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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波波

    光就像一本行走的“英汉音乐大辞典”,翻译唱片手到擒来。他翻译一张波波登记一张,我字儿漂亮写标签。珠江再一张张贴在唱片的一角,并归类,非常效率。

    处理完唱片后是定价。因是新开张,又不是闹市,大家同意把起始售价标得保守一点,以后根据销量再做浮动。

    快结束的时候房间进来一人,一米八几,肥头大耳,留着莫西干发型,眼神桀骜不驯;脖子上挂着钥匙链般银光闪闪的骷髅项链;上穿大号红格子衬衣,外面套着长不及腰的发白牛仔夹克;下面是条露着膝盖的破牛仔裤,脚蹬翻毛高帮皮靴——正是我刚从工艺美术学校毕业还没工作的弟弟飞仔。

    飞仔刚从武林广场跳舞回来。他比我小四岁,小学时在少体校练过一阵足球守门员,扑闪腾挪,身手敏捷。我和别人在武林广场“斗舞”他也常常加入,且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因为他会做那些我做不了的如“单手支身旋转”等高难度动作。而我自从和光搞了歌迷会后,与霹雳舞几乎拜拜了。

    飞仔进来的时候把大家都吓了一跳,以为是哪来的黑帮打手。我介绍后才定下心来,都说我们俩差别太大一点都不像。

    看到家里这么多人和唱片,飞仔十分兴奋。除了霹雳舞,他对音乐也很喜欢。他的音乐启蒙正是香港粤语歌最流行的时候,但对谭咏麟、张学友、陈百强之类不太感冒,最喜欢的是Beyond和达明一派。不过,自从我把警察、U2、邦·乔维、滚石这样的顶尖乐队组合介绍给他后,他就再没听过粤语歌。其中警察乐队最为他崇拜,甚至给自己取了个与乐队主唱一样的英文名:Sting(斯汀)。当知道我们租了个店面卖欧美唱片,自告奋勇明天要帮我们一起去装潢店铺。

    最后一个议题是讨论营业员事宜,为节省开支,三人约定先轮流看店。我比较细心稳重,大家都放心把账目财务交由我掌管。光认为开音像店是传播欧美流行乐的最直接也是最好的手段,尽管最近忙得要命,说开业时一定会来捧场。

    大家忙到深夜才散了准备回家。这时珠江看了看手表,长叹一声:“哎,我还得去上夜班。”

    可怜的人儿。

    次日一大早,波波和我买来铝合金角架,准备钉在墙上展示唱片。到知源门口,看到飞仔正拿着刷笔,地上扔着几罐颜料,在老鲍那块贴磁带海报的三夹板背面画着鲍勃·迪伦(BobDylan)的头像。已完成了大半,摇滚味很浓,挺吸引眼球。这对学美术的他来说是小儿科。

    我和波波钉好唱片架,刚在展示唱片,脸色煞白,愁云惨雾的珠江骑着单车赶了过来,后座还有个大纸箱:是唱机和功放(卡座、音箱老鲍有)。

    我赶忙上前卸东西,问他:“你几天没合眼了?”

    珠江翻着眼珠子:“我已经不知道现在是白天还是晚上了。”

    “明天开张你就别来了,有我和波波。”我说。

    “再说把。”珠江说着走进店里,看到已在墙上展示的唱片磁带,精神头又起来了:

    “这张应该放中间,好像进了六张呢,必须重点推荐。”

    开张试营业那天风和日丽,正好我休息,还没到店我已经听到音箱传来的音乐声。原来波波比我还早,正播着唱片和老鲍聊天。

    我到后,波波跟我说了老鲍的发家史:原来鲍老板最早是给单位批发挂历起家,赚了第一桶金,开了这个店铺,起先生意不错,最近开始走下坡路……好在我们接盘了。

    上午没一个人进来。下午我看波波都打起盹来了,就从老鲍书架上抽了本书看。到了下班高峰时间,光和囡宝骑车过来,里外看了看,和我们站在人行道上聊天。这时有个戴眼镜的年青人走进了店里,波波忙迎上去招呼。

