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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融不进这繁华

    李小远第一次到大城市,这让他感到既兴奋又害怕。

    在火车站,像他这样的人很多,他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异样。

    当他一个人手上拎着个装衣服的破包,肩上挂着一个用麻袋装的一床被子,走在陌生的城市里那宽广明亮的大道上,看着大道被挤压在两边高楼耸立的楼房之间,延伸向远方。

    他放慢了脚步,开始打量起这个世界,他有点迷茫,但又掺杂着好奇,害怕随着城市的风而去。

    可过不了多久,他感觉到自己很异类,这是他第一次有这种感觉,也就是自己讨厌自己的感觉。

    他被抛入这个世界,但此刻又仿佛被这个世界给抛弃,生平第一次感觉到自己脚下的这片大地不属于他的世界。

    李小远低着头侧着脸看着商店橱窗里的自己,自卑感由然而生。

    他一路向西走去,追随日落,穿过市区向城市的另一边进发。

    在城市的那一边有个工业园区。其实他并不知道那边有个工业园,更不知道怎么才能找到那儿。但他觉得朝着这条大道走就会到达工业园区,在城市的另一边他能找到安身之地。

    这种内心想法就像信念一样在他心里无比的坚定。他就这么走着,直觉支配了他,为他指明了方向。

    李小远走在城市的街道上,内心里的那座城市在他身后渐渐的被泯没,一同被泯没的还有背后城市里的人们。

    大都市在利益的驱使下不断发展壮大,利益成为了都市发展的原动力,这里的一切好像是通过“利益”推导出来的。

    总之,人们在面对利益所发生的任何事情,他们并没有感到惊慌失措,反而越发开心和勇猛,这是这个时代教会了他们,对他人冷漠无情,注重金钱和利益,做出的每个决定都要合乎自己现实的利益,有时候这种心理状态会让他们相互挣得面红耳赤,甚至失去性命。

    如同李小远下火车吃包子,对自己的最大好处(利益)是,一顿吃饱三天不饿,这符合他的现实利益,但同时也差点要了他的小命。

    城市的街道宽大到可以并行十辆货车,这让李小远有点困惑,但是这符合城市本身的利益。

    他在内心坚持认为修出一条能容纳两辆车过就可以了。

    宽大的街道两旁都摆有盆栽的各种不同颜色的艳丽花卉,它们被摆弄成各种形状,道路两旁摆满的花卉一直延伸至路的尽头。

    车辆在花卉的两旁穿梭,花就在这样的环境下痛不欲生,慢慢的枯萎凋谢,谁还会记得它们曾经的美丽?

