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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路上

    这一路在赶往京都天城的路上,平阳县城绝对是王守义收获最大的一座县城,它是虽然是一个下品的县城,但却属于自己。

    部落的人出山,有了安置的地方,最重要的是安全,没有什么大势力在此,不引人观注。

    收获也不错,三株千年火龙根很珍贵,价值无双。

    就算是一洲之地,也极少会有千大药出现在世人面前,抛去镇兽城,整个镇兽洲十年间只拍卖过一次“千年大药”,名字叫“柳蕊”。

    赵姥被王守义救回来了,费尽了心神和力气。

    赵姥的状态并不好,心脏等于一个八岁的孩子一般,动不了武功,更不能动真气,就算是普通稍稍重点的活计,做起来也费力,但至少健康,不断用真气孕养心脏,过个三两年,就会恢复如初。

    这也是收获,一是自己的想法得到了实现,找到一条与众不同的武道。同时三两年之后,自己这边多了一位先天战力。

    临走时,李督将过来了,表示想跟自己混,还过王守义拒绝了。但也拉拢了一翻,送了瓶丹药做为表示,希望他多帮衬一下张文傅和李响,以后每年都有一瓶丹药做谢礼。

    下一城,是云州的旅顺城,在大周依然是下县,距离平阳城五百里之距,骑马要在路上走上两天,当然是为了照顾棉儿这个丫头了。

    天气晴好,万里无云,己是初夏之际。

    远望青山披彩,万紫千红,雾气渺渺,犹如人间;近听鸟啼虫鸣,交织成了一曲乐章。

    风起,绿树成萌,叶叶婆沙起舞,青草齐点头,零星的,成片的,各种花朵开放,蝴蝶翩翩,起舞,蜜蜂嗡嗡,暗香入鼻,令人心旷神怡。

    王守义啍起了歌谣,当然是前世的歌,这也就不抄歌词了,仅反是应个景而已。

    “师父,这个歌好听,我也要唱歌,教我。”棉花倒骑在马上,双手抓着王守义的衣衫撒娇。

    “哈哈……好好好,跟着师父一句句唱。”

    “走在乡间的路上”

    王守义陪着棉儿嘻闹,感觉自己终于像个年轻人了。不过自己唱歌一般般,顶多不算难听而己。

    “走在乡间的路上。”

    棉儿一开口,虽然唱的不是很连贯,但身在声音软糯,带着孩子特有的纯真,和一份兴奋喜悦,还是很悦耳的。

    “牧归的老牛是我同伴”

    ……

    “牧归的老牛是我同伴”啊……

    孩子唱起来,声音大一点,气息跟不上,会习惯性的带点鼻音或者助音。

    听在耳里,会让回忆童年,感觉自己也年轻了不少。

    ……

    不一会儿,棉儿学会了,兴奋的唱起来,歌声随风传得很远很远,让大家的心情变得更好,不由的跟着轻哼起来。

    ……

    “骑马哼歌,果然很爽……”向山大笑,放开嗓子吼了起来。

    部落的热血之歌,在群山回荡……

    “哼哼……你唱歌太吵了,没我好听。”棉儿冲着向山做鬼脸,不满向山抢了自己的风头。

    “哈哈……丫头,要不要跟叔学这首歌呀。”

    “不学,不唱,不听……”棉儿偏过了头。

    赵姥笑着不语,向山没事就爱逗棉儿。

    无奈能咋办,那就是逗孩子。

    不过赵姥却从向山的歌声中感到了苍凉,悲伤,沧桑,荒古,热血,等多种意味……依稀里好像有些模糊的记忆,这歌好像来自近古……

    “近古,近古传承下来的势力,可比圣地还要久远了。”

    ∽

    “向山哥,我有一首歌适合你这嗓子。”

    “啥子歌”

    “嗯,叫英雄谁属。”王守义说了歌名。

    “哈哈……英雄谁属,好名字。唱来听听。”

    天己暮月如初

    千里江山任我飞渡

    ……

    做为太极宗师的主题曲,王守义很是喜欢,不过感觉那“无惊”子唱不出这首歌的气势,需要一位真正的武者来唱这首歌。

    “好歌,好歌,英雄谁属,非我莫属,哈哈……我咋就感觉听这歌打太极很合适啊!”

    向山一句话,让王守义惊讶,听这歌打太极,的确很带感,对于初学者很容易合拍,以歌带武,曲与武合。

    棉儿一听,偏过的脸转了过来,完全忘了刚才生向山的气:“师父,教我,你练太极时,我唱歌给你听。”

    “哎呀……丫头,叔练太极的时候,你也唱歌给叔听呗。”

    棉儿认真的打量一下,干脆的吐出两个字:“早上”

    “感情叔练太极的时候,是来蹭歌听的。”

    向山装做一脸的不乐意。

    一路欢声笑语。

    两洲交界之处,无名山,这里人烟稀少,却出奇的聚集了不少强人,一共有七人。

    基本个个持刀携剑,都一副非凡的模样。

    七人,却不交谈,莫目打坐,好像在等待什么人一样。

    荒野无人之地,强人聚集,肯定不是什么好事。

    不一会儿,山脚一老爷子健步如飞,几个纵身,转眼间就落于七人身前,脸不红,气不喘,开口就大声说道:“人来了,老妪,大汉,青年,女孩各一,三匹马。”

    “你们做好准备,埋伏好,我去引人来这里。”

    七人点了点头,示意知道了。

    老爷子一转身,就跑远了。

    “冰糖葫芦喽!酸酸甜甜的冰糖葫芦。”

    “烧饼,又大又香的烧饼。”

    ……

    这有原本只应出现在城镇街上的叫卖声,让王守义觉得奇怪。

    不过到也有人过去买上一点,生意还不错的样子。

    王守义虽然奇怪,但也没有怀疑什么,或许附近有啥村子,村民上官道买点东西也属正常。

    烧饼还好,只是卖冰糖葫芦就奇怪了……

    不过旁边有间粥茶棚,倒是有些年头了,有不少人在于歇脚,点壶茶,将着饼子吃。

    应是长久在此做这营生……

    王守义打了一眼这位卖冰糖葫芦的老大爷,头发有些乱,脚面有些泥,穿着一看就是自家自编自制的麻衣,不过还算整洁,精神头不错,估莫是老了回乡,用这手艺继续赚点钱吧。

    ……

    “师父,冰糖葫芦。”棉儿伸手一指,舌头舔了舔有些干嘴唇,嘴馋了。

    孩子对酸酸甜甜的东西很是喜爱。

    未等王守义开口喊要买冰糖葫芦,那老太爷却是走了过来:“客户,买串冰糖葫芦给孩子吃吧。”

    “呵呵……老大爷,到是把生意的好手,知道这东西孩子爱吃”王守义赞了一句。

    “怎么卖,五文和三文两种,娃吃嘛,卖三文的就好,多了浪费。”

    老大爷人不错,会做生意,不贪,实诚,没提五文的大串冰糖葫芦,让王守义心生好感。

    伸手掏出一把铜钱。

    “来四串大的。”

    老大爷数了数,刚好二十文,就先取了一串冰糖葫芦给眼巴巴望着的棉儿。

    “谢谢老爷爷”棉儿接过冰糖葫芦甜甜的说了一声,就迫不及待的吃了起来。

    又取出一串给王守义,然后向山,赵姥。

    向山接过,一点也不在意这是属于孩子的食物,闻了闻,张嘴就吃了起来。

    赵姥到有些不好意思,接了过来,并没有吃,拿在手上。

    老大爷说了声“多谢惠顾”,转身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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