    那人原来是珠江介绍来的,是发烧友圈里的,专程来挑了几张轻音乐黑胶唱片,避免了我们在开张日吃到“白板”的尴尬。

    连续三天生意清淡,每天营业额不到百元,也就两三张唱片的成交量。这两天店里主要靠波波守店,第四天我特意调休,替换了波波。前几天没来的珠江已换回白班,这天一早也来了。

    “打个卡就翻墙出来了,这几天没活干空得很。”他回答:“不过下午四点前我要再翻进去报到。”

    为了音乐的理想他也是拼了。

    “那我出去逛逛,你笃坦(杭州俚语:放宽心之意)看店。”

    起身出店,我直奔六公园而去。我这是想到现代书屋去看看有什么生意经可偷,连续清淡的生意让我有点对我的“暴富之路”开始动摇起来。

    现代书屋虽是书店,但在杭城出名靠的却是音像制品。

    音像部的老板小徐看上去像个大学生,对音乐很是精通,他们一个音像柜台的营业额足以抵上普通音像店的几倍之多。港台流行乐是他们的特长,版本全、新,加之地处六公园黄金地带,游客众多,生意极好。由于门面不大,我去的时候几乎挤不进去,顾客爆满。

    受山姆的影响,我把好端端的牛仔裤也剪了两个大洞,再清理掉竖纹线,只留横纹线,破洞边缘再留一点毛绒般的须线,那样,一条超酷的牛仔裤完成了。

    山姆是在上海出版的《音像世界》杂志上看到英国兄弟乐队(Bros)成员的打扮才想到的。这俩双胞胎兄弟歌唱得一般,打扮到挺时尚。但那时根本买不到破牛仔裤,只能DIY了,走在街上堪称惊艳。山姆还去穿了个耳洞,带上了耳钉。悄悄告诉我带耳环的“潜规则”:同性恋双耳,异性恋单耳。

    不管双耳单耳,这个我还不敢尝试。

    我去现代的时候也是穿了这样一条牛仔裤,赤脚穿着一双鞋。这里有必要多说几句,先说赤脚——必须的!那意味着你已脱离了普罗大众,站在流行时尚的前沿;再说这鞋:它可是客服部同事“奸商”小丁四十元卖我的,正宗二手德国原版阿迪达斯搭袢式运动鞋。款式新颖,穿着舒适,走在街上回头率极高。

    由于那时没有假货,所以我怀疑是不是住宾馆的老外多喝了一杯,买了双老BJ布鞋挺合脚就把阿迪扔在酒店垃圾桶,让小丁捡了个大便宜。

    但话说回来,这价格我还是很满意,至少在讲究名牌的时代,我身上也有一件正儿八经、经得起考验的名牌了!

    我脚蹬阿迪,上身的皮夹克则是国货路所购,那里是“港货”、“广货”的集散地:杭城最潮流的服饰一条街。夹克上挂着个带链条的十字架,脑袋上也没闲着,包了块山姆“借”我的黑底白骷髅头巾,这是他亲戚不远万里从荷兰带来的。鼻子上架着如假包换的“雷崩”(不是“雷朋Ray-Ban”)太阳镜,那可是美国录像《壮志凌云》(TopGun.1986)里大帅哥汤姆·克鲁斯(TomCruise)的标志装饰……

    就我这身打扮在马路上能横着走不带撞车的:人都会让着你。感觉就差一辆哈雷戴维森(Harley-Davidson)来配我了……

    当乱哄哄的顾客散去,我做着我的白日梦,一只原厂阿迪达斯运动鞋刚踏进现代的门槛,发现我早已成为店里几乎所有人员的目标了。好在徐老板不在,没有暴露“密探”的身份。我看了看他们的音像柜台,都是卡带,品种齐全,黑胶唱片不多,有少量标着“天价”的CD,我暗想只有他们这地儿才卖得出去吧?!内容上来说全是港台、轻音乐,跟我们倒没有冲突。

    最近张学友开始红起来。店里不停地播着主打歌《只愿一生爱一人》(1990),那盒专辑可能就这一首歌好听,路人不断地被歌声吸引进来。然后就是店员们忙不停地收钱、收钱——我心里一动:咦,这招可以!

    主意已定,拔脚欲走。但为了不引起营业员的好奇,我心虚地走到图书柜台买了两本《罗兰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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