    只有时间才记得它们在此开过花,只有阳光和风雨才记得它们的艳丽。

    看着这些花,李小远想起了春天家乡漫山遍野的各种颜色的映山红,它们多么自由啊,它们爬遍了山头,占领可以占领的每一寸土地。

    西村的人们上山干活累了还可以摘下来食,那味道有点酸甜。但也只能在山上干活很累的时候,才能品尝到那样的味道,那是劳动者的味道呀。

    在这大城市里花硬生生的被培养出来,然后被人们摆满街头小巷,城里人想用花来点缀生活,但这并不是花的本意。

    李小远走了很长的一段路,他突然发现个问题,这又让他困惑不解。

    街道两旁的商店一家挨着一家,但店和店之间的人们似乎都不认识,他们各做各的生意,偶尔有个别人出来伸伸懒腰。

    这些人可一点都不像家乡的人们呐。他们虽看着路过的客人会面带微笑,但是感觉不出一点人情的温暖。

    家乡的人们可不是这样呀。他们真诚,微笑富有人情,陌生人饿了到家里来讨点吃的,都不会招到拒绝。

    现在李小远可不饿,也不渴,他也明白,即使渴了,饿了,也没有人帮他。

    幸运的是,今天下火车吃的够多了,那十三个包子还留在肚子里呢。

    大都市里的街上似乎白天总不肯离去。他记得这个时候在老家天会准时的暗下来,但接近亚热带的地方太阳落山是比较晚。

    白天终归要过去,但夜总是暗不下来,这并不是夜的本意,是人们刻意让夜变得和白天一样明亮。

    这暗不下来的夜,让人们的心也很难平静下来,人们被各种灯光和各种声音不断地刺激着自己的欲望。

    入夜之后灯火通明,每个人的不安份都展露在他们自己的脸上。

    李小远发现路上的行人脚步变慢了,人也多了很多,这是吃饭之后的步伐,无力懒散是它的特征。

    人们都显得很闲适,但似乎都是漫无目的。人们三五成群熙熙攘攘的洒落各处,李小远也决定找个地方落脚歇歇,黑夜让他胆大起来,人们也不在像白天一样看着他,此时他被黑夜隔绝了,不过这样反而让他好受很多。

    黑夜总是让很多东西隐藏起来。

    所以每个人都和白天不一样。

    李小远坐在一个叫做夜来香的夜总会对面台阶上,背靠着墙,两个袋子分落两旁。

    他关注着对面的夜总会门口的人们。他很想看看里面有什么东西那么吸引人们进进出出,但他什么都看不见。

    能看见的只有五颜六色的灯光伴随着粗制烂造的DJ,那暧昧的灯光随着音乐在闪动。

    这闪烁的灯光使他着迷,他知道那地方不属于他的,是属于有钱人的地儿。

    夜总会的门口停放了很多的小轿车。车子还不断的进来,又不断的出去。

    过不了几分钟就会有辆小车开过去,停下,然后里面出来两个人,通常都是一男一女,女都用手挽着男的手臂,女人走路屁股总是一扭一扭的,像老家挑粪的两个笨重的木桶在晃动,真让人作恶。

    李小远还继续关注着对面。

    夜总会的门口站着四个漂亮的迎宾小姐姐,她们都穿着老上海以前富人们常穿的旗袍,头发披散齐肩,留着可爱的齐眉披肩头式。

    衣服红色的,看起来很贴身,就如同长在她们自己身体上一样。衣服紧紧的包裹着她们丰腴的身体,丰满坚挺的乳房和丰腴饱满的臀部仿佛要从衣服里面挣脱着迸裂出来,那里潜藏着一股狂野的冲动。

    姑娘们今夜只重复着几个动作和几句听起来假兮兮的客套话。

    笑脸也是那般的牵强附会,那是没有感情的笑,这都是训练过的标准的笑,这些也都不是她们的本意。

    “欢迎光临!”

    “谢谢光临,请慢走!”

    她们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笑脸,每一句话都是那么的标准。

    她们的笑脸随着客人的离开在不断的变换着。客人来的时候强堆笑脸,当客人离开的时候笑脸立马消尽于娇嫩的面颊中,摆出一副僵硬得无所谓的脸,看起来,她们并不喜欢这份工作。

    这一切看起来都很无聊,李小远抵抗不住疲惫的诱惑,他渐渐的把眼睛合上,灯光和声音在离他渐渐远去。

    “小远,醒醒!小远,醒醒!。”

    是个女孩子的声音,标准悦耳的普通话在他耳边响起,好听极了。

    他睁开双眼,眼前一片光芒四射,但从光芒不远处慢慢向他走来四个美丽的姑娘,她们扭动着高挑的身材,丰腴饱满的臀部高傲的翘着。

    她们离他越来越近,身后的光也变得更加的屈强,李小远不能正视她们,光芒让他回避。

    突然一阵吵闹声驱散了女孩子,她们不见了。

    刚才光芒四射变成了两束强光,光在攻击他,让他无处藏身。

    他努力地张开眼睛,原来两束光是对面的小轿车射来的,吵闹声也来至街对面,他的梦就这样被现实硬生生给剥夺了。

    看样子是在打架,喝酒的人一般都干这事。

    对面七八个人扭打成一团,样子滑稽可笑。迎宾的美女不见了,门口换成四位西装扮相的壮汉,他们模样很凶悍像四头恶狗一样死死的盯着地上的那一团武行者。

    李小远的美梦被搅和了,他只能用气急败坏的苗语骂了一句泄愤:“打!打!打死你个没有娘养的。一群猪狗不是的东西。”

