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戴马斯

    清晨第一缕阳光透过窗户照入屋内时,有人敲响了戴马斯的屋门。

    戴马斯听到了声音,却没有去开门,反而压低了自己的呼吸声,紧紧攥住自己的法杖。

    敲门声持续了很久才停下,戴马斯却没有因此放松警惕,依旧不敢发出任何声音。

    随着“咚”的一声巨响,屋门被人踹开,一个人影高喊着“打扰了”走了进来。

    “气涡!”戴马斯法杖向前一指,酝酿许久的法术应声而出。木门断裂的碎片立马成旋涡状朝那人飞去。这些细小的碎片粗看起来没什么杀伤力,但在法术的加持下,足以将一头野猪刮成白骨。

    但戴马斯却没有留下来欣赏自己战果的闲情逸致,趁着法术阻碍来人的空当儿,整个人如同野兔般蹦了起来,朝窗户冲了过去。身为一个年过半百的老法师,能用出这种速度着实不简单。

    “别跑啊。”然而一只手却拽住了戴马斯的长袍,重心失衡之下,戴马斯重重摔在了地上。戴马斯抬头看去,只见一个穿着礼服,戴着高礼帽的俊朗男子正施施然从“气涡”中走出,本应锋锐无比的气涡连弄皱他的衣物都办不到,而自己长袍的一角,就攥在对方手心。

    “咱们这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我现在缺个向导,老相识,过来帮个忙吧!”那人嬉皮笑脸的把戴马斯从地上拖了起来,搂着他的肩膀说道。

    神特么不打不相识,戴马斯有心吐槽,却摄于恐惧不敢乱说,只是强装镇定:“你们干什么!竟敢乱闯民宅?!这座镇子可是被安迪大人庇护的!”

    “行了行了,这会最怕见到他的人就是你吧?”盖姆兴奋的说道,他似乎颇为享受这种强迫熟人为自己做事的戏码,尽管他和戴马斯其实并不熟悉。“这样吧,你当我的向导,我就不把你杀死旅店老板的事告诉安迪,怎么样?”

    戴马斯眼神一凝,这件事算得上是他内心最深处的秘密,这个人是怎么知道的?

    门口的气涡术渐渐平息,从破烂的门洞处又走进一个双手拿着手杖的年轻人。那年轻人听到盖姆的话后,深深看了眼戴马斯,接着抿了抿嘴,低头站在一旁。

    “你不要胡说!”戴马斯慌乱的申辩到:“你这是诬陷!”

    “怎么,非要我把你藏在地板下的《诸王事纪》拿出来你才死心?”盖姆挑眉说道。

    “你……你怎么知道这个的。”戴马斯目瞪口呆。

    “我无所不知。”

    戴马斯无奈,只能同意作为盖姆的向导。

    “所以说,你们打算去明珠城?”戴马斯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颇感惊讶的问道。

    “没错,你不是也打算去那里吗?正好顺路,怎么都不亏啦。”盖姆坐在桌子上,随手摆弄着一些魔法玩具。

    戴马斯几乎要怀疑盖姆是不是有读心术了——这家伙怎么什么都知道。

    明珠城属于神恩帝国的势力范围,近年来帝国边境线摩擦不断,两大帝国关系不断升温,穿过边境线走大路的想法是很难实现的。如今,想从隆尔帝国前往明珠城,就需要穿过归乡森林,绕过永夜国,乘船穿行内海前往。

    戴马斯来到安迪小镇,便是为了前往明珠城做准备。虽然中间出了些事情有了耽搁,但他的目标并未改变。

    但盖姆却对此有不同意见:“绕行多费事,咱们直接横穿永夜国!”

    “你疯了!”戴马斯喊道:“横穿永夜国?!你嫌弃自己命长吗?!”

    “别被市井传说吓到了,永夜国环境要真有那么恶劣,里边人早就死光了。”盖姆满不在乎的说道:“而且,被诅咒的国度,时光凝滞之所,圣域的战场,怎么,难道你不想去看看吗?”

    盖姆的声音充满着蛊惑的气息。戴马斯情不自禁的咽了口唾沫,心里暗骂这个家伙绝对是会读心的魔鬼,总是能一句话就把自己说服——没错,他清楚永夜国很危险,但他也确实想要去。

    等戴马斯收拾好行李,三人又去市场上采购了些补给。托安迪威名的福,没人敢靠近他的宅邸,也就没人发现那座宅邸早已空无一人。众人并不知晓头上的统治者早已烟消云散,故此秩序仍在延续。

    三人用过午饭后离开了小镇,进入了茂密的归乡森林。林中道路逼仄难行,冒险者们头一日用刀砍出来的小路,次日就会被更难劈砍的枝丫重新塞满。

    当然,这也和戴马斯故意走小路有关。

    “归乡森林外围盘踞着一伙强盗势力。”戴马斯向两人解释着自己走小路的缘由:“进出归乡森林的冒险者都要被他们刮上一笔才被允许通行,咱们最好能避开他们。”

    “那些冒险者就这么心甘情愿的被压榨?”范思不解,在他的印象里,冒险者都是很强大的,怎么会乖乖低头交钱?

