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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自己

    我的脑子整个被会和不会所笼罩,感觉再听一会又要晕过去。我咳嗽一声引起他们的注意力,道:“这是哪里。”

    两个人围了过来,长安关心的问道:“你感冒了吗。”

    这时我才察觉自己鼻子不透气,又体会一下,果然是感冒了。我点了点头。

    “你看我说对了吧。”长安看着乱笑道。

    “你哪里说对了?”乱气鼓鼓的说道,略微生气的模样在火光的映衬下,十分好看。

    “这是哪里?”

    “林中一间破庙,好歹能遮风避雨。对了你怎么样。”

    “还好。”我咳嗽两声,只感全身虚弱无力,除此之外再无其他症状,道:“只要再睡一觉就能好。”

    长安点了一下头,乱边点头边嗯了一声。

    我继续道:“我的体质异于常人,如果有女人陪我睡觉的话,恢复能力会提升三倍。”

    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因为我忽然想到之前长安做的事情,他要是说他是女人和我一起睡该怎么办。想到这我瞬间变得清醒,后背冰凉,冷汗也在额头出现。

    不过我发现我多虑了,长安没有说话也没有过来陪我睡,他摸摸索索从地上拿出来一个东西,举起来后借着火光发现那是一个木棍。长安微微的笑道:“好梦。”我眼睁睁的看着木棍朝我砸来,我再次晕过去。

    醒来是被一阵叽叽喳喳吵醒,睁开眼睛,天已经亮了,兄妹俩又在争吵什么。

    “是。”

    “不是。”

    “是。”

    “是。”

    “是不是。”

    “不是。”

    “是。”

    ……

    浑身精力充沛的我打断他们,“我饿了。”

    “呦,满门兄醒了。”长安笑道,“来,这是我摘的一些水果。”他把一个蓝色的布包放在我的身边。

    一边吃着,我一边观察四周的环境。

    似乎已是中午,亮的闪人眼的阳光从屋顶破洞照落下来,照亮整个破庙。庙不小,仅说这个大厅便有我和师父住的屋子三个大小,四处都是残垣断壁,一片破败。在大厅的正中立着一个硕大的无头佛像,佛首从脖颈处整齐的断开,好像是被利器割断的。由于年代久远和常年废弃,剩下的佛身露出里面石质底料,青色和灰尘掺杂在一起,使佛像一点也无。

    “我们,等会去哪?”看着两兄妹再次瞪起来,我连忙打断道。

    “满门兄,实话告诉你。”长安收起嬉皮笑脸,认真的道:“我们两人都是世家子弟,如今出来是为了历练自身。”

    吃着苹果的我打了一个哈欠,“嗯,然后呢。”

    “然后我们两人闯荡江湖经验为零,还望满门兄多多照顾。”

    “我说过了,我也是刚告别师父闯荡江湖。”

    “那也比我们兄妹俩强许多。”

    最后我们决定三个人一起上路。由于决定不了要往哪个方向,通过猜拳的方式决定往东走。

    四处都是密林,四处都是小草。小草上面有小树,小树上有大树,大树上有参天大树,参天大树上有天空。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零星的洒落在地上,近处有蝉鸣,远处有鸟叫,一片祥和的景象。

    “什么最美?”我开口问向乱。

    “钱最美。”乱的心情变得很好,熟悉的缘故不像之前那样拘束一句话不说。

    “哈哈哈哈,小财迷。”我道。

    “你师父是谁呀,在江湖有没有名。”乱边走边问道。

    我师父就是我师父,他没有名字,也没有名。从小到大我都叫他师父,就如同他从小到大叫我满门。我们两人的关系不同于一般的师徒,除了他给我钱每天我帮他买早饭,午饭和晚饭以外,我们就不再有什么交集。他不管我,我也不管他,早早的从私塾毕业后我便一直在家呆着,一直的帮他买饭。

    他现在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即使以我的眼光来看,仍是个美男子。不过从我记事起,他就从来没有出过门。他的身材很修长,大概一米七多些,一米七而身材修长的原因自然因为他的那双腿,又长又细,还好看。

    正当我回忆着这些,乱张开五指在我眼前晃了晃,道:“怎么了?”