    自然骂的声音很小,生怕对方听见。

    不过接着他扭头睡去,他知道今晚不会有人打搅他。

    夜的黑让每个人都变得迷离和不确定起来,整个世界都在不确定中等待天明,只要天一亮人们会变得紧张起来,黑夜被驱散之后的无路可逃,让大部分人变得安分守己。

    白天和夜晚是两个分化了的世界,前者比较理性,后者就变得不确定和野蛮多了。

    不管‘夜’用什么来装饰出她的美丽,都不能压抑住狂野和激情所带来的不确定和偏执。

    可能因为晚上的看客不多,所以唱戏的便没有了演下去的必要,那群人都各自回家找妈去了。

    那场丑陋的多人综合格斗就五位观众,其中一位还睡着了。睡着的李小远,显然在梦里寻找到了另外一场真正属于自己的繁华。

    李小远早上是被人叫醒的。

    他睁开眼晴,眼前立着一位腰间系着白色围裙的矮个子胖男人,白色的围裙像是上了锈的铁钢板,红一块,黑一块,满是污油,在阳光的照耀下显得特别的耀眼。眼晴往上移,你会发现这位男人没脖子。大脑袋就这样滑稽的扣在肩上,粗眉小眼,大鼻子厚嘴唇,手里拎着个勺。

    “醒醒!天亮了!”胖子用短粗的脚踹李小远。

    “想睡找别地去!”广东人说普通话让人听着难受。

    他们说粤语多好听呀,但说出口的普通话却很硬,像一块石头一样刚出嘴便自由落体入了土,让人很难听懂在说什么,不过这种微妙的情绪还是能够让人察觉得到的。

    李小远就像是一头流浪的雄狮一样,侵占了另外一位雄狮的领地,就在准备决斗的时候,他被这块领地的老雄狮那威严给屈服了,这是岁月积淀下来的威严,他被这样的威严吓的落荒而逃。

    李小远起身拿起自己的东西,拍了拍身上的尘土,头也不回的快步离开。

    街对面的夜总会早已消声灭迹,只见几个保洁的阿姨在拼命的拖地,等到夜里它才重新沸腾欢呼,直至再次疯狂。

    离开的李小远,还能听到身后那位胖子男人用粤语骂他,就像一头老雄狮捍卫了自己的领地之后那一声声有劲的,低沉的吼声,在告示天下自己的胜利和不容侵犯。

    李小远听不懂粤语,他知道胖男人在骂他,但他只能这样安慰自己的内心——对于这种用别人听不懂的语言来骂人,对方听不懂说什么,这不等于骂自己吗?他这么一想,就像鲁迅的啊Q得胜了一般,精神焕发,走起路来都有劲许多。

    他睡的那地方,是一家名叫四川菜馆,是广东人自己开的,这让他有点不解。

    不过像这样的菜馆,那一条街满满都是。什么兰州面馆,贵州老乡菜馆,云南炒饭,广西肉馆等等。这些都是本地人自己开的,每天天一亮便趟开大门招揽客人。

    李小远还在想着那个胖子,他觉得自己才到这个地方不到两天就被各种人践踏欺负得没有了做人的尊严。

    他一直都在想着怎么对付那位胖子,哪怕只是想想。

    李小远手拿木棍对着胖子就一阵猛打。先打脸,那张狰狞的脸在他的棍下变得血肉模糊。打完脸,就该打肚子了,几棍下去,肚子浮肿起来。这就像是村里过年杀猪,来了客人为了有面子,用一根铁棒刺入猪的体内,然后几个大汉用嘴往身体里面吹气,再用木棍往猪的身体各个部位击打,好让气充满全身。

    那位老板就在李小远的想象中乱棍死去,臃肿的身躯,样子难看极了。

    “老乡找事做?”