    “冒险者们一团散沙,不是那伙强盗的对手。”戴马斯进一步解释道:“那伙强盗有三个混蛋首领,私下里被叫做混三。大首领绰号幻肢,擅使直剑,打斗起来剑光飞舞,仿佛有七八个手一般,所以得名。二首领佐特,擅长左手弓,绰号便是左弓。三首领叫邃,用的是一把短柄镰刀,动作飘逸难寻,攻击起来如疾风骤雨,让人难以反应。据说那把镰刀因为常年浸润鲜血,导致总是在滴落暗红色的血液,因此那武器也被叫做濡湿小镰刀。这三人都是高手,便是顶级冒险者也不敢轻言胜过。”

    “原来如此。”范思若有所思。

    “不光如此。”戴马斯摇了摇头,又说道:“若只是这三人,还不会让诸多冒险者忌惮,乖乖交钱。他们三人不知道从哪里搞到一批神恩帝国的军需品,一种金色的手环。那手环是个魔法道具,一旦展开,就能以金色液体覆盖全身,便是八旬老头也能力克猛虎,是故又名老头环。凭借着老头环,这三人拉起了一帮小弟,让势单力薄的冒险者无法与之抗衡。”

    就这么一路讲解,三人继续前进,直到日落西山,戴马斯喊住了在前方开路的盖姆,说道:“今天就走到这里吧,夜里的森林很危险。咱们在这里休息一夜,明早再继续赶路。”

    盖姆拍了拍手,说道:“好,那就生火烤肉吧!”

    “你疯了?!你以为是来郊游的吗?!”戴马斯忙拉住盖姆,惊讶着说道:“不说森林的危险,这会还在那混三的势力范围内呢!还生火?你是生怕别人不知道你在哪吗?”

    “你疯了?!”盖姆同样惊讶无比:“森林里不生火烤肉,那还算异世界经历吗?!”

    尽管戴马斯一劝再劝,但盖姆决定的事基本无法改变。范思早有了清晰的认知,盖姆刚说出口时便已经开始搭起烤架来。

    最终戴马斯也只能屈服,但他却气鼓鼓的表示只吃带来的干粮,而不去吃那莫名其妙的异世界必须经历的烤肉。

    等盖姆吃过饭后,范思收拾了一下场地。用树叶捧着一块烤肉——这又是盖姆的主意,范思是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不用碗——来到火光边缘处的戴马斯身边坐下,把手上的烤肉递了过去。

    肉的香味不会骗人,肉就是比干冷生硬的干粮好吃,于是戴马斯再次屈服了。

    等戴马斯吃完后,范思接过树叶,却并未离开,反而张口问道:“戴马斯先生,您为什么要杀旅馆老板呢?”

    范思这一路上忍不住地去想,如果戴马斯没有杀旅馆老板,那么以利亚和自己是不是就能平安退休呢?这会也许已经在回家的路上了。

    范思知道以利亚的死不应该怪罪戴马斯,但他总是会想,如果,如果呢?

    戴马斯看了看身边的范思——这个家伙看起来是盖姆的男仆,一个小人物,一个年轻的小鬼而已。戴马斯本不愿回答这个问题,但转念一想自己的处境,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和对方搞好关系。

    和对方刚送过来的烤肉没有任何关系。

    戴马斯从怀中掏出一本暗色封面的书,说道:“《诸王事纪》,听说过这个吗?”

    范思摇了摇头。

    戴马斯轻轻抚摸着书的封面,好似轻抚着沉睡的爱人:“这本书是安迪的藏书。当然,那个蠢货完全不懂这本书的价值。只是把这本书摆在书架上充数罢了。我和旅馆老板达成了一个交易,他把这本书带给我,我给钱。他临到最后涨了价,而我没有那么多钱。”

    戴马斯一摊手:“于是他死了,书归我,一个简单的故事。”

    “所以,只是为了这本书……”范思神色复杂的看向那本书。

    “这不仅仅是本书,孩子。”戴马斯叹了口气:“它有着非凡的价值。”

    “什么价值,记载了什么强大的咒术吗?”范思想了想童年时听过的故事,一本无人问津的书里记载着毁天灭地的魔咒,静静等待着能发现自己价值的人。

    “咒术?不,不不不,比那有价值的多。”戴马斯神色肃穆:“这书里记载着历史。”

    “历……史?”这个词语范思读起来颇感生涩。

    “你接受过教育吗?”

