流着口水傻笑。”

    少年嘴角抽搐了一下,阿七则一脸兴奋道:“哦,那你现在想起来自己是从哪儿来的,以前叫什么了吗?”

    少年仰头望向青灰色的天空,双眼中流露出一丝眷恋,但一瞬间这种眼神就消失了。

    他点头道:“都想起来了,我叫林澈!”

    ......................

    穿越前,林澈二十五岁。

    普通大学毕业,进了一家普通公司,打着一份普通的工,赚着拉底同城打工人平均月薪的工资。

    干了两年,他想跳槽,但竞争太激烈。无奈又熬了一年,就在他对007式工作时间忍无可忍,计划辞职的当儿,公司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倒闭了。

    一脸懵逼的林澈,抱着一盒属于自己的办公用品,站在摩天大楼底下仰望苍穹,做出一个决定——去野外。

    花了两年时间,他终于成为国内户外生存兼探险类博主中的顶流。

    两年多前,在众多网友的起哄之下,带上装备去到位于昆仑山脉的羌塘无人区。那个很平常的午后,林澈被一只奇怪的飞鸟吸引,跟在后边不知不觉间走进了一片迷雾中。

    之后发生了什么,他完全想不起来了。只记得自己在迷雾中走了没多久就失去了意识,再次睁开眼就来到了这个陌生世界。

    奇怪的是,他身边确实有一只鸟。

    不过,并不是在羌塘无人区山谷间遇到的那只。区别很明显,后者通体毛发雪白,而趴在身边的却是只刚从蛋壳里钻出来、丑到不能再丑的小黑鸟。

    迷茫了一天后,林澈终于接受现实,自己穿越了,变成了一个看上去最多十三、四岁的少年。

    兴许原主就是饿死了,自己的灵魂正好过来夺了舍吧。

    如此想着,林澈在渺无人烟的荒野上走了一天,就在他快要再次饿死之时,遇到开着辆破摩托、身上背着把土铳的胡子大叔。

    对方一身破烂又粗犷的装备,充满了废土所特有的蛮荒气息。

    林澈在饿晕过去之前,心底只觉得像被雷劈了。

    小说他不是没看过,别人穿越要么修仙要么开机甲,再配个牛逼到炸的金手指,实现‘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的梦想。或者穿到平行宇宙的十几年前,当个文抄公、混进娱乐圈,分分钟就是顶级巨星。

    自己倒好,直接穿进了生存难度拉满、究级开局的废土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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