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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它就是玫瑰

    林子贤侧躺在沙发上,退出“异质空间”,睁开眼睛,看见李知恩正站在旁边微笑着看向自己。

    她脸色正常,像是对之前在卧室里发生事情完全没有印象。

    林子贤还是不放心地试探道:“早啊,叫你那么久,你怎么不起来?”

    “啊,有吗?”李知恩顿了一下,侧着头:“我不是给你开门后,又回卧室继续睡着了吗?”

    “那你不记得……”

    “嗯?”

    林子贤看她好像真的什么都不记得,不由在心底松了一口气:“没事,呵,那你睡得真死,现在都11点多了。”

    李知恩也在心底松了口气,顺利地混过去了呢。

    她接着嘴硬道:

    “呀,什么叫睡得真死!我是昨晚睡得晚,3点才睡着的呢,分明是你来得太早了。”

    “哪里早啊,你看人家送货的,早就装好了。”

    林子贤说着,坐起身,给李知恩指了指次卧里并排摆着的两架服务器,想要给她炫耀一下这新来的玩具。

    “你看,新买的服务器,怎么样?”

    李知恩往次卧瞄了眼,疑惑道:“什么啊,电脑吗?”

    “不是电脑,也算是电脑……哎,算了,感觉跟你解释不清。”

    李知恩皱着鼻子走到他身侧,轻轻拍了他一下,坐到他刚刚躺下的位置,不满道:“怎么,嫌我不懂啊?”

    “不敢,不敢。”

    林子贤看到自己的位置被占了,虽然她身边还有空位,但他犹豫一下,还是跑到旁边的小沙发椅上了——他总感觉,离着她远一点比较好。

    李知恩注意到这个细节,抿着嘴,没说什么,看来早上的事情让林子贤对自己有了些防范啊。

    她靠着沙发,揉了揉肚子:“我饿了,我们中午吃什么啊?”

    “你要是早点醒,我们还能自己做饭吃……”

    “呀,不许再说了,我昨晚是有事,好嘛。”

    “什么事?”

    “哼,秘密。”

    昨晚她从秀智和智妍那里获得了鼓励,早上起来看手机,雪莉也对她非常支持呢。

    倒是秀晶不知道为什么挺抗拒的,还让自己小心点,呵,就这男人如此怂的态度,有什么值得小心的啊。

    李知恩侧身瞪了林子贤一眼,又想起什么,伸手把茶几上的礼盒捧起来。

    “对了,这个盒子,我昨晚拆开了呢,”她打开礼盒,蓝紫色的永生花在朝阳下栩栩如生,“谢谢!你送给我的,玫瑰……”

    “等等,是月季啊,不是玫瑰。”

    “啊?”

    李知恩刚想沉溺在柔情中,就被林子贤打断了。

    “它们都是蔷薇科的,英文又都是Rose,但要区分清楚了。再说,玫瑰没有能产生蓝色色素的基因,根本就……不是!别扔!”

    林子贤刚说着,一个抱枕就飞了过来,他坐在沙发椅上,没处躲,被砸个正着。

    他赶紧举起手挡在身前,大喊投降。

    李知恩,把手边剩下的3个抱枕扔完,喘着粗气,冷静下来,咬牙切齿道:

    “哼,我说它是玫瑰,它就是玫瑰。”

    这狗男人是真的欠打,也不知道把他跟秀智放在一起,谁会更欠揍一些。

    李知恩小心地把永生花收好,才对旁边装可怜的林子贤说:“出去吃饭,你得请客!”

    --

    公寓的楼下是一家吉他店,附近没什么像样的餐厅,李知恩又要求请她吃顿好的。

    没办法,林子贤对纽约的餐厅不熟,只好顺着前世的印象,带她到不远处的麦迪逊广场公园,去尝尝ShakeShack汉堡。

    这家汉堡品牌会在未来开遍全球,获得巨大的声望和利润,甚至能成为未来纽约市的地标,跟参观自由女神像一样,变成游客到纽约旅游的必经之地。

    公园在百老汇的尽头,是一片小绿洲,ShakeShack最开始就是在这里从卖热狗的小推车做起,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墨蓝色的屋子了。

    好在现在是2012年,这里还不算太过火爆,林子贤没排队就能取到餐。

    “吃吧。”

    他端着托盘,把东西放到桌上。

    李知恩早就饿得不行了,她先捏起两根大波浪薯条塞进嘴里,香香脆脆的口感,感觉还不错。

    林子贤拿起一个汉堡递给她:“尝尝这个,安格斯牛肉堡,它家的招牌。”

    说完,他自己也拿起一个汉堡咬了一口,牛肉的肉汁饱满,味道鲜美浓郁,配上芝士酱的咸香、生菜西红柿的清甜和黄油面包的酥软,确实挺好吃的。

    他看李知恩吃得急,又把一杯奶昔送到她手边:

    “慢点吃,吃快了容易长胖。”

    李知恩咀嚼的动作一滞,伸腿踢了一脚这个讨厌的家伙,她拿奶昔顺顺嘴,反驳道:

    “我才不胖呢,我这属于正常体重。”

    她说着,还掐着腰,挺胸收腹,黑色A字裙把她的上身的曲线绷了出来。

    “行,你最瘦了。把帽子戴好,注意点,别被人认出来了。”林子贤无奈道。

    他让李知恩吃慢一点,是怕她以后又有什么“暴食症”之类的心理问题,但好在这个时间点,她还健康得很。

    两人吃完,各自端着一碗冰淇淋,顺着公园的步行道往北闲逛,正值周日,树荫下长椅和草地上坐满了野营的人,气温怡人,微风徐徐,李知恩轻松愉悦。

    她雀跃道:“我们下午去哪逛逛呀?”

    “……能回去吗。”林子贤刚说完就被瞪了一眼,“好吧,我们去百老汇吧。”

    “哼,”李知恩往前面快走两步,又想起什么,凑到林子贤身边,柔声说:“呀,我感觉,你是不是不习惯叫人名字啊?你都没叫过我IU呢。”

    林子贤愣神,有些不好意思:“额,是不太习惯吧。”

    高中时的经历让他的性格出了些问题,他自己觉得自己并不擅长与人交流,特别是面对刚认识的人,他可能连对方的名字都不太好意思喊。

    他心里其实挺羡慕那种自来熟的人,对着谁都能喊一声“哥”或者“姐”,能调动气氛,在酒桌上还能侃侃而谈。

    那像他,敬酒的话总是要绞尽脑汁才能想出来。

    但好在他能力够强,前世在公司做的也都是些技术工作,应酬一般由别人负责,他只需要板着脸装模作样地应付几句就行。

    “那……”李知恩的声音传来,林子贤回过神,发现自己的衣摆被一只小手轻轻拽着,“你可以喊我IU呀。”

    林子贤看向她清澈的眼神,纠结了一下:“IU是艺名啊,要不我直接叫你,知恩?”

    他在内心决定了,他这些性格上不好的习惯还是得改一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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