    “没有。”范思摇了摇头,他是家中的次子,没有接受教育的必要:“不过我会写自己的名字。”

    这是旅馆的要求,他们至少要知道自己的名字怎么写,方便为客人在菜单上指出自己的名字。至于别的菜名,则没必要认字,旅馆可谓无纸化办公的先驱者,客人点的菜,要求的服务,都要男仆用脑子去记。

    “可怜的孩子。”戴马斯瞥了眼远处摸着自己的盖姆,歪了歪嘴。

    “和盖姆大人无关。”范思解释了一下的身世,隐去了自己被打断四肢又被盖姆救活这些事,只说自己年岁到了,从旅馆中出来后,遇到盖姆并成为他的仆人。“盖姆大人虽然脑子有点问题,但他人还是很好的。”

    “不是仆人,是跟班。”盖姆喊道。

    “这样。”戴马斯点点头,说道:“这么说吧,力量强大的人,他们的名讳与事迹都被侵染了力量。普通的书本难以记载他们的名字与事迹,所以提及他们的书常常用晦涩难懂的比喻来代指他们,可尽管如此,由于书写者知道自己指代的是谁,那些内容还是会缓慢的从书中溜走。”

    “内容,会从书里溜走?”范思有些难以置信,这颇有些挑战他对白纸黑字这一基本现象的认识:“这种事,是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戴马斯指了指自己的大脑回道:“何止是书本,有些内容甚至会从人的大脑里溜走。”

    说罢,他又轻抚起《诸王事纪》的封面,低声轻语道:“可这本书,这本经过特殊处理的书,完整保存了那些王者们的事迹,没有流失,没有隐喻……”

    “一本故事书,吹得跟什么似的。”盖姆再次插嘴。

    戴马斯狠狠瞪了盖姆一眼,若不是深知自己打不过对方,这会儿一定要扑上去跟他大战三百个回合。

    “原来如此。”范思呢喃着问道:“戴马斯先生,您很喜欢历史吗?”

    “何止是喜欢。”戴马斯笑了起来:“我啊,可是梦想成为一名历史学家的。”

    范思点点头,然后舒了口气。

    尽管他清楚以利亚的死不该怪罪于戴马斯,但当他了解到以利亚死亡的最初诱因只是一本书时,还是难免感到压抑与悲伤。不过在和戴马斯交谈之后,他渐渐感到了一丝释然。

    并不仅仅是一本书,而是一个梦想。就像以利亚梦想成为一名法师一般,戴马斯梦想成为一名历史学家。

    范思在戴马斯眼中,看到了和以利亚类似的光芒。

    “说起来,你刚说你有塞恩帝国的血脉?”戴马斯把书本重新塞回怀里放好,对着范思问道。

    “我家里是这么告诉我的。”范思乖巧回道。

    “那倒是一件好事。”戴马斯说道:“塞恩帝国封国多年,只和明珠城有些许来往。我去明珠城就是为了找到塞恩帝国的人问一些事,到时候你能不能和我一起?”

    “戴马斯先生打算问什么事?”范思没有贸然答应,而是看向了盖姆,见盖姆没什么表示后问道。

    戴马斯手一招,一根长长的毛笔出现在他手中,他指着笔杆说道:“我打算去问问这笔杆上的字,到底是什么意思。”

    “盖姆先生,我可以去吗?”范思问道。

    “去呗去呗,到时候我一块跟着去。”盖姆也坐了过来,不顾戴马斯的反对一把将毛笔抓在手中:“啧啧,这可是好东西啊,你哪搞来的?”

    戴马斯又瞪了盖姆一眼,然后深深吸了口气,说:“这还是我年轻时求学那阵,去文具店买笔时……”

    “这玩意你能在笔店买来?魔导具店铺还差不多。”盖姆不屑说道:“不想说就不说呗,搞得我会逼你似的。”

    “你听我说完!”戴马斯不乐意的撇了撇嘴,继续说道:“我当时刚看了看东西,还没决定买什么,一个美丽的姑娘便来到我的身边,说自己有一笔,毛发顺润,颜色亮丽,用处颇多,现在想要卖笔,问我有没有兴趣买。”

    “你说的这笔是正经笔吗?”盖姆浑身一抖,把毛笔丢回给戴马斯。

    戴马斯接过毛笔后一拍大腿,叹道:“我也觉得不正经啊!所以我就跟她走了,然后人家卖给了我这根笔。”

    “这还有未成年人,别讲黄色笑话。”盖姆指着范思说道。

    “你不是十六岁了吗?”戴马斯看向范思。

    范思点点头,他在被关在地牢时已经过了十六岁的生日。

    “我这边十八岁才算成年。”盖姆摊手说道。

    “行吧。”戴马斯叹了口气,他多少理解了一些范思口中的“脑子有些问题”。

    “所以您是为了这三个符号的含义才去明珠城的?”范思有些不解:“就为了这个便要穿越归乡森林?”

