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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我叫夏晚(一)

    我叫夏晚,是家中的独生女,从小在城市中长大,爸爸白手起家,自主创业。

    做生意的一路上磕磕绊绊,有过那么几次,爸爸的一只脚已经踏在了失败的门口,好在有妈妈的扶持和鼓励,外加那么点运气。

    妈妈是附近高中的语文教师,出身于高学历家庭,书香门第。我可以说是在全家人的疼爱中长大,考上重点高校,成为“别人家的孩子”。

    “夏大小姐,我和你不一样。你想要的都有了,而我想要的,一个都没得到。”

    他坐在天台上,没有看我,衬衫的扣子从第一颗开始扣错,他以前从来不犯这种错误。

    “夏大小姐......”我盯着他,不做任何表情,语气淡淡,“你是想说林可吗秦若宇。”

    他自嘲地笑了笑,从楼顶边缘站了起来,把头转向我,“你听说了吧,有一场病毒,已经扩散到了周边城市。这个病毒的致死率极高,扩散很快,迟早会来到莱文市。”

    我不言语,慢慢朝秦若宇那踱步。

    见我没反应,他仍顾自往下说。

    “我走的那天你到底想说什么?”

    我想说什么呢...他的问题让我突然愣住了,随即皱起眉,我不知道他说的那天是哪天,我有太多欲言又止的时刻了。

    他也看出了我的不解与为难,只是苦涩地笑了,张开双臂:“算了不重要了。都不重要了......”

    他好像一片落叶啊,好像比落叶还轻啊。他就这样从楼顶飘下了,可砸在地上的声音又那么重,把他砸得支离破碎。周围车开始发出刺耳的警报声,底下的人群一片混乱,尖锐的嚎叫声成片,似乎死的是他们,一切都变得荒诞起来。

    我撑着栏杆低头看他年轻的身体就这么破碎了,忍不住滑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有什么东西顺着脸颊滑落进脖颈,我抬手摸了摸,竟然是眼泪。

    我没能抓住他,我抓不住他啊,他说让他走,最后是他先从我手中滑落还是我先放了手...

    若宇,我想起来了,我想起来那句话了,可我再也没有机会说出口了。

    “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认识林可的那一年是冬天,莱文市已经很多年没有下雪了,那年竟然破天荒地下起雪来。

    14岁的我练完钢琴走到落地窗前,雪已经停了,街道攒起了白茫茫的一层雪,那么洁净柔软。目光所及处突然进入了一个看起来与我一般大的女孩,她坐在长椅上,红色绸带将两条又细又长的马尾扎起。但似乎是营养不良让她显得很苍白,连头发都呈现出棕黄色。

    我没见过她,这片街道从我出生开始没有来过这么漂亮的女孩。

    大概是感受到了我炽热的目光,女孩抬起头来,朝我展开一个温柔的微笑。

    第一次说话是她先开的口,我一向不是那种善于交际的人,只会在看见她时一直盯着她。

    “你好啊,我是林可。”她大红的绸带给她病怏怏的容颜增添了几分颜色,小脸冻得通红,“我爸爸妈妈刚来莱文市,你住那对吗?”

    她指了指那栋欧式小别墅,我点点头,她的脸上一下出现了艳羡的神色,“你叫什么啊?”

    “夏晚。”

    “我就知道你会叫这样的名字。”她咧开嘴,灿烂地笑了。

    我想没有人可以拒绝一个拥有这样笑容的女孩,我们就和所有故事一样成了朋友。

    后来我才知道,我和林可对视的第一眼,她就想了很多,她以为我是夏大小姐,以为我是不幸福的金丝雀,以为我为了父母过分苛刻的期望被囚禁在瑰丽色的牢笼里。直到我告诉她我的父母如她的父母一般,有着父母的通病和父母的慈爱,她才不再幻想我凄惨的身世。有的孩子就是很奇怪,明明自己过得很痛苦,还在不停地散发自己的同情心,林可就是这样的孩子。

    “晚晚,我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去医院。”

    她缓缓荡着秋千,抬起自己双脚,盯着脚上的红皮鞋。

    “爸爸妈妈送我去莱文市最好的医院。”她深吸一口气,“你不好奇为什么吗?”

    “你想说吗?”

    她这才笑起来,“晚晚,我有白血病,小时候就有了......”

    是的,她和别的孩子不一样,她从不去上学,她的父母为她找了私教。她也不像别的孩子在雪地里肆意奔跑,她总是穿得厚厚的坐在一边看他们,我本不爱动,便与她坐到一起谈天说地。哪怕是春天,她白天在家的时间也比在外的时间要长的多,吃的也很少,我便剪下母亲侍弄的蔷薇和小说去找她一起看。

    那个下午,她不再诉说蓝天白云和彩虹,她说冰冷的针头、刺鼻的消毒水、清一色的白还有她无尽的痛苦。

    “他们说能治好的,只要我坚持,可是真的好痛啊。”

    林可挂着淡笑的脸庞上看不出那些痛苦,因为疼痛都飘进了她的骨头里,她看起来那么消瘦,飘进了她的嗓子里,她的声音永远那么无力。

    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健康的孩子要怎么安慰一个长期患病的孩子呢。说没事的吗,怎么可能没事啊。说我陪着她吗,陪伴能减少痛苦吗,快乐和痛苦从来都不能抵消吧。

    于是我握住她攥着秋千绳子的冰冷的小手,看向她温柔又悲伤的眼眸:“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林可一愣,接着用另一只手也握住我的手,重重点头。

    高考成绩出分前一晚,我发小秦若宇邀我吃晚饭,他说可以叫上我朋友一起,我答应了。

    在我遇到林可的前一年他就不在莱文市了,一直到高考那年才回来,加上林可身体不好,因此我并没有机会和他详细说过林可,只告诉他我有个很好很好的朋友。

    那天我和平时一样,提早十五分钟就等在餐厅门口,我给林可发消息,问她到哪里了,她说可能要迟到一会儿。我知道的,瘦弱的她出门总是要经过父母的层层把关,早也习惯了。

    大约20分钟后,秦若宇来了,手里捧着一大束包装精致的蔷薇,那是我一直很喜欢的花种。

    “晚晚,那个……”不知何时,秦若宇已经捧着花来到我面前,这一刻他反倒扭捏起来,我觉得奇怪。

    他鼓起勇气,终于开口了:“晚晚,其实我喜欢你很久了!你人好脾气又好,很可爱,还有就是……”

    秦若宇脸涨得通红,见我愣在原地迟迟不开口,只好又说:

    “你要是不好意思开口,那接了花就算答应,不答应就退后一步,我不会胡搅蛮缠的。”

    我扑哧一声笑了,从他手中接过花束,突然感到被什么东西闪了一下。

    “哎呀抱歉抱歉,忘关闪光灯了。”林可不知什么时候站在一旁竟拿着照相机拍照。小小的人手里端着一个笨重的黑色机械,任谁看了都很滑稽。

    “这是你朋友?”

    秦若宇半张着嘴,看着林可,表情显得有些呆滞。

    不得不说,林可埋在红色方格围巾里的小脸真的很精致,她身上还有那种吸引人的气质,我想应该是久病后的破碎感,让人忍不住去关注她、去保护她。

    所以秦若宇被惊艳到无可厚非,我甚至在想,就算他现在把我手上的蔷薇转送给林可我也不会有任何怨言,毕竟这是林可啊。当然我脑子里荒谬的想法并没有发生。秦若宇凭借开朗健谈的性格一下就和林可拉近了距离,我微微笑着看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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