    “想起一些往事。”

    “哦,这就是诗中所说的为赋新词强说愁吧。”

    我看了一眼长安,长安道:“她的文学是厨房教习教的。”

    走了大半个小时后,我们成功的在密林里迷路了。

    “应该往这走,这是南。”

    “不对,要往这,这是南。”

    两人又开始争论,最后他们把目光放到我的身上,了解他们用意的我道:“无所谓目的地,随便找个方向走吧。”我们随意找到一个方向走去。

    再走没多久,穿过密林后眼前骤然出现一片山。山是青色的,较为陡峭,不像一般的山上多有青松之类植物,这片山光秃秃的没有一丝的绿色。在山下则有三株柳树,由左至右一字排开,中间的柳树的树枝上挂了一个牌子。我们走近一看上面写着:“三棵树大山欢迎您。”

    忽然,仿佛是地震,仿佛是山崩,又仿佛是菜市场,我们转过头去,只见好多人从山上迅速的跑下来。他们穿的很奇怪,有穿黑衣服,有穿黄衣服,有赤膊还有穿肚兜的。不奇怪的地方是他们都是男的,很多人拿着明晃晃的大刀。

    等他们全部下来后,人数因为我查了,五十七个人。一个满脸横肉的人率先出来道:“抢劫!”

    他话还没说话,就被背后的人一脚踹了个狗成屎。一个身材高大,留着齐耳的不短也不长的大汉骂道:“我说过多少次了!抢劫是服务业,要使顾客感到春风一样的温暖。

    骂完手下的人他转过来对我们一抱拳,道:“在下坏蛋,字电风扇。”

    长安似乎很熟悉这种场景,也跨前一步,道:“在下长安,字剽。”

    “原来是剽兄。”坏蛋一脸惊叹道:“不凡!不凡!”

    “哪里,哪里。”长安也露出了笑容。

    我并没有任何理由或者说能力参与两者的对话。可是忽然,一阵晕眩的感觉,就像是时间破灭的感觉笼罩住了我,脑子就好像被豆腐脑裹住一般黏黏糊糊的,身体摇摇晃晃,马上就要倒去。一旁的乱扶住了我。

    “你朋友好像身体不太好。”坏蛋看着我道。

    “嗯,没什么问题。”长安道:“睡上一觉就好。”

    “哈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哈哈哈。”

    两个人忽然的,毫无前兆的大笑起来。笑了一会,又忽然的停下来,谁也没再说一句话。

    过了一会,终究,坏蛋先开口了,道:“抢劫。”

    长安微微笑道:“那你需先过我这关。”

    长安一拳就被打倒在地上。很长时间没有起来,看来是晕了过去。

    坏蛋的视线投到我们两个人身上,尤其放在乱的身上。

    “尤物,尤物。”不只是他,旁边的人也露出了似乎是贪婪的表情。

    “你也要反抗吗。”坏蛋看着我道。

    “呵呵。”努力的独自站起来,身体还是很晕,我道:“战吧。”

    坏蛋又朝前走了几步,这时晕眩的感觉更强烈了,一阵天旋地转后,我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向前倒去,恰好倒在坏蛋的胸膛上。一股汗臭味铺面而来。

    “你扶我起来,我们再打。”我虚弱的道。

    坏蛋不满的道:“凭什么,你自己倒过来的我凭什么扶你。”

    “那你把我打昏吧。”当然还有一句话我没有说出口,就算是打昏也要比闻这汗臭味也好。

    我被一把推开,乱在后面接住我。我能感受到乱的身体在颤抖。

    “哼哼哼……”坏蛋笑道:“小美女,跟我们上山,做一些很舒服的事情吧。”乱的身体还在颤抖。

    这样,我就被另外两个人从乱的手中接过,乱似乎低声对我说了些什么,我没听清。黑暗再度侵袭了我。

    再醒来天也没有黑。我观察自己所处的环境,似乎是牢房,周围三面是黄色的不知多厚的墙壁,剩下的一面则是很紧凑的弯弯曲曲的木头排列在一起。牢房不大,高度却很高。一道声音在我耳边传来。

