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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的话

    2016年《世卿》上架,并不觉得那是遥远的事情,但确确实实历时两年。

    两年时间可以干什么?动作快些,你可以谈十场恋爱,或者一年相亲一年结婚生娃;读个研究生不出意外也能毕业,开家餐馆也能小有赢利。

    然而两年时间,我写下这样一本小说,期间大纲改了无数次。

    曾有朋友问我,两年的空闲时间你能做许多事,赚很多钱,何必要吃力不讨好?

    我答:因为乐意(的确,我有点装,没能耐还爱装的那种)。

    《世卿》是我至今写作历时最长的一部小说,从春夏秋冬到春夏秋冬,以至前半部分的内容被我忘了大半。(的确,我有拖延症和健忘症,所以我不太适合学术)

    直到最近,写完结局在补番外,我才开始意识到两年的时间的意义。开篇“灭城”是在熄灯后的一天写下的,我记得我很兴奋告诉室友我的构思……

    然后,她们睡着了。

    我很想拍着胸脯说,《世卿》是一部巨作,你们都该看看,不看你们会后悔死。但这样的话,我怕你们先会把我打死。

    言归正传,这本来是写在后面的话,写到了前面,只是因为傲娇。

    起初构思《世卿》,是在一个失眠晚上做了一个奇怪的梦。看见我翩翩白衣公子的模样,忽而落泪。

    不知大家是否相信过轮回,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那种。我相信白衣少年是轮回,正如《世卿》讲的也是这样的故事。

    我很难抉择,其中的故事我更喜欢哪个。若是说代入角色,我更偏向于全胜妹子(我不是胖子啊),我喜欢女将军叱咤风云,更喜欢青梅竹马单纯情感。毕竟,可望而不可即啊……

    《世卿》就是这样一本小说,你可能开始不明白我要说的,但渐渐你会懂起来。懂得它深层的东西,就像开始看到另个世界的人性般,也是如此鲜活。

    我希望《世卿》更多让大家看到的是人性,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与交往,并非只是单纯地虐文爽文。此处不剧透情节,只能告诉大家《世卿》实则是一个大局,文章是以插叙的形式开篇,灭城那段是小插叙,也是重要转折。

    2016~2018的两年,对于我而言,是一波三折的两年。写本科毕业论文,答辩,考编,考研,开学――确实快累成那啥了。

    不过好在,两年以来,对于《世卿》的坚持,让我开始慢慢回忆起一些事,还很新鲜,万分感谢。

    我相信,无论是谁,你的都会成为一个鲜活的世界。今天,我给这个世界一个完美的结尾。

    只是为了,将它送给你们。

    (爱你们的李子大大,请接收送给你们的礼物和心心,祝愉快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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