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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 聚天都

    黄昏,日落时分!

    夕阳的余光斜照目光尽头的大道。

    层层树林染金芒,明暗之间,光影交错,两辆马车,都刻着四耳大黑锅的标记,在马蹄踏踏声中,落入王守义的眼中。

    “来了,棉儿,他们,来了!”王守义嗖的一下站了起来,快两年了没见了,再次见到家人,心中激动又忐忑。

    “哪呢,哪呢!”棉儿站在长登上,顺着大路的方向,目至极尽头。

    厽厼。“快了,快了……呵呵!”王守义反应过来,棉儿哪能看到啊!

    “走,带你去见见叔叔阿姨和哥哥姐姐!”王守义单手搂起棉儿朝大路尽头走去。

    “嗨,客官,还没结帐呢!”茶棚老板大喊。

    “在桌上呢!”棉儿回头脆生生的回道。

    马蹄声踏踏,声声踏在王守义心上,终于要见面了。

    蹄声落下如急雨,映入眼帘的一个身形修长的汉子!

    是李明!

    青鳞神采照人,身躯如钢铁般一样强健,四蹄白毛如云腾,闲庭散步间,保持首位。

    李明如山,身形岿然不动,躯干笔直,落地生根,骑在青鳞身上。

    老远,李明就找到了王守义的身影,李明笑了,略疲倦的脸上露出笑容。

    青鳞嘶鸣,四蹄如风,风生云起,落蹄如急雨,瞬间冲出!

    连李明都来不及喝止,便己冲到王守义面前。

    人马未近,风己到,吹起衣裳,吹动长发!

    “明哥!”王守义笑道!

    青鳞低头,马头靠了过来,王守义揉了揉:“青鳞!”

    青鳞回应,一个响鼻,气息直冲王守义脸上。

    “哈哈哈……阿大。”李明跃下,给了王守义一个拥抱,笑着道:“这是你弟子,棉儿。”

    “叔叔好!”棉儿摇着手喊道。

    “好!好个精致的小人儿,不错!”棉儿的事情李明知道,在通信中有所提及。

    李明说好,不是指好看,漂亮,说精致自然也是另有其意。

    第一个句,好,指身体好,体质好,是个好苗子的意思。

    第二句,好一个精致的小人儿,是指阴阳调和达到某种细微精妙的平衡。

    最终一句,不错,是总结,是评价,认定棉儿在部落同龄人当中算是不错的。

    一句不错,不仅是评价,同时也是态度,一种认同的态度。

    部落是团结的,但并不排外,向山收耀瑞威为徒算是见猎心喜,遇上合适自己传承的人不容易。

    王守义收棉儿为徒,初衷也只是因为棉儿精神力开启及棉儿的体质。

    不排外,不代表随意,到目前为止,都没有向耀瑞威、棉儿、赵姥透露过部落的存在。

    李明一句不错结尾后,眼神望向了王守义,这是在询问。

    询问王守义对棉儿的态度,及重要性。

    “这丫头与我爹有些渊源,暂时年纪还小,不急,等我爹见了,再说不迟。”王守义表露了态度。

    △

    “吱吱”

    一道金黄色的身影闪现,落在青鳞的头上。

    “呵呵……这小猴子,同以前一样,还是没有长大。”王守义向小金招了招手。

    “吱吱”

    小金伸出猴手,食指勾勾,表示讨要礼物。

    “过来,过来就给你礼物。”王守义逗起了小猴子。

    “师父,猴子呀,小猴子!”棉儿第一眼就看上了小金,伸手指着小金,惊喜的叫道。

    “吱吱!”

    小金不认识棉儿,又伸出一只猴手,指指棉儿,意思是:“这个小人儿是谁”

    “还是成精了!”王守义笑道。

    “这是我徒弟,棉儿。你可不准欺负她,否则……”王守义介绍了一下,然后在否则后面加了一个动作,虚握木棍,划拉了一下。

    小金一惊,急忙后退,跃身而起,正好迎面窜入金子的肩头。

    有了靠山,小金捏着金子的耳朵,吱吱的叫着,猴手时不时的指向王守义,分明是在告状,某某某欺负我。

    △

    “金子。”王守义向前半步,又止住,朝金子笑道。

    “义哥。”金子缓步走来,伸开双手,给王守义一个拥抱。

    “你……部落还好吧!”

    “都好,师娘,师父都很好,部落很安全,晓兰师父下山了,没什么大事!这次部落出动二十个狩猎战队,在大白的帮助下,熊林的路通了……”

    最终,一行人见了面,各自相问,常时间不见的陌生感消失不见。

    △

    李明一行九人,住巷南的院子肯定住不下,向山早就准备好了,白桦林新建的卧虎山庄。

    说位置,这地方肯定不如天都外城的院子,偏僻了点。

    两地相距近50公里,幸好有符文马车,又有橙鳞马这种等级的妖兽拉车,速度自是极快,依现代的说法,仅二十分钟左右,就己赶到。

    白桦林,自从卧虎山庄建成,规划的有模有样了。

    虽然比不上镇兽城的卧虎山庄,但人气不低,更甚于镇兽城的卧虎山庄。

    天都,一国之都,最不缺的就是人。

    △

    “阿虎”

    一行人刚进山庄,向山就迎了上来,太久没有见到部落的兄弟姐妹了。

    “阿爹!”

    “大哥。”

    “向山叔!”

    “向山哥!”

    ……

    “好久不见,部落可好!”向山激动起来,虽然通迅中知道部落一切都好,还是忍不住问。

    “大哥,部落很好!”论亲近与相处时间,向火与向山在出山之前几乎是日夜相处。

    相见欢!

    相见慌!

    一问一答,几如重复,大家叽叽喳喳的边走边说,一会儿向山问部落的某某人可好,又问收获咋样,狩猎可有人受伤;一会儿向火问向山分开这些日子的经历,猴子问向山定山城茶棚的经历,又或问下乱糟糟的问题。

    因聚而欢,因欢而慌,在闲聊间又回到以前。

    日落夜至,天都夜晚的太阳又升起,照亮了内城,照亮了外城,就连白桦林亦有余辉洒下。

    天都,人类的乐土,十日轮回,守护这方古老的城市。

    远处传来凶兽的嘶吼声,它们在捕杀猎物,喧告领地。

    熊熊大火燃起,数根大腿粗的树木被点燃!

    狂欢!

    不仅仅属于部落,更属于白桦林卧虎山庄中的每一个人。

    李明笑呵呵的挥着近四米长的铁柄大刀,从一头蛮象的大腿上划过,比纸略厚的肉片切下,刀柄处,手掌一翻一震一送,蛮象肉便飞过熊熊大火,飞向向山,向山大枪一挑,一朵成形的枪尖莲花生成,一闪即逝,肉片成柱立于枪尖!

    众人大声听好!

    金子己把烤肉配料调好,分与众人!

    猴子手执一柄铁棍跃出,耍了个棍花,随即箭步冲刺,铁棍在双手间翻飞,棍影重重成圆,刚至肉柱便瞬间停止。

    待众人再睁大眼,仔细一看,肉己消失不见,而每个人的碗中却却多了一块烤好的蛮像肉。

    “大家吃好!”猴子大叫。

    “吃好!”

    “哈哈哈……”

    众人齐呼回应,然后哈哈大笑!

    “不错,一年多了,进步很快!”向山朝猴子点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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