    “吃……吃不下了。”

    是熟悉的长安的声音。

    看来坏蛋打他那一拳很重,导致他比我醒的还要晚。我摇了摇他的身子,并没有醒,睡的好死。我又捏了他的耳朵,略微使劲的拉扯,也没醒。然后我开始打他脸,扇了有二十多巴掌,我的手都已经红肿疼痛了,还是没醒。最后我已经想踹他了,可是想了想,别万一把他踹骨折的,就放弃了。做完上述动作一共没超过五分钟。

    被囚在牢房里的确不舒服,可更为不爽的是无聊,独自一人的无聊攫取住我。我开始唱歌:“天上的风儿天上飞。”

    只唱一句,有人接道:“地上的人儿地上追。”

    又有人道:“啦啦啦啦啦啦啦啦啦。”

    “黑夜,黑夜,这是什么什么无与伦比的美丽。”

    “黑夜,黑夜,这就是什么什么无与伦比的美丽。”

    ……

    在唱的过程中我就发现其中一道声音是醒过来的长安,另一道则是一个瘦高个,寸头,裸露的手和脚都很瘦。他是在牢房外唱的,他似乎也是强盗,职责是管牢房的。

    “兄弟哥唱的不错,就是太难听。”强盗沙哑着嗓子道:“俺叫蓝色鞋,字唱歌。”

    长安抢先道:“在下长安,字剽。”

    我看了一眼长安,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爱报名号。

    长安又想起来什么似的问道:“我妹妹呢?她怎么样?”

    蓝色鞋想了一会,沉吟道:“节哀。”

    听闻此言后长安瘫在牢房里。

    “你对杜十三娘唱的水调歌头怎么看。”我问蓝色鞋道:“我听镇上的人说杜十三娘的歌曾被国师形容: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有几回闻。”

    蓝色鞋点了点头:“嗯。身不能至,心向往之。”

    “你读过书?”

    “嗯,上过几年私塾,后来家里没钱就做强盗来贴补家用了。”

    “辛苦辛苦。”

    “哪里,都是为了生活。”|

    “那个女的,到底怎样了,具体点。”

    蓝色鞋努力想了一下,道:“说是被糟蹋也不为过。”听完此话,我没去看长安的脸也没有安慰他。

    我与蓝色鞋相谈甚欢,亦可以说一见如故。两个人就音乐与杜十三娘聊了大概有一个小时,聊了这么久的原因是我们都不懂音乐。聊到口干舌燥后,我问他有水吗,他道等一下。

    没等多久,他拿来一潭酒,红檀色的酒缸外面贴着一张大红纸,上面写着女儿红。

    蓝色鞋想把酒递给我,无奈木头空隙太小,连个碗也进不来。他没有多说什么,从腰间拿出一串滴滴答答的钥匙,把门打开。

    “来,饮。”他把酒递给我。

    我酒量小,不过很渴,就把酒当水喝吧。正要去接,一只比我更快的手把酒接了过去,是长安,他仰头灌起自己来,脸以可见的速度红了起来,接着,啪,酒摔在地上,他也倒在地上呼呼睡了起来。不胜酒量,也可说从未喝过酒。

    “你的朋友很奇怪。”蓝色鞋用一副有些困惑的表情道:“我已经把你们从牢房放开了。这时他应该去救那个女人,在这里喝闷酒顶什么事。”

    “可能没想到吧。”我道:“之前他连自己会武功都能忘记。”

    蓝色鞋喊我一块出去,走过十几米后来到另一个房间。这里的环境并不比牢房好太多,不过有一只半米多高的木桌和几个木质凳子。他又拿来一瓶新酒和两个碗,我们喝了起来。

    我没有喝过酒,不过师傅常喝酒。师傅喝酒的时候总是让我一下,说来喝点。每当我拒绝的时候他就会说,连酒都不会喝算什么男人。

    “这个酒的名字叫做醉生梦死。尝尝。”蓝色鞋笑道。

    端起碗,只抿了一口,火辣辣的感觉向鼻子,脑袋,头发和耳朵四处冲击,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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