    “这根笔毕竟跟了我大半辈子,有些东西不弄清楚实在睡不好觉。”戴马斯把笔收了起来,问道:“你们呢,又是为什么想去明珠城?”

    范思看了看盖姆,而盖姆则又惯常的坐在那里发呆——按他的说法,是在整理自己混乱而庞杂的记忆。见盖姆没有指示,范思低头想了想,认为这也不算什么要紧事,便说道:“我有一个朋友,对明珠城非常向往。他以前曾说过,若是死了,想要葬在明珠城的海边。”

    “那他现在?”

    “已经死了。”范思指了指自己腰间的一个罐子,说道:“这是他的骨灰。”

    “请节哀。”戴马斯抚胸低头,半晌后抬头,心里已经明了范思和盖姆并非简单的从属关系,不然不会因为范思的事,盖姆便要前往明珠城。这一路仍要走挺久,倒是应该和范思多多亲近。这么想着,他便又说道:“你想学习吗?”

    范思心思聪慧,立马明白戴马斯的意思,惊喜问道:“您愿意教我吗?”

    “我算不得什么好老师,但至少能教你识字,知道一些常识。”

    范思自然愿意,于是戴马斯再次把毛笔取出,凌空画出字画讲解起来。

    “从什么地方说起呢……嗯,就从历史吧。在很久很久以前,整个世界并不像现在这般四分五裂,归属三大帝国,而是由一个统一的帝国统治管理。学界一般就称起为统一帝国,因为如今并没有可信文献记载统一帝国之前的历史,所以再往前便被称为史前时代。

    “统一帝国时期,人神之桥矗立大地之上,那是个神与人共居的时代。但在统一帝国后期,爆发了一场无名战争,致使人神之桥断绝,神明消散于空中,而统一帝国也四分五裂开来。

    “一部分统一帝国的后裔,向东部迁移,建立了如今的塞恩帝国,并从此闭关锁国,不与外界来往。而在大陆西部,废墟之上则崛起了一个新的王朝——澄明帝国。澄明帝国在稳固了大陆西部后,与塞恩帝国展开了长达了五百年的战争。因为不知道两大帝国在争夺什么,所以这场战争又被称为秘密战争。

    “战争的结果以澄明的崩溃而结束。在澄明帝国的尸体上,又诞生了如今的神恩帝国与隆尔帝国。”

    戴马斯手中毛笔挥舞不休,一幅幅图画搭配着文字环绕在反思身边。

    “这就是大陆上三个最大的政治实体的来历了。我们如今正处在大陆中央的迷失森林,西北方向是神恩帝国,西南方向是隆尔帝国,而东部则是塞恩帝国。”

    范思努力记忆着戴马斯的话语,对其中不解之处只是记下,留待后续再问。可听到这里,还是忍不住打断戴马斯问道:“戴马斯先生,我们不是在归乡森林吗?”

    戴马斯一愣,手中毛笔也停滞下来,他想了想说道:“一样的,迷失森林就是归乡森林。”

    “不同的叫法吗?”

    “差不多。”戴马斯解释道:“隆尔帝国与神恩帝国之间并不和平,三十年前双方曾爆发一次大战,神恩帝国困死了隆尔帝国一批精锐部队。那批部队的将领,睿·普雷斯将军率领部队冒死进入迷失森林,并奇迹般的带领十万将士穿越迷失森林回到隆尔帝国。从此,迷失森林也被叫做归乡森林。”

    “这是在讲睡前故事吗?真好啊,能不能带我一个呢?”一个古怪的声音从远处的枝杈上传来,透着一股子阴暗湿润的气息,让人不寒而栗。

    戴马斯与范思应声看去,只见一个怪人正蹲在不远处的树枝上,他身穿肥大的铠甲,却如毫无重量一般蹲在细枝上,头带一个古怪的红色面罩,面罩下方以麻绳紧紧捆扎着,把那人的脖颈都勒出道道青筋,而上方则缩成一个尖角。活像一个人把浸血的麻袋套在头上,然后在眼睛的部位掏了两个洞出来。

    而在他的下方,在树林的阴影处,又缓缓走出多个壮汉,这些人衣着各异,唯一的共同点就是手腕上带着一个金色的手环。

    “混三……”戴马斯倒吸一口冷气,低声说道。尽管知道盖姆点火会引起森林的注意,但他终究是心存侥幸,觉得不会引来这混三。早知如此,他怎么也不会让盖姆生火。

    “怎么怎么?有客人来了?”盖姆在被范思推了半天后,终于反应过来,四处张望着说道。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加入书签方便您下次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