    一个声音在李小远的耳边突然响起,这声音正要偷偷的从李小远的耳朵溜过的时候,在这熙攘的人群中,恰好被李小远抓住。

    李小远心思立马被这个声音给拽了回来,过往的事情被驱散。

    他抬眼看了下站在路旁边的人,像是看一块刚出锅的腊肉。那人脸上挂着一幅眼镜,笑脸在嘴边展开,白色短袖包裹着干瘦的身躯,洁白干瘦的双手像是刚从袖子里面长出来一样弱不禁风,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裤子是黑色的短裤,脚下踩着一双拖鞋,新的。

    听口音不是本地,像是云南。这让李小远有种错觉,他感觉自己仿佛回到了老家县城,见着了亲人。

    他们两个没有怎么交流,只是四目相对,李小远便跟着拖鞋走了。

    对一个异乡人来说,又饿又渴,身上没有钱,现在有人招工,那么最好的选择就是跟着他走去做事。

    “找工作吧?”

    “对!”。

    “工地活,干不?包吃住。”

    “干!”

    “跟我来,这边进去。”

    李小远大小包跟着拖鞋走进了一个空旷的地方,这地方被一堵墙围着,确实是工地,建筑工地里几百号人在热火朝天的干活,跟墙外面人来人往比起来就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几辆推土机,挖沙机和拖土车来来往往。

    挖掘机用巨大的手臂掘着土,这大铁块头吸引住了李小远,他驻足观看。在离他不远处有几十个人用手搬或用车推,他们来回的搬运砖头。

    “老乡,这边走。别看了。等下还要干活哩。我先带你去住处。”

    李小远跑了几步跟上,脚被什么东西绊了下,差点摔了一跤,不过他很快调整了过来,没有被绊倒。

    他很快被带进一排用简易木板搭起来的平房,里面又黑又潮,像个地下室,四壁没有窗,一百平米的地面纵横摆着几十个床位,都是双层的,地上鞋子和各种袋子放得到处都是。

    “你自己挑个位置。把东西放好跟我去登记就可以上班了。”

    李小远把东西往床上一甩,便跟着拖鞋去一间独立的办公室登记。这间办公室离他的住处有一百多米远。

    这间屋子有一百平米,天花板吊有漂亮的吊灯,临门的上方挂着一张施工图,图的对面装有空调,窗子是对南开的,可以避开日出日落。房间里面摆有一张桌子,宽大的桌子只摆有一部电话和一个装有笔的竹笔筒,旁边靠墙摆设有几个独立的沙发和茶几,其中桌子的身后有个落墙的书柜,里面都放满了各种文件。

    房子中间大长桌子后面的黑色大皮沙发坐着一位穿黑色西装胖男子,嘴里叼着烟正看着报纸。报纸把他的脸挡得严严实实的,烟从报纸背后慢慢悠悠的升腾。

    眼镜带着李小远站在桌子的跟前一动不动,胖子男人没有看李小远一眼,只是轻轻的做了个手势,意思是对拖鞋说可以登记了。

    看样子他是这里的总负责人,但他看起来更像是一位穿着比较讲究的守电话的胖大叔。

    他们出了办公室,李小远对拖鞋说,自己没有吃东西。他便带李小远去工地的厨房,厨房里面有位老妇人在烧饭。她正对着一口大锅烧菜,用一个大铲子在翻来覆去的炒着菜,看起来黑乎乎的一大团,这场景就像老家的人在烧猪菜给猪食一样。

    老妇人从身后不知道什么地方掏出两个又冷又硬的包子递给拖鞋,说是早上剩的,其他的就没有了。

    李小远接过包子吃了起来,这回不像在火车站那样玩命的吃了,他非常有耐性的慢嚼细咽。

    吃过包子李小远撸起袖子便开始上工了。

    ......

    在这繁华的世界里,我始终都是一个局外人!

    在这繁花的世间中,你始终没有多看我一眼!

    黑夜?它已不像奶奶的黑头帕。

    黑夜,它已经化作绚丽的外衣。

    繁华,迷惑了,多少青春年华。

    繁花,驱散了,多少悲欢离合。

    走吧!走吧!离开那不属于自己的夜。

    走吧!走吧!离开那融不进去的繁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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